熊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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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降危机

山里的秋天,与人们打个照面就走。迎面而来的,便是冬季。

接连下了三天小雨后,气温骤降。漫过山腰的风有些锋利,打在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疼痛。冬日的脚步刚刚来临,气温就给了威廉姆斯等人一个下马威。他们有些担心山里的气候,开始准备过冬的衣物和食物,储备取暖的煤炭。看起来,他们对捕捉熊猫的难度,有着充分的评估,准备打一场持久战。但是,威廉姆斯早已在心底做了决定,明年春天来临前,一定要捕捉到熊猫。

尽管两个星期前的动员大会开得并不和谐,但是大家最终还是容忍了威廉姆斯的盛气凌人。他们委曲求全,任凭使唤,无非是想借助于威廉姆斯,成功捕捉到熊猫。在奥斯特、赫尔曼、肖恩和田中秀幸眼里,威廉姆斯经验更加丰富。他们四个人,背着威廉姆斯开了个碰头会,并达成了共识:如果没有威廉姆斯带头,中国之行最终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然,威廉姆斯那些所谓的经验,一方面来自他的英国同胞、校友史密斯,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比其他人先到三湾村,并独自做了前期调研。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更胜一筹,威廉姆斯时刻都在炫耀自己对三湾村的熟悉,甚至无中生有地讲了很多自己与熊猫的交集,传递出一种舍我其谁的信号。

两个星期来,五个人分头行事,为各自提供的捕捉方案准备相关道具。

肖恩购买了挖土坑的铁锹、铲子。铁锹三把,铲子四个。这两样东西都很紧缺,而且价格奇高,他已经想尽了办法。其中一把铲子,他还是从一户农家墙角偷来的。为此,他被一条黑狗追撵了好几条田埂。

赫尔曼从农户那里收购了胡萝卜。因为出价高,他运回满满几箩筐,堆在威廉姆斯狭窄的卧室里;另外,他还订购了两捆竹子。过几天,卖家会把竹叶清理好,用牛车把竹子送到威廉姆斯的住所。这个不苟言笑的德国人,搜刮东西真是一把好手。

田中秀幸走遍了每一户农家,逛遍了大雅场,都没有找到用于伪装的熊猫服。有天傍晚,五个人坐在院子里,田中秀幸大倒苦水。他说:“这里的人们告诉我,听说过熊猫,但从来没有见过。当我打听熊猫服时,他们张大嘴巴,以为我是个神经病。”

大家都取笑田中秀幸,认为他办事不力,只会耍嘴皮子。后来,威廉姆斯讥讽道:“你们日本人擅长的是隐身术,现在却要大张旗鼓地假扮熊猫,与熊猫混在一起,当然不容易。”

“这就是隐身术嘛,把自己隐藏起来。”田中秀幸狡辩道。

大家哈哈大笑。田中秀幸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不过,大家还是想到了办法,找到一个裁缝铺,按照熊猫的模样,用黑白两色的布匹,制作了五件熊猫服。只是布料不好,没有毛皮,很简陋,很粗糙。最关键的问题是,因为语言障碍导致交流不畅,裁缝弄混了身高、腰围,以及胳膊和腿的尺寸,做出来的熊猫服有些畸形。五个人穿着不合身的熊猫服在院子里行走的场面,十分滑稽。任何看见过熊猫的人,都能一眼识穿他们的鬼把戏。

这一幕被奥斯特记了下来,在那个褪了色的蓝色笔记本上。

奥斯特没有贡献方案,也落得个清闲。别人忙碌的时候,他就埋头记笔记。无论何时何地,他手上都捧着那个蓝色笔记本,以及几支颜色各异的笔。他喜欢把每一处风景,每一个人物,每一个发现,或者每一件自认为有意思的事,都毫无遗漏地记下来。不同的事情,用不同颜色的笔。自从来到三湾村后,他已经写坏了三支笔。

威廉姆斯四处游荡,肖恩、赫尔曼和田中秀幸早已怨恨于心。奥斯特表现得倒不是很激烈,毕竟他自己也只顾着记笔记,具体事务上也没出力气。不过,迫于威廉姆斯是带头大哥,他们没有当面说出来。只是,每当看着他的背影时,每个人都目露憎色。

但是,威廉姆斯却认为,自己干了一件最重要的事。

大家各自忙碌时,威廉姆斯一次次伫立在第三湾的山顶,在凛冽的寒风里,思绪狂乱地飞舞。他告诉自己,不要操心那些琐事,要做更重要的事。他很清楚,五个人当中,只有自己最了解熊猫。虽然自己依然是临时抱佛脚,从史密斯那里学了点皮毛而已。他试探过好几次,其他四人都是嘴上说得好,其实对熊猫的认识微乎其微。

威廉姆斯从来没有忘记史密斯的叮嘱,“你要找一个对熊猫非常了解的当地人,助你一臂之力”。不过,他自认为比史密斯思考得更加深入。他的确要请一个中国人当助手,却没有奢望对方能出多少力,而是用于解决后顾之忧。他主要考虑的是以下两点:第一,由一个中国人带路,不容易被人怀疑,可以麻痹当地老百姓;第二,如果某天与当地老百姓产生冲突,这个助手可以从中调停。

在威廉姆斯苦苦寻觅助手的人选时,从王家强那里获得了宝贵的信息。当他绕来绕去,费了好大的劲儿说清自己的想法后,得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独特的名字:丁默生。而且,他还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王家强把熊猫叫作花熊。

“默生是什么意思?”威廉姆斯的中文水平到底有限,对字面背后的含义似懂非懂。

“也许,他爸爸希望他做一个少说话多做事的人吧。”憋了半天,王家强如是回答。

“多做事很好啊,但少说话就不太好吧。”威廉姆斯扯了扯围巾,转了转脖子,“我想找一个助手,他却不爱说话。不爱说话,就意味着不好交流。你觉得这个人合适吗?”

“十分合适。”

“为什么?”

“你不是说了吗?这个人要了解花熊。我晓得的是,丁默生非常喜欢花熊。”

“你怎么知道?”

“我经常看到他在树林里看花熊,还喜欢对着花熊叽叽咕咕,像是在对它们说话。”

“花熊能听懂他的话?”

“我觉得,花熊真的能听懂丁默生的话。要不然,他天天对着花熊说,有什么意思?”转而一想,王家强又说,“不过,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我不能保证是真的。”

威廉姆斯点了点头:“嗯。”

“你要是觉得这个人适合,你自己去找他嘛。他住在第二湾,顺着这条路往上走,翻过山腰的第三套房子。”

威廉姆斯又点了点头:“嗯。”

刚走几步,威廉姆斯回头望着王家强,说:“花熊有个更好听的名字,叫熊猫。”

从第一湾到第二湾,由低到高呈螺旋上升。山路逼仄,弯弯曲曲,看起来很近,走起来费力。用当地人的俗语说:“一眼看见,要走半天。”兴致勃勃的威廉姆斯,步伐时快时慢,越急躁越感觉累人,累得气喘吁吁也不愿停下来。当他来到第二湾,远远看见丁默生的房子时,有种虚脱之感。

歇了歇脚,威廉姆斯便快步朝湾里走。他仅仅是斜着眼睛瞟了一眼前面两户人家,心中数着“一、二”,双脚在第三套房子前停了下来。与前面两家相比,这套房子被两三米高的围墙围着。很明显,这是为了防止盗贼。

“一个茅草房居然还筑起围墙?”威廉姆斯纳闷着,“难道丁的家里有什么无价之宝?”

威廉姆斯上下张望,左右环视。门没有上锁,说明主人在家。他上前一步,敲响了院子的门。随着吱呀一声响,威廉姆斯便见到了丁默生。先是半张脸,接着是一头乱发,然后是上半身,最后是整个人。

简短的寒暄后,威廉姆斯便直奔主题,说明来意。在他胡编乱造的自我介绍中,他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植物学家,在伦敦城市学院任教,这次到中国来,主要是进行高山地带的濒危动植物科学考察,他希望丁默生担任自己的助手。

丁默生出生在夏天,两个月前刚满十八岁。他脸庞清瘦、浓眉大眼,一头茂密、细长而又自然卷的头发,长至脖子;他身高不足一米七,单薄、瘦小,穿着一件偏大的粗布衣服。如果不是突出的喉结,稀疏又参差不齐的胡须,威廉姆斯以为眼前这个人是个女孩子。

面对突然来访的威廉姆斯,丁默生真的不爱说话,问一句答一句,惜字如金。

威廉姆斯问:“你是本地人?”

丁默生答:“是。”

威廉姆斯问:“这里的山山水水你都熟悉?”

丁默生答:“是。”

威廉姆斯问:“这里的花草树木,你都了解?”

丁默生答:“大多数都知道。”

威廉姆斯问:“你喜欢熊猫吗?”

丁默生眉头一皱:“熊猫?”

威廉姆斯连忙解释:“熊猫就是你们说的花熊。”

丁默生问:“花熊为什么叫熊猫?”

威廉姆斯答:“因为之前没有统一的叫法,现在,动物学家按照更加科学的标准,对花熊进行了命名。不过,你要叫花熊,也行。”

丁默生沉思着,应了一句:“哦。”

威廉姆斯问:“你了解熊猫吗?”

丁默生答:“了解一点。”

威廉姆斯问:“我请你当我的助手,愿意吗?”

丁默生思考一阵后,回答道:“好。”

威廉姆斯问:“你需要多少钱一天?”

丁默生答:“你随便给。”

威廉姆斯又问了几个问题,诸如一家几口人生活,父母在做什么。丁默生都没有回答。

尽管威廉姆斯对丁默生的第一印象不好,他喜欢直来直去、热情似火的人。但是,鉴于丁默生是个喜欢熊猫和懂得熊猫的人,他还是容忍了对方少言寡语的缺点。最后,威廉姆斯说:“等我确定开始工作的时间后,就来找你。”

丁默生点点头。半晌,他又补充了一个字:“好。”

威廉姆斯转身而去,硕大的身躯在山路上摇摇晃晃,像个酒鬼在寻找回家的路。

丁默生远远地望着,好长时间没有挪动脚步。他不知道对方是谁,更不清楚对方为什么问起熊猫。他有些担忧,这些年来,老外来捕捉熊猫的事很常见。他曾听别人说过,五年前,一帮人在十几里外的一片树林里,一口气捕捉了十多只熊猫。

不知不觉地,丁默生认可了威廉姆斯的说法,把花熊叫作熊猫。他似乎听人说起过,花熊的确叫熊猫。只是,三湾村的人,一直以来都把这种动物叫花熊。他想,为了更好地盯防这个外国佬,那就叫作熊猫吧。等以后有机会了,他一定会求证,花熊到底是不是真的叫熊猫。

当得知威廉姆斯要请自己当助手时,丁默生犹豫了片刻。如果对方根本就不是科学考察,而是捕捉熊猫,自己就是帮坏人做坏事。从小,他就知道帮坏人做坏事,要遭天打雷劈。用三湾村的俗话说,坏事做多了要断子绝孙。他之所以答应下来,是想看看这个外国佬到底要干什么,他要贴身跟着他,监督他。如果对方真的是打熊猫的歪主意,自己或许能想办法阻止。

冬天的山里,天黑得比任何地方都快。夜色从天空倾泻而下,一下就把三湾村染黑了。

在野外疯跑了大半天的阿黄,嗖地一下蹿进院子,在丁默生面前欢腾地摇着尾巴,像是在向主人报平安。阿黄是条勇猛的狗,身长体壮、叫声洪亮,常与同类撕咬搏斗。时光倒回到三年前,阿黄几乎百战百胜,现在有些老了,偶尔会被咬破脸、折断腿。

丁默生摸了一下阿黄的脑袋,说了句:“乖。”他踱步回到屋内,关好门,划燃火柴,点亮煤油灯,挑了挑灯捻。他来到最里边那间房子的门口,看着布满锈迹的铁锁发呆。随后,他摸了摸额头,捋了捋头发,又挠了挠后脑勺。自嘲的笑容,在那张瘦黑的脸上泛起。几分钟后,他把钥匙插进锁孔。细长而蜡黄的手指轻轻一扭,咔嚓一声,木门闪开一条缝。

这个隐蔽、狭窄和幽暗的房间,丁默生不常来。他每一次进门,必定与熊猫有关。

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一排熊猫皮整齐划一地挂着。丁默生的眼神,从左至右,一张张滑过,扫描着,检视着。眼神每移动一次,他就在心里默念一个数字:一、二、三……

十二张,一张不多,一张不少。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白色的皮毛有些泛黄,黑色的皮毛慢慢变灰。确保每一张都原地摆放着后,丁默生才松了一口气。他提着煤油灯,慢慢退了出去,重新锁好门,把钥匙放回墙壁的洞里。为了这把钥匙不被蓦然进屋的盗贼发现,他在土墙上凿了一个洞。钥匙放在洞里,外面又塞了一团废纸和一撮烂棉花,用于掩藏。

做晚饭时,丁默生心里还在犯嘀咕,自己是不是太紧张了?他提醒自己,不是每一个到山里来的外国人,都是来捕捉熊猫的。三湾村以及这片山林,地貌奇特,植被丰茂,又因为各种稀有的动植物,被赋予了一种神秘色彩。所以,从丁默生记事以来,他的确看见不少人前来考察、探险。尤其是外国人,越是偏僻的地方,他们越感到好奇,非要探个究竟。三湾村的大多数人,对此已见怪不怪。当那些蓝眼睛、高鼻梁的洋人从村子里进出时,他们只是远远地看着,嘻嘻哈哈地笑着。

但是,丁默生又立即叮嘱自己,千万别放松警惕。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最近几年里,偷猎熊猫的人越来越多了。没人说得清,那些考察和探险的人中,哪些是真考察和真探险,哪些是打着考察和探险的幌子,干着捕捉熊猫的勾当。

这个夜晚,在自我怀疑和自我叮嘱中,丁默生失眠了。思绪反反复复,睡意惺忪。漫漫长夜里,他每一丝呼吸都在表达着内心的不安。那只在寒夜里苟延残喘的蚊子,锲而不舍地在丁默生的脑门飞舞,寻找叮一口的机会。他拍打了好几次,只听见额头被拍得啪啪响,蚊子却始终没打着。

威廉姆斯来后的第三天上午,冬日的暖阳刚刚爬到山头,阿黄突然狂吠起来。当时,丁默生在房屋左边的菜园里摘青菜和拔萝卜,为一头猪和几只鸡鸭准备食物。猪和鸡鸭是他为数不多的经济来源。鸡鸭生蛋后,他一个都没吃,全部拿到大雅场卖了。猪喂肥了后,他也不会杀了自己吃,而是在过年前夕,拉到大雅场卖钱,再用钱买一点肉和猪板油。肉本来就不多,大部分还得制作成腌肉。猪板油炼好后,用作炒菜、煮面条。肉和油,节省点,可以用一年。冬季的菜地,露水很重。丁默生的裤管,膝盖以下全被打湿了,贴在腿上。细圆的双腿,冻得僵直。

听到阿黄的叫声后,他深一脚浅一脚,来到院门口。威廉姆斯穿着厚实的风衣,围着一条灰色围巾,背着沉重的背包,远远地望着阿黄。

“你来啦。”丁默生与威廉姆斯隔着好几米远。

“你这条狗很凶。”威廉姆斯边说边退,担心阿黄趁机上来咬他。

“你是生人,而且还是外国人。”

“丁,我们走吧。从今天开始,你就为我工作,直到我的任务结束。”

“这么快?”

“哪里快呀,我到你们这里都大半年了。”

丁默生一脸茫然,心想原来这家伙都来这么长时间了。“好。”他转身拿回背篓,“等我把猪和鸡鸭喂了就走。”

“别管那么多了,走吧。”威廉姆斯说,“你那些猪,那些鸡和鸭子,不值钱。”

“对我来说,很值钱。”丁默生撇了撇嘴,“没有它们,我的日子怎么过呀?”

“跟着我工作,保证你能挣很多钱。”威廉姆斯说,“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

丁默生没理会威廉姆斯,背回青菜和萝卜,喂好猪和鸡鸭,又换了一身衣服。整个过程,用了二十多分钟。

二十多分钟里,威廉姆斯忍受着阿黄的咆哮。他曾退让过,发现退一步并非海阔天空,而是阿黄的步步紧逼。于是,他鼓起勇气站定,与阿黄对峙着,互不相让。阿黄的嗓子真是好,二十分钟里叫个不停。

收拾妥当后,丁默生锁好门,与威廉姆斯一起向山下走去。威廉姆斯走在前,丁默生在后。阿黄一直跟着丁默生,怎么劝都不回去。每当威廉姆斯回头与丁默生说话,阿黄就吼叫几声。接连好几次后,威廉姆斯不再回头。他真担心这条老狗会扑上来,咬自己几口。

“我们现在去哪里?”丁默生问。

“我住的小旅馆,就在村口。”威廉姆斯说,“那里还有几个人,我们要与他们汇合。”

“你们是一队人马?”

“没有马。”

“我是说,你不是一个人?”

“加我,有五个。”

“你们都是来考察的?”

“是的。”

“都是英国人?”

“我们五个人,来自五个国家。我是英国人,他们分别来自法国、美国和德国。哦,对了,还有个日本人。”

“我最讨厌日本人。”

“可以理解,就像我最讨厌德国人一样。”

“那你怎么还与德国人一起工作?”

“战争是战争,工作是工作。”

“可是,我还是讨厌那个日本人。”

“丁,我们都讨厌战争。但是,战争这种破事,我们管不了。田中秀幸先生是个伟大的科学家,他与我们一样,是战争的受害者。”

“那个日本人叫田中秀幸?”

“是的。据我所知,他也讨厌这场战争。”

丁默生轻轻地哼了一声,对威廉姆斯的观点嗤之以鼻。日本人在中国到底干了多少坏事,他心中有数。他曾听人说过,日本人在南京烧毁了很多房屋,杀了很多人。无论老人还是小孩,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见一个杀一个。每当他想起这些,都恨不得去剥日本人的皮。但是,眼下最重要的,不是讨论田中秀幸是不是科学家,而是搞清楚这帮人到三湾村来,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威廉姆斯等人到这里来,真正的目的是捕捉熊猫。

下山的路走起来轻松很多,大半个小时后,丁默生便来到威廉姆斯租住的院子里,见到了另外四个人。对丁默生来说,这个院子并不陌生,他打小就认识房主王家强,但真正的交往并不多。三湾村的每个湾,人们相互来往很少。他们有着不同的姓氏,来自不同的宗族,仅仅是隶属于同一个行政村,田地接壤而已。

在威廉姆斯的介绍下,丁默生的眼神从一个人身上移到另一个人身上,把他们每个人从头到脚审视了一遍。虽然丁默生警惕地审视着每一个人,但被审视的人却显得轻松自如。他们抽着烟,说笑着,时不时摆弄着随身携带的装备。从第一印象中,丁默生看不出这些人有什么异样。而且,从他们的行头和装扮来看,似乎真的是来科学考察。唯一感觉不太对劲儿的只有田中秀幸,他总觉得这个日本人的眼神慌慌张张,闪烁不定,像个时刻担心被发现的小偷。

丁默生对这些人不感兴趣,他在内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只要这些人对熊猫有任何非分之想,一定要想办法做好保护工作。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与这些家伙斗争到底。

十多分钟后,威廉姆斯一声高呼:“丁,带着我们出发。”

“好。”丁默生说着,走出了院子。

五个人跟了上来。

丁默生回头看了一眼,有三个人的名字与人对不上号。他只知道他们叫奥斯特、赫尔曼和肖恩,但具体哪个人叫什么名字,已经记不清楚。他发现田中秀幸走在最后,有意与前面的人保持着距离。

冬意渐浓。不过,天公作美。虽然气温已经很低,但阳光就像被洗涤过,在树叶、花草和泥土上洒下一层金光。清衣河上奔腾的流水,泛着流动的波光。五颜六色的树叶,折射出炫目的光环。远远望去,三湾村像是一幅珍贵的油画。

从太阳初升到日上三竿,再到夕阳西下直至夜幕降临,威廉姆斯等人从一座山到另一座山,从一条沟到另一条沟,不知疲倦。三湾村的各个角落,他们都想踏遍。一路上,他们非常关心当地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以及历史沿革。让丁默生不解的是,这帮家伙为什么还会问及附近村庄的情况,而且他们问得非常仔细,具体到几个村子,有多少人口,男女老少的比例。

十八岁的丁默生,从未遇到过问题这么多的一群人。威廉姆斯提的问题最多,其他四人见缝插针,也没浪费任何一个机会。他们用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丁默生进行了一场高密度拷问。不过,早有心理准备的丁默生,严防死守,滴水不漏。他给自己设置了一条安全线,只要不涉及熊猫,其他问题都不是问题。其实,就算那些与熊猫无关的问题,丁默生的回答也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而且,三湾村以外的地方,他的确也不太清楚。

与此同时,丁默生又希望对方问一些熊猫的问题,以便判断他们是否真的是来科学考察。但是,他局促不安,心慌意乱,又无法面对对方就是来捕捉熊猫这个事实。

一路上,丁默生一边应付不断抛来的问题,一边盘算着当对方真的问起熊猫时,自己如何应对。

该来的总归会来,只是时间早晚。

通常情况下,只要天气好,在太阳升起时,熊猫就会走出巢穴,在树林和草地里活动。如果可以改变气候,丁默生希望来一场及时暴雨或者暴雪。这天却是一个完美的晴天。天高云淡,碧空如洗。

如果前行的路线自己可以掌握,丁默生不会来到生树坪,因为那里生活着很多熊猫。到底有多少只,他不清楚,只是偶尔看到它们在草坪上嬉戏玩耍。但是,威廉姆斯就像是嗅到了熊猫的气息,中途改变了方向。丁默生想了很多借口,但执拗的威廉姆斯,坚持要到生树坪。

“那是第三湾,是村子的尽头,再往里走,已经没有人家。”丁默生希望用这个理由,把威廉姆斯的双脚捆住。

“丁,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是,我喜欢那个地方,登高望远,很有意思。”威廉姆斯拉着丁默生,便向山顶走去。

生树坪在接近山顶的地方,往里走是少有人踏足的森林,往外走是无人居住的第三湾。

村里的老人说,第三湾曾有人居住,但每年都会遭到豺狼虎豹的骚扰,有人损失了家禽,有人丢失了性命。后来,人们便陆续搬走了。生树坪原本是荒凉的草坪,也没有名字。后来,人们发现这片草坪里莫名地长出许多树,而且越来越多。于是,他们便给它起了这个名字,意思是自己生长树木的草坪。

没有人知道,生树坪里看似无端生长出来的树木,其实都是丁默生亲手栽种的。他最喜欢的熊猫贝贝生活在这里,他要为它营造更好的生存环境。从十年前开始,每一个月,他都要在生树坪种几棵树,一直持续到现在。更不为外人知道的是,在生树坪的最里面,他还栽种了很多竹子。

那片竹林是生树坪的后花园。

站在第一湾抬眼望去,生树坪是一个挂在云端的大草坪。上与天接,云遮雾绕。一条葱茏而又险峻的林坡,从清衣河边拔地而起,支撑着生树坪。从上往下看,林坡由窄变宽,宛如一个依在大山的壮汉。林坡两边有两条沟渠,仿佛是壮汉的两条手臂。一条手臂在第三湾,另一条手臂则在山那边,从来无人踏足。从山顶某个隐秘山洞里冒出来的流水,顺着沟渠流入清衣河。

第三湾被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横刀一切,把麦地与生树坪分开。流经生树坪的沟渠,在旁边缓下来,形成一个大约五十米长、十米宽的低洼,蓄积下来的河水,深及一个成年人的膝盖。

有山有水,有花有树,有竹有笋,生树坪实在是熊猫生存的世外桃源。

1942年的冬天,三湾村的第三湾。丁默生看着威廉姆斯径直朝山顶走去,生树坪是登顶的必经之地。他担心熊猫被威廉姆斯发现,害怕贝贝和同伴的生活遭到侵扰。但是,他能做的只有默默祈祷,希望事情不要向最坏的方向发展。

世间万物,一个又一个的巧合,构成了一种微妙的关系,并生发出诸多意想不到的事。天气晴朗,熊猫出来玩耍;时间为上午十一点,熊猫正玩得不亦乐乎;威廉姆斯拒绝丁默生的引领,改变路线朝生树坪走去。最终,三个点交会在一起,在丁默生心底产生出一场震荡。留给他的,只有不断地默然自问:“怎么办?”

一次次自问,却没有得到答案。

第一个发现熊猫的是肖恩,他几乎是吼叫起来:“天呐,快看,熊猫呢。”

所有人都停下脚步,顺着肖恩所指的方向望去。丁默生在威廉姆斯身后,他没有抬头,只是转动着眼珠子,斜着眼睛看了一眼。草坪上,的确有熊猫在玩耍。但可以确定的是,那里没有贝贝。

隔着小河望过去,七只熊猫正在悠闲而认真地觅食。肖恩的吼叫惊扰到了熊猫,它们抬起头来,面带惊恐地望着几个陌生人。片刻后,熊猫们意识到有外敌的侵入,头也不回地朝树林深处走去。威廉姆斯慌乱地拿出相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奥斯特早已掏出蓝色笔记本,不停地记录着什么。赫尔曼和田中秀幸,比其他人慢半拍,等他俩惊呼“熊猫”时,七只熊猫早已消失在林子尽头。

丁默生看在眼里,乱在心头。这帮人看见熊猫时的第一反应,让他确信,他们是来捕捉熊猫的。不过,他不想打草惊蛇,什么事都要讲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更何况,威廉姆斯拍照,奥斯特记录,看起来又很像是一次科学考察。丁默生不失时机地说:“熊猫对人的警惕性非常高,别说遇到生人会跑开,就算嗅到了生人的气味,也会躲得远远的。”

“它能闻到人的气味?”田中秀幸说着,装腔作势地吸了吸鼻子。

“哪些味道是同伴的,哪些味道是人的,熊猫分得非常清楚。”丁默生瞅着田中秀幸,“只要它们觉得空气中的味道不对劲儿,永远都不会出来。”

“丁,你说的是真的?”奥斯特感叹道,“如果是真的,那就太神奇了。”

“熊猫是神奇的动物,很聪明。”丁默生的眼神,从田中秀幸转移到奥斯特,补充说道,“所以,这些年,到山里来捕捉熊猫的人一拨又一拨,但都是空手来,空手回。”

“从来没有人捕捉到熊猫?我不相信。”威廉姆斯的口气充满疑惑,“丁,你在撒谎。”

“我骗你干什么?”丁默生心跳加速,但语气坚决。他的用心很明确,如果这帮人是来捕捉熊猫,希望自己的话能起到作用,让对方尽早放弃。

威廉姆斯“嗯”了一声,狡黠地笑起来。他拖着沉重的步子继续朝前走,脑子里浮现出史密斯和伦敦动物园里的明。

没走几步,威廉姆斯转过身,对丁默生说:“我们回去吧。”

“不上去了?”丁默生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尽早下山,赶快离开此地。

“今天的工作结束了,收获很大。”威廉姆斯挥了挥拳头,“我很高兴。”

威廉姆斯等人慢慢下山,从第三湾朝第二湾走去。

丁默生暗自松了口气,心想这帮家伙总算离开生树坪了。他很清楚,整个三湾村,只有生树坪才有熊猫。

太阳慢慢隐去,厚厚的云朵让天空和大地阴沉下来。转过山头,就是第二湾,丁默生的家就在这里。他的脚步有些急切,恨不得生出一对翅膀,一下飞到第二湾,飞进自家院子里。

第三湾与第二湾之间,有一片逼仄而狭长的小树林。第三湾还有人住时,曾有人将这里开垦出来,根据不同季节种植农作物。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最里边,矗立着几个无人修砌的坟头。死者的亲人,早已迁走。

突然,一只熊猫跃入丁默生的眼帘。

“贝贝?”他心头一惊,默默地念道,“它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生树坪出现的七只熊猫里没有贝贝,丁默生曾一度感到窃喜。现在,它却在这里与威廉姆斯等人不期而遇。或许是天气太好,贝贝想到更远的地方寻找食物。又或许,它外出走动迷了路,困在这里不知道如何返回。丁默生隐约觉得,事情越来越不妙。

这样想着,丁默生加快脚步。只有越快离开,贝贝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小。

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以及分散威廉姆斯等人的注意力,丁默生指着天空,莫名其妙地分析起未来几天的天气状况。他告诉这些人,从云层的颜色和厚度可以看出,接下来会阴雨连绵,气温骤降。最多再过两个星期,就要下雪了。一旦下雪,大山和树林都会被积雪覆盖,山里非常阴冷,所有飞禽走兽都会躲起来准备过冬。

“熊猫。”奥斯特还是发现了贝贝,并朝威廉姆斯喊道,“你别只顾着走啊,你看那边。”

威廉姆斯停下脚步,看了一眼贝贝。然后,他朝丁默生喊道:“丁,那里又有一只熊猫。”

丁默生突然感到头晕目眩,威廉姆斯的叫声让他的耳膜生疼。他迟疑着停下来,慢慢转身。在阴暗的树林里,贝贝趴在地上。它还是那般温顺、可爱,眼神里充满柔情。想起来,丁默生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贝贝了。一个月?或许是两个月。他记不清具体时间了,只知道那时候还是秋天。

第三湾已经荒废了,有些土地无人耕种,丁默生便挑了一块相对肥沃的地方,种植经济价值更高的农作物。那天中午,丁默生扛着锄头从地里往家走,中途经过生树坪。当时,贝贝刚从小河边喝足水回到草坪,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它很喜欢带着清甜的山泉,一口气可以把肚子喝得圆鼓鼓的。看见贝贝后,丁默生放下锄头,坐在路边的石头上,静静地望着它。没多久,贝贝也看见了丁默生。它躺在草地上,与丁默生深情地对望。

这一幕,让丁默生再次想起十年前的那个傍晚,他和贝贝也是这样的凝视和守望。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相伴,在接下来的十年里,给丁默生带来了勇于面对任何困难的勇气。

从回忆回到现实后,丁默生对着树林一声怒吼。声音中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恼怒,在山间来回震荡。他希望贝贝对这样的怒吼感到畏惧,马上逃离。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即便自己的声音早已变形,还是被贝贝听出是他。它不仅没有逃跑,反而抬头望着丁默生的方向,并慢慢走过来。

“我感觉它很健硕,像个健美先生。”奥斯特没有抬头,手中的笔刷刷地记录着。

“的确很漂亮,这是我见过最棒的熊猫。”威廉姆斯呵呵地笑着,“健美先生?这个名字非常好。从此以后,我就叫它‘健美先生’吧。”

丁默生感到心慌,额头沁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他想把贝贝赶走,但苦于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贝贝停了下来,躺在一堆乱石旁边,看着丁默生和另外五个陌生人。

贝贝没有逃跑,是因为它认出了丁默生。它很清楚,丁默生不会伤害自己。十年来,他们之间早已建立了牢不可破的信任。

“快走。”丁默生说了句方言。

贝贝抬头看了看丁默生,摇了摇脑袋。

情急之下,丁默生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朝贝贝丢过去。石头不大,在草地里连续翻滚,最终在贝贝面前停了下来。贝贝并没有受到任何惊吓,依然安然地躺着,用温和的眼神望着丁默生。或许,在它看来,这是丁默生在与自己玩游戏。

“我觉得这只熊猫生病了,站不起来了。说不定,它马上就要死了。”丁默生自言自语。其实,他是专门说给这些外国佬听。

“丁,我不这么认为。”威廉姆斯强行纠正丁默生的观点,“我认为它很有灵性,而且渴望与人交流。”

“我们走吧。”丁默生顾左右而言他,“天快黑了,等一会儿,我们就看不见下山的路了。”

丁默生有些结巴,说话语无伦次。现在是下午时分,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

“这只熊猫,我觉得比伦敦那只叫作明的熊猫,更讨人喜欢。”威廉姆斯扬扬得意,又转身问其他人,“你们觉得呢?”

“不知道,我们没有见过明。”奥斯特、赫尔曼、肖恩和田中秀幸,不约而同地回答。

“明实在太受欢迎了。”威廉姆斯洪亮的声音在空气中荡漾,“我记得给你们说过,所有英国人都喜欢那个小家伙。”

“走吧,走吧。”丁默生有些恼怒,原本就黑的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黑,“这荒山野岭,说不定会遇见老虎,那就太危险了。”

丁默生加快脚步往山下走去。他走得很快,近乎奔跑起来。好几次,他差点被石头绊倒,引来了一阵嘲讽。他们觉得丁默生对当地环境并不熟悉,怀疑他是到深山里躲避战争的丧家之犬。“要不然,他家里怎么没有父母和其他亲人。”他们再次议论道,“他那间小破茅屋,看起来就像是专门为流浪汉准备的。”

又是一阵不怀好意的笑。

丁默生继续快步前行。但是,威廉姆斯一句话让他的脚步慢了下来。“如果把刚才那只熊猫弄到伦敦,一定会让整个英国沸腾。”或许是情绪激动、语速太快,又或许是山里风有点凉,威廉姆斯咳了几声嗽,继续说,“如果能捕捉到‘健美先生’,中国之行就太完美了。”

这句话,让丁默生彻底明白了威廉姆斯等人的狼子野心。

任何一只熊猫的安危,都会让丁默生寝食难安。十年前的那个傍晚,当他与贝贝相遇后,便把保护熊猫作为一生的责任。1942年的初冬,一帮老外闯进了生树坪捕捉熊猫,最危险的熊猫,居然是他最爱的贝贝。

丁默生满腔怒火,浑身颤抖。转过山腰就是第二湾,他一股风似的跑回了家。

关好院门,丁默生与阿黄一起,在院子里发呆。夜色一丝一丝地洒下,在空中凝聚成浓郁的黑夜。阿黄感觉到了丁默生的反常,时不时站起来,兜着圈子来回走动。丁默生没有要求这条忠诚的老狗趴下别动,尽管他心里异常烦乱。

有些疲倦的丁默生,回到堂屋,关好房门。他划燃火柴,点燃煤油灯,又来到最隐蔽的房间里。看着那些熊猫皮,他不由自主地陷入沉思。

十年前的那个夜晚,与贝贝初次相遇的情景,在丁默生的心头萦绕,宛如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