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佛典翻译文学
第一节 佛典汉译及其文学价值
佛典,一般称为“佛经”,即经、律、论“三藏”,是佛教的根本典籍。佛陀的教法和佛陀的形象,主要是通过佛典传布世间的。我国翻译佛典年代可考最早的一部,是安世高于东汉桓帝元嘉元年(151)所出《明度五十校计经》。此后直到北宋时期,大规模的佛典翻译工作十分兴旺地进行了九百年左右(以后仍在断断续续地进行)[1]。据元代佛经目录——《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到那时留有译籍的著名译师计达194人,共翻译佛经1644部5586卷。这还不包括翻译过但又佚失的大量经典。如此巨大的翻译工作,是世界文化交流史上的壮举,其贡献首先是在中国传播并发展了佛教,而对于中华文明多方面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的。现存各种《大藏经》里包含有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著述,但其基本部分是从古印度和中亚语文翻译过来的。这批佛典的数量十分庞大,内容非常丰富。它们作为佛教圣典,本来是佛教教理、教义的载体,实际更包含着古印度、西域文化、学术的十分丰富多彩的内容。其中即包括本卷序言已述及的大量“佛教文学”作品。在漫长历史时期传译为汉语的这一大批典籍,除了作为宗教圣典的基本价值之外,又成为中国文化的宝贵财富,成为中国文学遗产的一部分,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本来许多佛典都具有宗教和文学两方面(或更多方面)的意义:经典的宗教内涵往往通过文学形式表现和发挥出来;具有文学意味的描写由教义、教理来支持。这样,对于具有文学价值的佛典,接受和研究时就不应受到宗教观念的局限。当然,所谓“佛典翻译文学”是个相当不确定的概念。有些经典,例如一些本生、譬喻故事,原本是民间文学作品,被利用、附会以教义而成了佛教经典;有些作品如佛传、佛弟子传,则是按文学创作的方式编撰的。这些可算是典型的佛教文学作品。而另一些作品则本来就是作为宗教经典结集的,或者插入了具有文学意味的情节,或者使用了文学表现方法,因而具有一定的艺术性。从广义说,这后一类作品也应包含在“佛典翻译文学”范围之内。
这大量的“佛典翻译文学”作品,形成和翻译情况十分复杂。有些原典是古印度梵文或巴利文的,有些是西域“胡语”的;“胡语”的有些是从梵文或巴利文翻译的,有些则是当地创作的;还有些是中土撰述的所谓“伪经”,为了提高其宗教的神圣性质而假托为翻译的。又古代从事翻译,做法和现代不同。佛教初传,经典靠西来传教者口诵,后来才逐渐有经本输入。即使是在有了经本之后,往往也不是由精通外语的人独自进行翻译,而是由多数人分工诵出原典、译为汉语、再写成汉文并加以修饰等复杂过程。翻译时为了适应中国人的思维或表达习惯往往有增删、改动,还有借用汉语已有词语加以比附的“格义”办法。例如在本生、譬喻故事里大量加入有关忠孝的说教;又如《佛所行赞》,“译者的目标显然不是传译文学作品而是译经,因此保存了原文的主要内容,不过多少也注意到汉语诗体的要求”[2]。这样,各家译文就有了较自由的意译和忠实的直译的不同。
荷兰学者许理和曾指出,自有记载的第一位译师安世高系统地翻译佛典,就“标志着一种文学活动形式的开始,而从整体上看来,这项活动必定被视为中国文化最具影响的成就之一”[3]。佛教传入中国这样文化高度发达的国度,其“文学活动形式”必然会受到特别重视并被发扬光大。汉译佛典翻译文学的丰硕成果就是这种成就的典型表现。下面即对佛典翻译文学的几种主要类型加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