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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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村镇供水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我国广大村镇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卫生水平。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在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1.2.1 村镇供水现状

村镇作为联系城乡的纽带,在我国的城乡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现有5万多个村镇,建制镇有1.6万个,其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有403个。据2011年中国水资源公报数据,我国城镇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用水)分别占总用水量(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的4.7%和7.7%,分别为150.4亿m3和245.5亿m3,城镇和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为198L/d和82L/d。

1.村镇供水工程建设

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对全国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成果进行了一次全国复核评估,结果表明,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农村人口93745万人(不含港澳台和上海市),其中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为61545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5%,饮水不安全人口数为3220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4.3%。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中,水质不达标的占70%,主要是氟超标、地下水严重污染、地表水严重污染、苦咸水以及砷超标等;水量、方便程度或者用水保证率不达标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30%。

目前我国村镇供水工程的主要类型有以下4类:一是已经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程,利用城市自来水厂的管网延伸工程,城镇水厂不仅向城市供水,而且向周边农村和乡镇供水;二是多村多乡镇联合供水工程,即水源和地域相近的区域建设一个较大的集中供水站向区域供水;三是单村供水工程,即在水源和地域范围受限的情况下,村庄独自建设一个小型集中供水站向村内居民供水;四是分散供水工程,即在水源受限的条件下,建设单户打井工程或者多户联用打井工程解决饮水问题。

综合而言,我国村镇供水方式主要有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两种。长期以来,分散式供水工程是我国农村最主要的供水方式,200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占到了村镇供水的63.5%。该方式供水安全性相对较差,水质合格率低,微生物超标,主要分布在我国中西部地区。集中式供水能较好地解决饮水安全和水资源严重损失等问题,是我国现阶段提倡的主要村镇供水方式。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逐渐重视和加大对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解决力度,村镇供水工程发展迅速。据2013年水利部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数据,2011年全国共有农村供水工程5887.46万处,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92.25万处,分散式供水工程5795.21万处。农村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8.12亿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5.49亿人,分散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2.63亿人。通过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村镇饮水安全问题得到了极大地改善,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提高了供水保证能力、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

根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今后我国将在“十二五”发展规划内将农村饮水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2013年底前解决原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85%。

2.村镇供水工程管理

我国村镇供水工程主要有两种管理形式:

(1)对于规模相对较大的村镇,一般建有包括取水、净水、输配水在内的完整供水设施,基本可以保证水质水量。这类工程主要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由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工程管理委员会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乡镇水利管理站负责组建,成员由水利部门和受益乡、村代表组成。

(2)对于一些居住分散、人口稀少的地区,一般采用水池、水窖、管井等微型供水工程,水质无法保障。这类工程一般实行农户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体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产权证书,明确农户的所有权。

1.2.2 村镇供水存在问题

由于村镇自然地理条件复杂、人口居住分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我国村镇供水仍面临一些问题。

(1)我国农村供水设施仍较为薄弱。目前,村镇集中式供水人口受益比例还不高,如2007年年末,建制镇供水普及率为76.6%,乡镇供水普及率为59.1%,农村供水普及率则更低,多以分散供水工程为主。除原调查评估核定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外,由于部分地区水源变化、水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高、早期建设工程老化报废、移民搬迁等原因,又新增了部分饮水不安全人口,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

(2)供水工程投资需求大,工程建设标准低,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只能采取分散或单村供水工程等措施解决饮水问题。而且,随着大量集中供水工程相继投入运行,管理维护任务也将越来越重。

已经建成的村镇集中供水站,自动化控制程度较低,对于取(送)水水泵、加药、消毒设备的运行,多数集中供水站仍然采用人工控制的方式,不能根据水源水质调整加药量和消毒剂用量,不能充分发挥药剂的性能,对供水水质造成影响。信息化技术方面,硬件设备安装多,但应用极少,特别是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决策系统仍是空白。

(3)工程长效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供水成本高、水价不到位,难以实现专业化管理,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的难度大。据《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已建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中,有90%是单村供水工程;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平均水价还达不到成本,绝大多数工程只能维持日常运行,水费收入只能弥补运行成本,无法足额提取工程折旧和大修费,不具备大修和更新改造的能力。

(4)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措施相对薄弱。村镇饮用水水源类型复杂,规模小、分布广,水源变化和水污染是造成饮水不安全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水污染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而且缺乏对村镇饮水水源的保护和宣传。有些地方村镇周边的河流、水库及湖泊,既是居民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同时又是生产、生活及农业污水的排放水体。因此对我国广大的村镇而言,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呈现加重的趋势,由此带来对村镇安全饮水的影响不容忽视。具体表现在:乱砍滥伐,植被破坏严重,清洁水源逐年减少;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村镇企业废水、废渣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水体的大面积污染;农药、化肥等非点源污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在水源保护方面,由于村镇居民缺乏水源保护的意识和措施,家禽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入河流、水库或水塘,造成水源污染。

部分村镇供水工程,特别是早期建设的一些单村供水工程存在着设计时未考虑水质处理和消毒设施,或虽有设计但未按要求配备,或配备了但未正常使用等现象,造成部分工程的供水水质不能完全达标。由于缺乏专项经费,一些地方缺乏水质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水质检测工作薄弱,距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要求差距巨大。

(5)部分地区基层管理和技术力量不足。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工程实施时间紧、任务重,但大多数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和管理力量并没有相应增加,人员培训滞后,整体素质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工程专业化管理程度不高,业务素质较低,不能适应日常的运行管理维护要求,一些供水站甚至没有专门的管理组织或人员,没有供水站运行记录和水质检测记录,没有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另外,村镇供水工程大多地处偏远乡村,条件差、待遇低,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也缺乏吸引力。适宜农村、效果好、成本低、操作简便的除氟等特殊水质处理技术目前仍较为缺乏。

1.2.3 村镇供水发展趋势

1.水资源优化配置

水资源优化配置包括需水管理和供水管理。在需水方面,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调整生产力布局,积极发展高效节水产业,抑制需水增长势头,以适应不利的水资源条件。在供水方面,协调各单位竞争性用水,加强管理,尤其是对农村分散的自备井的管理,同时通过工程措施改变水资源天然时空分布,使之与生产力布局相适应。

2.因地制宜的村镇供水模式

以建设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分散供水工程为辅的因地制宜的供水模式。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在今后的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中,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地形、经济和水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连片的集中供水模式。集中供水模式有利于对供水工程进行统一管理,更高效地利用水资源,解决一定范围内水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而对于地形复杂的山区,集中供水可能会产生巨大的抽水费用,采用分散式的供水工程更为适用。

3.更完善的管理模式

完善的管理模式是保证供水工程稳定运行的前提。我国未来村镇供水的管理模式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形式:

(1)国家或当地政府投资修建的村镇供水工程,由政府或当地水务部门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的模式。管理部门主要对工程的建设、运行、收费等进行管理。一般而言村镇供水工程规模较小,多以村镇为单位,所以由政府设置专门的部门对一定地域范围内工程进行统一管理。

(2)由用户参与资本投资并直接参与管理的模式。由用水家庭直接参与供水工程的资本投入以及运行管理对于提高用户的满意程度、用户间的平等以及用户对供水系统的信赖程度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供水建设在今后的发展中可以采取上述模式,由政府部门和当地居民共同投资修建工程,当地居民用户成立“用水者管理协会”负责管理,政府制定一些相关的条款规定,用水者管理协会可以在政府的规定内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这样能够使用户参与到管理当中,同时由于用户参与了资本投资,所以用户管理不只是进行简单的手工操作,他们有权决定水厂运营及发展,能够更加充分地调动用水户的积极性,有利于供水事业今后的发展。

(3)供水工程管理主体多元化。我国的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模式可以吸取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采取供水工程管理多元化的方式。由国家或当地政府制定一些供水的规范标准,供水工程必须在所指定的规范标准内运营。管理主体可以是水利部门,也可以是村镇供水协会或者符合特许经营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标准的前提下,供水企业可以拥有充分的自治权,可以自己制定收费标准,由企业直接向用户收取水费。政府和当地用户共同组成监督部门,监督供水企业的运营。

随着中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村镇的水环境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且已成为制约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尽可能避免再走国内外大城市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应充分根据村镇污水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处理模式并兼顾经济适用原则,构建可持续的村镇污水处理体系,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国广大村镇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