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中国文学史(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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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周时期文化简说

一种文学最初的特征,是在它所从属的文化土壤中萌发和生长起来的。中国上古即秦以前的文化,经历过漫长的孕育,至商、周时期逐渐成熟;尤其是周代,形成了中国文化的一系列元典,确定了包括文学在内的中国文化的某些基本流向。

远古时代,在后来被称为“中国”的这片土地上,原本只是散居着众多的初民族群;这些散居的族群在漫长的年代里逐渐凝聚为大小不一的部落,众多的部落又分别结成不同的联盟,国家形态便在这过程中形成。过去人们通常把黄河流域视为中华文明单一的发源地,现代的考古研究证明中华文明是多元并起、逐步融合的。迄今为止,国内已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有几千处,如星罗棋布,分散在极其广大的地域内,不同地域的文化相互之间并无显著的主从关系。如其中格外受到人们重视的代表长江流域文化的河姆渡遗址与代表黄河流域文化的仰韶遗址,两者大抵是同时并存,而实属不同类型,且前者并不比后者落后。

但是,在中国早期多元文化相互融会的过程中,黄河流域的文化显然占了主导地位。一般所说的夏、商、周王朝,实际上只是不同时期中我国北方的部落联盟,但后来它们被看成中华文化“正统”的代表,正说明了黄河流域文化的主导地位。那么,这种结果是怎样造成的呢?

在黄河流域从事农业生产的先人,面对的生存环境相当严酷。他们一方面要应对来自更北部的游牧民族的武力掠夺,一方面要与较南方为恶劣的自然环境、特别是任意泛滥的黄河水系作斗争,所以迫切需要把分散的人群凝聚为强大的群体,以展开生存竞争。我们可以注意到:无论传说中的还是信史记载的上古时代的大规模战争,如炎帝与黄帝之战,黄帝与蚩尤之战,商汤伐夏桀,周武伐商纣等等,多发生于北方。关于夏王朝尚多有争议,姑且不论,商、周作为中国最早的有信史可征的王朝,都是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中国最早的用于维护统治秩序的思想学说、礼仪制度、文化机构。在商、周文化中,国家意识形态相比于其他地域要早熟得多。

清末民初发现的甲骨文提供了关于商代文化的诸多信息。现存甲骨文献均是就战争、祭祀、农事等各项事件问卜于鬼神,以确定凶吉可否的记录,充满了原始信仰的气氛。从中可以看到,商人对自然之神的信仰和对祖先神灵的崇拜逐渐融合为一体,而其现实意义则在于确认现世君王的权威。在另一种商代文献——《尚书·盘庚》篇中,这一点表现得尤其清楚。《盘庚》是商代中期君主盘庚决定迁都时对臣僚发表的讲演记录,文中显示:历代先王和臣僚们的祖先虽已离开人世,却仍然在天界保持着君臣关系。如果人间的臣僚们违背了君主的旨意,他们的祖先就会要求先王对他们降下灾祸,以示惩罚;相反,如果他们顺从君主,就会得到先王的保佑。这表明在商人的观念中,君王的祖先神已经成为人间权力的来源,天界的秩序与人间的秩序具有同构性,前者证明了后者的合法与合理。

但君主也并不可以为所欲为。在《盘庚》篇中,盘庚一再告诫臣下要克制自己内心的想法,“听予一人之作猷”即服从他一人的计划;同时他自己则要“惟民之承”,“奉畜汝众”,即服务于民众,使民众能好好生活。倘若他做不到这一点,在天上的先王就要责问他“曷虐朕民”——为什么虐待我的人民,并降给他大的惩罚。这清楚地表明:与祖先崇拜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维护群体共存的意识;至少在原则上,群体的要求才是处于第一位的。对鬼神的信仰和对祖先亡灵的崇拜,是原始人类最普遍的意识,商文化就是把这种原始意识转化最初的国家意识形态。

周取代商以后,思想文化方面有许多变化,王国维甚至认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制度考》)由于重视宗法纽带在其统治中的作用,祭祖依然是周王室和各邦国最重要的政治活动之一。但是同商代比较,在周文化中对鬼神的信仰与崇拜已经淡薄了很多。所以前人注《礼记》有周人“事鬼神而远之”之说。作为最高的主宰者而存在的“帝”或“上帝”,不像在商文化中那样常常与君王的祖先神混为一体;在更多的场合它被称为“天”,它是超越所有宗族的;它也不再随时参与人间的活动,裁判人间的是非而施以祸福,而是高高在上,监察下方,授“天命”给人间合适的统治者,并在必要时改变“天命”。“天命”的授受,取决于统治者的德行。在这里可以看到,“天”或“上帝”就其意志性一面来说,还近似于宗教神,但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抽象化了,成为道德与公正的化身。

随着对神的依赖逐渐减少,关于人的行为和人际关系的准则就变得更重要了,于是有“礼”的建设。在商代,礼只是祭祀礼仪,而相传为周公姬旦所制定的周礼,则包含政治制度、典礼仪式、伦理规范等多种内涵。礼的一个重要原则,依孔子解说是“克己”——所谓“克己复礼为仁”。它应该符合周公制礼的本意:在周初文献《尚书·无逸》篇中,周公就把“克自抑畏”定为君王应该遵守的原则。总之,礼具有抑制个体意识的作用,并由此而达到确立等级秩序、维护群体利益的效能。礼的建设意味着周文化在多方面摆脱了原始宗教的力量,而运用具有理性的政治手段和道德意识调节社会关系。

如果说抑制个体、崇尚群体是商、周文化相同的特征,那么周文化将“帝”与“天”淡化虚化,而提高“礼”与“德”的地位,则有另一种意义:它虽承认一个超世的最高权威的存在从而解释了人间权力的合法性,但在客观上防止了宗教权力与政治权力的两元分化。学者们多认为宗教力量的强弱是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根本区别,可见周代文化建设影响之深远。

长江流域的情况与黄河流域有许多不同。在长江流域,气候湿热,多山林湖泽,天然物产相当丰富,自然灾害不像北方那么严重,维持简单的生存比较容易,因此即使同样有形成强大群体的需要,也绝不像北方那么迫切。所以在长江流域,虽然文明的发展并不比黄河流域迟缓,但那种通过抑制个体来维护社会秩序、强化群体力量的意识形态却远没有北方那样发达。当然,在族群、邦国不断相互兼并的过程中,这里的人群终究也要面对生存竞争的问题,而在这方面,黄河流域的文化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所以他们必然会崇尚和学习黄河流域的文化。以屈原为例,他的作品中所歌颂的圣贤体系、所宣扬的基本政治观念,明显源于北方文化,这表明后者的一些重要的因子到了屈原的时代,已经在长江流域文化中深深地扎下了根。不过尽管如此,正如屈原的作品仍然极具南方特色,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南北文化始终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这造成了丰富的文学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