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关于前言
【原文】
关于上帝和人的灵魂这两个问题,我已经在《谈正确引导理性和在科学中探求真理的方法》一书中谈过。该书是1637年用法文出版的。在这两个问题上,那时我不过是顺便一谈,并无意深论,为的是看一看大家对这两个问题如何判断,我好从中摸索出一个方法来,以便我以后用这个方法谈论这两个问题。我一向认为这两个问题非常重要,最好是多谈几次;而在解释这两个问题上,我采取的方式又很生僻,和人们通常用的方法大不相同,因此我认为在大家都能看得懂的法文书《谈谈方法》里把这两个问题提出来,不会有什么好处,我怕一般知识浅薄的人会以为我许可他们也来试探一下往这条路上走。
在《谈谈方法》里,我曾请凡是在我的书里看出什么值得指责的地方的人,费心把这些地方告诉我;可是在我谈到的这两个问题上,除了提出来两点反驳以外,他们没有指出什么别的重要意见。对于这两点反驳,我想在我比较确切地解释以前,先简短地在这里回答一下。
第一个反驳是:自己意识到自己仅仅是一个“有意识的东西”,但不能推断人的本质仅仅是意识。因为这样一来,“仅仅”这一词就把其他凡是属于灵魂的东西都排除掉了。我对这个反驳的答辩是:我在那地方并不是按照事物的实在情况的次序(因为那时我还没有谈到事物的实在情况),而仅仅是按照我的思路的次序,先不去讨论它们。我的意思是我除了知道“我是一个有意识的东西”之外,我还不知道我还有什么其他的本质。在后面,我将指出我是怎么从我不知道别的东西属于我的本质,引申出来事实上并没有别的东西是属于我的本质的。
第二个反驳是:从我的意识里有一个比我完满的东西的观念这件事不能得出结论说这个观念比我完满,更不能说这个观念所代表的东西存在。我的答辩是:“观念”这个词在这里是有不同含义的。一方面可以被解释为我理智的一种活动,不能说观念比我完满;另一方面可以被解释为我的意志活动,是观念所表现的对象,虽然不能承认它存在于我的理智之外,但是由于它的本质,它确实可以比我完满。在本书里,我也将用更大的篇幅说明我怎么仅仅从自己的意识有比我完满的一个东西的观念,引申出这个东西真实的存在。
除了这两个反驳以外,我还看到两个篇幅相当长的反驳。不过,这两篇反驳与其说是攻击我所提出来的论证,还不如说是直接攻击我得出的结论。这两篇反驳所用的论据都是从无神论者那里搬过来的。由于这一类论据不可能在以后能够正确理解我的论证的人们心中产生什么影响,同时也由于很多人的判断能力薄弱,他们经常宁愿相信对事物先入为主,而不愿相信相反的意见,尽管这种相反的意见很有说服力,并且真实可靠。因此对这两篇反驳我不愿意在这里进行答辩,我如果要去答辩,就不得不把这两篇反驳的内容重新介绍一遍。
现在,在充分理解了大家的意见之后,我再重新开始讨论关于上帝和人的灵魂问题,同时也给第一哲学打个基础。我既不想得到什么好评,也不希望很多人能够读懂我的书。除了希望和我一起进行严肃认真的沉思,并且能够脱离感官的干扰、完全从各种成见中摆脱出来的人以外,我绝不劝一般人读我的书。至于不考虑我沉思的次序和联系而专门断章取义、吹毛求疵的那些人,他们读了我的书也不会有任何收获。尽管他们也许会横加指责,然而他们挖空心思也做不了什么有价值、值得答辩的反驳来。
我既不向别人许愿,说我能立即让他们满意,也不认为我有那么大本领足以使每个人接受。因而我将在《沉思集》里首先阐明我个人的想法,按照这种想法我是怎么认识了正确、显明的真理,试试看是否用同样的论证也能让别人相信这个真理,以后我再对那些博学多才的人给我做的反驳进行答辩。我已经把我的《沉思集》给他们寄去了,让他们在该书出版之前审查一下。他们已经做了各种各样的反驳。应该说,别人很难再提出什么更重要、更有价值的反驳了。
因此我对《沉思集》的读者做个请求,请他们费心在看过所有那些反驳和我对那些反驳所做的答辩之前,先不要下什么判断。
【点评】
在这里笛卡尔提到了两本书,一本是《谈谈方法》,另一本是《沉思集》,其实还有一本《哲学原理》也值得我们关注。可以看出,他写作针对的读者是不一样的,所以三本书的写作重点也是不一样的。《谈谈方法》可以理解为一本科普读物,是面向大众的,所以更多的是知识点,涵盖了他在科学、哲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沉思集》更侧重方法论,因此我们既需要阅读它的六个沉思,也需要阅读反驳与答辩,就学习的难度而言,前者是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后者更像是答疑和解惑;《哲学原理》主要面向专业学者,表达方式也从文字的论述进一步过渡到三段式的文字逻辑论证,由于这本书没有完整的中文译本和英文译本,因此建议大家参考斯宾诺莎的《笛卡尔哲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