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突出政府主导作用,与部门工作紧密衔接
“十五”计划纲要的目标和任务是基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而提出和确定的。残疾人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有温饱、就业、受教育、医疗康复的需求,又有文化生活、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以及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残疾人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任务比较广泛。在实现残疾人需求的诸多任务中,既注意保证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满足残疾人迫切而又基本的需求,同时又顾及到宣传文体、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满足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更高层次的需求。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不是部门计划,而是国家计划。这是由残疾人事业的特点所决定的。残疾人事业是一项跨部门、多领域、综合性的社会事业,工作涉及各个部分,业务涉及多个领域。完成“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仅靠一两个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政府主导,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八五”、“九五”期间发展残疾人事业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十五”计划纲要对此继续予以强调,突出了政府主导,体现了与各部门工作的衔接。同“八五”、“九五”一样,“十五”的各项任务,还是要落实到各个部门的工作中去,要靠各部门共同努力来完成。
残疾人是一个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的社会弱势群体。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改善残疾人状况,逐步实现其物质和精神各方面、多层次的需求,使他们和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小康,走向富裕,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是贯彻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方面,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十五”计划纲要正是这些精神的一个实实在在的体现。
同志们,制定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关系到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对促进社会发展和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共同把《纲要》修改好。
[1]这是邓朴方同志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