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
“十五”计划纲要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着眼于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首先,针对目前残疾人生活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把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作为重点,并提出具体任务,制订相应措施。在社会保障方面,一是贯彻国家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继续对贫困残疾人给予救济、补助、供养;二是针对残疾人这个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除国家统一的保障措施外,推动城镇专项补助和农村统筹扶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措施的制订与落实;三是在社会保险方面确保城镇残疾人职工纳入社会保险,同时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和社会救济救助等制度,解决无业贫困残疾人的医疗、养老问题。在扶贫方面,提出继续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继续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适当加大用于残疾人扶贫的资金投入,完善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帮包带扶”贫困残疾人等。在劳动就业方面,强调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完善、落实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大力扶持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继续发展盲人按摩,做好稳定就业工作。对所有失业登记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关于教育,特别强调三个方面,一是大力推广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合理布局,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在“九五”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二是逐步形成完整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解决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薄弱、特别是特殊教育高中断档的问题;三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救助贫困残疾人学生接受教育。在康复方面,提出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加强社区康复,组派医疗队为边远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对接受听力语言训练的贫困聋儿童给予补贴,开发、推广面向贫困残疾人、廉价实用的普及型假肢及用品用具并对贫困需求者予以补贴等,帮助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实现最基本、最迫切的康复需求。
第二,针对残疾人工作的薄弱环节,把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作为重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工作是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但是,这些年来基层残疾人工作一直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基层残疾人组织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手段,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匮乏。“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加强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建设,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健全组织,提高干部素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每个市、县都要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从而密切联系残疾人,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十五”期间以“两基”为重点,从改善残疾人状况来说,是最基本的要求;从发展残疾人事业来说,是基础性的工作;从工作的部署来说,是在反映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这样提出任务、安排工作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