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适应新的形势,适当拓展新业务
“十五”期间,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当开拓一些新的业务,以更好地适应残疾人的需要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求。新开拓的业务主要包括社区残疾人工作、麻风畸残者康复服务、普及型假肢装配、兴办寄养机构、高新科技成果在残疾人领域的应用等。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及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我国有两千多万残疾人生活在城市社区,社区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最直接的层面。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对于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年八月,民政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提出了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十五”期间,要认真贯彻这个《意见》,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要坚持“资源共享、融为一体”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水平。
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也是“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我国已基本消灭了脊髓灰质炎,通过十多年来大规模为儿麻致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已有的儿麻致残者中适合手术矫治的越来越少。假肢装配服务成为肢残者康复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方面。 目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市场上的假肢主要是中高档产品,价格较高,许多肢残者特别是农村贫困的肢残者,因经济条件限制,配不起假肢,给生活和劳动造成很大困难。一九九八年底起步的普及型假肢开发和装配工作,已经为十八个省的残疾人减免费用安装假肢两千二百余例,二○○○年开始实施的“长江新里程计划”包括了普及型假肢项目,一些地方还实施了“千人站起来”假肢装配爱心助残等工程,这些都为“十五”期间开展这项新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基于上述情况,“十五”的肢体残疾康复工作进行了调整,不再实施大规模的手术矫治工程,重点放在为四万名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
我国现有二十三万麻风病治愈存活者,其中畸残者十二万,每年新产生麻风病人约两千名,其中百分之二十五留有不同程度的畸残。他们大多得不到其他社会成员的理解,与社会正常生活隔离,生活状况很差。他们中一部分人需要手术矫治,大部分人只需配用防护鞋、防护镜、轮椅、拐杖等防护用品和辅助用具,即可大大改善生存状况。一九九九年,卫生部张文康部长曾率队深入潍坊麻风村考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大家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十五”计划纲要新增了麻风畸残者的康复服务工作,提出为现有十二万名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品。
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照顾一直困扰着许多残疾人及其亲属,许多家长对自己身后重残子女的生活问题深感忧虑,呼吁政府和社会给予关注并采取措施解决。最近几年已经开始出现社会力量举办的重度智残儿童寄养康复机构,受到欢迎。因此,“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人寄养机构”,这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事业社会办”的方针,也是切实可行的,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
“十五”计划纲要还紧扣时代脉搏,重视高新科技的发展给残疾人事业带来的希望。 目前,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层出不穷,其中有些完全可以应用于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十五”计划纲要提出了有关高新科技成果的应用问题,如重视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残疾人教育中的应用,通过信息网络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提供服务等。这些将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