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
阴阳是《周易》的核心思想。尽管《易经》中没有完全出现“阴阳”二字,只在《中孚·九二》爻辞“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中出现一次“阴”字,但整部《易经》可以视为一个阴阳二元对立统一的体系。
阴阳最初的含义与日光有关,有日光照耀的天气为阳,不见日光的天气为阴;日光容易照射到的地方为阳,日光不容易照射到的地方为阴。《易传》中首先把阴阳概念引入解《易》的是《彖》《象》,《彖》中对阴阳的使用集中在《泰》《否》两卦,《泰·彖》:“泰,小往大来,吉,亨。……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否·彖》:“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象》对“阴阳”的使用仅见于对《乾》《坤》初爻的解释上,《乾·初九·小象》:“潜龙勿用,阳在下也。”《坤·初六·小象》:“履霜,坚冰至,阴始凝也。”虽然《彖》《象》中阴阳的概念使用较少,但基本构建起了天地阴阳二气相交相感的天道观。就阴阳与卦爻象的结合来看,既可指“乾”“坤”经卦之体,也可指“—”“--”之爻。
《彖》《象》之后,对阴阳观念作了较大发展的是《系辞》:“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偶。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按照《系辞》“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的说法,乾道所成“震”“坎”“艮”三男为阳卦,这三卦都是由一个阳爻和两个阴爻组成,故曰“阳卦多阴”;坤道所成“巽”“离”“兑”三女为阴卦,这三卦都是由一个阴爻和两个阳爻组成,故曰“阴卦多阳”。可见,《系辞》中“阴阳”的概念,可指爻,可指卦;而且突破了《彖》在卦的意义上只能以乾坤纯阳纯阴之体称“阴阳”的说法。
《易传》对阴阳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很多重要的观点,如“一阴一阳之谓道”“阳尊阴卑”“阳主阴从”“阳大阴小”“阴阳合德”等,读者可结合《易传》对《易经》的解释仔细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