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与中国当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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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此前的中央工作会议,结束了粉碎“四人帮”后党和国家工作的徘徊局面,实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这次会议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也即确立了三中全会路线;实际形成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这个领导集体中,陈云与邓小平曾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正是由于陈云所处的这一特殊地位,以及他的丰富经验与巨大威望,他对党对人民的高度使命感、责任感,以及他求真务实、多谋善断、公道正派的崇高品格,使他在这次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为准备确立和确立三中全会路线,以及巩固三中全会路线的确立,都发挥了积极而独特的作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邓小平说过:“粉碎‘四人帮’以后三年的前两年,做了很多工作,没有那两年的准备,三中全会明确地确立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是不可能的。所以,前两年是为三中全会做了准备。”[2]这一准备是广大党员尤其是老一辈革命家们共同进行的,也是邓小平复出后在他领导下进行的。陈云在其中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对抗“两个凡是”的方针,率先公开提出邓小平复出问题

早在1976年9月毛泽东逝世后,陈云就以他无产阶级政治家的敏锐性,预感到了“四人帮”夺权的危险。那时他虽然只保留了中央委员的名义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身份,但他密切关注着“四人帮”的动向,并以自己在党内的威望,嘱咐一些老同志提高警惕,保持联络。叶剑英曾派人秘密接他去自己寓所,就解决“四人帮”问题,当面向他征求意见。他明确回答:“这场斗争不可避免。”[3]在叶剑英、李先念的积极参与下,以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使共和国从此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路线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然而,令全党失望的是,“四人帮”粉碎后,华国锋虽然主持开展了全国范围内揭发、批判“四人帮”和清查“四人帮”帮派体系的运动,但在指导思想上仍然延续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进而在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社论上公开亮出“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当时,要使党和国家从“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困境中彻底摆脱出来,打开全党全国工作的新局面,关键在于要解决两件大事:一是为1976年的“天安门事件”平反;二是恢复邓小平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被撤销的职务,使他重新回到党和国家、军队的领导岗位上来。而提出“两个凡是”的方针,恰恰阻挠了这两件大事的解决。

一个月后,党中央召开粉碎“四人帮”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半年来的工作,部署当年的工作。会前,陈云与王震等一些老同志相约,要在会上提出解决这两件大事。会议—开始,华国锋重申“两个凡是”的方针,坚持认为1976年“天安门事件”是“反革命事件”,认为“继续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是正确的。陈云、王震等不顾高压,按照会前的约定,分别发了言。陈云的发言是事先写好的,只讲了这两件大事,加上标点符号总共不过三百零几个字。但发言后,会议简报组却搞了一个所谓“摘要”,删去了其中要求为1976年“天安门事件”平反和恢复邓小平工作的话,送给陈云过目,要他点头。陈云看后问,为什么搞“摘要”?对方解释说,其中有些话与华国锋讲话口径不一致。陈云表示:要登简报就全文登,搞“摘要”不成。结果,这篇发言在华国锋的干预下,最终未能在简报上刊出。王震和其他几位同志的发言,凡是有关这两件大事的内容也被简报统统删去。尽管如此,陈云等人的意见还是不胫而走,产生了强大影响。在舆论的压力和叶剑英、李先念的促进下,会议临近结束时,华国锋不得不表态,说“要在适当时机让邓小平出来工作”。听到这句话,陈云马上在小组会上跟了一句:“适当时机,我赞成。”

1977年7月,党的十届三中全会终于恢复了邓小平的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委、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解放军总参谋长的职务。尽管华国锋还在继续坚持“两个凡是”的方针,但全党拨乱反正的事业毕竟从此有了自己的主帅。毫无疑问,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得以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路线的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

(二)积极争取平反冤假错案和解放老干部

如同任何一种政治力量一样,以华国锋为代表的坚持“两个凡是”的力量也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因此,要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路线,党的正确力量还需要同错误力量进行艰苦的较量。较量的焦点,仍然在于如何对待“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老干部和历史上的冤假错案。

“四人帮”粉碎后的第10天,即1976年10月16日,李先念给陈云打电话,征求他对今后工作的意见。陈云同一些老同志商议,提出了几条建议,其中一条便是“要尽快使一些老干部站出来,领导本部门工作”。以后,他又通过替老干部及其家属转信给中央领导人等办法,由易而难,逐件进行冤假错案平反的争取工作,使一些老干部陆续走上了领导岗位,也为后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一系列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开了头。例如,“四人帮”粉碎后,黄克诚仍在山西“下放”,生活条件很差。他的一只眼睛已瞎,另一只如得不到及时治疗也很危险。陈云致信中央,转交了黄克诚夫人的信,请求同意黄克诚回京医疗。这一请求很快得到了批准,为黄克诚恢复工作创造了条件,也为所谓“彭黄张周反党集团”这一冤案的平反迈出了第一步。陈云还致信中央,转交有关陶铸、王鹤寿问题的信,建议先将王鹤寿从外地接回北京治病(此时陶铸已去世),并重新审查他们的案卷。信中指出:他们是国共合作后由我党从国民党监狱中要出来的,他们的案子涉及一大批省部级干部,弄清他们的问题很有必要。他在审查革命博物馆陈列时又提出:不要再讲刘少奇的“和平民主新阶段”了,这句话是见之于当时中央文件的,是1946年1月17日停战令上的话。1978年9月,他就徐懋庸的问题致信当时任中组部部长的胡耀邦,证明毛泽东讲过徐给鲁迅的信虽然是错误的,但徐还可以教书,而且确实安排徐当了抗大教员;从未听毛泽东讲过30年代上海文艺界两个口号的论争是革命与反革命的论争,也没有听毛泽东说过国防文学是反革命口号。信中建议中组部、中宣部对这类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评价,说做评价时必须把他们的是非功过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考察,而且要马上着手做这项工作。他还布置有关同志搜集潘汉年一案的材料,为平反潘案做准备。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医院要为他做结肠癌手术,进手术室前,他给当时任中央秘书长的胡耀邦写了一封短信,交代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潘案需要复查。手术成功后,他又就此事向中央正式写信。1982年8月,中央经过认真复查,发出了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使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冤案也得到了解决。

在邓小平、陈云和其他第一代革命家的艰苦努力下,不少老干部重新走上了领导岗位,增强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参加者中反对“两个凡是”的力量;同时,不少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也被摆了出来,为它们在三中全会及其后的彻底解决做了铺垫。

(三)呼应邓小平,从理论上批驳“两个凡是”

平反冤假错案的阻力之所以这么大,主要原因在于反对平反的人以“两个凡是”为挡箭牌。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驳倒“两个凡是”,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个意见首先是邓小平提出的。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后,中央办公厅两位负责人去看邓小平,邓小平就尖锐批评了“两个凡是”的提法,说:“这是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是个是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4]以后,他又在4月10日给中央的信中,在5月24日同中央两位同志的谈话中,在7月21日十届三中全会闭幕会上的讲话中,一再强调毛泽东思想是一个体系,不能够只从个别词句来理解毛泽东思想。为了驳斥“两个凡是”,也为了呼应邓小平,陈云以纪念毛泽东逝世一周年为契机,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坚持实事求是的革命作风》一文。文章指出:“实事求是,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作风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根本思想路线问题。”“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革命作风,实际上是区别真假马克思列宁主义、真假毛泽东思想的根本标志之一。”文章还在引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结束语中“要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首先必须学会把它的字句和实质区别开来”这段话后说:“毛泽东同志告诉我们,只有首先做到这一点,才叫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门。”[5]正是在邓小平、陈云等老一代革命家这些意见的推动和鼓舞下,理论界在全国范围掀起了一场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为在经济领域中冲破“左”的束缚献计献策

除了要在思想理论和组织工作领域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以外,经济工作领域也有一个要扭转长期以来形成的“左”的指导思想的问题。这种“左”的思想当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经济体制上权力过分集中,二是经济建设上求成过急。对这两方面,陈云都通过当时主持经济工作的领导同志,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意见。

1978年7月至9月,国务院召开务虚会,研究加快四个现代化速度的问题,其中也涉及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陈云早在20世纪50年代主持全国经济工作时,就提出过“三个为主,三个为辅”的经济体制改革设想。经过“文化大革命”中的读书与思考,他对经济体制改革问题有了更加成熟的想法。他同李先念谈话时说:“要在计划经济的前提下,搞点市场经济作补充;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是补充,不是小补充,而是大补充。”根据陈云的意见,李先念在务虚会总结发言中,讲到今后要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改革计划、财政、物资、企业管理和内外贸易等体制时,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陈云当时的用语中,市场经济与市场调节是混用的,二者是一个意思,都是指计划经济下的市场调节。这在他于1979年3月写的《计划与市场问题》一文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写道:“60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他又写道:“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6]虽然这里讲的市场经济与党的十四大上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一个概念,但这一思想的提出,毕竟为摆脱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迈出了一大步,对推动改革和发展都起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

同是在国务院务虚会期间,陈云还提出了一个重要意见,即利用外资搞建设也要注意按比例,考虑国内的配套能力,包括资金、技术力量、动力、原材料等。早在“文化大革命”后期,陈云协助周恩来抓外贸工作时,就针对中美关系解冻、资本主义世界的资金由于经济危机正寻找出路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大胆利用外资,“不要把实行自力更生方针同利用资本主义信贷对立起来”[7]的观点。不过,那时“四人帮”正批判“右倾回潮”,这个主张不可能得到实施。“四人帮”粉碎后,有了利用外资的好条件,但华国锋不顾第一个五年计划而长期急于求成,以及“文化大革命”十年破坏造成的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把“大干快上”的宝简单地压在利用外资上,将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作为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贸然宣布要从1978年到1985年,新建和续建120个大型项目,钢、原油和粮食产量分别达到6000万吨、2.5亿吨和8000亿斤。显然,这已经不是要不要利用外资的问题,而是要不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问题了。在高指标的推动下,务虚会上有人提出要放手利用外资,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组织国民经济的新的大跃进。陈云看了会议简报,于7月31日向李先念等同志提出,务虚会能否多开几天,听听反对的意见。他说:“出国考察的人回来吹风,上面也往下吹风,要引进多少亿,要加快速度。无非一个是借款要多,一个是提出别的国家八年、十年能上去,我们可不可以再快一点。有些同志不大好讲话,务虚会上很少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他还指出:“可以向外国借款,中央下这个决心很对,但是一下子借那么多,办不到。有些同志只看到外国的情况,没有看到本国实际。我们的工业基础不如它们,技术力量不如它们。……只看到可以借款,只看到别的国家发展快,没有看到本国的情况,这是缺点。不按比例,靠多借外债,靠不住。”[8]这些意见在华国锋主持中央工作的条件下虽然难以被接受,但它毕竟是发出了另一种声音,对正在兴起的“洋跃进”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也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解决重大比例失调问题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经济调整,埋下了伏笔。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于1978年11月10日开幕,原先的议题是讨论几个有关加快工农业发展速度的问题并通过相应的文件,只在进入正式议题前,用两三天时间讨论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主要是邓小平)提出的从1979年起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的问题。至于召开三中全会,原先的打算也仅仅是通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立。但在邓小平的领导下,这两个会不仅在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基础上作出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决策,而且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了多方面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失调状况、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并把一些思想路线端正的同志选进了中央领导机构。在这个会上,陈云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提出解决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扭转了会议方向

如上所述,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的议题中,本来并没有诸如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真理标准讨论问题、对中央人事调整问题等触及“两个凡是”方针的此类问题。但代表们讨论最多最热烈的却恰恰是这些问题,并且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之所以发生这个变化,基本原因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正确力量在会前两年时间的准备,而直接原因则是陈云在工作会议开始后第三天,即11月12日在东北组的发言。

陈云发言一开始就说:中央决定从明年起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建设上来,这是人民的迫切愿望,我完全同意。但是,安定团结也是人民关心的事,干部和群众对此有顾虑。华主席说,揭批“四人帮”的遗留问题应由有关机关解决,但对有些影响大或者涉及面很广的遗留问题,需要由中央考虑和作出决定。然后,他举了六个例子,即:薄一波等61人所谓叛徒集团的问题;在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从反省院履行过出狱手续,根据中央当时决定经审查恢复了党籍,以及受党派遣在敌伪政权中任过职的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大多被定为叛徒的问题;陶铸、王鹤寿等在抗战开始后由我党从国民党监狱中要出来的同志,或被定为叛徒,或在结论中留有“严重政治错误”的尾巴的问题;彭德怀没有被开除党籍,骨灰应放进八宝山革命公墓的问题;1976年“天安门事件”是北京几百万人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不同意批邓小平的一次伟大群众运动,许多城市也有同样的运动,中央应予以肯定的问题;康生在“文化大革命”中随便点名,对中央各部和各地党政机关瘫痪负有重大责任,错误严重,应给以批评的问题。发言中还针对“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的中央专案组问题提出,中央专案组应将党内部分的材料移交中央组织部,即有中央组织部又有中央专案组的不正常情况应该结束。

陈云发完言后,当即得到东北组代表的赞成,有人还当场揭发了康生的问题。第二天,这篇发言在简报上全文刊出,引起会议的强烈反响。华东组的代表表示,陈云发言讲的问题有关安定团结,有必要加快解决。华北组的代表说,陈云提出的几个问题也是落实政策的问题,不解决人民心里不舒畅。中南组的代表指出,陈云提出的这些问题是当前干部群众讨论较多、关系全局的问题,在宣布工作重点转移的时候,中央最好能给予解决。西南组的代表也表示,陈云提出的几个问题影响较大,希望中央明确一下,这有利于实现四个现代化。西北组的代表则认为,陈云提出的这些重大政治问题,中央不正式表态,干部群众有抵触情绪。这样,六个组都就陈云的发言表了态,会议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人们不仅就陈云所提的六个问题纷纷发表意见,而且还提出了其他一些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如“一月风暴”“二月逆流”、武汉“七二○”事件等,以及谢富治的严重问题。华国锋为会议预先设置的框框眼看被一点点冲破,憋在代表们心中的对“两个凡是”的义愤,有如决了堤的洪水,倾泻而出,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住了。

在会上这股巨大潮流的推动下,北京市委经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于11月14日作出决定,认为1976年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声讨“四人帮”,完全是革命行动。这一决定公布后,在会内形成了新一轮冲击波,使“两个凡是”的防线进一步崩溃。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治局作出了为1976年“天安门事件”、“二月逆流”、薄一波等61人案、彭德怀问题、陶铸问题、杨尚昆问题平反和对康生、谢富治问题进行审理,以及武汉“七二○”等地方性重大事件由地方报经中央后自行处理的决定,并在11月25日大会上予以宣布。至此,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取得了重大的决定性的胜利。

(二)把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扩大到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上

以经济建设为全党工作重点的政治路线确立后,经济建设本身的指导思想问题便突出出来。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开始时的讲话中,仍然坚持国民经济“持续跃进”的提法。相当多的干部,那时对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严重状况也缺少清醒的认识,还沉浸在“洋跃进”所形成的热潮之中。所以,实事求是的原则适不适用于经济工作领域,成为又一个尖锐问题。

临近中央工作会议结束时,陈云在小组会上作了第二次发言,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必须“既积极又稳妥”的主张。他先从大家都已赞成的实事求是的原则谈起,说:“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根据现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首先弄清事实,这是关键。”[9]然后,他讲了五个问题。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年了,还有讨饭的。因此,今后三五年内,每年应进口两千万吨粮食,先把农民这一头稳定下来。七亿多人口稳定了,天下就太平了。第二,我们的工业基础和技术力量比解放初期有很大进步,但同日、德、英、法比,还是落后的。我们是要建设现代化的工业体系,而他们主要是搞加工工业,而且有美国扶持。因此,工业引进项目要循序渐进,不要一拥而上,否则欲速不达。第三,要给各省市一定数量的真正的机动财力。第四,对生产和基本建设都不能留材料上的缺口,否则表面上好看,实际挤了农业、轻工业和城市建设。第五,旅游收入实际是“风景出口”,比外贸出口来得快,来得多。因此,对旅游项目要同引进重要项目一样对待,优先安排。不要怕外国人看到我们的落后情况,也不要怕意志薄弱的人被收买。

陈云的发言再一次引起代表们的广泛注意,对会议产生了很大影响,其基本思想也被会议所接受,形成了结论性的意见。全会公报指出:“必须看到,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国民经济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大的比例失调状况没有完全改变过来,生产、建设、流通、分配中的一些混乱现象没有完全消除,城乡人民生活中多年来积累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妥善解决。我们必须在这几年认真地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到综合平衡,以便为迅速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基本建设必须积极地而又量力地循序进行,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不可一拥而上,造成窝工和浪费。”[10]这段话等于否定了“洋跃进”,表明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面也开始得到恢复。

(三)从党风的角度总结了会议成果,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作了这次会议最为重要的讲话。这篇讲话既是中央工作会议的总结,实际上又是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叶剑英也在会上讲了话,充分肯定了会议取得的各项重大成果。华国锋在讲话中根据代表们的要求,就“两个凡是”问题做了自我批评,就真理标准讨论问题表了态。他在讲话中还代表中央政治局正式提出了增补中央领导人的名单,提请三中全会通过。这个名单是会议期间在邓小平等老一代革命家的推动下,由代表广泛酝酿后提出的。其中,陈云被提名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副主席。关于陈云重新参加中央核心领导问题,邓小平早在党的十一大前后就多次提出过,但一直被华国锋拖着不办。三中全会前,邓小平又一次提出这个问题,华国锋再也无法阻挡了。在全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陈云终于被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副主席,还被选为新成立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第一书记。这时,由于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否定了“两个凡是”的方针,中央工作的主导权已经从华国锋手中很自然地转移到了邓小平手中。又由于一位犯有严重错误的中央副主席在会上提出了辞职请求,并在不久后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被批准辞职,因此,在中央政治局常委职位上实际发挥作用的是邓小平、陈云、叶剑英和李先念。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后来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建立了一个新的领导集体,这就是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在这个集体中,实际上可以说我处在一个关键地位。”[11]

陈云在重新当选为中央副主席后作了简短讲话,这是他在中央工作会议和全会期间讲的第三次话。如果说第一次重点是讲要在处理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第二次重点是讲要把实事求是的路线贯彻到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上去的话,那么,这一次重点讲的是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以保证实事求是的路线在各方面得到落实。他说:这两个会,“大家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认真讨论党内存在的一些问题,增强了团结。会议真正实现了毛泽东同志所提倡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12]。在讲话中,他还回顾了党的历史,说我们党通过延安整风中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经过党的七大,达到了团结一致,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1957年,毛泽东又提出全党达到心情舒畅、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要求,但由于种种干扰,很多年没有实现。他希望这一次大家要坚持下去,在全国实现这种政治局面,从而保证安定团结和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这些话反映了会议的真实情况,也反映了代表们的共同心愿。因此,讲话中的精神甚至连一些语言都被写进了全会公报,作为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确定下来。

十一届三中全会虽然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路线,但要使它巩固,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叶剑英代表党中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说:“为了保证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政治路线和各项方针任务的贯彻执行,必须继续在思想上、组织上做一系列工作,认真解决好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13]自三中全会结束后,经过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直至党的十二大召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排除种种干扰,克服重重困难,在政治、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全面贯彻和进一步发展了三中全会所确立的马克思主义路线,使这条路线的确立得到了巩固。在这个过程中,陈云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出并推动国民经济的调整

三中全会结束不久,陈云针对1979年、1980年的计划安排在物资、财政、外汇上都留有很大缺口的情况,指出:有物资缺口的计划不是真正的计划,宁可降低指标,减建某些项目。这个意见立即得到邓小平的赞同,促使有关部门对计划安排重新作了调整。但与实际可能相比,计划中的基建规模仍然过大,一些生产指标也仍然过高。为了把失调的比例切实调整过来,在邓小平的努力下,中央于1979年3月14日决定在国务院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由陈云、李先念出任正副主任。当天,陈云、李先念即联名致信中央,指出当前比例失调的情况相当严重,建议用两三年进行经济调整。接着,中央政治局开会,就用两三年时间调整的问题作出了决定。到了4月,中央工作会议正式确定,用三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落实这一方针,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三中全会路线的贯彻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说:“这次调整是三中全会以来各项方针、政策的继续和发展,是三中全会实事求是、纠正‘左’倾错误的指导思想的进一步贯彻。”[14]改变财政、信贷、物资、外汇收支不平衡的局面,“是同三中全会纠正‘左’倾错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总方针完全一致的”[15]

实行八字方针之初,虽然工农业、轻重工业、消费积累等重大关系之间的比例开始向协调合理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各级领导认识不统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执行不力、行动迟缓问题。1979年底,不仅基本建设的总规模没有降下来,相反财政收支逆差170.7亿元,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赤字;外贸出口虽然比上年有所增加,但进口增加更多,逆差20亿美元。到了1980年底,基建总规模仍然没有压下来,财政、外贸继续呈现巨额赤字,而且两年里增发货币130亿元,造成物价大幅上涨。面对这种情况,陈云一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宝钢等关系全局的特大项目的取舍进退;另一方面,反复阐述国情与建设规模、利用外资与国内配套、引进项目与引进技术、速度与效益、新建与挖潜等辩证关系,以求从根本上克服各种有碍调整的错误认识。

陈云指出:我国社会经济的主要特点是农村人口占百分之八十,而且人口多,耕地少。香港、新加坡、南朝鲜等地区,欧美日本各国都没有八亿农民这个大问题,真正清醒认识这个基本国情的人还不很多。搞建设必须把农民考虑进去,所谓按比例,最主要的就是按这个比例。人口多,提高生活不容易;现代化建设用人少,就业难。我们只能在这种矛盾中搞现代化,这是制定建设蓝图的出发点。对钢铁不仅要看产量,更要看质量,看品种。要注意粮食问题,钢铁硬,粮食更硬。基建投资必须是没有赤字的,要根据30年的经验,找出基本建设投资在财政支出中应占的比重,这样才是实事求是。年年用发票子搞基建,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会爆发通货膨胀。资金不够可以借外债,这是打破闭关自守以后的新形势。但是,利用外资一定要考虑国内的配套投资能力。对外债也要分析,其中买方贷款占绝大多数,自由外汇很少,而且利息很高。带援助性质的低利贷款对我们有利,但使用时也是有条件的,数量也不会很大。就引进工作来说,即要买工厂,又要更多地买技术,买专利。四个现代化建设,除了要上若干大项目,着重点应该放在国内现有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上。要先生产,后基建;先挖潜、革新、改造,后新建。凡是建新厂,都要把处理污染放在设计首位。调整意味着某些方面的后退,而且要退够。这不是耽误时间,不调整才会造成大的耽误。过去说,指标上去是马克思主义,指标下来是修正主义,这个说法不对,踏步也可能是马克思主义。搞建设,真正脚踏实地、按部就班地搞下去就快,急于求成反而慢,这是多年来的经验教训。在进行上述分析之后,他作出了两个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根本问题的著名论断:第一,“开国以来经济建设方面的主要错误是‘左’的错误”,“这是主体方面的错误”,“错误的主要来源是‘左’的指导思想”[16]。第二,“目前人民向往四个现代化,要求经济有较快的发展,但他们又要求不要再折腾,在不再折腾的条件下有较快的发展速度。我们应该探索在这种条件下的发展速度”[17]

在改革问题上,陈云鼓励广大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赞成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多数达到中等,少数可以先富起来”[18];称颂工商业、财政、计划等“改革的意义,不下于50年代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19]。同时,他又指出:“我们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稳。因为我们的改革,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论研究、经济统计和经济预测,更重要的还是要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开始时步子要小,缓缓而行。这绝对不是不要改革,而是要使改革有利于调整,也有利于改革本身的成功。”[20]他还指出:改革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好作用,大大有利于经济形势的改善,但也要防止和纠正“各地区盲目的重复建设,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以新厂挤老厂”[21]

对于陈云的这些意见,邓小平从一开始就给予了坚决支持。在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高度评价陈云所做的关于调整问题的讲话,说它“在一系列问题上正确地总结了我国31年来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是我们长期的指导方针”。他说:“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陈云同志负责财经工作,提出了调整方针,去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对此作出了决定。但因全党认识很不一致,也很不深刻,所以执行得很不得力。”“我们这次调整,正如陈云同志说的,是健康的、清醒的调整。”[22]关于利用外资,邓小平说:“我赞成陈云同志那个分析,外资有两种,一种叫自由外汇,一种叫设备贷款。不管哪一种,我们都要利用。”“问题是怎样善于使用,怎样使每个项目都能够比较快地见效,包括解决好偿付能力问题。”“陈云同志的意见是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研究,我赞成这个意见。”[23]关于调整与改革的关系,邓小平说:“我完全同意陈云同志的意见,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是要抓调整,改革要服从于调整,有利于调整,不能妨碍调整。”[24]在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推动下,八字方针最终得到了切实贯彻。到了1981年底,农轻重的比例基本趋于合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有了很大改善,财政收支大体做到了平衡,物价也恢复了稳定。事实证明,这次调整为后来的全面改革和经济腾飞创造了十分稳定而宽松的环境。

(二)支持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倡导学习毛泽东哲学思想

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社会上的极少数人就乘1976年“天安门事件”及一系列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之机,提出全盘否定毛泽东,散布怀疑或反对毛泽东思想、社会主义道路、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潮,党内也有个别同志不但不承认这种思潮的危险,甚至直接或间接地加以支持。如果任其发展,三中全会所确立的马克思主义的路线有可能从右的方面毁于一旦。面对这种形势,邓小平立即作出反应,旗帜鲜明地指出:一定要高举毛泽东的伟大旗帜,毛泽东不是没有缺点错误,但与他的功勋相比微不足道。在三中全会之后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又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把毛泽东晚年错误和毛泽东思想加以区别的道理。之后,他进一步提议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此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对于邓小平的这些主张,陈云不仅完全赞成,而且出谋划策,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后召开的中纪委第一次全会上,陈云就指出:邓小平同志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毛主席,我们党很可能还在黑暗中苦斗”。这句话对毛泽东同志的功绩概括得很清楚。陈云还对起草《决议》的同志说:决议要体现小平同志的意图,就需要写上党成立以来60年中毛泽东同志的贡献,毛泽东思想的贡献。他指出:毛泽东同志的一个无可比拟的功绩,是培养了一代人。毛泽东同志在党内的威望是通过长期革命斗争实践建立起来的。即使毛泽东同志犯了错误,许多老干部被整得很厉害,大家仍然相信他,忘不了他的功绩,原因就在这里。在他的建议下,《决议》增加了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28年历史的内容,对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起了重要作用。

在《决议》起草期间,陈云还多次建议中央提倡学习毛泽东的哲学著作。他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的第二个发言中就说道:“1942年我养病的时候,仔细研究了毛主席的著作和文电,感到贯穿在里面的一个基本思想,就是实事求是。弄清‘实事’并不容易。为了弄清‘实事’,我把它概括为六个字,就是:交换、比较、反复。所谓交换,就是通过交换意见,使认识比较全面。交换意见,不仅要听正面意见,更要听反面意见。所谓比较,一是左右的比较,……二是前后的比较……所谓反复,就是事情初步肯定了以后还要摆一摆,想一想,听一听不同意见。即使没有不同意见,还要自己设想出可能有的反对意见。”[25]在《决议》起草期间,他又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一些工作发生失误,原因就是离开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党内,在干部中,在青年中,提倡学哲学,有根本的意义。”[26]1981年3月26日,邓小平对起草小组的同志说:他前天去看了陈云同志,“陈云同志说,他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哲学著作,受益很大。毛泽东同志亲自给他讲过三次要学哲学。他在延安的时候,把毛泽东同志的著作认真读了一遍,这对他后来的工作关系极大。现在我们的干部中很多人不懂哲学,很需要从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上提高一步”[27]

由于邓小平、陈云的密切配合,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解决了正确对待领袖犯错误这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没有解决好的大问题。在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这个《决议》终于获得了通过。它以决议的形式,排除了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使三中全会确立的马克思主义路线不仅得以继续坚持,而且被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为后来把这条路线的政治内容完整地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奠定了基础。

为了更好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陈云还针对一些报刊宣传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时发生的波兰事件,提醒大家注意,如果经济工作、宣传工作处理得不好,也可能发生波兰事件。对此,邓小平指出:“陈云同志说,经济工作搞得好不好,宣传工作搞得好不好,对经济形势和政治形势能否稳定发展,关系极大。他所以同时提出宣传工作的问题,一方面是要我们对宣传工作的成绩和缺点做出清醒的估计,另一方面是要我们今后的宣传工作能够适应经济形势和政治形势的要求。”[28]根据他们的意见,中共中央于1981年初先后发出了《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和《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对可能危及政治稳定的问题做了有效的防范。

(三)提出并促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三中全会结束后,陈云考虑的另一个大问题是干部队伍年轻化,或者说是接班人问题。1979年3月,他在国务院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讲了五个问题,第四便是这个问题。他说:全国解放时的领导干部都快要“告老还乡”了,因此要找一至五个四五十岁的干部到财经委员会工作。不是当秘书,而是当“后排议员”。“要有一些‘后排议员’,这些人参与讨论问题,参与决定大政方针的事。培养这样的人,我看很有必要。”[29]到了同年10月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他除了讲经济调整问题外,就是建议由年纪相对轻一些的同志组成中央书记处,说这是国家的大计,涉及党的利益。如果组织上不采取这样的步骤,我们的工作推不动。过了四个月,五中全会上终于成立了中央书记处,他又在会上指出:“现在从中央到县委,大部分人头发都已经白了。所以,有它的紧迫性,有它的必要性。现在我们主动地来选择人才,还有时间,再等下去,将来就没有时间了。党的交班和接班的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间,在我们中国党内,有过痛苦的教训,这一点,我不说大家也知道。”[30]会上,邓小平也讲到了这个问题,并论述了这个问题与三中全会路线之间的关系。他指出:“我们从党的十一大以来,特别是经过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逐步解决了现阶段党的政治路线。三中全会确立了或者说重申了党的思想路线。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考虑,不进一步解决党的组织路线问题,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就得不到可靠的保证。”[31]

为了推动中央各部和省委地委解决领导班子年龄老化的问题,陈云于1981年5月利用在杭州休息的时间,写了题为《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的意见书,指出:从三中全会到现在,对提拔中青年干部的事,虽然做了若干工作,但总的来说因为认识不一致而收效不大。目前有两种办法由我们选择:一种是继续不警惕党内干部青黄不接的情况,不采取果断措施,任其拖下去。另一种是从现在起就成千上万地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让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在各级领导岗位上锻炼。第一种选择对党很不利,只有第二种选择才是对党的事业最有利的办法。在意见书中,他还分析了一些老干部对选拔中青年干部缺乏紧迫感的原因,提出了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安置退居二三线的老干部的具体措施。比如在组织部门成立选拔中青年干部的机构,在各级组织设立培养、考察中青年干部的辅助工作机构和辅助岗位等等。他把意见书送给邓小平、胡耀邦,邓小平看后说:老干部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处理好。于是他又召集中组部和总政治部的同志开座谈会,形成了《关于老干部离休、退休问题座谈会纪要》。

十一届六中全会后,中央把各省、市、自治区的党委书记留下来开了三天会,专门讨论陈云写的意见书和座谈会纪要。会上,陈云就这两个文件的有关问题做了说明,并进一步强调了成千上万提拔中青年干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邓小平在讲话中说:“去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以后,陈云同志更尖锐地提出这个问题。他提得非常好,我赞成。原来我们还是手脚小了一点,陈云同志提出,选拔中青年干部不是几十、几百,是成千上万。成千是形容词,上万是实质,实际上是一万、两万、几万。”[32]邓小平还说:“我和陈云同志交过心的,老实说,就我们自己来说,现在叫我们退,我们实在是心里非常愉快的。当然,现在还不行。我们最大的事情是什么?国家的政策,党的方针,我们当然要过问一下,但是最大的事情是选拔中青年干部。我们两个人的主要任务是要解决这个问题。”[33]

与选拔中青年干部问题相关联的,当时还有一个如何正确对待知识分子的问题。1980年2月的五中全会上,陈云在讲到选择合格的年轻干部时就曾提出,还要培养一批技术干部到各级领导机关里。在同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他讲到实现四化问题时又指出:“我们有大专学校毕业生和自学的技术人员共几百万人,他们经过了一二十年的实际工作的锻炼。必须肯定,70年代、80年代的技术水平,应该来之于这些50年代、60年代水平的技术骨干。”[34]在关于中青年干部问题的那份意见书中他写道:“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必然涉及对知识分子的态度。十年内乱时期把知识分子说成是‘臭老九’,这种观点虽然已经受到批判,但是,党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提拔干部的政策远远没有实现。我们应该看到,没有老干部不能实现四化,没有大批知识分子参加到我们党的干部队伍中来,也决不能建成现代化的新中国。”[35]在他的建议下,中央组织部向中央作出了加强在中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报告,并成立了技术干部局。1982年夏,他看到两份反映中年知识分子生活、工作负担重,但工资收入低,很多人健康水平下降的材料,又立即给中央常委各同志写信,提议每年拿出十二三亿元提高他们的工资。信中写道:这是国家的一个大问题,需要下大的决心。他们是解放后我们自己培养起来的,是今天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各条战线的中坚力量。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应看成是基本建设中的基本建设。他的这些意见,都得到了邓小平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赞同和采纳。

在大力推动干部年轻化的同时,陈云反复强调,一定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把好政治标准这一关,“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三种人一个也不能提拔,已经提拔的必须从领导班子中清除出去。他说:不能只看他们一时表现好,他要爬上来,现在只能表现好。但到了气候适宜的时候,党内有什么风浪的时候,这些人就会变成能量很大的兴风作浪的分子。他还特别提醒大家:“培养执笔的、写文章的中青年,选择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要特别谨慎。”[36]对于陈云的这个意见,邓小平十分赞成,他在1980年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陈云同志提出,我们选干部,要注意德才兼备。所谓德最主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在这个前提下,干部队伍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把对于这种干部的提拔使用制度化。这些意见讲得好。”[37]他在1982年1月13日中央政治局讨论机构精简的会议上又说:“人一定要选好。还是老话,要坚决贯彻陈云同志讲的几条,几种人不能放进去啊!”[38]

1980年11月12日,中央政治局连续九次开会,讨论华国锋辞去中央主席、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会议认为华国锋在三中全会后思想虽有改变,但在一些原则问题上没有根本改变,决定同意他辞职。在六中全会上,他的辞职得到了批准。为了给优秀中青年走上领导岗位创造条件,1980年、1982年,中央先后作出了《关于设置顾问的决定》和《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此后,一批又一批的中青年干部被充实到了各级领导班子,干部四化成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所有这些,都从组织上进一步巩固了对三中全会路线的确立。据统计,1980年时,抗战前参加革命的干部尚有7万人左右,而现在,那个时期入党的党员仅剩9千人。如果当时不是主动地、成千上万地选拔中青年干部,今天的被动局面可想而知。

(四)指导对党规党法的健全和党风的整顿

历史经验说明,党的作风和纪律即为党的路线所决定,又为党的路线提供重要保证。如果党的作风不正,纪律涣散,不仅党的正确路线无法执行,而且还会危及党的性质。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恢复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的同时,鲜明地提出了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要求。全会之后,陈云在领导中央纪委工作中,除了继续抓一些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平反和审理外,主要抓的便是健全党规党法和整顿党风。

在中央纪委成立之初,陈云提出了一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意见,这就是:“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39]在他的领导下,中央纪委起草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获得通过,它深刻总结了建党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党内关系的经验教训,是对《党章》的具体补充。对于陈云的指导性意见和由他主持制定的《准则》,邓小平都给予了极大支持。他说:“我赞成陈云同志讲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不懈地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特别要坚决反对对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的错误态度。”[40]

陈云在最初强调整顿党风时,主要针对的是“文化大革命”中党内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被严重破坏、“四人帮”粉碎后华国锋又热心于制造和接受新的个人迷信问题。因此,那时他讲的党风,主要是指发扬党内民主。例如,他在中央纪委一次全会上提出其基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时,紧接着说:实现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是我们这样一个在9亿人口国家中的执政党的重大责任。他还说:苏联在列宁领导时,民主气氛是很浓的;斯大林有很大功绩,但后来党内生活不正常。“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对民主集中制破坏很大,党内出现了很不正常的情况。三中全会开始恢复了党的优良传统,对此一定要坚持下去,只有这样,安定团结、四个现代化才能实现。“如果鸦雀无声,一点意见也没有,事情就不妙”[41]

后来,随着民主集中制的逐步恢复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问题的日益突出,陈云强调党风的侧重点也逐渐转移。三中全会后,实行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使国家重新走上了兴旺发达的道路。但由于思想政治工作和一些必要的管理制度、措施没有及时跟上,经济领域中出现了走私贩私、投机诈骗、贪污受贿、把大量国家和集体财产窃为己有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比1952年“三反”“五反”时严重得多。1982年1月5日,陈云看到一份反映广东省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涉及一些党员干部的信访简报,立即引起他高度重视。他将这份简报批转给中央常委各同志,提出:“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邓小平表示完全同意,并在陈云批示旁加了八个字:“雷厉风行,抓住不放”[42]。六天后,中央书记处开会讨论了这个问题,并向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大军区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贯彻中央常委的批示。随后,中央又召开了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研究如何更坚决有效地贯彻执行中央紧急通知、进一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根据中央建议,作出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刑法》的一些条款作出补充和修改。在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强有力领导下,仅开展“严打”斗争头一年,在纪检委系统立案的经济犯罪案件就有16万多件。其中结案并开除党籍的有5500多人,移交司法部门判刑的有3万多人,情节特别严重的,如中共汕头地委政法委原副主任王仲被判处了死刑。这场斗争震慑了党内少数以权谋私分子,对端正党风、保证改革开放健康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要整顿党风,狠煞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纪检干部、广大党员必须树立鲜明的是非观念,敢于和不正之风做斗争。但当时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汲取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在是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遇到问题或绕着走,或“和稀泥”,做老好人,而坚持原则的人受孤立。这本身也是一个党风问题。针对这个问题,陈云指出:“目前在我们的党风中,以至在整个社会风气中,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是非不分。”“过去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过分强调斗争哲学,不该斗的也斗,动不动就上纲到路线是非。现在又出现了另一种倾向,即怕矛盾、怕斗争、怕得罪人。对于这个问题,如果只从维护党纪提出来,我认为还不够,应该把它提到全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高度。要提倡坚持原则,提倡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精神。只有我们党内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风气,党的团结才有基础,党才有战斗力,整个社会风气才会跟着好转,才会使正气上升,邪气下降。”[43]

陈云在强调狠煞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的同时,并没有忽略发扬党内民主的问题。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他讲到中央书记处的工作方法时指出:“要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集中。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允许不同意见存在,我看这不是坏事。有不同意见,大家可以谨慎一些,把事情办得更合理一些。允许有不同意见的辩论,这样可以少犯错误。一个人讲了算,一言堂,一边倒,我认为不好。”[44]在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他针对在引进问题上的教训指出:引进项目必须有专家参加,而且要注意和考虑各方面专家的意见。“任何一个项目,必须集体商量,不能由一个人说了算。这必须是一项规定。从公社起直到中央常委,一律照此办理。”[45]

要发扬党内民主,必然涉及正确对待犯错误同志的问题。在这方面,他也为我们作出了示范。例如,他在五中全会上表示同意四位犯错误的政治局委员辞职,同时又说:对犯错误的同志要全面考察,不仅要看到他犯了什么错误,还要看到他做过什么好事,看到他犯错误的历史背景,不要揪住不放,“这种检讨没有完没有了的情况,我认为不是党的好作风”[46]。1981年底,他又就两案审理工作指出:“除了对于若干阴谋野心家必须另行处理以外,对于其他有牵连的人,必须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这种处理办法,既必须看到这场斗争的特定历史条件,更必须看到处理这场斗争应该使我们党今后若干代的所有共产党人,在党内斗争中取得教训,从而对于党内斗争采取正确的办法。”[47]即使对反革命阴谋集团,他也提出林彪集团中的人过去有战功,要同江青集团在处理上有所区别;对江青集团主犯尽管要判重刑,但不应用极刑。他的这些意见,对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巩固和发展三中全会的路线,也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1982年9月,全党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在各条战线的实际工作中基本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实现了我们党自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第三次历史性的转变。在这个基础上,党召开了十二大,批准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使党和国家从此进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局面的新阶段。在新阶段里,陈云先是在党的十二大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纪委第一书记;以后又在党的十三大上退居二线,当选为中顾委主任;在党的十四大时完全退下来,过退休的生活。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他都一如既往地为党和人民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直到1995年4月与世长辞。当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之际,回顾陈云为确立三中全会路线所做出的多方面的贡献,对于我们进一步弄清三中全会前后的历史,深入领会三中全会路线的真谛,更加自觉地坚持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都是非常有益的。


[1] 这是为1998年12月全国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学术研讨会撰写的论文,曾发表于《求是》1998年第23期,题为《陈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确立过程中的历史贡献》,收入本书时略作修改补充。

[2]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2页。

[3]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9页。

[4]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8页。

[5] 《陈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226、231页。

[6]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247页。

[7]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9页。

[8]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2页。

[9]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5页。

[10]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页。

[11]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9页。

[12] 《陈云文集》第三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53页。

[13]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36页。

[14]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8页。

[15]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5页。

[16]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1、282页。

[17]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8页。

[18]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4页。

[19]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6—337页。

[20]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9页。

[21]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8页。

[22]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4页。

[23]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8、199页。

[24]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2页。

[25]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5—236页。

[26]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27]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页。

[28]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3页。

[29]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8页。

[30]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9页。

[31]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5页。

[32]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85页。

[33]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88页。

[34]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1页。

[35]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5—296页。

[36]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2页。

[37]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6页。

[38]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0页。

[39]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3页。

[40]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8—359页。

[41]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0页。

[42]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3—274页。

[43]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44]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0页。

[45]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0页。

[46]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

[47] 《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