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革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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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技术公司的政治影响

从全球范围来看,新技术公司在实现经济社会结构重塑的过程中,对政府原有的监管模式带来了极大挑战,同时也在大规模地介入公共产品的供给;在一些重要领域,它们正在加速替代政府的组织资源配置功能;新技术还加速了社会化组织方式的变革,在对传统的垂直化管理体制提出挑战的同时,也制造了一个新型的缺乏清晰边界的“政治空间”,对现有的行政体制和政府运行机制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新技术公司在某些领域正在取代政府成为社会资源的分配者和社会规则的制定者,它们甚至也开始作为重要的参与者参与到政治过程中。

(一)新技术因素与机构行为挑战传统政府监管模式

新技术公司的社会资源分配方式和商业运行模式在冲击传统产业的同时,也极大地冲击了过去100多年工业时代的政府监管模式以及附带的政策体系。在技术创新的驱动下,新型的经济形态和业态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平台型经济具有去实体化、虚拟性特点,使政府对其行为的辨识能力受到削弱,在一个可见的历史时期内,越来越多的经济行为将在一个并无清晰边界的范畴内运行。例如滴滴出行、蚂蚁金服、菜鸟物流等新型社会组织配置方式和金融资本的运行模式等,大大超前于现有的政府管制体系和政策范畴,而且出现了一些较为极端的例子,创新科技是全新的经营模式,它得以在监管空隙间游走而免除了合规的成本,甚至游走于无数个缺乏有效的行政权力覆盖的新领域。

今天的政府正面临着一个极端不确定的社会组织形式和商业组织形态,传统社会主体的行动边界正在得到无极限的拓展,相应来说,政府管制的传统监管工具也不断萎缩。从政治学上说,这在某种意义上进入了一种“行政权失效”的状态——一个我们过去没有认真考虑过的现象,即在政府能力所不及的地方产生出了新的商业组织形态和无数个体与机构的复杂交易行为。

新加坡《联合早报》的一篇社评这样评价新技术公司的优势:“在创新的旗帜下,颠覆科技公司享有传统经济所没有的柔性监管或甚至没有监管的优势。颠覆科技公司具有掠夺与垄断的特质;而在柔性的监管环境下,它们犹如闯进瓷器店的公牛,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因此,全球多个国家的监管者,开始关注颠覆科技公司的管制课题。”

新技术工业的监管难度既有新型工业形态自身的原因,也有政府监管体系的原因。互联网技术支撑下的新型经济形态的重要特点是更多市场主体获取了行动能力,出现更多微观交易行动,而作为监管方的政府则失去了更多“微观权力”,政策制定者难以对变革施加影响。从表面来看,世界各国的政府都不希望遏制创新和发展,有意降低初入市场的创新企业的合规成本,它们在税收、知识产权保护、定义用户关系、实施基础设施的监管等方面,拥有比传统行业公司更加强势的话语地位和影响能力。但当政府意识到监管滞后时,新科技公司基本已经建立起强大的顾客群与网络,压缩了监管者的回旋空间,滴滴出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是,政府监管滞后的背后更加根本的原因在于,政府决策机构受到除了国际、地方、机构之外的更加广泛意义上的多中心权力结构的牵制,政府在创造适宜的监管结构和工具方面,需要更加复杂的计算和成本投入,而这些要求同政府现有的资源和能力并不匹配。

伴随着新科技的日新月异,监管者在追赶科技时往往力不从心。凭借传统的政策工具和监管模型,难以覆盖以及更好地服务于新兴技术产业。例如互联网公司等大量新技术公司在介入健康领域之后,除了监管技术外,还衍生出一系列理论甚至哲学伦理问题。在此种情境下,政府该如何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引入何种方式和机制来监管一个比自身占据着更高技术顶端、信息更具优势甚至更具道德优越性的监管对象?这是政府监管领域正在发生的一大政策难题。

监管领域的变革挑战恐怕还不仅止于此,在信息革命的背景下,世界高度互联,但是就信息和数据的占有使用而言,并非趋于结构扁平化和权利公平化。对数据的垄断结合计算能力使新技术公司拥有更为强大的影响力,数据拥有的不平等不仅直接产生了经济收入的不平等,而且由此衍生出社会和政治权力的分化,谁掌控了数据,谁就拥有了权力,信息不对称将进一步造成权力的严重不对等。如何填补这种因数据拥有不平等所带来的社会鸿沟,也是全球所有创新经济体系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

Facebook个人信息泄露丑闻震惊了整个美国。根据年轻的一批美国互联网闯将的理论,在自由竞争的开放式网络市场内,Facebook本身无须监管,但就目前看来,他们的这套理论显然失败了。原有的理论还假设新基数因素会促进商业组织的扁平化发展,科技创新会带来更多的去中心的竞争,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无论在西方国家还是在中国,新技术公司的发展态势呈现出更多新垄断的特征。

有人就注意到,眼下的互联网经济在经济层面都出现了“头部固化”的趋势,正如一位评论者所说:“这些固化可能体现在资本、技术与商业等多个层次。例如在Facebook出现、奈飞全力转型流媒体并最终奠定当今全球互联网的主要头部格局后,再也没有出现足以撼动这一头部格局的力量,即便是让互联网规模成倍增加的移动互联网也不例外。在这之后出现的重量级参与者中,除了Uber、Square、Snapchat、今日头条等少数例外,大多数要么诞生于超级头部内部,比如微信和微信支付,要么成为它们的猎物,比如Instagram、WhatsApp、YouTube等,要么贯穿着巨头的力量或已经成为其生态的重要部分,比如滴滴出行、美团等。”在美国,大型技术公司的新垄断特征已经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2019年3月8日,美国参议员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Warren)公布了一项拆分亚马逊和Facebook等大型科技公司的计划,这是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中迄今最明确的限制硅谷增长的提议。她希望“对科技行业进行重大的结构性改革,以促进更多的竞争”。这些改革将包括“拆分”亚马逊、Facebook和谷歌。引人注目的是,她的声明中没有提到苹果。

(二)新技术公司全方位介入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

新技术公司开始凭借其先进的技术逐渐介入公共事务,接管了大量由政府垄断的公共管理事务,传统的政府职能需要被重新定义。在这种情况下,同传统商业利益团体机构相比较,新技术公司拥有更多资源参与和干预政府的公共政策。

明显出现的一个新的现象是,新技术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正在介入大量公共管理事务。这体现在公共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上。在传统政治学和公共管理领域,政府处于公共服务的中心,然而,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政府的大量公共事务管理权将不得不向社会和市场分配与下放,政府的形态将不得不发生改变,政府作为政策执行的核心职能将逐步被弱化甚至被加速替代。这一方面是新技术公司的发展诉求,是对自身角色功能和领地的理性诉求,但另一方面是政府基于自身回应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的理性考量。

一方面,新技术公司凭借社会效率的提高,正在加速证明其自身提供公共产品的合法形象,导致政府难以抵制以新技术变革名义适应公众需要的商业扩张趋势。同传统的甚至五年前的公共政策参与模式不同,由于这些新兴技术公司不仅拥有极为先进的技术组织社会资源,而且凭借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陆续接管了大量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另一方面,许多地方政府在社会组织监管领域开始主动寻求同新技术公司越来越多的合作。

在大数据领域,截至2018年,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中的大多数都已将其海量的政务大数据交给了新技术公司运营和开发。在社会治理方面,2017年以来,许多具有创新意识的地方政府开始主动寻求与新技术公司的合作来解决社会管治问题。广东省食药监牵手阿里巴巴打击网络食药违法行为;北京地税和阿里巴巴携手探索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将大大改变社会信用体系从而助推税务体系变革;重庆市政府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共建智慧城市;天津市政府与阿里巴巴开展合作打造“数字互联网天津”,等等。

公安系统为国家机构同新技术的深度合作提供了典型案例。新技术公司拥有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新技术构建实时风险防御机制的能力,驱使强力机构同新技术迅速展开合作。为了打击电信诈骗,公安部跟腾讯合作建立了“麒麟系统”,对全国范围内的基站运行进行实时监测,按照双方约定,每季度腾讯都会向公安部提供季度手册,针对“麒麟系统”所监测到的伪基站出警进行打击。由于助力公安部从根源上打击信息诈骗犯罪,腾讯获得由公安部授予的“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防控中心”称号。擅长人脸识别技术的商汤科技是另一个政府与新技术公司深度合作的范例。在公安部和商汤科技联合确定的试点城市,地方公安系统配备了由其生产的面部识别系统,在实现摄像头数据向结构化数据转变后,在短短一个月内就抓获了69名犯罪嫌疑人,解决了“单靠人力无法监控中国所有的摄像头”的困境问题。

此外,阿里巴巴跟公安部刑侦局合作建立了“钱盾”反诈骗平台,同样是新技术公司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助力国家机构构建实时风险防御能力的例证。而阿里巴巴与公安部合作推动建立的“团圆系统”则是一个新技术驱动下的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通过新技术结合广泛的社会多中心——团圆系统已接入新浪微博、高德导航、支付宝——实现了广泛的社会治理合作。

随着数字革命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传统的政府职能将被新的技术方案或新技术机构革新或替代。例如时下广受热议的区块链技术,其应用已由开始时的金融延伸至包括政府管理在内的广泛领域,通过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技术的集成,可有效解决传统交易模式中数据在系统内流转过程中的造假行为,且无须确定单一保管人或中央分类账等中立、垄断部门作为中介,未来这项技术可能为各类事务提供登记服务,包括出生、死亡、物产、学历、婚姻等证明,一切以代码形式进行的交易行为都可由区块链技术加以登记。一些国家和机构已经在尝试利用这项技术替代传统政府管制手段。随着这项新技术的发展,在不久的将来新技术公司所掌控的动态大数据极有可能取代传统的政府人口普查,而政府也可能通过区块链技术工具进行征税。

(三)新技术正在突破传统权力边界,衍生出大量新型“政治空间”

在20世纪工业时代的政治学中,政治权力同其所制造和控制的政治空间紧密相连,国家可以灵活调控这个空间的边界和范畴,这个传统政治空间的本质概念是任何商业和社会生活都具有不可逾越的行政边界。在互联网出现的初期阶段,许多国家仍然可以通过政府垄断的技术统治控制信息——在这个意义上,支撑现代国家合法性的“真理”是被制造出来的,人民所赖以存在的生存空间或者由国家所创造,或者由社会自主创造,但毫无疑问需要被置于国家无所不在的管制之下。

“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运用,使传统行政权力覆盖范围和管治能力大幅萎缩,甚至人们习以为常的政治权力运行规则会瞬间失效。任何政治体系都是建立在特定的政治空间之下的,权力运行结合政治空间的特点实施管治。但是“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种无形、无组织或有组织但组织效能低于传统组织的政治空间,尽管目前有一定的监管,但是在某些领域仍然被视为无边界的政治空间,公权力和传统管治无法覆盖,对公共政策、政府管治乃至政治安全产生重大影响,这对中国政治安全的维系形成巨大考验。

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些国家权力之外的新空间正在不断扩大,新技术因素给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自主空间,而这些空间的“领土”属性正在因新技术因素而变得强化。在极端情形下,国家规范社会的能力和机制也将因新技术因素而受到削弱甚至被彻底颠覆。例如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去中心化”的信息储存方式和重新定义,可能颠覆政府垄断和操控新闻信息的能力,即使理论上国家可能拥有先进的算法,但也无法抵抗庞大的机构和社会力量所形成的复杂算法能力与可能出现的联合。

在“颜色革命”过程中,包括埃及在内的一些国家青年运动就是在facebook作用下酝酿发展的。在英美国家,我们注意到维基解密也形成了一个隐遁无形的政治空间,很多微小的个体凭借其知识进行集体“拼图”,乃至于最后同超级大国进行对抗,甚至严重腐蚀国家信用。新技术不仅成为公众表达自己的观点、协同思考和行动的工具,而且可能制造一种无处不在的公共权力对政府权力进行的监督和制约,更有甚者在新技术作用下个体权力运行在空间意义上获得了量级的裂变能力。

移动互联是新型政治空间催生的因素,美国Facebook的月活跃和日活跃用户分别达到22亿户和14.5亿户,微信的月活跃用户已经接近10亿户。在中国香港,新本土主义思潮及其衍生的政治运动,其背后都有新技术力量的支撑。在2018年“两会”期间,喧嚣一时的“白眼”风波,都是一种新型的社会风险。而在这些风险面前,花费巨大资金的“网格化管理”可能会瞬间失灵。在国家权力难以覆盖的新的社会空间、生活领域或市场活动,有别于行政“不作为”,也不同于传统监管型国家建设,“政策真空”的本质在于现有国家和行政权力运行的极限受到挑战。但是与此同时,新技术手段(公司)正在替代政府介入这个新型政治空间,如果处置不当,“政策真空”会演变为政治安全事件。然而,国家和政府在合理把握政治安全边界与合理管控方面的能力显然是不足的。许多西方国家已经在政治安全方面同新技术公司开展互动合作,而不是使用传统的官僚系统管理政治安全,这背后关于如何建立风险分享意识,如何运用互联网思维处理社会问题,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政治预警模式,都缺乏值得深思借鉴的重大经验。

(四)新技术公司深度介入政治生活并改变着政治权力运行法则

在2018年爆发的Facebook用户数据丑闻中,公众看到了剑桥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所扮演的角色,新技术公司已经介入了美国总统大选,它们将用户数据分析和选举行为联系起来,对选举过程进行了有力干预。在特朗普的总统选举中,新技术公司群体的深度介入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除了Facebook外,还有Google、Twitter深度介入了选举过程,新技术公司同政治的联合已经是政治生活中的现象级事件。

有美国媒体评论道,技术公司的介入大大改变了总统选举中政策辩论的平台和机制,也重新塑造了投票者同候选人之间的关系。尽管剑桥分析公司遭遇数据丑闻并可能面临司法审查,但是它还是成功开启了一个将新技术带入选举的时代。西方国家的新技术掌控者正在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介入政治,极大地促进了“技术统治”的实现。

2018年,随着美国中期选举的临近,民主党已经吸取共和党总统选举的经验,通过一个名为“高地实验室”(Higher Ground Labs)的组织积极同新技术公司联合。这个合作项目投资并笼络了13家技术组织的参与,包括Change Research新技术民意调查——该组织在成本削减90%的前提下提供了更准确、迅捷的民意测验数据,Avalanche这类以认知科学为驱动的新技术公司——促进同选民的正当交流和互动,Civic Eagle这类基于新技术主导的政策倡导平台,以及Factba.se这家“通过新技术收集政治对手‘说出的每一个字’,以便迅速识别差异和变化并给出对策”的新技术公司。这些公司旨在通过新技术改变或干预政治运行规则,帮助美国的左翼进步力量,提供政治“创新解决方案”。

显然,新技术公司已经逐步替代传统的垄断传媒集团,成为美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意见产出机制,技术和商业组织同政治的距离从来没有像过去五年这样紧密无间,这同过去100多年来工业进步时代的政商关系有着本质区别。回看中国,虽然我们很难说中国的政治权力运行也受到新技术的支持,但是从政治意见的生产机制角度来看,随着新技术公司的崛起,中国的舆论生态和干预机制已经同过去完全不同,在新闻传媒领域,公众数据、超级算法和信息的精准投递正在取代传统的信息传递模式,虽然官方仍然在意识形态领域掌控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但是在塑造大众观点和舆论引导方面,官方的意识形态能力正处于衰退状态,可能是一个正在发生的事实。

当下,中国政府正在大力发展城乡社会服务和公益类社会组织,这些新技术会极大地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深度合作,而这个结果未必仅仅是社会性的,它会随着技术层面的替代而产生出相应的政治后果。例如在一些二、三线城市,地方社会组织和新闻传媒行业正在凭借出色的学习能力和新闻分发传播技术手段,分享地方政府对公共舆论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