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解析(L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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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梦的解析》史料

通过已出版的弗洛伊德与弗里斯的通信,我们可以了解《梦的解析》成书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在《精神分析运动史》(1914d)中,弗洛伊德先是回溯了初时的从容悠闲,他这样写道:“譬如《梦的解析》,早在1896年年初本书主要内容就已经完成,但全书竣工却拖到了1899年夏天。”他在两性解剖学上的差异导致若干心理后果的论文(1925j)中又说:“我的《梦的解析》和《一个癔症分析片段》(1905e)归根结底是我自己压抑的——如果说那九年不是因为贺拉斯(1)阻止的话——结果,总之我是在四年或五年之后才允许公开出版的。”我们目前能够对本书进一步扩充,或者说能够对后来的版本不断修正,根据就是近期找到的由作者提供的证据。

除了一些零散材料——从其通信中可以知道这批材料至少可以追溯到1882年——弗洛伊德对其第一个病例(即埃米·冯·N夫人的病例,日期是5月15日)的长脚注表明,他开始对梦产生兴趣,这条脚注收录于他与布罗伊尔(2)合著的《癔症研究》一书。他讨论的事实是:神经症患者似乎总要把头脑中同时出现的一切想法都联系贯穿起来。他这样写道:“不久以前,我从其他领域的观察中确信存在这样一种旨在把一切想法联系到一起的强制性力量。几周以来,我感觉自己必须得把床换成一张硬一点的,因为躺在原来那张床上老是做梦,梦境还跟真的一样,换句话说,在那张床上我没办法正常入睡。每每醒来时,在一刻钟内我能记起所有的梦,便不厌其烦地都写下来,以便加以解读。我成功地找出了这些梦的根源,把它们归因于两条:其一,想要解决某些白天只稍微思考、刚触及皮毛的问题;其二,想把共同意识状态下出现的意识联系在一起,这是一种强制力。梦的无意义及它的自相矛盾,都可以说是由于这种无比强大的强制力使然。”

遗憾的是,我们无法标注写下这些文字的确切时间。本书前言写于1895年4月。1894年6月22日的一封信(书信19)透露,当时他已经写完了这些病例,这一点也为1895年3月的一封信再次证实。弗洛伊德引用医科学生所谓“方便梦”的那封信(书信22)具有特殊意义,它已露出愿望满足理论的端倪。然而,直到1895年7月24日,经由对伊尔玛打针梦的分析(即第2章那个典型梦),这一理论才最终明确成型(参看1900年6月,书信137)。同年(1895)9月,弗洛伊德撰写了《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部分(在弗洛伊德与弗里斯通信中作为附录发表),该“设计”的19、20和21节中已包含对梦理论的初步探讨。已涉及本书论述的诸多重要因素,比如:(1)梦的愿望满足特征;(2)梦的幻觉特征;(3)大脑在梦和幻觉中的功能退化(布罗伊尔在《癔症研究》中已明确提出了这一点);(4)睡眠状态包含着运动麻痹;(5)梦中移位的性质;(6)梦与神经症症状的相似性。不止于此,“设计”还清楚地阐述了《梦的解析》揭示出来的一个重大发现,即心理功能两种不同模式之间的差异何在。

然而,以上尚远不足以穷尽“设计”一书以及弗洛伊德致弗里斯的书信(这些信一直延续到1895年年底)的重要意义。可以说正是由于《科学心理学设计》的出版,我们才能充分理解《梦的解析》第7章以及弗洛伊德后来对心理玄学的研究,这个说法是毫不夸张的。

从弗洛伊德学生们的理论著述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即使在弗洛伊德最为深刻的心理学思考中,他对经常使用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诸如“心理能量”“刺激总和”“能量贯注”“量”“质”以及“强度”等,都很少或根本不做讨论。在弗洛伊德公开问世的作品中,对这些概念唯一明确的讨论出现在关于神经性精神疾病的防御机制的第一篇论文中。他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个假说,即“在心理功能中有些特殊的东西——情绪的耗费或刺激总和——它们具有‘量’的特征(尽管我们无法加以测量),可以增加、减少、转移或者消除,它们会像电流传遍全身一样传导到跟某一念头相关的所有记忆脉络”。在后期著作中,弗洛伊德对这些基本概念很少解释,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读者跟他一样地了解这些概念。此处,我们理应感谢出版于弗洛伊德去世之后的弗洛伊德与弗里斯的通信集,这些信件对于我们正确理解这些令人费解的术语提供了莫大帮助。

当然,我们还不可能在此对这一主题展开细致讨论,读者必须求助于原著(1950a)和克里斯博士那极富启发性的导言(3)。但是,问题所在也很清楚。弗洛伊德“设计”的精髓在于将两种来源不同的理论整合为一个概念体系:第一种是黑尔姆霍尔茨的生理学派,弗洛伊德的老师、生理学家布吕克(4)就是这一学派的核心成员。根据该派理论,神经生理学及随后的心理学,完全受化学和物理规律所支配。如“守恒定律”就常被弗洛伊德和布罗伊尔提及,这些术语在1892年(见1940年出版于布罗伊尔和弗洛伊德去世后的一部手稿)是这样解释的:“神经系统在发挥作用时努力保持能量恒常不变,这种能量可以描述为‘刺激总和’。”布罗伊尔(黑尔姆霍尔茨学派的另一门徒)对《癔症研究》的大部分理论贡献也是遵循这些思路的匠心之作。另一种被弗洛伊德引入“设计”的主要理论是神经元解剖理论,这一学说在19世纪80年代末逐渐为神经解剖主义者所接受(“神经元”这一术语直到1891年才由瓦尔代尔引入)。这一学说认为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单位是一种独特的细胞,与相邻细胞没有结构上的连续性。《科学心理学设计》开篇即明确说明,本文即建基于以上两种理论的结合之上,目的是:“把心理过程描述为特殊物质粒子的定量决定状态。”他进一步假定这些“物质粒子”就是神经元,它们是处于活动状态还是休眠状态,关键在于“量”的不同,“量”受“运动的一般规律支配”。这样,一个神经元可能是“空的”,也可能是“拥有一定的量”,即“被贯注了能量”。(5)“神经兴奋”可以解释为一定的“量”流经神经元系统,这样的“电流”是受阻还是受激励取决于神经元之间“接触屏障”的状态。(后来在1897年,“突触”这一术语才被福斯特和谢灵顿引入。)整个神经系统的功能受“惯性”的一般原则支配,根据这一原则,神经元有摆脱“量”的倾向,又可以被“量”充满——这一原则与“恒定性”原则相关。把这些概念乃至相似概念作为建筑材料,弗洛伊德构建了一个高度复杂、非常巧妙的心理运作模型,就像一种神经机械一样。

有种假说在弗洛伊德理论构架中具有很大作用,它把神经元按照作用模式分为三类或三大系统。其中第一系统与外部刺激相联系,而第二系统则与内部兴奋有关,它们的状态只取决于“量”,即完全取决于冲击它们的神经刺激的量值。第三个系统与“质”的区别相关,它可以区分意识的感觉和感受。借用这种划分,我们得以对诸多相关事物给予准确的心理学解释,比如记忆的工作机制、对现实的知觉与思维过程、做梦以及神经症现象等。

但是,在写作《科学心理学设计》之后的几个月里,很多难题、困扰接踵而至,弗洛伊德不得不对自己的理论进行不断修正。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对神经学和理论的兴趣逐渐转移到心理学和临床医学方面,最后干脆放弃了整个计划。几年之后,在本书第7章,他又重新回到理论问题,只是表面上终止了神经生理学的研究——但他也从没放弃过自己的信念,坚信心理学的物理学基础终将建立起来。这也正是为什么《科学心理学设计》对《梦的解析》的读者如此重要的原因。因为早期框架的一般模式与很多基础内容,又运用在这一新作品中。神经元系统被心理系统或心理机构所代替;心理能量的“贯注”取代了物理的“量”;惯性原则变成快乐(或者弗洛伊德所说的痛苦)原则的基础。而且,第7章还有一些内容详细论述了心理过程。这些应归功于其生理学前辈,所以如果参考他们的研究,对这部分内容的理解会容易许多。比如,那种主张“记忆系统”存在记忆痕迹的描述,那种对愿望的性质及愿望满足的不同方式的讨论,以及强调言语思维过程在适应现实中的调整等。

以上这些都足以证明,弗洛伊德断言《梦的解析》“在1896年年初基本内容均已完成”是有道理的。不过,我们现在还必须作些补充。比如,俄狄浦斯情结这一概念只是在1897年夏秋之交才最终形成(书信64到书信71);虽然这一情结本身对梦理论并没有直接贡献,但它强调了梦境背后隐藏的无意识愿望源于幼儿期。认为梦中普遍存在睡眠愿望,这一发现更具有显著理论意义。弗洛伊德最迟在1899年6月9日(书信108)宣布了这一发现。而“校订机制”的说法似乎是在1897年7月7日的一封信(书信66)中首次流露的。我们知道,1895年的《科学心理学设计》已提出梦和神经症症状在结构上的相似性,之后这一说法断续出现,一直到1897年秋。令人好奇的是,作者后来似乎完全忘记了,因为在1899年1月3日的信(书信101)中,这种相似性又被作为一种新发现提出来,而且将之解释为对这本书为何迟迟没能完成的理由。

与弗里斯的通信,让我们得以了解实际成书过程中的一些细节。1897年5月,弗洛伊德首次流露了写作这本书的想法,但很快又弃之不顾。原因可能是由于他当时对自我分析更感兴趣,那年夏天对俄狄浦斯情结的发现需归功于他的这种自我分析。《梦的解析》则是在那年年末才又开始接续,第一部手稿似乎直到1898年前几个月才完成,但不包括第1章的内容(6)。这项工作于当年6月陷入停滞,暑假过后也没有接续。在1898年10月23日的一封信(书信99)中,弗洛伊德说这本书“仍然没有动静,还是老样子;没做任何想要出版的准备,心理学知识(如第7章所述)以及某些案例分析的缺憾,都成了向前推进的阻碍”。这一停就是好几个月,直到1899年5月底,(正如弗洛伊德自己所写)“没有任何特殊原因”,这本书又开始在他胸中涌动。之后,工作进展迅速,弗洛伊德一直感觉很是头痛的第1章(即有关梦学文献的内容)终于在6月份完成,开头部分送交了出版社。到8月末,中间章节的校订已经全部完成,最后一章(即关于心理学的章节)全部重写,最后几页直到9月初才匆匆完成。

弗洛伊德将手稿和校样定期送交弗里斯,让其提出批评建议。看来弗里斯对最终定稿有相当大的影响,自然他也有责任删除某些内容(当然是出于审慎的缘故)。弗洛伊德曾分析了自己所做的一个重要的梦,这段内容就被删除了。但是作者本人的批评最为严厉,内容主要是针对书的风格及其文学形式。“我认为,”他在1899年9月21日(该书已完成)这样写道(书信119),“我的自我批评并非全无道理。我有一种并不那么完备的形式感以及追求完美的诉求。而书中描述梦的语句,用了太多间接性语言,有点游离于主题之外,简直是对我内心某些观念的亵渎。我毫不怀疑,形式上的缺憾恰恰暴露出对材料掌握得不够全面。”

尽管作者对《梦的解析》的自我评价如此苛刻,尽管外界对这本书几乎完全漠视——出版后的前六年里只卖出了351本——它仍然被弗洛伊德视为自己最重要的作品。他在英文第3版前言中这样写道:“类似这样的洞察力,恐怕一生也只能有一次。”


(1) 贺拉斯(Horace,前65—前8),古罗马诗人、批评家。作品有《讽刺诗集》《长短句集》《书札》《歌集》《诗艺》等。在美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寓教于乐”的主张,把艺术的教育作用和审美娱乐作用结合起来,认为诗人的作品应该是给人益处和乐趣。对西方文学产生久远影响。——译者

(2) 布罗伊尔(Josef Breuer,1842—1925),奥地利生理学家、内科医生,专门从事关于呼吸神经系统的生理学及平衡感觉的研究。与弗洛伊德合著《癔症研究》(Studien über Hysterie,1895),确立了精神分析学。——译者

(3) 贝恩菲尔德(Bernfeld)题为《弗洛伊德的早期理论》(1944)的论文在这方面也很有价值。

(4) 布吕克(Ernst Wilhelm von Brücke,1819—1892),奥地利生理学家。——译者

(5) 应该强调的是,弗洛伊德的这些推测比任何关于神经冲动以及控制其传送条件性质的系统研究都早了很多年。

(6) 这也就是弗洛伊德为何说自己把“已写完的手稿拖了一年多才付印”的原因。其实是因为第1章还没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