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罪名概述
一、刑法分则的体系
刑法分则的体系, 是指分则对犯罪的分类及排列次序。分则中规定的具体犯罪种类繁多, 需要以一定的标准将之分为若干类 (类罪), 再以一定的标准对类罪进行合理排列, 并对类罪中的具体犯罪进行排列, 从而形成分则体系。由此可见, 刑法分则体系实质上就是对具体犯罪 (罪名) 的分类。
(一) 我国刑法的分则体系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体系的编排, 在类罪上采用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在同类犯罪的内部则以犯罪的危害程度为标准对各种犯罪进行排列。
1. 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所谓同类客体, 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被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同类客体揭示的是同一类型犯罪在客体方面的共同本质, 即一类犯罪不同于其他类型犯罪的危害性质, 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各类犯罪不同的危害程度。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分为十类: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这十类犯罪是根据同类客体划分的结果, 即根据犯罪侵犯的主要法益进行分类。如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间谍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具体犯罪,共同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安全法益, 因此归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 共同侵犯的法益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 因此归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等等。同时, 如果某种犯罪同时侵犯了两种以上的法益, 则根据其侵犯的主要法益将其归入相应的类罪。如抢劫罪同时侵犯两种法益——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 但行为人实施抢劫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攫取财物, 抢劫罪主要侵犯的法益是财产所有权, 因此, 刑法分则将其列入侵犯财产罪之中。
我国刑法总则根据同类客体对犯罪进行分类, 是比较合理的犯罪分类法,为构建我国刑法分则体系奠定了基础。
2. 以犯罪的危害程度为标准对各类、各种犯罪进行排列
在对犯罪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 恰当合理地依次排列各类犯罪以及各种犯罪, 也是建立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
刑法分则总体上是按照各类犯罪的危害程度对类罪进行排列, 即以犯罪所侵害的法益的重要程度为依据, 由重到轻进行排列。在有关犯罪的排列顺序上优先考虑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犯罪, 如刑法分则第一章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该类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我国的根本利益, 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 因此这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最严重, 排在分则的最前面。然后第二章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类犯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安全, 其社会危害性仅次于危害国家安全罪, 因此紧随第一章。其余七章也基本上是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大小来排列的。在某一类犯罪内部的各种犯罪之间也基本上是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大小来排列的, 例如, 在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中,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名, 属于危害性最为严重的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因此, 它们排在该类犯罪的前面。
总体而言, 排在刑法分则前面的类罪的总体社会危害性要比排在后面的类罪的更为严重, 但并不是说排在前面的类罪中的每一个具体罪名的社会危害性都大于排在后面的类罪中的具体罪名。例如,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故意杀人罪, 是以直接剥夺人的生命为犯罪内容, 属于社会危害性最为严重的罪名之一, 它比前面三章规定的犯罪中的绝大多数罪名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 但因为类罪的划分而放在第四章里。又如, 故意杀人罪后面紧跟着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排在故意杀人罪之后不是因为其社会危害性仅次于故意杀人罪, 而是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都是侵犯公民生命权利的犯罪, 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 因此作了前后排列,而排在同一章后面位置的强奸罪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排在它之前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样的编排既照顾到了犯罪性质的相近, 也符合刑法分则的逻辑体系。
(二) 犯罪分类的意义
构建合理的刑法分则体系, 对犯罪进行恰当的分类和排列, 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 犯罪分类、排列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以成文刑法形式明确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 只有对各种犯罪进行合理的分类, 进而规定各种犯罪的成立条件, 才能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如果不对犯罪进行分类, 就意味着没有具体犯罪的成立条件和法律后果, 从而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其次, 犯罪分类有助于在理论上阐释和探讨具体犯罪的立法意图、构成特征和社会危害性的特点, 从而正确地解决具体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在理论上对各类犯罪、各种犯罪进行深入的专题研究, 有助于提高刑法理论的研究水平, 为刑事司法提供理论指导, 进一步发挥引导立法完善的作用。
最后, 犯罪分类有助于司法审判人员准确认识各类犯罪的一般特征和各种犯罪的具体特征, 把握各类、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 正确区分具体罪名之间的界限, 从而能够准确定罪量刑。不仅对于具体犯罪的划分具有意义, 类罪划分同样具有意义。现实中的犯罪是非常复杂的, 司法机关总是先认定现实犯罪属于哪一类罪, 然后才进一步认定属于该类犯罪中的哪一种具体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