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住所
个人生活的据点为其住所。
第二十三条 居所
(一)住所不明的,将其居所视为住所。
(二)在日本无住所的人,不论其是日本人还是外国人,均将其在日本的居所视为住所。但依准据法之法律,应依其住所地法律确定时,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临时住所
就某行为选定临时住所时,关于该行为,将临时住所视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