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霍桑
我轻而易举就能回想起戴安娜·考珀被谋杀当晚的情形。当时我正和妻子一起庆祝,我们在埃克斯茅斯市场的莫罗餐厅吃晚餐,喝了不少酒。那天下午,我终于按下了电脑上的发送键,用电子邮件将刚完稿的小说发送给了出版社,结束了为期八个月的工作。
《丝之屋》是歇洛克·福尔摩斯系列的续集,我从未想过会由我执笔。柯南·道尔产权会出乎意料地找到我,史无前例地授权让我撰写福尔摩斯系列的全新续集。我欣然抓住了这次机会。我第一次读福尔摩斯系列是十七岁那年,自那之后它们就一直陪伴着我。我不单爱其中的人物——尽管福尔摩斯是当之无愧的现代侦探之父——或是被其中曲折的迷案折服,让我为之着迷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身处的那个世界:泰晤士河,马车咔嗒咔嗒驶过鹅卵石路,煤气灯,雾气缭绕的伦敦。就像是受邀搬进了贝克街221B号,不声不响地见证了文学作品中最伟大的友谊。这让我如何能拒绝?
从一开始我就意识到,我扮演着一个隐形的角色,因为我的工作要求我尽可能地隐藏在柯南·道尔的影子之中,模仿他的文学修辞和独特的风格,永远不要强加自己的风格。他本人可能不会写的内容,我都不会写。之所以提到这些,是因为我非常担心自己在书中变得很显眼。但是这一次,我没有选择。我要原封不动地写下事情的经过。
此时此刻,我终于不用再创作电视剧本了。我写的战时侦探系列电视剧《战地神探》已经完结,是否回归还要打一个问号。我创作了超过二十集,每集两个小时的剧本,时间跨度长达十六年,几乎是“二战”时长的三倍。我筋疲力尽。更糟糕的是,等终于写到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对日作战取得了胜利时,我已经词穷了。我不确定该怎么写下去。剧中的某位演员建议我不如写写“弗伊尔的和平”[3]。我觉得这个主意不可行。
我也没有开始动笔创作新小说。此时,我主要的身份还是一名儿童作家,虽然我暗暗希望《丝之屋》将会改变这种状况。二〇〇〇年,我出版了少年间谍系列中的第一部,如今这个系列已经畅销世界各地。我喜欢创作关于孩子们的故事,但我担心年复一年,随着时间流逝,我会距离我的观众越来越远。我刚满五十五岁,是时候向前看了。碰巧我正要去参加海伊文学节,与读者分享《毒蝎党崛起》这本书,它是少年间谍系列中的第十本,应该也是最后一本。
也许我书桌上最激动人心的项目是一个电影剧本的初稿:《丁丁历险记》(第二部)。令我惊讶的是,聘用我的竟然是史蒂芬·斯皮尔伯格,他目前正在读我的初稿。这部电影将由彼得·杰克逊执导。这让我感到难以置信,怎么突然之间我就和世界上两位最大牌的导演合作了。我承认我很紧张。我大概读了十二遍剧本,竭尽所能说服自己,一切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人物塑造是否合理?情节发展是否吸引人?杰克逊和斯皮尔伯格一周后碰巧来伦敦,我打算和他们见一面,设法拿到他们的笔记。
因此,当手机铃声响起,我看到那个陌生的电话时,还在想是不是其中某位导演打来的——当然,不是他们亲自打给我。他们的助手会先与我确认,然后再转接给他们。当时大概是上午十点,我正坐在公寓顶层的办公室里阅读丽贝卡·韦斯特的《背叛的意义》,这是一部研究“二战”后英国人生活的经典作品。我渐渐觉得这也许是弗伊尔正确的走向。冷战。我会把他扔进一个充斥着间谍、叛徒、原子弹科学家的世界里。我合上书,接起电话。
“是托尼吗?”一个声音问道。
这肯定不是斯皮尔伯格打来的。很少有人叫我托尼。老实说,我不喜欢这个昵称。大家都叫我安东尼,一些朋友也会叫我安。
“嗯?”我说。
“老兄,你最近怎么样?我是霍桑。”
事实上,在他说出名字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他是谁了。圆唇元音、奇怪的重音,伦敦腔掺杂着北部口音,不可能听错。对了,还有“老兄”这个词。
“霍桑先生。”我说,他被介绍给我时用的是丹尼尔这个名字,但我打一开始就不是很想直呼他的名字。他本人也从未使用过……实际上我也没见其他人这样喊过他。“很高兴接到你的电话。”
“是的,是的。”他语气有些不耐烦,“是这样的——你有时间吗?”
“抱歉,有什么事吗?”
“不知道我们能否见一面,你今天下午有事吗?”
顺便说一句,他就是这样,某种程度上有些自负,总认为世界会自动适应他的时间。他问的不是能不能明天或下周和他见面,而是根据他的需要马上见面。如前文所述,我那天下午其实没有什么事情要做,但我不打算这么回复他。“呃,我不确定……”我犹豫道。
“下午三点在我们之前去的那家咖啡店见面怎么样?”
“J&A?”
“就是那家。有件事我想问问你,真的很感激。”
J&A在克拉肯韦尔区,从我的住处步行过去只要十分钟。如果他是要我穿过整个伦敦,我可能会犹豫,但事实上我很感兴趣。“好,”我说,“三点见。”
“太好了,老兄。那里见。”
他挂断电话。我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显示着《丁丁历险记》的脚本,我关掉页面,开始回想霍桑这个人。
我去年与他初次见面,当时我正在创作一部五集电视剧的剧本,几个月后就会被搬上荧幕,名叫《正义与否》,是一部律政剧,由詹姆斯·普尔弗伊主演。
《正义与否》的灵感来源于编剧在四处寻找灵感时经常会问自己的一个经典问题。当辩护律师明知客户有罪时该如何为其辩护?顺便说一句,答案很简单,他们做不到。如果客户在审判前承认有罪,辩护律师会拒绝代表他打官司……至少,必须有一个无罪推定。所以我构思出了一个故事:一位动物保护活动家在他的辩护律师——威廉姆·特拉韦尔(普尔弗伊饰)设法证明其无罪后不久,就沾沾自喜地向一个孩子供认了犯罪事实。结果,特拉韦尔精神崩溃了,搬到了萨福克郡。然而,有一天,他在伊普斯维奇车站等火车时,再次与那位活动家不期而遇。几天后,活动家被人谋杀,留下一个疑问:凶手是特拉韦尔吗?
这个故事是辩护律师和正在调查他的侦探之间的交锋。特拉韦尔是一个黑暗的人物,受过创伤,甚至可能很危险,但是他仍然不失英雄本色,很有观众缘。所以我精心塑造了一个不讨喜的侦探。观众会发现他是个狠角色,咄咄逼人,还疑似种族主义者,暴躁易怒。这个人的原型就是霍桑。
说句公道话,这些缺点霍桑都没有。好吧,反正他不是种族主义者。但是,他异常烦人,以致我一度不敢和他见面。他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我只是不能理解他的思维方式。
他是电视剧监制推荐给我的。那位监制告诉我,他是伦敦警察厅普特尼支队的一名督察,是一名谋杀案侦破专家,在支队效力十年,却在某天职业生涯戛然而止,突然被开除出警察队伍,原因不明。制片公司的刑侦剧顾问绝大部分是前警察,数量惊人。他们帮助完善了案件的细节部分,让剧情显得更加真实。说句公道话,霍桑很擅长这份工作。他很快就能理解我需要的是什么,什么适合搬上荧幕。我记得一个例子。在最初的一个场景中,我笔下虚构的侦探要检查放置一周的尸体,犯罪现场调查员递给他一管伤风膏,让他涂在鼻子下面。薄荷脑的味道掩盖了现场的气味。这一细节是霍桑告诉我的,如果你看过那一幕,就会留意到这个细节,让那一幕变得活灵活现起来。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十一小时电影公司的制片室,当时是由这家公司负责制作《正义与否》这部连续剧。我们接触过后,我随时都能与他联系,向他抛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然后将答案写进剧本里。所有这些通过电话沟通就能实现。这次见面只是走个形式,介绍我们认识。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坐在接待区,跷着腿,大衣叠好放在腿上。我立刻就知道他是我要见的那个人。
他算不上身材高大,看上去也并不是特别咄咄逼人。可他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起身时的姿势,就让我不禁陷入思考。他身上有豹子一样敏捷的特质,眼睛里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恶意——他的瞳孔是柔和的棕色——仿佛是在质疑,甚至是在威胁我。他大约四十岁,头发是杂色的,剪得非常短,到耳朵附近,有开始变得花白的迹象。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皮肤苍白。我能看得出,他年轻的时候可能很英俊,但后来不知怎么生活中发生了某种变故,因此虽然他现在仍算不上相貌丑陋,却出乎意料地不再有魅力,仿佛把自己活成了一张没拍成功的照片。他穿着精干的西装,内搭白衬衫,系着领带,大衣搭在胳膊上。他饶有兴致地盯着我,甚至有些失礼,仿佛我不知怎么让他感到惊讶。甚至当我进门时,我仍然能感觉到他死死盯着我,仿佛要把我从里到外看穿一般。
“你好,安东尼。”他说,“很高兴见到你。”
他怎么知道我是谁?办公室进进出出很多人,没有人介绍我,我也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
“我很喜欢你写的东西。”他说,语气却出卖了他,他从未读过我写的只言片语,事实上他也不介意被我看穿。
“谢谢。”我说。
“我听说了你目前负责的项目,听起来真的很有意思。”他是在故意讽刺我吗?即使他嘴上这么说,无聊还是写在了他的脸上。
我露出一个微笑:“我很期待与您合作。”
“那会很有趣。”他说。
但事实上从未有趣过。
我们经常打电话,也见过五六次面,主要是在办公室或J&A外面的庭院里(他有抽烟的习惯,有时会抽手工卷的雪茄,其他时候也抽L&B或里士满这种便宜货)。我听说霍桑住在埃塞克斯郡,但我不知道具体在哪里。他从未谈论过自己的事,也不说他在警察局任职时的经历,绝口不提当年离职的经过。推荐他的监制告诉我,他曾破获过一些备受瞩目的大案,享有很高的声誉,但我在谷歌上搜不到任何关于他的信息。显然他智商卓绝。虽然他明确地表示自己不是作家,对我试图创作的系列剧兴趣索然,可每次我还没张嘴,他就总能构思出完美的剧情。《正义与否》开头的情节里还有一个例子:威廉姆·特拉韦尔为一个黑人男孩辩护,男孩被警察陷害盗窃勋章,他们声称在男孩的夹克里找到了赃物。但是勋章最近被清理过,检测男孩的口袋时,并没有测出氨基磺酸或氨——银器抛光过程中最常见的物质——这证明它没有在男孩的口袋里出现过。这完全是警察在栽赃嫁祸。
我不能否认他帮过我,但还是有点害怕见他。他总是直奔主题,几乎没空闲聊。你可能以为他会就某件事发表自己的看法——天气、政府、福岛地震或是威廉王子的婚姻之类的。但是他除了就事论事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他喝咖啡(黑咖啡,两块方糖),也抽烟,但是和我在一起时从不吃东西,甚至连饼干都不吃。而且他总是穿同一身衣服。老实说,他每次出现,我就像是在看他的同一张照片。他就像照片一样一成不变。
然而,有趣之处在于,他似乎知道我的很多事。我前一天晚上出去喝酒了。我的助手生病了。我整个周末都在写作。我都不需要告诉他这些事情。是他告诉我的!我以前还疑惑他是否一直在和办公室里的人聊天,可他似乎都只是随口一提,无心之举。我从未搞懂过他。
我犯的最大错误就是给他看了剧本的第二稿。通常我会在剧本拍摄前润色十几稿。我会从制片人、广播公司(这次是独立电视台)或是我的经纪人那里要到剧本笔记,之后还会征求导演和演员的意见。这是一个协作过程,尽管有时这会让我不堪重负。这磨人的剧本就不能顺利一回吗?但是它修改了这么多次,我感觉项目正在向前推进,每一稿都比上一稿更加完善。这一过程必定包含一定的付出与收获,在剧本定稿的那一天,每个参与过的人都是在努力让剧本变得更加完善。想到这些,我倍感欣慰。
霍桑不明白这一点。一旦他确定什么是错的,事无大小,他都不会让步,就像砖头砌成的围墙一样坚固。我写过一个场景,我的警探和上级长官见面,一位总警司,就在那位动物保护活动家的尸体在偏远的农场被发现之后不久。总警司请他坐下,警探回答说:“长官,如果您不介意,我站着就好。”这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细节,我只是在试图表现主人公是一个敢于挑战权威的人,但霍桑一点儿都不买账。
“这种事不会发生,”他断然否定。我们当时正坐在星巴克外面——我忘记具体位置了——我们之间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剧本。像往常一样,他穿着西装,系着领带。他在抽最后一支烟,把空烟盒当作烟灰缸。
“为什么不会?”
“因为长官叫你坐下,你就得坐下。”
“他确实坐下了。”
“是的,但是他先交涉了一番。该死,这有什么意义?他只是在出洋相。”
霍桑爱说脏话,顺便说一句,如果我要一字一句地复述他的话,每隔一行就得写一个F开头的单词。
我试图解释。“演员们会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我说,“这只是一个细节,它引出了场景,但它是暗示两个人如何相处的关键线索。”
“但这不真实,托尼。那就是一堆废话。”
我试图向他解释,真相有很多种,荧幕真相可能与现实生活没有什么关联。我说,我们对警察、医生、护士,甚至是罪犯的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他们荧幕形象的启发,而不是反过来。但是霍桑下定了决心。他曾帮助我完善过剧本,但现在他正在阅读的内容让他无法信服,所以他不喜欢。每一个涉及警察的细节和场景我们都在争论。他只能看到文书工作、制服、角铁灯,无法走进这个故事。
五集剧本终于完结交稿后,我长舒了一口气,我终于再也不用和他打交道了。若是有其他疑问,我会请制作团队直接给他发邮件。我们在萨福克郡和伦敦拍摄了这部剧。侦探角色(也就是警探)是由出色的演员查理·克里德·迈尔斯扮演的。有趣的是,单看外形,他和霍桑很是相像。但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霍桑让我很不爽,我故意把他的诸多阴暗面融入了这一角色。我还给这个角色起了一个非常相似的名字。无论是丹尼尔还是改名后的马克——都是《圣经》中的人物。我把霍桑这个姓改成了温伯恩。我经常会在作品中融入这些小设计。第四集结束时我让他领了便当,然后忍不住得意地笑了。
我很好奇他想干什么,但与此同时,那天下午我去咖啡厅赴约途中漫步的时候,又隐约有些担忧。霍桑不属于我的世界,坦白说,我那时并不需要他帮我看剧本。不过我也没有吃午餐,碰巧J&A店里供应美味绝伦的蛋糕。店家在一条小巷里,要从克拉肯韦尔路过去。因为店铺位置隐蔽,通常生意不会红火到忙不过来。霍桑在店外等我,坐在一张桌子旁,点了一杯咖啡,抽着烟。他还穿着我上次见他时穿的那身衣服,一模一样的西装、领带和大衣。我到的时候他正抬起头,冲我点头致意——这就是我能得到的全部问候。
“剧本写得怎么样了?”他问。
“主创和剧组放映会你该来看看的。”我寒暄道。我们包下了伦敦的一家酒店,播放了前两集。霍桑收到了邀请。
“我很忙。”他回答说。
一名女侍者出来,我点了一杯茶和一块维多利亚海绵蛋糕。我知道我不应该贪嘴,但你试试看每天独自待八个小时。我曾经试过每写完一章就抽一支烟,但三十年前就戒了。蛋糕可能也好不到哪儿去。
“你怎么样?”我问他。
他耸了耸肩。“没什么可抱怨的。”他看了我一眼,“你去乡下了?”
碰巧的是,当天早上我刚从萨福克郡回来。我和妻子去那里待了几天。
“是的。”我警惕地说。
“你又收养了一只小狗!”
我好奇地盯着他。这绝对是他的专长。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离开过伦敦,也没有在推特上发过相关的消息。至于小狗,是我邻居养的。他们不在家,我们一直在照顾它。“你怎么知道的?”我问他。
“只是些有根据的猜测。”他轻描淡写地忽略了我的问题,“我希望你能帮助我。”
“怎么帮?”
“我想让你写我。”
每次见到他,霍桑总是有办法让我大吃一惊。和大部分人相处的时候,我们心里都有数。我们建立一段关系,慢慢地了解彼此,然后或多或少会定下相处的规则。但是和霍桑打交道却不是这样。他身上有种不同寻常的、令人捉摸不定的特点。就在我以为自己摸清了聊天的走向时,他却出其不意地证明我错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解道。
“我要你写一本关于我的书。”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了钱。”
“你想花钱雇我?”
“不是,我想过,之后收益我们五五分成。”
店里又有几位客人光临,坐在我们旁边那桌。趁他们经过我们时沉默的间隙,我努力思考该怎么回答他。拒绝霍桑,让我很紧张。即便如此,我已经知道——我立刻就有了答案——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我不明白,”我说,“你指的是哪种类型的书?”
霍桑用那双浑浊的眼睛殷切地凝视着我。“我和你解释一下。”他说,仿佛这是一件显而易见的事,“你知道我时不时给电视剧制作团队帮帮忙什么的。你可能听说过我被踢出了警察局。好吧,那是他们的损失——我不想再谈这件事。重点是,我也提供一些咨询服务。协助警方,非正式的。他们遇到不寻常的案子就会雇用我。大多数案子很简单,但有时候也会遇上棘手的。当他们遇到超出日常经验之外的情况,就会来找我。”
“真的吗?”我很难相信他说的话。
“这年头警察就是这样办案的。他们裁了不少警员,干活的人没了。你听说过杰富仕和信佳吗?[4]他们就是一群笨蛋,但来来回回总能看到他们的身影。那些侦查员,把证据箱给他都找不出线索。不仅如此,我们曾经在兰贝斯区有一个大型化验室,用来化验血液样本之类的东西,但是他们把它卖掉了,现在他们和私人公司合作。花两倍的时间,两倍的费用,但这似乎并没有给他们造成什么困扰。我也一样,我是外部人手。”
他停下来,似乎是为了确认我在听他说话。我点点头。他点了一支烟,继续说道:“这份工作的回报还算丰厚。薪水按天发放,外加费用报销之类的。但问题是——你看——我就老实和你说吧,虽然我不想说——我手头有点紧。毕竟,不是每天都能遇上谋杀案。当我因为那个电视剧与你结识,听说你写书,就冒出了这个想法,其实我们可以互相帮助。对半分。我提供一些有意思的素材。你可以写我。”
“可我对你几乎一无所知。”我说。
“你会慢慢了解我的。事实上,我现在就有一个案子。案子才处于初步调查阶段,但我认为刚好可以让你大显身手。”
女侍者端着蛋糕和茶来到我们桌边,可现在我真希望我没有点它们。我只想回家。
“你为什么会认为有人对你的故事感兴趣?”我问他。
“我是一名侦探,人们喜欢读侦探小说。”
“但你不算是名副其实的侦探,你被开除了。顺便问一下,你为什么被开除了?”
“我不想谈这件事。”
“好吧,如果我要写关于你的事情,你必须告诉我。我必须知道你住在哪里,结婚与否,早餐吃什么,空闲时如何消遣。这就是人们阅读侦探小说的原因。”
“你是这么想的?”
“是的!”
他摇了摇头:“我不同意。关键词是谋杀。这才是重点。”
“听我说——非常抱歉。”我斟酌着措辞,小心翼翼地打断他,“这是个好主意,我敢肯定你手上的案件非常有趣。但恐怕我太忙了。总之,这不是我擅长的。我写虚构的侦探。我刚刚写完一个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我之前还写过《大侦探波洛系列》和《骇人命案事件簿》。我是一名小说家。你需要一个写真实命案的作家。”
“有什么不同?”
“天渊之别。我掌控着我笔下的故事。我喜欢知道自己在写什么。设计罪案、编织线索,诸如此类的事——是一半的乐趣所在。我要是跟着你,只是写下你的所见所感,那我成了什么?很抱歉,我不感兴趣。”
他的目光掠过烟头上方,瞥向我,表情并不惊讶,也没有恼羞成怒,仿佛早已预料到我会这么说。“我猜这本书可以大卖,”他言之凿凿地说,“而且写起来也轻松。我会把你需要了解的内容事无巨细地告诉你。你难道不想听我讲讲我正在调查的那个案件吗?”我不想——但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他,他就自顾自地讲了下去。“一个女人走进了一家殡仪馆,就在伦敦另一头,南肯辛顿区。她为自己安排了葬礼,事无巨细。而就在同一天,也就是六小时之后,有人杀死了她……那人进了她家,勒死了她。事情有些蹊跷,你怎么看?”
“她是谁?”我问道。
“她是谁暂时不重要,但是她很富有。她儿子是个名人。还有一点,就目前我们调查所知,她在这世上没有树敌。人人都喜欢她。这就是警方通知我协助调查的原因,案件疑点重重。”
有那么短暂的片刻,我心动了。
写谋杀案最艰难的部分就是构思情节,但在听他讲述的时候,我没有丝毫头绪。毕竟,杀人的动机有很多种。你对被害人有所图谋:贪恋他的钱财,觊觎他的妻子,嫉妒他的工作。恐惧也会招致杀意。他们知道了你的秘密,也许在威胁你。或是你出于报复心理痛下杀手,因为他们有意无意间对你造成了伤害。抑或是,我猜,误杀也是一种可能性。在创作了二十二集《战地神探》后,几乎各种各样的动机我都考虑过。
接下来就是搜集素材。如果我把凶手的身份设定为一名酒店厨师,就必须还原他的生活。我必须去酒店做调研。我要了解餐饮行业。想让一个角色活灵活现、令观众信服,就要进行大量辛苦的工作,而他只是我需要塑造的二十或三十个人物之一,他们都潜伏在我的脑海里。我必须了解警察的工作程序:指纹、法医、DNA,诸如此类。可能几个月过去了,我才动笔写下一个字。我感到精疲力竭,不确定自己是否有毅力在刚写完《丝之屋》不久就开始创作一本新书。
在某种程度上,霍桑的确为我提供了一条捷径。他把所有素材都放进盘子里,然后把现成的东西端给我。而且他说得没错,那个案子听起来确实有意思。一个女人走进了一家殡仪馆。这的确是一个引人入胜的开头。第一章已经在我脑海里初具雏形。春光明媚,精致的城区里,一个女人穿过马路……
可我仍然难以想象我们的合作会变成什么样。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
“什么?”
“刚才,你说我去过乡下,还说我养了一只小狗。是谁告诉你这些的?”
“没人告诉我。”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蹙起眉头——就像不想告诉我似的。但与此同时他又有求于我,因此,简而言之,是我占了上风。“你鞋底的纹路里卡了一粒沙子,”他说,“你跷起腿的时候我看见了。所以你要么是穿过了一处工地,要么是去过海滨。我听说你在奥福德有一处落脚的地方,所以猜你一定是去了那里。”
“那小狗呢?”
“你的牛仔裤上有一个爪印,就在膝盖下方。”
我检查了一下牛仔布料。果然在膝盖下面有一个浅浅的印记,肉眼几乎不可辨,所以我没有注意到,他却看见了。
“等一下,”我说,“你怎么知道那是一只小狗?也可能是一只小型犬。而且,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在街上遇见的?”
他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有人坐下来啃过你左脚的鞋带,”他说,“我想那不是你干的吧。”
我没有去看我的鞋带。我不得不承认,他这番话令我印象深刻。但与此同时我很生气,因为我自己没有想明白。
“对不起,”我说,“听完你说的话,我相信这是一个有趣的案子,我相信你可以找到愿意合作的作家。但就像我说的,你需要问问记者之类的人。我心有余而力不足,我还在跟进别的项目。”
我不知道他会如何回应,可他又一次给了我个措手不及。他只是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嗯,好。这只是一个想法。”他站起来,手伸进口袋里,“需要我来付吗?”
他指的是茶和蛋糕。“不用,没关系。我来付。”我说。
“我喝了一杯咖啡。”
“我会一起结的。”
“好吧,如果你改变主意,你知道怎么找到我。”
“好的,当然。我可以和我的文学经纪人谈谈,如果你愿意的话。她也许可以推荐别人帮助你。”
“不用了。不用担心,我自己会找到的。”他转身离去。
我吃完了那块蛋糕,浪费是可耻的,然后回到家,利用下午剩余的时间读书。我试图不去想霍桑,但他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当你成为一名全职作家,最艰难的事情之一就是拒绝工作邀约。假如错过机会,之后你就是砸门,大门可能都不会再次为你敞开。担心会错过大好的机会,这种恐惧总是如影随形。几年前,一个制片人致电,问我是否对一个改编自瑞典某流行乐队的歌曲的音乐剧项目感兴趣,我拒绝了——这就是为什么我没能上《妈妈咪呀》的海报(稿酬也一分钱都没享受到)!顺带一提,我没有任何遗憾。就算最终是由我创作剧本,也很难说这部音乐剧能像现在这样一炮而红。但这件事揭示出一个事实:许多作家都需要日复一日地忍受这种患得患失的生活。一桩匪夷所思的案件真实地发生了。一个女人光顾了一家殡仪馆。霍桑,一个古怪、复杂但确实聪明绝顶的侦探被警方召唤,多少算是个顾问的角色。拒绝他的邀请,我是不是又一次犯了错?我拿起书,继续投入工作。
***
两天后,我去参加海伊文学节。
有趣的是,世界上有很多文学节。我知道,有些作家其实已经不再继续创作,他们只是把时间花在四处旅行上,赶赴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聚会。常常会想,如果我天生就患有口吃,或者生来性格内向,我该如何应对这类场合。现代作家必须要会表演,通常要面对一大群观众,几乎就像是一个脱口秀演员,最后总是重复讲同样的笑话——区别在于作家常常要回答同样的问题。
我们有哈罗盖特的犯罪小说节、巴斯儿童文学节、格拉斯哥的科幻小说节、奥尔德堡诗歌节……仿佛英国每个城市都会举办一场文学节。而在这个小小的集镇边陲、一片泥泞的土地上举办的海伊文学节已经成了备受瞩目的国际文学节之一。各个地方的人们会集于此。在海伊文学节上演讲过的名人包括两位美国总统、《火车大劫案》的主演和J.K.罗琳。我很激动能受邀参加,在一个大帐篷里和五百多个孩子分享写作心得。像往常一样,我不时会看到几个成年人的身影。关注我剧本创作的一些读者经常会参加我的活动,他们会愉快地坐着听我分享四十分钟的《少年间谍》系列,只为最后有机会聊聊《战地神探》。
分享进展顺利。孩子们很活跃,提出了一些不错的问题。我抽空穿插了一些关于《战地神探》的内容。就在分享进行了整整一小时后,突然发生了一件颇为奇怪的事,我接收到信号,停止了分享。
是一个坐在前排的女人。一开始,我以为她是一名教师或图书管理员。她相貌平平,年纪大约四十岁,圆脸,留着长长的金发,眼镜挂在颈链上,晃来晃去。我注意到她,是因为她似乎是独自一人,而且她好像对我说的任何内容都不太感兴趣。我讲的笑话她一次都没有笑。我担心过,她可能是一名记者。这年头报社经常派记者去参加作家的分享会,你讲的任何一个笑话、随口说的一句话,都可能被断章取义,用来攻击你。所以当她举起手,工作人员将麦克风递给她的过程中,我一直保持警惕。
“我想知道,”她说,“为什么你总是创作虚构的作品?为什么不写写真实的东西?”
我在文学节上被问到的问题,大多之前已经被问过许多次。我的创意从何而来?我最喜欢哪个角色?写一本书需要多长时间?从来没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感觉有些心烦意乱。她的语气并无冒犯之意,但她提出的那个问题仍然有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让我感到不快。
“《战地神探》是真实的。”我回答道,“每集都是根据真实故事创作的。”我正打算继续解释之前做了多少研究——上周我全部的时间都在阅读有关艾伦·纽恩·梅的资料,他和苏维埃政府分享了原子弹的秘密;还有,如果《战地神探》新系列要开拍,他可能就是我下一集的灵感之源。但是她打断了我。“我相信您确实利用了真实的故事,但是我想说的是,那些犯罪案件不是真实的。还有你的其他电视剧——《大侦探波洛系列》和《骇人命案事件簿》——都是完全虚构的。您创作了十四岁少年间谍的故事,我知道很多孩子都喜欢这些故事,但问题也还是一样。我无意冒犯,但我想知道为什么你不对现实世界更感兴趣。”
“现实世界是什么?”我反问她。
“我的意思是真实的人。”
一些孩子变得坐立不安,是时候绕过这个话题了。“我喜欢写小说。”我说,“这就是我的工作。”
“您不担心您的书籍可能会被认为是没有意义的作品吗?”
“我不认为它们必须是真实的才有意义。”
“对不起。我很喜欢你的作品,但我不同意你的说法。”
联想到霍桑几天前的提议,这真是一次奇怪的巧合。离开之前,我再次找寻那个女人的身影,却没有看到她,她也没有拿书来找我签名。在回伦敦的火车上,我不禁想起她说的话。她说得对吗?我的作品是否过于关注虚构的内容?我正想要转型,成为一名成人作家,但我首次转型的作品《丝之屋》,却距离它可能描绘的现实世界很远。我的一些电视剧作品——比如《正义与否》,可以看出是以二十一世纪的伦敦为背景。但也许我确实花了太长时间活在自己的想象中,稍有不慎,我就会迷路。也许,我早就迷路了。也许,现实给我上的这意想不到的一课,是在提醒我。
从海伊到帕丁顿站有很长的一段路。当我回到家时,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我一进门,就拿起电话。
“霍桑?”
“托尼!”
“好吧。五五分,我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