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雅文化与俗文化的互动
贵族文化、士人文化与乡民文化、市民文化在文化品格上有雅文化与俗文化之别。[26]“雅”本义为一种鸟,即“鸦”,《说文解字》云:“雅,楚鸟也。一名鸒,一名卑居,秦谓之雅。从隹,牙声。”段玉裁注云:“楚鸟,鸟属。其名楚鸟,非荆楚之楚也。”[27]《汉语大字典》云:“此字常借为‘雅’正义,后世遂别构‘鸦’字。”[28]章太炎先生《国学概论》进一步指出:
“雅”在《说文》就是“鸦”,“鸦”和“乌”音本相近,古人读这两字也相同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雅”即“乌”。《史记·李斯传·谏逐客书》、《汉书·杨恽传·报孙会宗书》均有“击缶而歌乌乌”之句,人们又都说“乌乌”秦音也,秦本周地,乌乌为秦声,也可以说乌乌为周声。又商有颂无雅,可见雅始于周。从这两方面看来,“雅”就是“乌乌”的秦声,后人因为他所歌咏的都是庙堂大事,因此说“雅”者正也。[29]
可见“雅”即“鸦”,而“鸦”与“乌”音近,“乌乌”为秦地(原为西周王畿之地)之声,故称秦声(周声)为“雅”,“雅”于是从“鸟”衍生出新的义项,即说话之声与此鸟声相近的秦地之音。因为秦地原为西周王畿之地,其音遂成为有别于地方语音的王畿之音、正统之音——正音。于是“雅”又衍生出正统、高尚、美好等义项。
另外,还有一种解释认为“雅”通“夏”,梁启超《释“四诗”名义》云:
“雅”与“夏”字相通,《荀子·荣辱》篇:“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儒效》篇则云:“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可见“安雅”之雅即夏字。荀氏《申鉴》,左氏《三都赋》皆云“音有楚夏”,说的是音有楚音、夏音之别,然则风雅之“雅”,其本字当作“夏”无疑。《说文》“夏,中国之人也”,雅音即夏音,犹言中原正声云尔。[30]
梁先生的解释也颇为有理。其实,上述关于“雅”之词源的两种解释(“雅”即“鸦”、“雅”通“夏”),都说明“雅”乃指称王畿之地、文化先进之地相应事物的语词。
“俗”之本义当为习俗、风俗,《说文解字》云:“俗,习也。”段玉裁注云:
习者,数飞也。引伸之,凡相效谓之习。《周礼·大宰》:“礼俗以驭其民。”注云:“礼俗,昏姻丧纪旧所行也。”《大司徒》:“以俗教安。”注:“俗谓土地所生习也。”《曲礼》:“入国而问俗。”注:“俗谓常所行与所恶也。”《汉·地理志》曰:“凡民函五常之性,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谓之俗。”[31]
《尚书·君陈》云“败常乱俗”[32],《周易·渐卦·象传》云“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33];《史记·乐书》云“移风易俗,天下皆宁”,张守节《正义》释其中的“风”、“俗”云:“上行谓之风,下习谓之俗。”[34]上述例证中的“俗”皆指习俗、风俗。
“俗”又从习俗、风俗衍生出世俗之义,如《庄子·天地篇》“明白入素,无为复朴,体性抱神,以游世俗之间者”[35],又如屈原《离骚》“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36],再如《颜氏家训·教子》“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37],其中的“俗”皆指世俗。值得注意的是,刘熙《释名·释言语》云:“俗,欲也,俗人所欲也。”[38]该义与世俗之义相通。
“俗”又从世俗衍生出庸俗之义,如《荀子·儒效》云“有俗人者,有俗儒者……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其衣冠行伪已同于世俗矣,然而不知恶者……是俗儒者也”[39],《吕氏春秋·孟冬纪·异宝》云“其主俗主也,不足与举”[40],其中“俗人”、“俗儒”、“俗主”之“俗”皆指庸俗。总之,“俗”从“习俗、风俗”衍生出“世俗”,再衍生出“庸俗”,这三个涵义乃是“俗”的核心义项。
谭帆先生《“俗文学”辨》认为“俗”有“风俗”之“俗”、“世俗”之“俗”、“雅俗”之“俗”、“通俗”之“俗”四种涵义,实际上“通俗”之“俗”可涵盖于“世俗”之“俗”,“雅俗”之“俗”即“庸俗”之“俗”,谭先生“释俗”之论可以看作对“俗”之核心义项的拓展。谭先生对“俗”还有进一步的阐发:
大体而言,“风俗”之“俗”指称特定的风尚习俗,而风尚习俗又以民间性与下层性为主流;“世俗”之“俗”在道德、情趣和追求上划出了一个独特的人群,这一人群是以现实追求和俗世享受为特色的;“雅俗”之“俗”主要从审美和文艺的角度立论,指在思想情感、表现内容、风格语体方面与“雅”相对举的、趋于下层性的文艺和审美的一脉线索,并在价值评判上作了限定;而“通俗”之“俗”既承“雅俗”之“俗”,又由“世俗”之“俗”演化而来,然更注重下层百姓之内涵。总之,“俗”在古代文献中大体都以下层性为依归,体现了浓重的俗世内涵;同时,古代以“俗”为宗旨的书籍是“自上而下”有意为之的,是有明确创作意图的书面性文字。[41]
谭先生之论,非常精当,其中“下层性”和“俗世内涵”点出了“俗”之精髓。
雅俗对举以别高下,先秦已有萌芽。《论语·阳货》:“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何晏引孔安国之说曰:“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恶其邪好而夺正色。”又引包咸之说曰:“郑声,淫声之哀者。恶其乱雅乐。”[42]可见孔子恶“紫之夺朱”,实则是恶“邪之夺正”,恶“郑之乱雅”,实则是恶“淫之乱正”,孔子捍卫的是“正”。此句中“雅”、“郑”对举,可谓后世文艺批评中雅俗观之萌芽。《荀子·儒效》云:“有俗人者,有俗儒者,有雅儒者,有大儒者……故人主用俗人则万乘之国亡,用俗儒则万乘之国存,用雅儒则千乘之国安,用大儒则百里之地久,而后三年,天下为一,诸侯为臣,用万乘之国则举错而定,一朝而伯。”[43]荀子将儒者分成了“俗儒”“雅儒”和“大儒”三个层级,治国之才依次递进,这里已有“俗”“雅”“大”的对举,雅俗的高下之别已非常显豁。
汉代雅俗对举以别高下,应已成为常态,如王充《论衡·四讳》云:“夫田婴俗父,而田文雅子也。婴信忌不实义,文信命不辟讳,雅俗异材,举措殊操,故婴名暗而不明,文声驰而不灭。”[44]王充认为田婴、田文父子,父亲轻信传言乃是“俗父”,儿子见识过人乃是“雅子”,父子二人“雅俗异材”,有高下之别。又如刘熙《释名叙》云:“熙以为自古造化,制器立象,有物以来,迄于近代,或典礼所制,或出自民庶,名号雅俗,各方多殊。”[45]其中“名号雅俗”云云,指事物名号有雅有俗,其实也是雅俗对举。
魏晋南北朝时期品评人物、辨别雅俗已成风尚,雅俗对举以品人、评文、鉴乐已成文人习惯。如《世说新语·品藻》刘孝标注引《八王故事》云:“胡毋辅之少有雅俗鉴识。”又如该书《赏誉》刘孝标注引《晋阳秋》云:“济有人伦鉴识,其雅俗是非,少有优润。”[46]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刘勰《文心雕龙》正式将雅俗作为对立范畴引入文学领域,奠定了后世文艺批评雅俗观的基石。《文心雕龙·定势篇》云“雅俗异势”,《通变篇》云“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檃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47],都强调了文学创作和批评中的雅俗之辨。
南北朝之后,雅俗具体内涵随时运之交移而屡有变迁,雅俗之辨一直是文人立身为文的首要功夫,如朱熹《答巩仲至书》云作诗“须先识得古今体制、雅俗向背”[48]。
中国文化史上的雅俗对举,“雅”一般代表着“正”“古”“清”“逸”等较高层面的文化追求,“俗”一般代表着“奇”“今”“浊”“陋”等较低层面的文化品位,因此贵雅贱俗、崇雅黜俗是文化史的主流,但特定时期也存在以俗为雅、贵俗尚俗的支流。另外,每个时代的雅俗内涵不尽相同,雅俗边际也就游移不定,正如王国维先生所云:“雅俗古今之分,不过时代之差,其间固无界限也。”[49]其实王先生所云“其间固无界限”应理解为雅俗之间没有清晰的界线,但实际上两者还是有大体的界分。简言之,文化史上的雅俗之分,确定之界恐无,大体之界仍有。一般而言,贵族文化、士人文化因其较高的文化品格对应于雅文化,而乡民文化和市民文化则因其较低的文化品位而对应于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