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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火逆证

火逆证不是一个证或一组证候名称,而是指误用火法所致的许多变证的统称。因论中第114条有“名为火邪”,第110条有“名火逆也”,第118条有“火逆”等名,于是注家把误火而致的变证,统称火逆证。论中专门讨论火逆证的原文计有10条(第110~第119条),另有数条也涉及火法与误火的变证,如第6条“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与“若火熏之”等。误火的变证,不但有阴伤火炽证,而且有阳伤神越证,这主要因体质因素与感邪有别的缘故。由于火逆证所出的3张方剂都是温阳,较难理解。而且有些条文的内容非常复杂,因而有的注家主张把这些条删除,或存而不论。如《医宗金鉴·伤寒论注》就把第110条列于存疑篇。《伤寒论》三版教材也扬弃了第3条(第110条、第119条,第116下半条)。从辨证角度来看,被删除的条文并非毫无价值,而是颇有价值。先就第110条、第116条内容简析如后,以供参考。

[原文](第110条)太阳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傈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便当数而反不数及不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太阳病篇开始即提出太阳病有中风、伤寒与温病的区分,本条太阳病二日就见到烦躁,当不是风寒而属于太阳温病,治以熨背方法,犹如抱薪救火,必然促使病变丛生。接着分述了可能发生的两种不同变证:第一种变证是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也就是胃热炽盛,胃津损伤严重,所以不但躁烦更甚,而且必发谵语。病经十余日,突然发生振傈,自下利,这不是病情恶化,而是转危向安的佳兆,所以特提出“此为欲解也”。示人不可误认为病情加剧,因为振傈是正(阴)气来复驱邪,正邪剧争引起的反应,自下利则邪有去路,故知“此为欲解”。其振傈下利的机制与战汗一样,只是出路不同而已。然而何以知下利不是病变增重?这是通过对病情的具体分析,因为下利发生在振傈的同时,如果单发生下利,却未见振傈,这种下利可能是热移大肠,而不是欲解。第二种变证的病情更为复杂,虚实夹杂,寒热疑似,实际是真实假虚,真热假寒。如何才能不被假象所惑,就需要抓住能揭示病变本质的症状,“从腰以下不得汗”就是火邪内壅的审证眼目。火性炎上,火内壅而上炎,故上部多汗而气逆欲呕,火壅炎上则阳气不得下达,故身半以下无汗,阳气不达于下则在下阳气相对不足,因而足下恶风。有的认为本证是“上实下虚”,有的认为本证是“上热下寒”,似乎颇符病情,但是没有交待下虚、下寒是假象,则难免混淆不清,假使误作真虚真寒治疗,必然错上加错。王孟英指出:“热壅于上,气不下行,而见下寒者,不可误认为火虚。”(《重庆堂随笔》)极为中肯。临床上确有如此情况,舌苔、脉象和许多症状都是热证,惟有足冷,切不可误认为下焦阳虚,其病机与热厥相近,只是一则阳气不得外达四肢,一则阳气不达下肢罢了。本证既有欲失溲,又是欲小便不得,似颇矛盾,其实也是阳气不得下达的缘故,阳气不得下达,以致膀胱功能障碍,膀胱开合不利,因而出现欲失溲与欲小便不得的矛盾状态。它与第6条“小便不利,直视失溲”的机制基本相同。个别注家认为“失溲”与“小便不利”不能并见,提出“失溲”不是指小便,而是专指大便失禁,未免武断。再联系本条中“大便硬”一证,大便既硬,怎么能够失禁?可见“大便失禁”的解释是不能成立的。至于小便不数不多,不仅因阳气不得达于下,更是因津液的损伤严重。它与“阳明病小便数者,大便必硬”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反之,阳明病的大便硬,如果津伤过甚,小便也不一定数而多,所以也当活看。在上述情况下,假使大便得通,其内壅之火得除而阳气流畅,又是欲解的佳兆。然而大便得通后为什么会头卓然而痛?成无己解释为“阳气降下,头中阳虚”,黄坤载解释为“火从上散”,并以“炉底壅塞,火焰不升,一通则火即上炎也”为喻。成氏所说的“头中阳虚”乃与阳气降下相对而言,不是阳气真虚,尤在泾亦宗成说,提出“阳气暴降而头反痛”。在黄氏之前,陶节庵已有“头痛为火热上乘,足冷为脾气不下”的解释。黄氏的形象化譬喻,更有助于理解。总之,成氏着眼于正气,黄氏着眼于邪气,都说到了问题的一面,如果合起来则更加全面。必须分清这种“头痛”,为暂时性的生理反应,而不是病变增重。其他注家对于“头卓然而痛”的机制,还有许多不同解释,如张路玉说:“然后身半以下之阴气得上而反头痛”;魏念庭说:“胃家之阳,斯得浮而上达”。就整个病情来看,皆嫌不够贴切。何以知“大便已,头卓然而痛”不是病态而是欲解之兆?“其人足心必热”为主要根据。何以知“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又是推理判断的主要依据。通观全文,皆是示人对危重患者疑似病情如何透过假象抓住本质的辨证方法,示人如何判断病势进退及其预后的辨证方法,充满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神,这类条文,决不是什么讹误,而是极有指导意义。

[原文](第116条)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欲自解者,必当先烦,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

本条是论述误用灸法的两种变证。一是阴虚里热证误用灸法的严重后果。因为灸法只适用于虚寒证,如属阴虚里热证,则严禁灸法。误灸则伤正而为火邪,不但会发生烦逆变证。而且“追虚逐实”,阴更伤而热更炽。阴伤则血少,血液不能充盈于脉中,因此艾火虽然微小,而耗损正气却很有力,火炽津枯,势必带来焦骨伤筋,血难恢复的遗患。二是表证误灸的变证,及自解的先兆。以灸法治表证,违反了因势利导的治疗原则。误用灸法,邪无去路,反因火而盛,邪气闭阻,营血运行不畅,遂发生腰以下重痹。但不同于一般痹证,而是表闭热郁所致,所以有自解的可能。自解必有先兆,“欲自解者,必当先烦,烦乃有汗而解,”就是对汗解先兆的说明。然而汗解之前为什么会发烦?喻嘉言曾以“天地郁蒸而雨作”为譬,其机制与战汗大致相同。但是必须正气有驱邪向外之势,才有可能从汗而解,否则,是不可能汗解的。由此可知,正气有否驱邪向外之势,是能否从汗而解的先决条件,那么,“脉浮”就是预断汗解的重要依据。最后提出“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正是极其可贵的经验总结。文中只说“脉浮,宜以汗解”,未出治法,如与第113条“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互参,不难推知应当用辛凉解表的方法。

此外,还有第111条、第114条、第115条皆是热证误火,劫津动血的变证。注家大多随文顺释,泥定太阳病为风寒,而忘了太阳病亦有温病。第111条的太阳病中风,就可能是风热,否则病变不会那样严重。

[原文]“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本条夹叙夹议,对临床表现的各种症状,都作了客观的分析:如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以及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等。而且根据病势推断出将来可能出现的证候,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等。这样危重的证候,预后怎样?是否还有治疗余地?这时的小便情况为辨证关键,所以说“小便利者,其人可治”。假使小便不利(无尿),就难以挽救了。于此可见温热病的预后良否,取决于阴液的存亡,阴存者生,阴竭者死。而阴液之竭与未竭,又以小便利否为主要标志。这一变证的病情虽然非常严重复杂,但总的病机是“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综观上述证候,完全符合后世温病学所说的“气血两燔证”,假使仲景当时没有治过这种病证,不可能对病情叙述得如此细致,对病机分析得如此透彻。再与温病误治的风温相较,内容几乎一样,所以本条所述,实际就是温病。王叔和所说“桂枝下咽,阳盛则毙”,可能就是指本条这样太阳病中风。由于未出治法、主方,以致造成误解,或置而不论,未免可惜!

第114条与第115条是论述由气入血的血分证,因为火邪伤络,迫血妄行,或则大便下血,或则咽燥吐血。叶天士总结的血分证特征与治疗原则:“入血就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正是对这两条原文内容的阐发和补充,叶天士真是仲景的功臣。因文中有“到经不解”一语,有些注家附会为经络,其实这一‘经”字是指病程的日期,例如太阳病一般解于六七天之间,到当解的日期,病仍未解,就有下血的可能。所以“到经不解,必清血”,是据理推断病情的演变趋势,对提高辨证的预见性很有帮助。

至于心阳损伤,烦躁惊狂及发作奔豚,又是火逆证中另一类变证,它与火热炽盛,劫津动血的火逆证完全相反。注家在讨论这一类火逆证时,仍然从火立论,如认为是火邪内迫。其实,这种误火只是致病的条件,而不是火邪直接损伤,所以会出现虚寒证,主要取决于体质因素。第118条与第112条皆是心阳损伤,一则程度较轻,仅出现心神烦扰的烦躁,一则程度较重,遂出现心神浮越的惊狂,卧起不安。因此,两证皆治以温通心阳,重镇安神。一则用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剂量很小,一则用桂枝去芍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实际是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用量增大的加味方,加生姜大枣以调补脾胃,加蜀漆以劫痰开结。

烦躁、惊狂皆是精神症状,根据“心藏神”的藏象学说,应属于心病范围。临床上有些妄言妄见的精神病与神经症,凡是符合心阳虚而心神烦扰的病机,使用桂甘龙牡汤化裁,都有较好的疗效。由于第118条有“火逆,下之,因烧针”字句,以致注家有两误三误之争,并无实际意义,不必拘泥。又第119条“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叙证太简,未出方剂,对于惊的性质如何,也存在争议。结合以上两证,当亦属于心阳损伤,心神不安。可是有许多注家联系温针解释病机,如“邪受火迫,热扰于心,神明瞀乱而惊”,以及“刺伤经脉而惊”,“恐惧烧针而惊”等等。究竟属于何证,应根据全部病情作具体分析,空争实无裨益。

第117条因烧针发汗,针处被寒引起的奔豚证,采用艾灸与汤药结合的治法,肯定可以提高疗效。不过,奔豚并非都是烧针所引起,有时单用桂枝加桂汤亦有良效。只是因条文为“更加桂二两”,而方药却写作桂枝五两,以致又引起加桂究竟是“桂枝”,还是“肉桂”的争议。其实桂枝有平冲逆作用,一般重用桂枝即能收效,如果肾阳虚较甚,则以加肉桂为宜,要在随病情而定。

太阳病篇有价值的条文很多,仅举痞证与火逆证略作探讨,原书及注释俱在,不再列举,以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