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武术的概念
武术是华夏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和斗争中提炼凝结而成的一种人体运动形式,在政治、经济与文化的长期影响和渗透之下,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特性,融技击、防身、健身、修性、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世代相传,历久不衰。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时期对武术概念的表达不尽相同,它的内涵和外延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武术本身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从历史上看,有不少归属武术类的名称,春秋战国时称“技击”(兵技巧一类)、“武功”;汉代出现了“武艺”一词,并沿用至明末;“武术”一词,南朝刘宋时期,颜延之《皇太子释奠会作》诗:“偃闭武术,阐扬文令。庶士倾风,万流仰镜。”“偃闭武术”,当时泛指军事。宋朝又有了“武学”一词,民国时称武术为“国术”,新中国成立后仍沿用“武术”一词。在讨论武术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以上这几个有关武术的词语做一梳理。
技击:击刺之术,武术。《荀子·议兵》:“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无本赏矣。”杨倞注:“齐人以勇力击斩敌者,号为技击。”《汉书·刑法志》:“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颜师古注引孟康曰:“兵家之技巧。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新唐书·淮阳王道玄传》:“淮阳壮王道玄,性谨厚,习技击,然进止都雅。”明朝魏禧《大铁椎传》有“工技击”,即精通武术。也就是说,“技击”是武术的前身;换句话说,武术在先秦时期叫“技击”。
武功:①以武力征服人的功绩。《诗经·豳风·七月》:“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又如“文治武功”。②武术。唐朝张鷟《游仙窟》:“张郎才器,乃是曹植天然。今见武功,又复子南夫也。”当武术解时,亦作“武工”。现在有武术之别称的说法。
武艺:指武术上的技艺,也指骑、射、击、刺等武术方面的技能。《三国志·蜀志·刘封传》:“(刘封)有武艺,气力过人。”《现代汉语词典》中,武术又称国术或武艺。
武术:①军事技术。南朝宋颜延之《皇太子释奠会作》诗:“偃闭武术,阐扬文令。庶士倾风,万流仰镜。”②我国民族体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几千年来为我国人民锻炼身体或自卫御敌的一种方法,有的已被列为竞技运动项目。
武学:古代培养军事人才的学校,北宋庆历三年(1043)正式设置。古代所说的武学,只有军事学校一义。显然这与我们今天说的武学不同,但又有一定关联。我们现在所说的“武学”,是指现代武术的学科体系,它是已经在使用的“武术学”的简称。其概念既不同于古代的兵学,又不同于指代古代武备学校的武学,而是一个既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又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学科概念。田克在《武学十讲》中认为,武学是研究人在搏斗状态时,身心力量(人体力)的产生、运动、变化规律及其表现形式的科学。
从渊源关系上讲,“技击”“武功”“武艺”“武术”“武学”等概念似同,但又包含对其内在规律及形而上属性和特征的探讨,甚至包括传统哲学、医学、兵学对“武术”滋养的思考。即不仅包括武“术”,同时包括武“道”的内容。“武学”应直接承袭战国的“技击之学”,以及后来长时期存在并发展演变的武艺、武术。战国时,齐国曾实行过一种以训练个人技勇为主要特征的军事制度,称为“技击”。迄今我们对齐国“技击”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太了解,但战国以降,“技击”成了一切击刺搏斗技术的代名词,即使在“武艺”一词已广泛流行后也还是被人们使用着。从这一点看,齐之“技击”很可能是我国最早走向成熟的武术体系之一,其内容应该已经相当丰富和完备,包括有了一定的指导性理论,有了某些著述。宋代学者刘敞曾经说:“夫战国之时,天下竞于驰鹜,于是乎有纵横之师、技击之学以相残也。”刘敞用了“技击之学”四个字,表明他把战国的“技击”看成一个学科体系、一门学问,这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武学”很相近。至于武艺、武功,在内涵上与武术还是有区别的。
清末到民国初,废弃了“武艺”这个古老的词汇,接受了一个新的名称——武术。弃“武艺”而用“武术”,以“术”代“艺”,这是近代武术转型的标志,是武术体育化进程基本完成的重要象征。武术无疑是一个具有创新意义的学科概念,是在现代科学和社会背景下对武学概念的阐释。武术的学科建设受到朝野许多有识之士的重视,取得了一定成果,有些成果至今仍在持续发展并被不断完善着。也就是说,我们在构建一门现代学科,从教育、体育、运动、技击、社会、哲学、医学、生理等多角度,对包含武“术”和武“道”在内的“武”这一多元文化现象,进行无限横向扩展和纵向深入的研究。
从历史演变上看,随着冷兵器的逐步消亡,专用武术器械的生产及拳械套路的大量出现,对抗性项目、武术竞赛规则的制定,武术已演化成为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武术的体育化使其内容、形式及训练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也在不断变化。发展到今天,武术的基本定义可概括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搏斗为运动形式,并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从这一定义出发来认识武术,其有以下两方面的含义。
首先,武术属于中国传统的技击术。它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徒手或借助于器械的身体运动表现攻防格斗的能力。无论是对抗性的搏斗运动,还是势势相承的套路运动,都是以中国传统的技击方法为核心的。就人类的社会生活来说,技击术不可能是中国独有的。比较世界各地的技击术,中国武术在技击方法上更为丰富(诸如快摔法、擒拿法等);在运动形式上,既有套路的,也有散手的,既是结合的,又是分离的。这种发展模式,也迥然有别于世界上其他技击术。在演练方法上注重内外兼修,演练风格上要求神形兼备,这些都反映了中国传统的技击术的运动特点。
其次,武术是体育项目,它明显区别于使人致伤、致残或致毙的实用技击技术。套路运动中尽管包含丰富的技击方法,但其宗旨是通过演练以提高人的身体素质和攻防能力,进行功力与技巧上的较量,在技术要求上与实用技术有一定的区别;散手运动的技术固然更接近于实用技术,但由于有竞赛规则的规定,亦被限制在体育竞技运动之内。归结为一点,武术具有明确的体育属性。当今武术在社会哲学、中医学、伦理学、兵学、美学、气功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文化观念的影响和熏陶下,吸纳和融汇了诸如整体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说、刚柔说等学说,逐步形成了独具民族风貌的武术文化体系。它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东方文明所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体现了中国人民在体育领域中的智慧,也反映了东方的民族文化光彩。因此,从广义上来看,武术不仅是一个运动项目,而且是一项民族体育,是中国人民长期积累起来的一宗宝贵文化遗产。
对于武术的定义,从1932年颁布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开始,迄今为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因为这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故而不再详论。
一、止戈为武
我国的武术历史悠久,是伴随着原始社会人类活动起源的。我国最早文字甲骨文的“鬥”(甲骨文 ,金文 )字刻成的形状,生动、形象地将两人徒手搏斗的情景描绘出来,斗也就有了搏斗(主要是徒手)之意。这反映出了殷商时期人们对武术的理解和认识。清代魏禧《兵迹》中说“民物相撄而有武矣”,这里的“武”便是指军事战争。从历史上看,有不少属于武术类的名称,如春秋战国时的“技击”,汉代出现并沿用至明末的“武艺”一词,最早见于南朝并一直使用到今的“武术”。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武术的“武”字,是由“止”和“戈”两部分组成。那么,对于“止戈为武”的释义,现有两种不同的认识。
一种认为:“止戈为武”,即消停战事是武(军事实力和战争功劳)。止,停止;戈,兵器,引申为战争。武术,是制止侵袭、停止战斗的技术。在《左传·宣公十二年》中,楚庄王最早提出这一著名的论点。书中记载,潘党(楚国大夫)说:“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庄王回答:“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潘党认为楚庄王战胜了敌国,应该让敌人的后代都知道,不要忘了楚国的武力威风。而楚庄王告诉潘党:“武”字是由“止”和“戈”两字合成的,真正的消灭暴乱,是永远停止动用武器,这才是真正的武功。《说文解字》里面提到:“楚庄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戢,是藏的意思。止戈为武的意思就是制止干戈。《北齐书·文苑传·樊逊》亦曰:“然后除其苛令,与其约法,振旅而还,止戈为武。”所以要能停止战争,才是真正的武功。后来也指不用武力而能化干戈为玉帛,才是武术的最高境界。
另一种观点认为:止,通“趾”,意思为奔跑;戈,武器、兵器。武术就是军事技术,也就是古代战争技术。所以兵器被称为武器,军事被称为武事,军备也被称为武备。武,本意就是拿起武器奔跑,去战斗,去杀伐,去参加战争。武术即为杀伐之术,也为战争之术。《汉书·刑法志》曰:“斩左止。”颜师古注:“止即趾。”可见“趾”与“止”同义。止,“趾”的本字,象形。甲骨文的字形,上像脚趾头,下像脚面和脚掌,本义为脚。戈是古代的一种兵器。“武”字是个合体字,按古代造字法的“会意”看,“武”从止、从戈,由止、戈二字上下合成。甲骨文中“武”( )字的最初表现形式是“足戈并立”,左边画一个“足形”,而右边画一个“戈形”,二者组合成其字形,并以象形取意,即立足持戈,是一种静态;后字体变为上下结构(现在的武字为左右结构),即“止戈竖立”的组合,此时最大的变化在于“足形”被“止”字所代替,而“戈形”被“戈”字所代替,使字的象形具体化,其意是持戈而行,处于一种动态。
甲骨文的“斗”和“武”这两个字虽然都具有搏击之意,但造字原意是不同的。前者强调的是人们之间的徒手(或采用石块、棍棒等还不能称作武器的原始工具)搏斗,后者则表示人们手持着武器进行搏斗。进入青铜器时代,金文中的“武”( )字,已由象形向会意方向发展,并形成“动静”结合的字体,笔画粗细一致,结构相对协调,以适用于人的习惯认识和记忆。在金文中,“止”依然构成人的脚趾之形;在篆文“武”( )中“止”依然如此。
从甲骨文中“武”字看,其本意似乎应该是这样的:或持戈静止而立,注视前方;或举戈而动,欲与人或兽搏斗,与人搏斗是争夺地盘和剩余价值,与兽搏斗是维持生存和生命。从甲骨文、金文的“武”字,到如今的“武”字,经过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古人与现代人对“武”字的理解是有区别的,最直接的原因在于它的实用性和扩充意义。
汉时也常有“以武禁暴整乱,止息干戈”的提法。在古时“干戈”是两种用途不同的兵器,戈主以攻杀,干主以防御。在战争交斗时,常常是一手执戈,一手持干,类似后来的矛与盾。“干”为象形字,上面一横指的是“干”,下面的“十”指的是“戈”,有“以干抵戈”的意思。大动干戈是指将武库中的兵器都拿出来,充实于军队而准备打仗。毋庸置疑,动干戈或大动干戈,就是用武力的一种形式,而止息干戈,就是以武禁暴。与“武”字的本意有本质的区别。
从文献的角度来看,古时对“武”字的理解,主要是象形意义上的“武”,即上要手持兵器,下要步走行军。这才是武的本意,而其他方面的含义都是后人赋予的。
另外,“武”原义也可从武术的近义词“武艺”一词中得到印证。“武艺”的“艺”字,应是源于西周所谓“六艺”。《周礼·地官司徒》载,西周时,大司徒以“三物”教民,其三曰“六艺”,即后来孔子用来教徒的礼、乐、射、御、书、数六门功课。顾颉刚先生说,“六艺”之中,除了书、数二艺,其他内容其实都与战争技能的训练有关。这无疑是正确的。其实周代的各级学校,如《孟子》所谓“设庠、序、学、校以教之”的庠、序、学、校,都是传授和训练射箭等军事技艺的地方。据此,周代所谓的学校,教学内容主要是军事实战技能,于是由“六艺”而衍生出“武艺”便是顺理成章的事。先秦古籍中,“艺”字既有“才艺”的意思,又有功课、学科的意思。儒家所谓“六经”也被称之为“六艺”。由此联想古人最初所谓“武艺”,其实是含有“武学”的寓意,即培养军事人才的学校。军事学校培养的军事人才,就是为了战争。
以上两种认识看似矛盾,其实并不然。没有武力来抵抗,入侵的敌人不会退却,战争不会平息;没有强大的武力威慑,敌人也不会臣服,打消发动战争的想法。所以武术分为三个层面,最低层面是依靠武力平息战端,即所谓的以暴制暴;中间层面是用强大的武力起威慑作用,打消敌方挑起战乱的念头,即所谓的“攻心为上”;最上层面是以德服人,偃旗息鼓,不靠武力,争取和平相处,最终消弭战争。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武力杀伐只是为了消灭战争的一种不得已的手段;没有战争,天下太平,人们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才是武术追求的理想目标。如果没有一定武力储备,要想和平那是一厢情愿的事,历史上也是很难找到这样先例的。今人梁小露在《说文学武》说的“上武得道,平天下;中武入喆,安身心;下武精技,防侵害”,也就是这个意思。
二、攻心为上
《孙子兵法·谋攻篇》说:“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上兵,即兵之上者,就是指上乘的用兵之法。伐,即进攻,攻打。谋就是谋略。伐谋就是指以谋略攻敌而取得胜利。孙子这段话的核心是用兵的最高境界为使用谋略胜敌,不是依靠血腥的武力。孙子在“上兵伐谋”这段话之前还说过:“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孙子兵法·谋攻篇》)所以,百战百胜,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通过交战就降服全部敌人,才是最高明的。不通过交战就能使敌人降服,其法宝就是“攻心”。这是古代军事理论的重要思想,对后世的战争有很大的影响。孙子的“上兵伐谋”,虽然与后来的“攻心为上”叫法不同,但内涵是一样的。
《三国志·蜀志·马谡传》记载诸葛亮与马谡讨论评定南中(今云贵部分地区)少数民族部落叛乱的事:“每引见谈论,自昼达夜。”裴松之注引《襄阳记》:“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心战”之法虽然早已有之,但直到三国时期,马谡(一说诸葛亮)才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心战”的概念,并首先提出了“攻心为上”“心战为上”的观点。公元225年,诸葛亮率兵讨伐南中少数民族部落,参军马谡对诸葛亮说:南中诸族恃险不服,屡征屡反,最好的办法是用“攻心”“心战”的心理战术,只有征服其心才能确保长治久安。诸葛亮采纳了这一策略,七擒七纵该部落首领孟获,终于使其部众心悦诚服,直到诸葛亮去世时再没有反叛作乱。马谡这句话不但精辟地总结了前人的心战理论,也对后世兵家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而使心战的方法手段不断得到完善。
《庄子·达生》中有一故事:纪省子为周宣王培训斗鸡。过了十天,周宣王问:“鸡可以斗了吗?”纪省子答:“不行。雄赳赳,气昂昂,到处挑战。”过了十天王又问,纪省子答曰:“不行。虽然不挑战了,但是仍然应战。”再过十日,王第三次问,纪省子说:“不行。虽然不应战了,但是眼射凶光,胸怀斗志。”又过了十天,周宣王第四次问。纪省子说:“差不多了。听到其他鸡叫,不见任何反应。看起来好像一只木鸡,德行完善了。站在斗鸡台上,神闲气定。其他的鸡不敢应战,一见到它回头便跑了。”这个故事诠释的就是“攻心为上”。
在本节的前面说到武术的三个层面,其中中间层面是用强大的武力起威慑作用,打消敌方挑起战乱的念头,即所谓的“攻心为上”。这只是“攻心”的初级阶段,是靠武力的震慑。最上层面是以德服人,最终消弭战争,这才是“攻心为上”的终极目标,也是最高的理想境界。
三、强身为要
武术不管最初是为了培养战士、战争人才,还是后来具有了体育娱乐功能,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都必须使训练者体魄强健。所以,强身为要是贯穿于武术的全过程之中的。
练习武术是通过人的身体运动实现的,练习者只要进行适度的身体运动就能够增进健康,即使是在以武术作为技击手段的古代,人们也没有忽略它的强身价值。所谓“搏刺强士体”(孙子语),一方面说明通过“搏刺”这种形式使人体运动可以“强士体”,另一方面也说明为更好地“搏刺”也需要很好地“强士体”,所以说“搏刺”和“强士体”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
原始社会的人们为了生存,在狩猎的活动中开始用棍棒、石块等作为武器,同野兽进行斗争,并逐渐产生了击、刺、劈、砍等动作技能,武术就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发端起源了。后来,随着生活物品剩余的出现,各部族之间有了争斗、杀伐,武术进一步得到重视,从而也促进了武术的发展和成熟。在武术萌芽的时期,人们无论是为了生存同自然界做斗争,还是从事狩猎活动,都需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如果身体羸弱,行动迟缓,就无法猎取到生活必需品,赢得生存的权利。武术就是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人们在学习武术技能的同时,也一定会锻炼好身体;甚至好的身体条件是学好武术技能的前提,特别是在古代武术主要作为技击手段的时候。
古代,武术作为军事训练手段,是与军事斗争紧密相连,其技击的特性更是显而易见的。在实用中,其目的在于杀伤、制限对方,它常常以最有效的技击方法,迫使对方失去反抗能力。这些技击术至今仍在军队、公安中被采用。军旅人员如果没有健壮的身体,怎么能学好技击本领?即便是掌握了一定的技击技巧,也难以在战争严酷的拼杀中赢得胜利。从军事的角度讲,强身与技能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
武术作为体育运动,技术上仍不失攻防技击的特性。它将技击寓于搏斗与套路运动之中,而搏斗运动集中体现了武术攻防格斗的特点,在技术上与实用技击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从体育观念出发,要受到竞赛规则的制约,那就是以不伤害对方为原则。武术的搏斗运动具有很强的攻防技击性,这固然需要技术、技巧,但是更需要耐力,需要有强壮的身体。
武术到了现代,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健身运动,如太极拳等。这将在以后的章节中论述,此处不再赘言。
武术始终让练习者的心身处于不断的协调配合当中,并适当加以外在的压力进行艰苦的训练,“夏练三伏,冬练三九”,通过苦练达到与常人不一般的体质特征,如有力、强健、有毅力等。习武的过程不仅是学习武艺,更是在锻炼身体。所以说练习武术的核心就是强身健体和修心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