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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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魏晋南北朝的孝道

孝道历来为各个封建王朝所重视与提倡,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家族势力的膨胀和门阀政治的实施,族人之间的关系是上下分明、利害相关、休戚与共的,这就需要用孝道来维护族内的长幼尊卑秩序,增强宗族内部的凝聚力。这个时期的人们把家庭和家族的利益看得比国家的利益更高,最终使得原来家族伦理意义上的“孝”一跃而成为整个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核心。

封建帝王第一个以“孝”字作为年号的是南朝刘宋孝武帝刘骏,年号“孝建”(454—456年),而历史上以“孝”字立年号的基本都出现在这一时期。正史上首先给孝子立传也是开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文化有两大突出之处:一个是特别重视对以《孝经》为核心的孝道的研究和传播,主要表现在皇家重视学习、研究和传播孝道,学者对《孝经》等做了大量注解;另一个是在士族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下,沿袭了汉代的“孝治天下”。于是,人们在崇尚清谈的同时也崇尚孝道,孝道出了名,人也就出了名。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大量的孝道故事就出现了,而统治者的过度提倡,使孝子们达到了愚孝的地步。

“愚孝之所以为愚,是其只重动机,不重效果;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从根本上说,不是真正的孝道。”王玉楼:《汉魏六朝〈孝子传〉研究》,载《暨南大学》2011年。“埋儿奉母”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事例。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郭巨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试想:如果郭巨未挖得黄金,那儿子就真的被活埋了。这样的孝顺也真是可怕!

还有因为“极孝”而被加官进爵的,王祥就是一个例子。晋朝的王祥,早年丧母,继母朱氏并不想养他,常在其父面前说王祥的是非。父亲信以为真,就不再疼爱他,总是让他打扫牛棚。一年冬天,继母朱氏生病想吃鲤鱼,但因天寒河水冰冻,无法捕捉,王祥便赤身卧于冰上,忽然间冰化开,从裂缝处跃出两条鲤鱼,王祥高兴极了,就把鱼拿回来给继母吃。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有诗颂曰:“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后来,王祥因孝名和功绩被加官晋爵,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其孝名为历代所传唱。

谁孝顺谁就当官,这实际上过了头了,孝顺到一定的程度,就成了愚孝。魏晋时期崇尚这种愚孝,说明那时的文化对人性的压迫已经到了残忍的地步,甚至有点接近病态。这就好像幼儿园老师奖励那些拾金不昧的孩子,一些学生为了得到奖励,甚至去偷钱一样,这样的班级文化最终就演变成病态的了。

为什么魏晋时期会出现“孝治天下”呢?因为那时期的人们太渴望做正人君子,但是又做不到,结果有一天突然发现孝顺爹娘就是正人君子的典范,于是大家就开始纷纷效仿了。只要孝敬好父母,就可以成为君子,就可以成为名人,就可以加官晋爵,这等好事为啥不做呢?大家以前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有了一条进修的康庄大道,那肯定是人声鼎沸、川流不息!

魏晋时期出现愚孝,现代社会也有伪孝行为的发生。比如说家里的老人去世了,除去对老人有愧疚的儿女哭得最悲伤外,那些在老人生前从没给过好脸色的儿媳妇也哭得很响。难道她们是良心发现了吗?不是的,她们是为了得到他人的认可,是为了讨好别人才这样做的。等到老人的丧事一过,吵架的、分家产的,各种不和睦的事情都出来了。这种心理管理,会造成好多人偏离了中庸之道。因为她们本身不需要这么悲伤的,却表现得这么悲伤了;不需要这么压抑的,却表现得这么压抑。这时心理就无法实现平衡,无法达到“和”的状态。

现在的婆媳矛盾也是一大反映,婆媳之间不和,丈夫在中间很难受,如果丈夫只听妈妈的话,妈妈说妻子不好,就去找妻子算账,这样是不好的。所以在对父母尽孝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有理智,要坚持原则地去尽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