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行政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
第14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