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一本通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三十四条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 律〕

《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8月28日)

第45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