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路径探索: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实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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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果洛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本概况

(一)果洛州基本情况

果洛藏族自治州地处青海省东南部、青甘川三省交界处,东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南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西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毗邻,北和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相依,是青海省的东南大门,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同时,果洛全境处在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其中玛多县被划入三江源国家公园园区内,因而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果洛州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海拔最高、气候环境条件最差、经济发展滞后、主体民族比例较高的自治州。现辖玛沁县、玛多县、班玛县、久治县、甘德县、达日县6县44个乡镇188个行政村。2018年底,全州常住人口20.84万人。其中,藏族人口19.14万人,占总人口的91.84%;农牧业人口15.92万人,占总人口的76.39%。全州城镇化率为27.88%。州内其他民族主要有汉、回、蒙古、土、保安、撒拉等族。果洛州属于基本全民信教的地区,藏传佛教源远流长,且影响广泛,宁玛、噶举、格鲁、觉囊等教派齐全,寺院历史悠久,境内现有藏传佛教各流派寺院共计66座,其中宁玛派47座、格鲁派9座、觉囊派9座、噶举派1座。按照藏传佛教“三种管理”模式划分,66座寺院中共同管理的有12座、协助管理的有14座、自主管理的有40座。全州共有宗教教职人员10436人。

2018年,果洛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45亿元,完成地方公共财产预算收入2.31亿元,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14元,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40元。

(二)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历程及基本情况

果洛州具有民族团结进步的历史基础,自古以来就是民族融合的走廊和藏汉交往的桥梁。从松赞干布柏海迎亲、文成公主途经果洛地区进藏就开启了民族团结之门。果洛州也是红军长征唯一经过青海的地区,1936年7月,北上抗日的红军二、四方面军进入今果洛州班玛一带进行筹粮和短期休整,谱写了军爱民、民拥军、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动人篇章。1954年果洛建立人民政权,宣告了封建部落制度的终结。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果洛各族人民从此开辟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新纪元。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下,历届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儿女唱响了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自治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03年青海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果洛州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也随之展开。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后,青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再掀高潮,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也逐渐实现了向系统性、日常性工作的转变,成为维护全州民族团结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2012年,青海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三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后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提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列入“三区”战略内容。从“示范区”到“先进区”,表面看似乎差别不大,但表述变化的背后折射出青海省委对省情认识的不断深化,彰显了省委以更加科学务实的精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决心和方略。与此同时,果洛州坚决贯彻省委“三区”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于2013年7月印发了《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从长期单纯的维护稳定到全面建设稳定的战略转移。果洛州委州政府遵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印发了《果洛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意见》,同时印发了《果洛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及《果洛州落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八项重点任务分工意见》,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2015年12月,青海省委在认真总结先进区创建“三年打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着眼深化“八年创先进”第二步战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实施意见》。果洛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于2016年初召开了全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推进会,为其后五年的创建活动设立了新目标、明确了新任务、规划了新路径,确保创建活动始终高水准推进。2016年5月,青海省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的实施方案》,在国家民委“六进”基础上增加了进家庭、进军营,并制定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的测评指标》,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八进”。2016年8月,根据创建形式和任务推进的需要,果洛州制定下发了《果洛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进”实施方案》,在“八进”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进市场、进工地。同时,印发了《果洛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进”测评指标》,将“十进”工作作为创建活动的中心任务来抓。

果洛州在回顾十余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总结创建经验、查摆不足、展望未来的基础上,于2016年9月印发《中共果洛州委州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到2019年,把果洛州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此后,又先后下发了《果洛州2017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要点》《果洛州2017年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果洛州2017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活动方案》《果洛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示范点验收标准》等系列文件,对开展“十进”活动,从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实践、时间节点等各个方面进行认真安排部署,进一步调动了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全身心投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了人人有责、全员参与、全民共享的生动局面。

2018年3月,果洛州委州政府又印发了《果洛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方案》《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档案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步骤、主要举措以及保障措施,规范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经过全州上下社会各界近六年的艰苦努力,开创了果洛民族团结进步的崭新局面,实现了全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全州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实践中体现了果洛特色、探索了果洛路径、形成了果洛经验。

(三)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情况

果洛州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坚持示范推动、典型带动、表彰拉动,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选树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果洛州把创建“示范州”与“文明单位”“五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五好基层单位”“双拥示范单位”“和谐寺院”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和示范个人(户)活动,在各族群众中培育和树立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文明户等先进典型。截至2018年底,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9名;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个人39名;全州评选表彰模范集体33个、模范个人31名;玛沁等六县表彰模范集体155个、模范个人199名。2016年果洛州福吉家庭荣获全国“最美家庭”、拉昂才旦家庭荣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玛沁县大武镇黄河路南社区荣获全国爱民拥军模范单位称号,果洛州公安局杨成存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2018年,随着向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冲刺,果洛州加快了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与表彰的力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3个、全国文明村镇2个;全国“最美家庭”2户、全国“五好家庭”1户;全省“和谐文明家庭”15户,全省“最美家庭”30户;命名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达标乡镇35个、州直达标单位19家、省直达标企业2家;挂牌命名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6个;表彰奖励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50名、先进工作者20名;命名州级文明单位标兵6个、州级文明单位24个、州级文明村镇10个、州级文明社区4个,州级文明示范窗口7个、州级文明行业2个、州级文明校园8所、州级文明个体工商户11个、州级“最美家庭”18个、州级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8名、“果洛好人”5名。通过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推动了示范州创建工作的蓬勃开展。

专栏1:部分先进集体事迹述要

1.甘德县青珍乡青珍村先进事迹

青珍村辖5个村民小组,262户,1013人。该村有一个好党支部,一个好村民委员会。长期以来,该村把主要精力用在宣传和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上,以创建平安青珍为主线,以宣传政策法规为契机,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在精准脱贫帮扶活动中,村委会干部走家入户,为贫困家庭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积极争取协调“一对一”扶贫活动,通过一名基层干部结对帮扶一户困难家庭的方式,与26户67人贫困户结成帮扶关系,使特困家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在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全村20名牧民参与组建了“保护环境、美化家园”志愿者队伍,主要负责西久公路沿线朗塞沟至乡政府之间20多公里路边的环境卫生。截至目前,共有60余人加入此队伍,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19岁,为建设美丽青珍添砖加瓦。2017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2.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先进事迹

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紫金矿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有658名员工,其中少数民族员工180人,有藏、回、土、撒拉、蒙古、朝鲜、满、畲等民族。公司自成立以来切实将加强民族团结、强化企地关系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设立民族团结与企地共建办公室,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大力推动创建工作,伴随着创建活动,不断壮大企业规模,促进地方经济,累计上缴税费19.67亿元,解决了1900余人的就业问题;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努力维护藏区稳定;强化环保主体责任,携手共建美好家园;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弘扬优秀企业文化;积极开展对外协调,共创和谐企地关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先后在全州社会公益事业中捐助达4000多万元。2014年被评为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区先进集体,2015年被评为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3.玛沁县大武镇黄河路南社区先进事迹

玛沁县大武镇黄河路南社区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在践行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建、带、尊、抓、调、管”六字方针,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围绕社区居民关注的就业、看病、上学、通电等热点问题,以突出重点抓根本,以解决困难为导向,以注重实效为目标,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每季度一次讲座,每年法律宣传月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宣传册150册,广泛开展评选“平安家庭”“五星文明户”“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效。2014年被评为果洛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集体。

专栏2:部分先进个人事迹述要

1.关确吉

女,藏族,玛沁县雪域格桑花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她原是州乳品厂一名普通职工,2004年企业破产下岗,凭借在乳品厂生产一线学到的生产技术和积累的工作经验,最初创办了酸奶加工销售企业。2010年,关确吉在原有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目前的公司。公司现有固定资产800多万元,解决下岗人员和生态移民就业44人,带动周边牧户400多户,户均增加收入4800元,既帮助政府减轻了就业压力,又帮助困难牧民脱贫致富。她先后荣获青海省农畜产品女经纪人荣誉称号、全州和全省“三八”红旗手,2015年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面对荣誉,她把回报社会当作人生的一种追求。接济失学儿童,捐助孤寡老人,充分体现了她奉献爱心的情怀。

2.李有福

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参加工作,现任州草原站站长。他是一位在草原岗位上工作了35年的老同志,有着对草原事业的热爱和对工作的高度负责,以踏实、刻苦、勤奋、正直的品格以及熟练的业务技能脚踏实地地为草原生态建设默默奉献。作为站长,他率先垂范,团结同志,从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扛在肩上,得到了各民族同事的尊重和信赖。他刻苦钻研业务,曾多次荣获科研奖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2014年被评为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3.忠才

男,藏族,玛多县玛查理镇野牛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他严格要求自己,在村委会班子中发挥表率作用,他心系群众,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2005年,玛多县实施三江源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忠才同志作为协调工作组成员,主动承担繁杂困难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他曾信心十足地说:“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我有信心带领全村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带头创办砂石料场、藏服加工厂、奶牛饲养场等企业,帮助全村127户村民拓宽增收渠道。他一直以来将维稳工作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从来不敢掉以轻心,从上任至今,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80余起,成功率达到95%以上。近年来,忠才同志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基层调解员、优秀村干部等荣誉称号。2015年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