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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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基因组合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最本质、最深层的结合是在“以人为本”基础上人的自然理性和社会理性的结合,这是最深层的基因组合。市场经济的原发性基因是人的自然理性,社会主义的制度性基因是人的社会理性。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本质上是人的自然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结合。

自然理性是人的自然属性,是以自我为中心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而然的具有自然人格的属性。人源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一个物种。人的自然理性是由自然规律定义的人性。追求自我价值和自我实现,自私自利、自由自主、自立自强、自为自卫的思想意识及其行为都是自然理性的体现。

社会理性是人的社会属性,是以“群体”为中心生存和发展的具有社会人格的人性。人在社会群体中生存和发展,任何人都是各种社会关系的一个节点。因此,人的社会理性是由社会关系和社会规律定义的人性。为相关的他人和所在的群体负责,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团结友爱、相互理解、相互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思想意识及其行为,都是社会理性的体现。

自私自利是人的自然本性,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自由竞争,维护自身利益的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和市场信号的预期,都建立在利己的经济理性上。市场经济自组织、自调节的运作机制和价值规律的贯彻,都以这种自然而然的理性为基础。

然而,市场经济不是单个人独立运作的经济,而是人们竞争性互动的经济。互动的结果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力的提高。人人为自己是主观的动机,人人为社会、为他人却是客观的结果。自己生产的产品被别人消费,自己的发明创造最终为别人造福,自由竞争的结果是效率的提高和价格的降低。这种“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市场经济逻辑是人们竞争性互动的结果。没有自私自利的动机,就没有人们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全面启动和充分发挥;没有自由竞争,就没有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互动;没有竞争性的互动,就没有优胜劣汰的发展进步。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的活力、动力和运作机制,都源于人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然理性。

有趣的是,这种竞争性互动产生了人们不得不为别人利益着想的必然性。要想卖出自己的产品,实现自身的价值,不得不考虑别人喜欢什么、需要什么;要想在竞争中不被淘汰,不得不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采用别人的先进技术;要想与别人合作,不得不考虑对方的利益,让别人相信自己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别人也能获得相应的利益。自私自利的动机经过竞争性互动产生互惠互利的结果,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在这个逻辑中,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得不在自己和他人之间寻求一个互惠互利的利益均衡点。这个利益均衡点,成为人们自然理性和社会理性在微观层次上的结合点。

市场经济中蕴含着由“私”到“公”的必然路径。尽管参与市场活动的人最初都想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从利己的动机出发,相互交换的竞争性互动行为,却将各自利益的实现规律性地限定在互惠互利的轨道上。谁偏离了这个轨道,谁就失去了市场、失去了合作者、失去了法律的保护。欺行霸市、为富不仁、坑蒙拐骗的行为虽可能一夜之间暴富,但不是市场经济的正道,最终不是受到法律制裁就是被市场淘汰。

然而,市场经济自身逻辑中自然理性和社会理性的结合主要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这种必然性体现在人们具体的互动性的经济行为中。在宏观经济领域,市场经济按自身的逻辑,无法避免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很难自觉地实现总量平衡和结构均衡,很难消除无序竞争的混乱状态。两极分化的趋势、无序竞争的状态、短缺或过剩引发的危机,根源在于资源占有制度、利益分配制度和宏观调控制度。这三种制度不是直接取决于微观上人们个人的理性,而是取决于宏观上社会整体的理性,即制度理性。

所谓“制度理性”,是指代表国家和社会制定和执行制度的国家政府的理性。制度理性是人们社会理性的集合,是人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达成的共识,表现为公德、公理,体现在国家意志、政治制度、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及其行为上。

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及其制度主张,正是这种制度理性的体现。追求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追求全体社会成员都能自由发展、充分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利益格局,追求全社会范围内既提高效率又实现公平的制度功能,追求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这种本质要求的实现条件一方面来自微观上人们生产和交换的个人行为,另一方面来自宏观上货币发行、税收征管、财政支出等政府行为。

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制度,具有不同的社会理性。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制度是立足于人们的整体利益,着眼于全体社会成员利益都能实现,具有整体性和主体一致性的社会理性;资本主义制度是立足于人们的个人利益,着眼于私人财产、私人利益的维护,具有约合性和调和性的社会理性。二者比较来看,资本主义的制度理性与市场经济“利己”的自然理性相吻合,具有微观上的优势。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社会理性,恰恰是市场经济缺少的宏观上的理性,具有宏观上的优势。

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和制度实践,都强调社会整体利益和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但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制度实践说明,如果否定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在找不到更好的途径能从根本上激发人们持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无法离开人们“利己”的动机设计出一套比“竞争性互动”更有效率的发展机制。我们曾设想,一旦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人们的思想觉悟就会大大提高,人人都会“大公无私”,大家都自觉地“各尽所能”“无私奉献”。实践证明,不管是通过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还是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斗争,都无法改变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若采取高压手段,人们可以说假话、说大话、说空话,但没有应有的效率,创造不了应有的价值。即使思想觉悟较高的领导干部,也难免广大人民群众对他们“假大空”的指责。公有制下的“消极怠工、相互攀比”问题,计划经济中的“一统就死、一放就乱”问题,按劳分配中的“大锅饭、平均主义”问题,都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单凭思想教育的“教化”、领导干部的“号召”、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制”,既不能形成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各尽所能的动力机制,也不能形成竞争创新、优胜劣汰的效率机制。

改革开放的成功之处正是在于引入了市场经济竞争性互动的发展机制,解放了人们“利己”的本性,人们从“利己”的动机中找到了竞相发展的活力、动力和创造力。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好,城市的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和资产经营责任制也好,说到底均是解放了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然理性。

“公”与“私”的意识是人的社会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体现,它们是交织在一起,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是在同一过程中实现的,无法截然分开。人们所说的“私”,本质是利己,是从人的个性化要求和自然理性中引申出来的概念,其现实含义是利己的选择。人们所说的“公”,本质是利人,是从人的社会化要求和社会理性中引申出来的概念,其现实含义是利人的选择。绝对的利己选择,必然与别人发生冲突,路会越走越窄;绝对的利人选择,自己会失去根本而无立足之地,不是陷入虚无就是沦为虚假。要想为别人和社会谋利益,自身必须有相应的能力;要有这种能力,就必须自强。因此,只有在公中有私、私中有公、公私融为一体的状态下,利己与利人的目标才能同时地、长远地实现。

其实,“公”与“私”是相互包含、相对而言的。就一个家庭而言,单个成员为“私”,整个家庭为“公”;就一个城市而言,单个家庭为“私”,整个城市为“公”;就一个国家而言,单个城市为“私”,整个国家为“公”;就同一个世界而言,单个国家为“私”,整个世界为“公”。世界上的每个事物都有微观和宏观两种不同角度,“私”是微观的角度,“公”是宏观的角度,我们看问题应从微观和宏观两种不同的角度入手。同一件事情,从微观的角度看是“私”,从宏观的角度看是“公”,我们不能偏执于任何一个角度而走向极端。

自然理性和社会理性是人性中互为依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它们在人性的发展完善过程中相互影响,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会使人性扭曲失据。没有自然理性,人们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天性就会泯灭,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就会失去内在的动力,人类源于自然、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本然性的发展机制就会失效。没有社会理性,人和人的社会关系就会沦为动物界的丛林关系,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就会陷入无序纷争的混乱状态,人类就会在相互冲突、两极分化、你死我活的失控争斗中自我毁灭。人类社会越发展,人的自然理性越需要社会理性予以约束与规范,人的社会理性越需要自然理性予以激活与充实。

因此,市场经济的“私”与社会主义的“公”体现了人性中两方面的理性,它们在个性化和社会化的文明进程中互为前提、互相促进,在相互融合中实现人性和社会制度的双重完善。

市场经济在“公”与“私”的问题上具有两重性。产权独立、自由竞争立足于“私”,契约合同、信用机制、法律法规着眼于“公”;价值形成环节是各个生产者和经营者创造价值的“私自”的活动,价值实现环节是生产者之间、经营者之间、生产者和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互动的“公化”的过程。

不难看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在“公”与“私”的问题上有共存且互补的趋势。社会主义制度注重共同占有、共同发展的公有制,市场经济注重契约合同的公道信用和公平交换。社会主义倡导集体主义、共同富裕的价值观,市场经济倡导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价值观。如果将社会主义的“公”定义为宏观目标及其调控机制,将市场经济的“私”定义为微观基础及其运行机制,市场经济会通过微观机制形成自然约合的“公”,与社会主义制度体现的“公”相一致,社会主义则能通过宏观调控维护产权独立、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社会基础与运行机制相一致,那么,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在“公”与“私”的问题上就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社会主义的制度理性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供给和需求的总量平衡及结构均衡、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总体方向、人们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这些超越任何个人理性的认识不可能在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头脑中产生,而只能产生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共识中。这种共识性的社会理性是制度理性的基础。

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完善呼唤其制度理性。这种制度理性一方面需要政治层面的民主机制,另一方面需要经济层面的市场竞争。只有通过政治上的民主机制,才能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智慧中识别出真知灼见,形成大多数人认同的制度理性。只有通过经济上的市场竞争,才能在人们的互动中识别出共同的利益关系、条件系统,形成共识性的宏观目标。因此,单就经济层面而言,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市场经济在竞争性互动中形成的对制度需求的识别及认同机制。

可见,从“自私自利”的自动到“互惠互利”的互动,再到“共同发展”的共同行动,其背后体现的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基因组合后形成的既有本然性又有应然性的运作机制。

历史发展的实践证明,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市场经济,都不是内涵固定、外延单一、一成不变的制度模式与发展道路,都是不同国家在不同时代、不同条件下与时俱进、各取所需、各自组合、各有特色的可多项选择的制度取向和发展方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式发展逐步取代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战争”或“冷战”,这是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走向。

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都是人类社会发展路径的理性选择。市场经济从人的自然理性出发,强调个性自由、平等竞争,主张等价交换、自由贸易,认为只有通过人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自由竞争才能实现社会的资源最佳配置和充分就业。社会主义从人的社会理性出发,强调集体合作、财产公有,反对阶级剥削和政治压迫,认为只有国家集中管理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的社会理性与自然理性的关系。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之所以与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它们都是社会理性的体现,强调整体利益的一致、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目标的统一。迄今为止的市场经济之所以与资本主义私有制、自由竞争、按资分配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它们都是自然理性的体现,强调个人财产的私有、自由竞争的秩序、优胜劣汰的发展。抛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制度体系的外壳,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犹如人类历史精华凝结而成的父本和母本,在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各自发育之后,最终走到了一起。它们不同的基因、元素结合在一起,将形成新的社会制度和新的历史走向。分析研究这种基因组合及其在改革中的磨合,在基因组合中实现本质层次的结合,在改革实践中实现功能互补的融合,是这个课题的突破口和研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