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发展报告
戴文杰
2018年以来,全区政法战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统揽,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改革为抓手,着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和突出问题整改,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法治队伍,全区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明显提升,纪律作风、精神风貌明显转变,法治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宁夏法治队伍建设成效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统领政法工作,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忠诚党的事业、践行党的宗旨、牢记党的使命,自觉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
1.以开展政治轮训为抓手,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举办全区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持学深悟透、学用结合,强化对党的理论认同和思想认同,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执法办案业务。下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政法系统迅速掀起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热潮,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举办了4期政法大讲堂,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逐步将学习培训活动引向深入。各级政法机关周密部署,精心谋划,坚持理论结合实际,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30多个,轮训干警1.8万余人次,采取专题研讨会、集中学习班、“大宣讲”等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服从服务工作大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切实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推动全区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
作者简介 戴文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科员。
2.以贯彻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推进政法重点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按照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要求,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职,积极研究重大问题,中央、自治区重大部署、重要会议后,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安排部署推进,强化督查落实,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围绕自治区“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等重大战略部署,自觉将政法工作融入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统筹推进自治区60大庆维稳安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口机构改革、法治队伍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各项工作。宁夏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验在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刊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5家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之一。
3.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绝对领导
各政法部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全面领导,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全面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对重大工作事项和问题加强研究论证,加大协调解决力度,统筹推进工作,破解难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定期通报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推动了党管政法原则的有效落实,保证了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4.以推进党建带队建为着力点,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各级政法机关压实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责任,制定完善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定期为党员过“政治生日”,赠送入党纪念卡,不断强化党性教育,推动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发展。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引领干警清纯作风、积极工作,围绕五个要素列明四个清单,推动党建项目落实,党建、队建、业务工作全面提升,形成了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5.以整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为核心,着力破解突出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牢固树立巡视反馈问题不落实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宁夏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研究制订相关实施方案,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确保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政法部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梳理问题清单,详细制定措施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狠抓落实,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落实巡视整改实现了常态化、长效化。
(二)稳步推进政法能力建设
坚持把政法业务能力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来抓,努力提升法治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1.强化业务素养锻炼,确保干警本领高强
坚持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健全经常性培训机制,注重教育培训的规范化、系统化,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通过政法大讲堂平台,围绕宪法修改、总体国家安全观、民族宗教思想等热点,邀请中央、自治区专家教授作专题解读,促进政法干部提高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提升政法工作能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抓基层夯基础强技能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意见》,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问题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技能“大比武”等活动,传授办案经验,使司法人员提升了办案技巧,提升了执法办案、辩法析理、舆情引导和信息化运用等能力。公安系统举办30多个业务培训班,轮训干警8000余人次,帮助干警改善了知识结构,提高了思维层次,为正确履职提供了依据和底气。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将业务技能培训作为年度八项重点任务之一,突出主攻主责、实战实训和业务急需,区分综合技能、业务专题、实战模拟演练和外出跟班学习四个版块设置培训课程,自办培训班19期,轮训2223人次,多种培训方式共同发力,进一步提升了国安干警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实战水平。
2.加大人才工作力度,确保队伍建设专业化提升
政法系统牢固树立“人才是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和第一要素”理念,以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引,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化和长效性,逐一梳理、破解“瓶颈”和“短板”问题,全面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水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修订的《宁夏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和《宁夏青年检察人才育才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对人才培养6项长效机制和4项常态化工作任务跟踪抓落实,充分发挥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性和业务部门的主动性,激励支持全区广大检察人员立足岗位成才,促进各领域各类人才竞相涌现。自治区司法厅加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力度,选拔正处级后备干部28名、副处级后备干部44名、优秀年轻干部32名,形成科学合理、衔接有序的人才队伍梯次,优化了队伍结构,激发了队伍活力和工作热情。
3.创新落实工作方式,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各项部署,分别制订分工方案,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引,全面推进落实。研究制订《关于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对标中央改革要求,聚焦6个方面提出24项改革任务,明确改革要求和责任部门,经全面深改委审议通过,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各政法部门研究出台实施意见,坚持“挂图作战”,排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盯紧各项改革政策督查落实,扫清改革瓶颈障碍,提高了执行力。
(三)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坚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为根本,激发队伍活力,提高执法办案质效,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1.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警主体责任
坚持把从严治警真正融入政法工作中,细化压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持续强化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通报, 2018年一至三季度通报案件90起135人,严格执纪问责,倒逼法治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加强审务督察、明察暗访、专项整治、司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作风不实、纪律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促进纪律作风持续改善。自治区司法厅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处理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真正使法规和制度成为带电高压线,成为干警规范履职的镜子。2018年,约谈、提醒谈话下级班子成员20人次,处置问题线索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加强日常管理、计分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依法公正进行。
2.组织开展政法机关最差服务型窗口验收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根据五市党委政法委提请的“最差”服务型窗口单位验收报告,从自治区政法部门和媒体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坚持问题导向,统一标准,分片实施,对2016年确定的26家最差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进行验收,全部予以摘牌,通报全区并在媒体上公布。通过最差服务型窗口单位评定及验收,倒逼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整改问题、补齐短板,改善硬件设施、优化服务内容、严格工作纪律、改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3.完善从严治警惩防体系
各级政法机关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工作通气会、例会报告、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审批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建立干警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全面防控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干部选任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廉政风险,扎牢制度笼子,强化源头预防。自治区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完善惩戒制度,修改完善惩戒章程,明确了惩戒规则、情形、程序和方式,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执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自治区司法厅坚持挺纪在前,把工作重点落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上,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和督察检查,上半年组织开展警务督察1009次,发现问题648件,下发督察通报151期,督察整改问题621件,以严的措施、实的成效促进纪律持续从严,作风持续好转。
(四)着力突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持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法口机构改革深度融合,以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1.严格落实政法干警分类管理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把控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数量比例,进一步分类定岗,明确职责。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研究出台《法官检察官遴选面试工作规则》《法官检察官交流任职员额确认办法》,规范了法官检察官遴选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法官检察官入额条件、标准和程序等要求,运用模拟案例分析方式进行面试,从160名拟入额人选中公开遴选法官78名、检察官44名。全区现有法官1090名、检察官620名,分别占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的35.8%和36.8%,符合中央规定不超过39%的比例要求。出台《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形成与办案能力、办案绩效、责任担当相衔接的员额退出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00名法官、60名检察官退出员额。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深入推进警察职务序列套改,成立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人民警察职务套改方案,明确执法勤务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套改范围、职数设置,提升了政法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正规化水平。
2.优化专业办案团队建设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审(检)务需求为导向,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组建多种类型的专业化办案团队,法院系统组建审判团队322个,检察系统根据办案情况随时组建调整办案团队。理顺各类司法人员关系,赋予法官检察官对司法辅助人员的任务分配权、工作监督权、考核建议权,减少了管理层级,提升了办案协作性、效能性与战斗力。深化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根据法官检察官、书记员1∶1的配置要求,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112人,全部在一线辅助办案,有效解决了书记员短缺、办案团队无法构建、运转不畅等难题,办案效率大幅提升。法院诉讼案件审理时间同比缩短6.5天,检察机关一审公诉案件办理期限同比缩短7.29天。吴忠市两级法院前三季度一审案件发改率为0.55%,在全区最低,案件质量持续领跑,改革经验在《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推广。
3.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杠杆作用
健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以干警执法档案为基础,完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坚持注重实绩、拉开档次,注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评办法、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暂行办法、司法档案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考评周期,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依据办案质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奖金,推进考核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压实责任,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办案热情。
4.强化政法职业保障
坚持从优待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支持,从制度机制、职业保障、抚恤待遇等方面统筹推进,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解除干警依法履职的后顾之忧。自治区公安厅出台《表彰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加强对暴力袭警、诽谤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办理维权案件89件,旗帜鲜明为干警依法履职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按现有民警数1∶1~1∶1.5核定辅警员额,现有辅警7665名,聘用禁毒专干1324人,落实经费渠道、薪酬福利、职业保障、执勤装备等要求,有效缓解了工作压力。基层一些政法机关落实干警婚丧嫁娶、家庭矛盾、生病住院、家庭困难、家庭重大变故“五必访”制度,把关爱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广大干警感受到了组织关怀,强化了归属感。
(五)坚持抓好政法文化建设
发挥政法文化的整合、凝聚、激励功能,组织创建政法文化阵地,开展政法文化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1.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积极引导政法干警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成为政法干警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定期举办“法官论坛”,引领全体干警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的好法官,发挥了文化在引领风尚、释放能量、凝聚共识、推动发展方面的作用。自治区国家安全厅紧抓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分两批组织99名党员干警赴延安进行党性锻炼和隐蔽战线革命传统教育,传承了红色基因,坚定了政治立场。
2.举办各具特色的主题文化活动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人民检察院定期组织开展读书交流、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文化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通过开展法官集体宣誓、任职宣誓、颁发法院工作三十年荣誉奖章、建设法院文化长廊等,提升了法官自我价值认可,增强了职业荣誉感。自治区公安厅以“荣耀与你同在·不忘光辉历程”为主题,策划组织宁夏60年公安杰出人物网络推荐评选活动,充分展示自治区成立60年来广大民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党史大讲堂、升国旗、重温入警誓词等活动,有效发挥了政治文化的引领作用。
二、宁夏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形势,宁夏法治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
(一)队伍结构不合理,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
基层一些政法机关队伍年龄结构出现断层。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35岁以下干警占全院总编制数的77%。一些基层政法单位工作环境和条件较差,缺乏吸引人才的竞争力,个别基层政法机关招录报名人数较少,甚至“无人问津”,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
(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机制不健全制约法治队伍建设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新型司法权力运行监管、员额动态管理、政法干部交流等成为新的难题,改革过程中不系统、不配套问题日益凸显,制约了法治队伍的长远发展。
(三)法治队伍综合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适应
一些干警司法观念陈旧,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在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破解工作难题等方面,与形势发展不同步、不协调、不适应。
(四)“案多人少”矛盾仍未得到有效缓解
近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受理案件数同比增幅一般在10%—20%,2018年以来受理案件同比增幅近36%,前三季度受理案件数已超过上年全年受理案件总数,“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的办案压力加大,超负荷工作、长期加班现象普遍,脑力、体力透支,严重损害干警身心健康。
(五)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
随着政法机关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力度加大,全区查处违纪违法干警数量逐年上升,自2015年至2017年分别为87人、107人、114人,2018年前三季度为135人,基层一线干警违纪违法问题高发多发,全区政法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三、提升宁夏政法队伍建设水平的对策建议
全区政法系统应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引导政法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基础,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法治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三是召开法治队伍建设推进会,结合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法治队伍建设新思路,制定新举措,全面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水平。四是研究制定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办法,明确督察主体、范围、程序、形式等内容,确保法治队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正风肃纪,促进法治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