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管道设计
4.3.1 管道规格书应根据压力、温度、流体特性等工艺条件,并结合环境和各种荷载等条件确定。
4.3.2 管道及其每个组成件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运行中的内压或外压与温度耦合时最不利条件下的压力。
4.3.3 管道的设计温度,应按管道运行时的压力和温度相耦合时最不利条件下的温度确定。
4.3.4 管道设计应满足工艺要求,其流量应按正常生产条件下介质的最大流量确定;工艺管道的管径可根据物料特性、物料的流量、物料的流速及管道的压力损失确定。主要物料流速宜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主要物料流速(m/s)
4.3.5 管道设计流体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毒介质的管道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有关规定执行,AN、VA、MA、DMA、DMAc、HAc的管道分类应属A2类流体;
2 输送混合介质的管道,管道分类应按危害性高的介质确定。
4.3.6 工艺管道的管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材料的选用应根据管道的设计压力、设计温度等使用条件和流体性质综合确定,管道材料规格与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二部分:材枓》GB/T 20801.2和《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SH/T 3059的有关规定;
2 主要物料管道的材质,不应低于表4.3.6的规定。
表4.3.6 主要物料管道材质
4.3.7 AN、VA、MA、DMA、混合单体等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有关规定。
4.3.8 管道防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聚合物粉料输送管道系统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 输送AN、VA、MA、回收单体、混合单体、DMA溶液、DMA蒸气的管道,应静电接地,管线所有法兰均应跨接,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
4.3.9 下列管道设计时应进行应力分析,当管道与振动设备或转动设备连接时,应采用柔性连接。
1 蒸汽管道;
2 两相流、易振动管道;
3 设备管口有特殊受力要求的其他管道。
4.3.10 干燥机蒸汽冷凝水系统宜选用机械型疏水器。
4.3.11 脱单前聚合物淤浆、单体排气、二氧化钛水溶液管线,宜在可能堵塞位置处设置拆装法兰。
4.3.12 原液管道宜减少弯头。纺前原液管道应在最高点设置排气阀、最低点设置排放阀。
4.3.13 溶液浓度大于或等于50%的NaSCN管道、室外的HAc管道、DMSO原液管道应设置伴热。
4.3.14 管道穿过防火围堰、防火墙的空隙,应采用不燃填塞物封堵。
4.3.15 聚合体粉料和纤维输送管道的弯头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公称直径的5倍。
4.3.16 采用NaSCN法工艺烘干聚合物宜采用氮气闭路循环输送。
4.3.17 用于DMSO和含有DMSO的聚合物管道冷却水的温度不应低于22℃。
4.3.18 阀门应根据物料特性进行选择,原液和聚合物淤浆管道应采用球阀或闸阀。
4.3.19 AN储槽的出料口宜设置串联双阀。
4.3.20 AN、VA、浓DMAc和原液等管道系统,在安装试压检查合格并经水冲洗后应用压缩空气吹干。
4.3.21 管道安装完成后,管道清洗、试压和气密性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的有关规定。
4.3.22 绝热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