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208-2016 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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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一氧化碳变换

7.5.1 变换工艺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与工艺、后续净化工艺及拟选择的催化剂性能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7.5.2 一氧化碳变换可根据气质情况选择全部变换或部分变换工艺。

7.5.3 变换触媒应选择活性温度范围宽、起始活性温度低、能获得较高变换率、较低残余一氧化碳浓度以及硫化后对其他副反应有抑制作用的催化剂。

7.5.4 煤气变换应检测进口煤气含氧量,当含氧量大于1.0%时,应联锁停车。

7.5.5 采用常压气化制气时,一氧化碳变换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一氧化碳常压变换工艺时,热水塔宜设置在饱和塔之上,热水靠位差经水加热器进入饱和塔,饱和塔的出水由水泵压回热水塔。

2 采用一氧化碳加压变换工艺时,饱和塔宜设置于热水塔之上,饱和塔出水自流入热水塔,加热后的热水由水泵压入水加热器后再进入饱和塔。

3 变换炉进出口温差应根据催化剂性能、起始活性温度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煤气冷激流程时,温差应取30℃~40℃;

2)当采用水冷激流程时,温差应取40℃~50℃。

4 变换率和出口温度确定后,应根据最佳出口平衡温差确定适宜的蒸气比,最佳平衡温差宜为15℃~20℃,此时蒸气比宜取1.1~1.4。

5 变换炉中的催化剂宜设置为2层或3层。

7.5.6 采用压力气化制气时,一氧化碳变换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变换炉的煤气应经过除尘、除油和清除其他杂质;

2 变换炉、冷凝液泵宜设置一开一备;

3 进入变换炉的煤气温度应高于其露点30℃,并且不应低于200℃;

4 变换炉触媒宜采用一段或两段装填;

5 应设置自动监控系统,并应包括装置超压报警及事故放空、变换炉超温报警和联锁控制;

6 应设置热量回收装置。

7.5.7 一氧化碳耐硫宽温变换工艺的主要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触媒床温度宜为230℃~450℃;

2 进变换炉蒸气与煤气比(体积比)宜为0.3~1.1;

3 变换炉进口温度宜为200℃~300℃;

4 进变换炉煤气中氧气含量不应大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