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年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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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郭剑蓉

综述

◆区政府全体会议 2019年,高陵区人民政府召开全体会议3次。

◆区政府常务会议 2019年,高陵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16次(第37次至第52次)。

第37次(2019年第1次)常务会议 1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西安市高陵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区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第38次(2019年第2次)常务会议 2月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2019年省市党管武装工作会暨民兵整顿工作任务部署会议精神、《习近平带着我们“马上就办”(新思想从实践中产生系列报道之六·福建福州篇)》《西安市高陵区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社区学习中心的请示》《关于解决拖欠工程等遗留问题的请示》。会议确定同意对区交通、建住、环保、农业等部门涉及的遗留问题进行解决,按程序拨付资金10738.45万元。由区财政局负责,区政府办配合,将拖欠工程款清还情况,以区政府党组名义向区委报告,以区政府名义向区人大报告、向区政协通报。会议审议《关于高陵区榆楚镇安家村新社区项目在建工作重新构建价格的请示》。

第39次(2018年第3次)常务会议 2月2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中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1月26日), 《李克强总理在银保监会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2019年1月26日)。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市委王永康书记在《市网信办网上舆情专报2019第12期》《西安高陵交通运输局回应黑车问题:已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文章主持人连发数问怒怼交通局长局长当场结…结…结巴了》《208坊吐露微信公众号文章被怼的交通局长,对208坊吐露这样的心声》上的批示,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安排部署了高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定政府系统各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政府系统扫黑除恶总体协调单位为区政府办。会议审议《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规划报告》《西安市高陵区公共厕所选址规划(送审稿)方案》《关于强化“黑车”整治措施及客运班线和公交线路车辆运营费用》。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细则》。

第40次(2018年第4次)常务会议 3月14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办通报〔2019〕第1期)、《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风险专题研讨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协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全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我区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的报告》《关于2月份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铁腕治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高陵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城市建设维护项目计划》《关于高陵区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关于高陵区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关于2019年实施项目及公共交通建设情况的请示》《关于高陵区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关于2019年实施项目及公共交通建设情况的请示》《关于高陵区全域旅游规划方案等3个规划编制工作的请示》《高陵区全域旅游规划方案》《高陵区全域旅游标识系统规划方案》编写工作。会议审议《西安市高陵区重点领域民生项目计划》。

第41次(2018年第5次)常务会议 4月23日召开。会议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简称《条例》)、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庄长兴同志在全省扫黑除恶督查问题整改暨依法高效办案视频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3月11日)、《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的通知》(市办字〔2019〕91号)、《胡和平、贺荣同志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陕办通报〔2019〕第6期)。学习《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办字〔2019〕96号)(简称《细则》),传达了4月13日上午全市2019年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关于西安市高陵区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的报告》。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高陵区征地、搬迁安置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高陵区财政投资评审暂行管理办法》《西安市高陵区财政支出管理办法》。会议听取《关于全省对中央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及全区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改进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全域免费WiFi建设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调整城市道路保洁员工资的请示》《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等五条路建筑物外立面整治项目招标有关事宜的请示》《西安市高陵区国有(集团)企业组建方案》《关于拨付泾河工业园202、203路公交运营经费的请示》

第42次(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 5月15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9年4月30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4月19日召开会议听取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时强调,统一思想一鼓作气顽强作战越战越勇、治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及考核整改部署会议精神。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9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经济形势分析有关精神;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了二季度重点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西安市高陵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抢、撤”方案》《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西安市高陵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建筑垃圾清运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户、小区)关闭搬迁奖补办法》《高陵区2019年创建美丽村庄名单》《2019年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计划》《西安市高陵区星乐酿造有限公司职工安置及解决遗留问题工作方案》《西安市高陵区第一实验小学等学校招聘合同制教职工的请示》《区部分中小学配备校医所需资金的请示》。

第43次(2018年第7次)常务会议 6月12日召开。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开展常务会学法,集体学习《防惩统计造假 切实依法治统》。听取区住建局提请的《关于西安市高陵区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学习《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西安市渭河生态区的通告》(市政告字〔2018〕1号)(简称《通告》)。审议并原则通过《西安市高陵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关于成立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西安市高陵区渭北崇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补偿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渭北崇皇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西安市高陵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民政局提请的《关于出版西安市高陵区地名志的请示》《关于开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请示》《西安市高陵区三阳农村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西安市高陵区三阳农村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管理补充办法》《关于申请拨付高陵区第三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开园启动资金及聘用人员工资的请示》《关于申请拨付双燃料出租车燃油补贴资金的请示》。

第44次(2018年第8次)常务会议 6月28日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省防总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市汛旱〔2019〕32号)、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头看”暨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西安市高陵区殡葬改革实施细则》《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目标任务详表》《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市政设施改造三年计划》《关于解除高陵区中医医院迁建PPP项目建设合同的请示》《关于申请2019年秋季新开园(校)设备采购资金的请示》《关于申请2018年城园区主要节点实施街景布置营造国庆氛围资金的请示》。

第45次(2018年第9次)常务会议 8月15日召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关改革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关于李平同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查处情况及其教育警示的通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西安市高陵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西咸新区对口帮扶安康市白河县合作意向书》(简称《意向书》)、《西安市高陵区对口帮扶安康市白河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送审稿)》(简称《方案》)。听取国土高陵分局关于我区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西安市高陵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维修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整改项目实施方案》。听取《关于西安市高陵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高陵区泾渭街道梁村塬村村庄建设规划(2019—2029年)》《高陵区张卜街道张家村村庄规划(2018—2025年)》《高陵区鹿苑街道张家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5年)》《关于申请更换和增加全区中小学多媒体教学设备资金的请示》《关于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运行资金的请示》《关于申请东方红东路西延伸段新建工程勘查、设计费用的请示》《关于拨付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补资金的请示》《关于解决污水处理厂经费问题的请示》《关于申请区交通运输局购置6辆环卫车资金的请示》。

第46次(2018年第10次)常务会议 9月20日召开。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西安市高陵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高陵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关于农林系统申请农业林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请示》《关于全区自收自支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的请示》《关于申请高陵区鹿苑镇(一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费用的请示》《关于鹿苑大道南延伸段渭河大桥夜景照明工程费用的请示》《关于提请审议新城高陵工业园工程移交费用的请示》《关于高陵区店子王泾河大桥新建工程承办人驻地建设中预制梁场建设费用的请示》《关于申请高物等四个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请示》《关于申请2016—2017年度渭河高陵段绿化工程结算款的请示》《关于完善高陵区三阳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请示》《关于调整高陵区通远创想小镇启动区及配套建设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请示》《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问题的请示》。

第47次(2018年第11次)常务会议 10月12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西安市第十三次民政会议精神、10月10日下午市委召开的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研究扫黑除恶推进工作。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讨论稿)》。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关于鹿苑街道北樊新社区群众回迁资金的请示》《西安市高陵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西营村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增补协管人员》。

第48次(2018年第12次)常务会议 10月29日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议精神、省委常委会议有关精神、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2019年第十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精神。会议学习刘国中省长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陕政通报〔2019〕第16期)。会议学习10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经济形势分析有关精神;分析研判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西安市高陵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第49次(2018年第13次)常务会议 11月11日召开。会议听取了《高陵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申请引入新的供热企业并调整划分部分集中供热区域的请示》《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2019—2021)》《关于我区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重点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关于2019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和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的请示》《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项目方案》《关于“红色熔炉”干部培养主题展馆展陈工程的请示》《关于申请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配套工程飞灰应急填埋场建设资金的请示》《关于申请城区垃圾收集系统改造提升项目资金的请示》《关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区级配套资金的请示》《关于实施路灯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的请示》《关于实施泾渭广场绿化、基础设施管护及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的请示》《关于实施园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及应急排涝项目的请示》《关于申请2018年高陵区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费用的请示》《关于申请西安市高陵区2018年通村公路建设工程费用的请示》。

第50次(2018年第14次)常务会议 11月28日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办通报〔2019〕第27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办通报〔2019〕第29期)。会议学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江苏响水天嘉宜化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会议听取区安委办《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岁末年初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原则同意《西安市高陵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稿)》《西安市高陵区土地流转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高陵区通远创想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通远详规》)《国有(集团)公司组建方案》(简称《方案》)《关于申请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奖励经费的请示》。

第51次(2018年第15次)常务会议 12月19日召开。会议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节选)及省委书记胡和平在全省贫困县县委书记脱贫攻坚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再次压减2019年一般性支出预算 确保“三保”支出需要的通知》(市财函〔2019〕2565号)。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我区今冬明春暨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会议听取区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我区对口帮扶白河县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西安市高陵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高陵区2020年区级、市级重点项目计划》《西安市高陵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架空线缆落地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断头路打通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意见》《高陵区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奖励资金使用办法》《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西安市高陵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方案》《关于2019年城园区春节氛围营造街景亮化项目经费的请示》。

第52次(2018年第16次)常务会议 12月26日召开。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西安市高陵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请示》《关于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请示》《关于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张 涛)

◆重要决定及举措 2019年,高陵区人民政府实施以下重要决定及举措。

空间战略发展规划 科学谋划城市空间布局承发展之势、集全区之智,编制完成《高陵区空间战略发展规划》,科学谋划“三区、两轴、十板块”的发展格局,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更加清晰明朗,为今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聚焦农村更美的目标,编制完成《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完成86个行政村村庄建设规划,助推城乡融合发展。以民宿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为突破,辐射上下游产业,与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乡村治理相结合,形成四位一体的乡村振兴战略体系,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带动农民创收,实现高陵从农业大区到农业强区的转变。

营商环境提升年 制定印发《高陵区2019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优化办理流程,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和自主改革创新,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着力优化政府服务,全力打造新型“亲”“清”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年高陵区洽谈项目14个,洽谈项目总额331.93亿元;全年实际利用内资153.8亿元,比上年增长4.22%;实际利用外资196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进出口贸易总额1571万元人民币。

三改一通一落地 扎实推进“三改一通一落地”,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个,打通断头路2条,落地架空线缆25.8千米。建成投用高陵区规划馆。店子王泾河大桥正式通车,国道210改线接近尾声,徐船路改建、东方红路西延、西环路南延等基础设施项目启动建设。完成东环路、鹿祥路等5条街道沿街立面改造,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牌匾1711平方米、违法建筑32.71万平方米,新建改建标准化公厕44座,创建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单位9个,敷设天然气管网30千米,新增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750千伏西安北输变电工程建成投用。

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均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齐教育短板,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7所,新增学位3498个,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90.29%,缓解城区、园区学位紧张问题。通过“名校+”引入优质教育资源,京师未来高陵实验学校在张卜中学正式挂牌,组建“文景小学+第一实验小学”教育联合体。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八清一改”,努力实现“八有八无”。全区财政投入6500万元,用于农村户厕改造、垃圾处理、城乡环境卫生、美丽乡村、绿化美化、基础设施提升等。全年改建户厕3000座,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40千米以上,开工建设6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村庄亮化率达到90%以上,新建污水治理管网工程5个,敷设管道7.4千米,新建无水处理站2座,建成垃圾填埋场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资源化率达到80%以上。推进村容村貌提升。

◆文秘和文件起草 2019年,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文件审核把关、机要文件阅办、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年退办文件100余件,文秘科办理来文8949件;审发高政字、高政发55件,高政函40件,高政党字43件,高政告字4件;高政办字、高政办发80件,高政办函23件,高政办会字222件,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36件。承办政府常务会14次,办理市级会议通知596件,建立健全办会工作制度、会议请假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和数量,确保会议的效率,协助联系区政府领导分管的部门组织召开各类会议200余次。 (任 涛)

◆政务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工作 2019年,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总访问量1193915次,安全检测评估次数12次,发现问题3个,问题整改3个。信息公开发布总数673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70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428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374;解读信息发布总数9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7次;政务服务事项数量706项;互动交流中,收到留言1534条,办结1534条,公开答复53条;征集调查数6期,收到意见数16条;在线访谈6期;网民留言20条,答复网民提问20条。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量1770条,其中微博“陕西高陵”信息发布量560条,微信“i高陵”信息发布量1210条。 (席 宁)

◆营商环境优化 2019年,高陵区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印发《高陵区2019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围绕企业开办、减税降费等考核指标,召开专题会,区行政审批局成立运行,9个部门90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实现移交,开启“一窗受理+一枚印章管审批”新型审批模式,审批印章从21个变为1个,划转审批事项材料精简比例达25.2%,办理时限压缩30.6%,98%的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受理,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第二批7个部门150项行政审批事项正在稳步有序开展前期划转工作;在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已网上办理九璟台项目、西安华南物流园仓库项目,龙发天泉湾项目等共计4个施工许可证。在全区内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已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交通工程管理所和区医保局下属单位合疗办的岗位设置工作,分类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人,区域内11家非公企业36人评定助理工程师。完成中省市取消下放事项共6项“简政放权”;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开设“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套餐、搭建“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行“一网通办”等举措。累计网上登记办理新增市场主体10261户、办理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3067户,“一网通办”上线事项达167个,在融豪工业园设立高陵区首个“政务服务驿站”,主要为园区内企业和职工提供业务办理、咨询、培训三大服务,为园区企业和职工办理各类事项40余件,受理咨询120余人次,开展主题培训2次;为企业解决发展融资难问题,区政府向三阳担保公司增资5000万元,使其资本金达到1.05亿元,可授信担保10亿元。 (田 蕾)

◆机关事务服务 2019年,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各类学习40余次,专项学习17次、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3次、讲党课2次,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15次,参与党员60余人次;公务用车改革及服务保障,建成车辆综合服务保障平台,平台配备服务保障车辆13辆,保障区级各部门各类公务活动40余次,派出车辆65台次。建成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193台公务用车已安装GPS车载定位设备,基本实现信息化系统监管、系统派车用车、车辆定位跟踪等功能,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和车辆使用效率。加强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抽查单位车辆管理情况,现场纠正整改问题2次,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全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认真做好办公用房调配及维修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区及机构改革涉改部门单位办公场所调配方案》《西安市高陵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审核区委办、区审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8家单位维修办公用房事宜,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系统库要求,组织实施了区政府6、7号楼加固维修的项目,高标准完成加固维修任务;节能降耗和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开展节能降耗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图画、宣传彩页等5000余份,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业务培训会。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单位创建,确定公共机构作为区级达标单位26家,公共机构创建市级示范单位13家。组织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投资5万余元提升改造区政府大院生活垃圾投放设施设备,制作各类宣传展板。

(郑 萍)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以2019年年底在职为准)

区 长 解宁元

副 区 长 胡民升 王小玲(女) 陈 波李 斌 方 明

党组成员 师文忠

工作部门

区政府办

主 任 李 康

副主任 张军旗 黄 鸢

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邢刚辉

区信访督查专员 全亚娟(女)

区政府督查专员 张西安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高青峰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主任 张 侠(女) 王 琪(女)

区教育局

局 长 吴重伟

副书记 杨 波(女)

副局长 李雪爱(女) 童敏辉

总督学 宋小军

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副局长 王东强(主持工作)

副书记 胡力乔

副局长 李 坤 任谦文 王 媛(女)

区民政局

局 长 彭寿虎

副局长 侯 冰 陈宏斌

区财政局

局 长 刘 焱(女)

副书记 董力宁

副局长 冯鹏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 长 张旭阳

副局长 屈健康 胡建莉(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

局长(主任) 王宝良

副书记 来 军

副局长 杨晓军 王 哲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局 长 马随民

副书记 张 伟

副局长 王海宁 柳新柱

城区执法大队队长 陈伟乐

园区执法大队队长 张小斌

区交通运输局

局 长 刘鹏武

副局长 何 锋 段户县

区水务局

局 长 张 俊

副书记 周 勃

副局长 张 军 任宝平

总工程师 张 养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副书记 任中林

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朱永贤

副局长 黄 龙 石宏院 郭增虎 周 源

区投资合作局

局 长 胡小东

副局长 杨阿囝 陈 婧(女)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副局长 张 军(主持工作)

副书记 张聪宇

副局长 郭培葛

区卫生健康局

副局长 张建刚 王 辉(女)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局 长 药红岗

副局长 王 泳

区应急管理局

局 长 刘 林

副书记 郑成锋

副局长 田西川 李 欣

区审计局

局 长 李巧莉(女)

副局长 任小军 刘 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局 长 张军祥

副局长 高晓民 王 博 张 虎 陈平均王九荣

区统计局

局 长 陈建国

副局长 李县利 朱应善

区医疗保障局

局 长 何 鹏

副局长 张永红

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副主任 张 军(主持工作) 雷景锋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局 长 陆胜利

副局长、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廖利权

副局长 张 蒙 宋利萍(女)

区司法局

局 长 程宏泉

副局长 惠彬亮(女) 陈荣军

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主 任 耿五三

副主任 杨 斌 孙 方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主 任 赵 勇

副主任 费小斌 马 斌

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副主任 郭 高(主持工作) 王 刚 井保峰

政府派出机构

西安泾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主 任 张光明

副书记 王 欣

副主任 陈奎宁 白永鑫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主 任 曹显锋

副主任 李孔文 来 刚 王 伟

其他单位

区供销联社

副主任 粆 平(主持工作) 赵 战李 静(女) 马小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