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制定中药保护利用和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中药材资源优势,推进生态种植,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功能完备的中药产业园,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