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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诗
呵,我爱过[1]
呵,我爱过一个好姑娘,
爱她直到现在,
只要我心还向往善良,
我永爱大方的耐尔。
好姑娘我见过不少,
到处都有美人,
但从未见过一个,
像她那样文静。
我承认美貌打眼,
谁也看见喜欢,
但如她没有更高的品德,
我不要那样的姑娘。
耐尔的面貌俏里带甜,
但在这一切之上,
还有绝好的名声,
清清白白,不怕人讲。
她穿得干净整齐,
雅致而又端庄,
走起路来自有风度,
什么衣服全好看。
大红大绿,搔首弄姿,
也许能使人稍稍动心,
但只有天真、朴素,
才能使爱情加深。
这一点叫我喜欢耐尔,
这一点打动我的灵魂,
在我的内心的最深处,
她是绝对统治的国君。
[1] 此诗又名《大方的耐尔》,是彭斯第一首诗作,当时他才十五岁。在一七八七年八月二日致约翰·摩亚医生的信中,有一段话可以说明当时的情况。
“你知道我们乡下的习惯,在收获季节总让一男一女做伴去劳动。在我十五岁那年秋天,同我做伴的是一个只比我小一岁的迷人的姑娘,我很难用我的有限的英文描写她的美,但你知道我们有一句苏格兰成语,她真是一个bonie,sweet,sonsie lass(漂亮的、甜蜜的、温存的姑娘)。总之,她本人可能完全出于无心,却使我初次尝到了某种美滋滋的味道……
“她有许多叫人爱的地方,其一就是她有会唱歌的甜嗓子。有一支歌她经常爱唱,我利用那个曲子,第一次试着写了有韵脚的歌词。”
此诗内容,重姑娘的品德,不仅为美貌所动,在爱情诗里也有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