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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干〔2014〕45号)
部直属各单位:
2013年10月份以来,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精神和要求,各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了规范清理。从清理规范成效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不再兼任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职务,总体效果是比较好的,但也发现仍有少数企业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的现象,还有一些退休党政领导干部采用“曲线”策略在企业兼职。为严格抓好《意见》的贯彻执行,切实做好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工作,根据中组部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就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违规兼职情况再认真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或是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按规定已列入清理范围,但由于正在物色接替人选或董事会换届延期等因素尚未办理免职手续的,要逐一跟踪落实履行免职程序的情况,确保免职到位,决不允许出现该清理不清理,或者说清理但就是拖着不落实到位的情况。
三、人事司将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巡视工作的内容,各单位人事部门也要不定期对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进行抽查,如再发现违规兼职、违规取酬及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
各单位开展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回头看”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30日前报人事司。
水利部人事司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