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欧盟洪水风险评估与管理指令
《洪水风险评估与管理指令(2007/60/EC)》重点内容为:保证居民安全;减轻洪水对经济的影响;减轻洪水对生态的不利影响;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如易北河上游城市德雷斯顿,世界文化遗产很多,文化遗产保护是其防洪重点;重要基础设施保护,如电厂等不能建在低洼地。
《洪水风险评估与管理指令(2007/60/EC)》实施步骤为:
(1)欧盟成员国应于2011年12月22日完成洪水风险初步评估。根据已有信息确定受洪水影响的区域。具体包括勾绘集水区与子流域边界,调查历史洪水,评估未来洪水的影响,气候变化和区域长期开发后,洪水发生的可能后果。在欧洲,遭受100年一遇洪水影响的地区是防洪重点,洪泛平原通常参照100年一遇历史洪水历史来确定。
(2)2013年12月22日,完成洪水危险图和洪水风险图制作。洪水危险图应展示下列信息:洪水淹没范围;淹没水深和水位(适当选其一)。流速或流量(适当选其一);洪水风险图应针对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展示以下信息:受影响居民地与人口;受影响的资产及经济活动、耕地面积;可能因洪水受到破坏的交通设施、综合污染防控设施等,这些信息为制定洪水风险管理计划的基础。洪水危险图和洪水风险图应包含下述不同量级的洪水可能淹及的地理区域:高频率洪水,如HQ10,约10年一遇的洪水;中等概率洪水(如HQ100:约100年一遇的洪水);适当情况下,小概率极端洪水,如HQ500或HQextrem,高于500 年一遇,甚至极端洪水。
(3)2015年12月22日,编制洪水风险管理计划。根据洪水危险图与洪水风险图,编制洪水风险管理计划。确定适当的洪水风险管理目标,具体包括洪水预报预警措施,对可能淹没区域设计适当、主动的减灾预案,减轻洪水对居民健康、自然环境、文化遗产及经济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管理计划的制订要进行费用效益分析,确定淹没范围、漫溢的河道以及可用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编制成果需发布在互联网上,供民众参考,查询。根据风险成果编制的洪水风险管理措施、初稿也要征求民众意见,修改后才能正式发布,如国际河流莱茵河洪水风险管理计划草案,采用德语、法语与荷兰语3种语言编写,自2014年12月22日起,开始在网上征求公众信息。2015年12月22日,莱茵河洪水风险管理计划终稿将修改完成,并将会编写英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