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普查技术路线
1.5.1 工作方法
根据普查总体目标要求,按“在地原则”和“不重不漏”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多种调查形式。普查数据的收集采用清查登记、档案查阅、现场查勘、DEM和DLG数据融合提取技术、遥感分析、估算推算等多种调查技术。整个普查遵循内外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资料,积极开展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交流。
分析整理基层的普查数据,以县为单元进行填报,并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订正,完成数据录入、转换,逐级上报审核、逐级汇总分析。形成从下到上的信息获取、审核、传输、存储、分析为一体的普查数据处理规范;建立普查数据库体系,构筑省、地、县三级应用的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上报系统。
1.5.2 工作流程
本次普查采取“先试点、后清查、再普查”的方式,分前期准备、清查登记、填表上报、成果发布四个阶段进行。普查主要流程如图1.51所示。
(1)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含编制普查方案、数据处理方案及普查软件安装部署,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组织普查试点,开展普查培训,制作基础图件,收集并处理基础数据,以及宣传动员等环节。
(2)清查登记阶段。主要包含普查对象清查、建立动态指标台账和全面调查等环节,全面获取普查数据。
(3)填表上报阶段。主要包括普查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及成果汇总协调等环节。
(4)成果发布阶段。主要包括普查成果逐级抽查验收、普查资料分析整理汇编、普查数据管理和空间数据库建设、普查成果验收和成果总结发布等环节。
1.5.3 统计方法
本次普查根据不同的普查目标和任务,分别采用以下统计方法开展普查:
1)对河湖基本情况普查采取内业提取数据、外业实地调查复核的方法。利用1∶50000DEM、DLG、DOM数据和分辨率为2.5m、20m的影像数据,分析提取河流湖泊的基本特征参数,提出河湖清查图和河湖特征清查表。流域机构和各级普查机构对河湖清查图和特征清查表进行核对并填报,同时填报水文站水位站、实测和调查最大洪水普查表,并逐级上报汇总,形成河湖基本特征、河流水系特征及湖泊的形态特征成果。
2)对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灌区,地下水取水井,水土保持措施和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通过档案查阅、现场查勘、遥感影像解译、对象访问等方法,按照“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和建档,编制普查对象名录,确定普查表的填报单位,对规模以上的普查对象逐项填报,规模以下的普查对象区分不同情况汇总填报,逐级进行审核、汇总和平衡。
3)对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按照“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区分不同用水户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调查对象名录。采取用水大户逐个调查与一般用水户典型(或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析计算不同用水行业的用水指标。根据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分析推算流域和区域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业和工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用水和河道外生态用水状况,逐级进行审核、汇总和协调平衡分析。
4)对土壤侵蚀普查,通过基础资料分析、DLG信息提取、遥感和野外调查等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获取气象、土壤、地形、植被、土地利用、水土保持措施等主要侵蚀影响因子,利用侵蚀模型定量评价侵蚀强度,综合分析水蚀、风蚀、冻融侵蚀的分布、面积与强度。对侵蚀沟道普查,利用遥感影像与DLG提取侵蚀沟道基本信息,通过野外调查进行复核、完善,逐级审核、汇总和平衡,得到侵蚀沟道的面积、数量与分布。对水土保持措施普查,通过对各种基础资料的综合分析、论证和野外调查,逐级审查、平衡,得到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面积、数量与分布。
图1.5-1 普查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