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嬴政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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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帝王权术

第一节 法、势、术

战国后期的韩国,建都新郑(今河南新郑县),其辖境包括今山西东南,河南中、南部地区。韩国西临强秦,北接赵国,东连魏地,南邻楚国,处于诸强包围之中,偏偏又无险可守,处境十分不利。

地势虽然不利,但韩国却处于天下的腹心,所以,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正所谓“咽喉之所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谁都想据为己有,为此,强秦灭韩之心久矣!

早在秦昭王时,秦相范雎就曾说过:“今天韩、魏,中国之处而天下枢也。王若用霸,必亲中国以为天下枢,以威楚、赵。”意思就是:韩、魏处在天下枢纽地位,占领了韩、魏,南可威楚,北可逼赵。范雎的话虽不多,却切中要害。

韩、魏相比,首先取韩更为重要,范雎如是说:“秦、韩两国,地形相错。秦东有韩,犹如木中生有蠹虫,人患心腹之痛。天下无变则已,有变,对秦的危害有谁比得上韩国呢?”

正因如此,韩已成为秦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拔去而后快:

秦昭王五十一年(公元前256年),秦武安君伐韩,下9城,斩首5万余众。

秦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秦武安君伐韩,取南阳,断太行之道。

秦昭王五十三年(公元前254年),秦武安君伐韩,陷野王,切断了韩与上党郡的联系。

秦昭王五十五年(公元前252年),秦将攻韩,占上党郡。

在秦王政亲政之前,韩已被秦蚕食了大片国土,成了当时七雄中最弱的一国。秦王政亲政之后,在李斯、尉缭的辅佐下,所制定的统一六国的战略,首攻目标就是韩国。

秦王政十三年(公元前234年),秦将桓(龉奇)领兵伐赵,两军战于平阳(今河北磁县东南)。赵军主帅扈辄战死,士卒10万被杀,平阳陷落。

平阳硝烟未散,韩境内又狼烟四起,韩国又处于秦军刀光剑影的笼罩之中。然而,这次秦军压境,并未拔城夺地,只是提出一个要求:让韩王把一个在韩国无足轻重的士子——韩非交出来。

韩非何许人也?秦始皇为什么非要大动干戈索要韩非呢?

韩非,韩之“诸公子也”,是韩国贵族之后。他和李斯是同窗,同为荀况的学生,在学习“帝王之术”的同时,十分喜爱“刑名法术之学”,并下了很大工夫研究法家的学说,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以法治国”的理论。

学成之后,韩非回到故国,见自己的祖国十分贫弱,日渐衰败,外有强秦虎视,内有奸臣弄权,亡国之日指日可待,十分焦急。于是多次上书韩王,阐述自己对内政外交的看法。

然而,软弱无能的韩王不识人才,对韩非的意见置之不理。满怀爱国之心的韩非受到冷落,一身才华无处施展,内心十分苦闷。而且韩非又有口吃,不善言辞,于是,便把满腔的悲愤和忧愁倾注于笔端,著书立说。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

“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今者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

韩非集法家学说之大成,以文泄愤排忧,以文针砭时弊,以文阐述主张。

不知何吏何臣使得韩非的文章传到了秦国,并且推荐给了秦王政。

秦王政看过《孤愤》《五蠹》等文章之后,兴奋、高兴,又感遗憾!仰天长叹道:“我若能见此人,与之来往,死之不恨啊!”

这时,站在一侧的李斯忙说:“大王所览文章,是韩国的韩非所著。”

秦王政又忙问:“韩非现在何处?”

“在韩国。”

于是,秦王政立即下令,兵发韩国,索要韩非。

在秦王政强大的压力下,韩王只得派韩非出使秦国,希望能借韩非的游说,缓和一下秦军的攻势,让韩国透一口气。虽然韩王安对这位学者身份的堂兄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他总认为韩非只知道谈理论,本身并不通晓权变,而且性急口吃,有时说话会得罪人,但是既然秦王政如此看重他,那就让他去秦国好了,对韩国多少也有点儿利。

秦王政对韩非也是一见即有好感,但见他长得面目清奇,留着三绺清须、悬胆鼻、方口、长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充满着智慧的光辉,自有他的贵族气度。韩非虽不像一般辩者口若悬河,说话却也是条理分明,层次清晰,不兴奋激动的时候,口吃并不严重。不过意味着这人很容易兴奋激动,当然口吃的机会也就多了。与这种人辩论,最好的战术就是说歪理刺激他,最好是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他就会气得一句话都说不清楚。这或许就是韩非口吃的真正原因吧。

究竟是什么让秦王政如此看重韩非呢?韩非的文章中到底写了些什么?为何能让一向骄横的秦王政看了之后如此动心呢?

韩非与尉缭不同。尉缭是一个军事家,行军打仗的行家,他的能力主要集中在军事上,关注的是统一及如何统一;而韩非是一个政治家,他懂得治国利君的道理。

韩非的学说是在继承前期法家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他现存的作品达55篇,全部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

韩非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加强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这也许就是秦始皇所看重他的根本所在。他主张君权至上,“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扬权》)。全国的大事要事,权力应在中央,而中央之主,则是君王,所以,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要想安国,必先尊王才行。

要想尊王,就必须维护中央的绝对权力,也就是加强中央集权。韩非总结了历代法家的学说,提出了法、势、术的主张,韩非提倡以法治国。

韩非所说的法,是指成文的法律条款,由中央及官府制定。法治的对象是君主以下的臣民。法治的目的是维护封建的等级制度,维护君主不可侵犯的绝对统治权威,使民不敢犯上,臣不能越轨。为此,不仅要制定法治,而且法要严厉,只有严刑酷法,才能令臣民生畏;臣民畏法,才不敢犯上作乱,才能维持国家的安定。

韩非在《有度》篇中,一再强调:奉法,则公行;公行,则国治。废法,则私行;私行,则国乱。为了保证法的实行,他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要赏罚分明,有功者加官晋爵,有过者严加处罚。只有这样,才可以“矫上之失,诘下之邪”。

韩非在这里所谈到的不仅仅是法的问题,而是在法的规范下,不分贵贱,有才则用,有功必赏的用人制度。这与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任人唯亲的儒家主张相悖离,确有进步意义。然而,他所说的法,首先排除了君主,而且法又是由国家所制定、颁布的。而谁又能把法治的对象对准自己呢?所以,“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只不过是说说而已,根本没有得到良好有效的执行。所以说韩非的动机是好的,然而实际上,法治的对象还是平民百姓。

为了巩固统治,只靠严法酷刑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君主具有强大的权力,才能够保证有力地控制天下,而这个权力,就是他所倡导的“势”。

君主不可一日无势,以前的暴君之所以能够控制天下,不是因为他们贤能,只因他们有着令人生畏的权势;以前有的贤君之所以不能很好地治理天下,不是因为他们昏庸无能,而是缺少崇高的权势。所以,君主只有有了权势,才可以更好地使用法律这个工具,国家才能得到大治,即“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韩非在《韩非子·备内》中谈了自己的看法,即不可相信任何人,哪怕是自己的亲属也如是。他认为:

“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历史上,赵武灵王立其子为惠文王,臣子李兑便借保护惠文王为由,包围王宫,将赵武灵王活活饿死在宫中。这就是最好的例证。

“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历史上,伏施为骊姬谋划废立之策,害死了太子申生而改立奚齐,就是大信其妻的后果。

妻子儿女都不可信任,对于君主来说,别的人就更不可能信任了。只有这样,君主的权力和地位才可以巩固加强。才可以像雄狮一样用锋利的爪牙制服猎狗,驾驭自己的臣民。

韩非是一个“人性恶”的信奉者,在他看来,人的本性是好逸恶劳、趋利避害的,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一种相互利用的基础之上,所以说毫无信任可言。所以君主为治理好国家,不仅要以势强法,还要懂得战术谋略的运用。这谋略战术指的就是“术”。

所谓术,即权术。为了说明权术的重要性,韩非在《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中,曾不厌其烦地以驾车马为例,来阐述他的道理。

韩非子认为:“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免乱。有术以驭之,身处逸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

国如车,势如马,没有驾驭马的技术,车自然就难行;如用术驾驭,身处悠闲,又可成就帝王的功业,岂不快哉。可见,权术在君主的统治中是多么的重要!

那么,权术是如何来运用的呢?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必危嫡予;兄弟不服,必危社稷”。与自己所宠爱的大臣过于亲近,必然会危及君主的性命;臣子过于势大位尊,必然会篡夺帝王之位;正妻与妃子们之间贵贱不分的话,必然也会危及太子的地位;兄弟阋于墙,必然会危及社稷的安全。

他告诫君主,要藏于心,不外露,让臣民摸不到君主的底细。这样,臣民的一举一动都尽在君主的监视之下,而臣民对君主此刻在想什么却一无所知,使臣民永远处于被君主支配、驱使的地位。正所谓敌明我暗。

韩非是法家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把毕生的精力用在了对法、势、术的探索之上。为自秦王政开始的君王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这种理论划定了封建社会各等级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因此,秦王政一看到韩非的文章,就非常着迷,韩非所写的文章与他所想所要的是如此的相同,因此,使秦王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像韩非这样的人才,他如何不要?为何不要?他知道人才才是统一天下、治理天下之根本,武力上有尉缭这样的军事家帮他一统江山,目前缺的就是像韩非这样的思想家。

这就是秦王政大动干戈率兵索要韩非的真正原因。

韩非来到秦国后,虽然得到秦王政的赏识,但却得不到重用。这是为何呢?

原因出在韩非试图以自己微弱的力量,在强大的秦国一侧,保留自己的祖国。韩非因此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存韩》,顾名思义,就是指保留韩国。文章包括如下内容:

其一曰:“韩事秦三十余年,出则为扞蔽,入则为席荐……且夫韩入贡职,与郡县无异也。”韩国臣服于大秦已长达几十年之久,如同秦的郡县一般,放着对秦国威害最大的赵国不打,为何要攻打韩国呢?

其二曰:“韩,小国也,而以应天下四击。主辱臣苦,上下相与同忧久矣。修守备,戒强敌,有蓄积,筑城池以守固,今伐韩未可一年而灭。”大概意思是说秦国如果攻打韩国的话,韩国君臣面对强敌,必将上下同心,同仇敌忾,秦想在短时间内消灭韩国,是绝不可能的。

还曰:“韩叛则魏应之,赵据齐以为援,如此,则以韩魏资赵假齐,以固其纵,而以与争强。赵之福而秦之祸也。”如果大秦攻打韩国的话,韩国必将奋起抵抗,到那时魏国也必将起兵而接应韩,这有利于据齐与秦为敌的赵国,助长了天下的合纵之势。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赵国渔翁得利,秦国韩国两败俱伤。

为了保存韩国,韩非将祸水引向了赵国。因为他是韩国臣民,所以会为韩国着想,事在情理之中。

天真的韩非遇到了秦王政,怎么可能因为一篇文章改变秦国的国策呢?

秦王政是何等人也?秦王政是那种做了决定就一定要施行的人。灭韩是秦几代君臣经过战争实践认定的,怎能轻易放弃!攻取韩、魏,南取楚,北定燕、赵,尔后伐齐,这是秦王政与尉缭多次制定的统一大略,又怎能轻易更改。他更不会把自己多年魂牵梦绕统一六国的夙愿因韩非的几句话而放弃。

在秦王政看来,对天下大势准确把握的韩非,写出这样的文章必有其用心,必有其不可告人之目的,至少不是真正跟自己一条心的人。为了证实自己的看法,秦王问李斯:“爱卿对此文有何看法?”

李斯虽是韩非的同窗,可是怎能容忍别人成为自己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呢?韩非之所以来秦国,想当初也是经李斯介绍的,如今引狼入室,怎能不使他耿耿于怀呢?再说,韩非所写的文章确实令人值得怀疑,难怪他会说:“韩非来秦,主要是为了保韩,而为大王所用,那是其次。”

韩非不得重用,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韩非曾经造谣,诽谤污蔑过别人。这个人是谋臣姚贾。

在尉缭协助秦王制定出统一总战略后,秦王便派出了许多谋臣携重金离间诸国。姚贾便在这一行人之中,完成任务后受到秦王的嘉奖,封其千户,位在上卿。韩非知道此事后,极不以为然。他面奏秦王政,对姚贾进行攻击:

大王,姚贾携重金出使诸国,历经数年,世资耗完,未必离间了诸国的关系。这是借大王的威信,用国家的资财达到了私交诸侯的目的啊,还望大王明察。另外,姚贾本是魏国的监门之子,却在魏国行盗。他曾在赵国为臣,后又被逐出。像他这样的人参与秦国的大计,难道能鼓励群臣效忠大王吗?

秦王政听后,也起了疑虑,于是罢了姚贾的官职。然后,召来姚贾细细盘问:“我听说你用寡人的财宝去结交诸侯,有这等事吗?”

姚贾回答:“有。”

秦王又问:“那你还有什么颜面再来见寡人?”

姚贾说:“曾参孝顺父母,所有做父母的都愿意把他当儿子;伍子胥忠于国君,所有做君主的都愿意把他当做臣子;贞洁的女子擅长女红,所有的男人都愿意娶他为妻。现在我效忠大王,大王却不了解,我不把财宝送到那四个国家,送到哪里去?假如我对君王不忠诚,四国的国君怎么信任我呢?夏桀听信谗言杀了他的良将,殷纣听信谗言杀了他的忠臣,致使他们的国家灭亡。如今大王听信谗言,那么就不会有忠臣了。”

秦王政又说:“你是监门小吏的儿子,魏国的大盗,赵国的逐臣。”

姚贾又辩解道:“太公望是齐国被妻子赶走的丈夫,朝歌无能的屠户,被子良驱逐的臣子,棘津没人雇用的佣工,可是周文王任用他却建立了王业;管仲是齐国边地的商贩,南阳穷困潦倒的平民,鲁国赦免的囚犯,可是齐桓公却任用他成就了霸业;百里奚是虞国的乞丐,以五张羊皮的身价自卖为奴,秦穆公任用他为相降服了西戎;晋文公任用中山国的盗贼,在城濮之战中取得了胜利。这些人(指太公望、管仲、百里奚、中山盗)都有不光彩的经历,为天下人轻视,英明的君主任用他们,知道他们能帮助自己建功立业。假若都像隐士卞随、务光、申屠狄等人那样,国君难道能够得到他们的效用吗?所以,英明的君主用人不应该挑剔他们以前的污点,不应该计较他们的过失,只考察他们能否为自己所用。因此,君主对能够安定国家的人,即使外面有诽谤的议论,不听信;对即使有高出世人的名声,却没有尺寸之功的人,不奖赏。这样群臣就不敢以无用的名声希求国君了。”

姚贾也是能言善辩之才,为表其忠心,列举了历史上许多帝王用人不疑的事例,并且强烈反驳了韩非对自己是“魏之大盗,赵之逐臣”的讥讽。

此事不得不让秦王对韩非的人品起了怀疑。这也许就是韩非不得重用的另一原因吧!

最后,姚贾与李斯联名向秦王弹劾韩非,说他来秦为韩而不为秦,有碍于秦国的统一大业,留着他有害无益,放之又等于纵虎归山。因此,请求秦王将韩非诛杀。结果,秦王听信了姚、李二人的意见,为免除后患,他下令拘捕韩非。在狱中,李斯用毒药逼死了韩非。

韩非虽然死了,然而,他所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理论,却成为秦王政统治的理论基础。因此,说韩非是封建专制主义理论的奠基人,一点也不过分。

第二节 酷法治国

说到秦始皇酷法治国,就不能不追溯秦国的法治传统。法治传统要溯本求源的话,还得自商鞅变法谈起。

商鞅,本姓公孙氏,卫国人,故原称卫鞅,后到秦国,因变法有功,被封15邑,号为商君,所以,卫鞅又被称为商鞅。商鞅自幼从师尸佼,好利名之学,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学者。

商鞅学说核心有两点:一是治国之道不能因循守旧,应根据时事的变化而变化,只有提倡耕战,才是富国强兵之路;二是主张以严刑峻法治国,除国君外,“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服君命、违国法、敢于犯上作乱者,一律“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

商鞅怀着这样的治国谋略,来到秦国,向当时的秦孝公毛遂自荐,希望得到重用,以一展才华。

当时的秦国,封建的生产关系虽已形成,但旧贵族的势力还相当强大,所以,从综合国力上讲,秦国是当时七雄中最弱的一国。

在当时兼并战争日趋激化的情况下,落后就意味着挨打,就意味着亡国。因此,秦孝公急欲要使秦国强大起来。要使国家强大,就需要人才,商鞅的到来,恰逢其需。

秦孝公赞赏商鞅的主张,任其为左庶长,负责制定和推行新政。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前后进行了两次变法,打击旧贵族势力,巩固封建的政治制度,制定秦律,推行法制,设立郡县。秦国由此渐渐强大起来。

秦孝公死后,由于商鞅在变法中打击和削弱了旧贵族势力,所以遭到守旧势力的疯狂报复。秦惠文王即位后,将商鞅车裂而死,并诛杀了他的全家。

商鞅虽然死了,但秦法犹存,各项政策依旧执行。秦始皇继承了这种法制传统,着手编纂秦王朝的法典。到公元前227年,法典的编纂工作已经完成。

简单地说,法典的核心内容就是:明确地奖赏,百姓就会互相劝勉;严厉地用刑,百姓就会看重法律。百姓看重法律,于是奸邪无从产生。所以,治理民众,要将奸邪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用兵作战,要使人民衷心拥护。不需动用刑法,人民的行为自觉端正,这是天下大治;使人民团结一心,奋力参战,这样就会无往而不胜。有罪必罚,民众就安宁;赏赐太滥,奸人就会当道。所以,在治理民众的措施中,有罪必罚,是威权的首要措施,而赏赐太滥,则是乱国的要源。

秦国法典的编纂完成,加强了秦始皇的统治,有利于秦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时也适应了秦始皇统一天下的需要。

首先,皇帝具有绝对的立法权。只有这样,秦始皇至高无上的权力才能得以巩固,才能保证全国政令统一,封建专制主义集权的国家才得以建立与发展。

其次,法用于治民,也同样用于治吏。秦始皇的政令、法令,是依靠各级官吏来贯彻与推行的。所以,各级官吏就成了统治、镇压百姓的鹰犬。而各级官吏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就要得到皇帝所授予的一定权力。这样,如何控制与使用各级官吏,就成了秦始皇必须考虑的问题了。

根据秦律,在军事上奖励军功,凡是多谋善战的将士,都可以得到升迁与赏赐;在治国上,凡是有良好政绩与才华的文官,也同样可以得到任用与提升。

而对于“犯令”的官吏,也会根据程度不同而受到严厉的惩处。秦始皇镇压嫪毐、残杀两个同母异父的弟弟、逼死相国吕不韦都是最好的例证。

其实,各级官吏实际上都是秦始皇的耳目,他们只有履行自己职责的义务,而没有丝毫自作主张的权力,只能令出则行,令禁而止,誓死捍卫皇帝的绝对权威。

秦国法制的指导思想是“轻罪重罚”。例如:盗窃千钱与盗窃一钱,一律同罪;同父异母之男女通奸,死罪,抛尸示众。

秦法酷刑繁多,主要有如下所列: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指用刀把人拦腰截断。

枭首:指砍头。罪轻者,用快刀,一刀拿下,以求速死;罪重者,用钝刀,让其痛苦而亡。

弃市:指砍头后,死人的头颅将挂在城门,以首示众。

戮刑:先将人的四肢用利器割开,最后再开膛破肚,取出内脏。

磔刑:将死囚捆绑之后,用刀从鼻子开始,一块一块的割肉,头部割完之后,再割四肢,最终让人血流干,或疼痛而死。这种酷刑来源很久远,据说在夏朝就已经出现了。

车裂: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马分尸。不过,具体还分为两种:一种是人死之后分尸;一种是人还活着,就将其分尸。

刖刑:指把犯人的双脚砍掉。这种酷刑也来源已久,据《左传》记载,齐景公当政的时代,就曾乱用此刑,造成了“屦贱而踊贵”(假脚价格上涨,而鞋子价格下降)的社会现象。

黥刑:是指在犯人额上刺字,然后再用墨将所刻字染黑的一种肉刑。秦代此刑使用较为普遍,上至官员,下至百姓,遭受黥刑者大有人在。

宫刑:是指“男子割势,妇人幽闭”,这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野蛮酷刑。它不仅使人致残,而且践踏了人的尊严,摧残了人的意志,使受刑者生不如死。

油烹:指把人扔到滚烫的油锅里炸了。

坑刑:指活埋。

绞刑:指吊死。

……

秦法还十分注重赏赐告奸,株连亲人。于是又出现“夷三族”“夷族”等酷刑。特别重赏检举揭发之人,更造成了法网的严密,真是一场人民内部的战争。一面重罚,一面重赏,再加株连,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人民的痛苦可想而知。

秦始皇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使得秦朝的法制比以前的任何时期都完备,比以前的任何时期都严酷。当然,这也给秦朝的快速灭亡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