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山川歌谣
说“南”
在从前神祇统治大地的时代,人们的生活首先是由对神祇的祭祀开始的。祭祀的场所多选在山川秀丽之地抑或丛林等被视为神灵居住的圣地之中。每当有季节性的祭礼举行或者于此共同地域的圣地进行祭祀之时,周边诸氏族也会前来参加。通常有着很强封闭性的氏族生活,在此时得到了解放,人们一起尽情欢歌,享受自由的欢乐。祭礼是为数甚少被允许感情解放的欢愉机会。
《周南》之中的诗,是周公所支配的领土之内的诗,旧说其地在陕西岐山附近。这块地方是周王朝的发祥之地,后来赐予了周公。但是从《周南》中有以汉水为舞台的《汉广》、有在汝水畔刈柴的《汝坟》等诗来看,旧说不无可疑之处。汉水在湖北北部,由西北流向东南,在武汉与长江合流;汝水则是淮水上游的一条支流。周公被认为是周王朝创业的伟人,而据金文令彝(名为令的人所作的青铜酒器),其子孙世袭名为明保的圣职者之尊号,处于祭祀官中的最高地位,是以今洛阳(当时名为成周)为根据地,所领周边地域的名族。与周公同属创业功臣的召公,也是从殷代开始就已经居于河南西南部的古老家族。在旧说中,召公之地也在岐山附近,但是《召南》之诗却多歌咏江水。周、召二公之家从周初以来就位于河南,周东迁以洛阳为都时,成为辅佐王家的卿士,共参朝政。二公所领从古时就在这一地域,殆无疑问。《周南·关雎》一篇中有“窈窕”一词,根据传为前汉末学者扬雄所编纂的方言辞书《方言》所载,即是该地域的用语。在《方言》之中,亦曾另将陈、楚等河南南部之地合并,把这一区域作为同一个方言区域。但“二南”之诗因何区别于其他的《国风》之诗,特称为“南”呢?按旧说,是因周的德化是从岐山开始向南方江淮地方传播之故;而因此将其诗称为“南”,不过是附会而已。
《周南·汉广》一篇,其诗意历来都不甚明了:
南1有乔木2 不可休思
汉有游女3 不可求思
汉4之广矣 不可泳思
江之水矣 不可方思 第一章
1.祭祀与祭礼之歌中,多有“南有××”出现。 2.高大之木。与《万叶集》之中“神之鉾杉”相似,乔木里有神居住。 3.曾解作“浮女”,应指汉水女神。指自在游行的女神之意。 4.汉水。由湖北北部斜向东南流去,与江(扬子江)合流。
游女在后世被称为“浮女”。因此,这首诗被称为是歌咏游女,说是意指周之德化波及此地,从前的游女如今若不整备礼节,也不易召集了。此诗被解释为称赞周之德化的诗歌。
诗的二、三章则被认为是表现结婚时的歌谣:
翘翘1错薪2 言刈其楚3
之子于归 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 不可泳思
江之水矣 不可方思 第二章
翘翘错薪 言刈其蒌4
之子于归 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 不可泳思
江之水矣 不可方思 第三章
1.树枝伸展貌。 2.杂木繁茂夹杂的小枝。 3.割掉小枝伸出的部分。 4.生长而出的细枝。
被认为难以追求的女子,抛弃了思慕她的人而嫁给了别人。男子叹息着追求无路,只能砍下繁杂的柴枝,备下出嫁时所需要的马料送给她。如这江汉的流水难以逾越,我的期望也随之逝去。“汉之广矣”以下的叠句,是表示遗憾的深切咏叹。
以此种解释来理解诗篇,是历来注释家的说法。而在所谓《三家诗》的古老诗经学著作里,其《韩诗说》中将这里的游女解释成为汉水的女神。说这是从前有个叫郑交甫的人,在汉水旁与两位女神邂逅的物语①,采用的是仙媛传说的形式。貌似说汉水女神时常出行,这在古代的物语故事里就常有提及。曹魏时的优秀诗人曹植的《洛神赋》,就是以伤神的作者与洛水女神在恍惚之间相会而构成的作品。人在失意之时,时常将哀怨之情,歌之于梦想中的幻美世界,这便是郑交甫物语故事里邂逅女神这个古代传说故事的背景。目加田诚在讨论这首诗的时候,也提到汉水女神的传说:“这个有名的传说,与《汉广》之诗,不知何时就联结在了一起。……但以此解释这首诗还嫌不足。此诗毋宁说是一首樵歌——伐木时所唱的劳动歌。”(岩波新书《诗经》,23页)视为樵歌是一种新的解释,不过《韩诗说》的传统毕竟是难以放弃的。
首先我们考虑起首二句。“南有乔木 不可休思”这种表达的意思,是解释这首诗的关键之一。诗里常有“南有××”这种形式的表达,如《周南·樛木》中有“南有樛木”,《小雅·南有嘉鱼》中也以“南有嘉鱼”为首句。《南有嘉鱼》是祭祀后的飨宴之歌,其第三章也有“南有樛木”的句子。《周南·樛木》中有“南有樛木 葛藟累之”,之后接“乐只君子 福履(幸福)绥之”,是为君子领主祝颂的寿诞歌。乔木与被葛藤缠绕的树木,在日本也被当成神灵居住的树木,特为视作神圣。
香具山桙杉 树下满苔生 此树长久立 神灵于此居 《万叶集》三·二五九
(いつの間も神さびけるか香具山の桙杉の本に苔生すまでに)
秀美此山中 取以高木枝 相环饰于顶 为祈千年寿 《万叶集》十八·四一三六
(あしひきの山の木末のほよ取りてかざしつらくは千年寿くとぞ)
乔木应是指神之鉾杉。不准人在下面休息,因这是神灵居住的树木,就连用手去碰触,不用说也是禁忌。在《万叶集》中,对于实现隐秘想法的愿望,常用触摸神木的形式来表现。歌曰:
神木以手触 此理自有之 为人妻子后 何以摸不得 《万叶集》四·五一七
(神木にも手は触るといふをうつたへに人妻といへば触れぬものかも)
味酒于三轮 以手触神杉 此罪尚难解 不得逢君面 《万叶集》四·七一二
(味酒を三輪の祝がいはふ杉手触れし罪か君に逢ひかたき)
在《汉广》之诗中,“南”字即用来作为具有一种神圣感的用语。从“南”字在祭祀和祝颂之诗中的表达可以看出,这里的周、召二南之地与古代被称为南人的民族,即后来的苗、黎等族相互接壤之地有关。“南”字是苗人用以为鼓的形状,这乃是他们的神圣祭器。将“南”作为一种乐器来看,从在歌咏淮水边仪礼的《小雅·鼓钟》一诗里,以多种乐器来合奏的“以雅以南”中,也可得到明证。苗人至今还将此种器具称为南任。《尚书·吕刑》篇中提到,这个民族信奉的神,被称为曾为黄帝所擒犬首神槃瓠的子孙。苗人曾因中原诸族所迫远退南方,如今蛰居山间僻地与海南岛一带,而当时则是居住在迫近长江以北、河南的地方。对南人,总会产生一种类似神秘感的感情。在《论语·子路》篇中,孔子讲“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没有恒心的人向神祈祷,也不会消除病症)”,并感叹说“善夫”。歌咏“南有樛木”“南有嘉鱼”,这里的“南”字作为伴有神圣感的词语,有一种暗示难以接近事物的力量。这与“斋祝之杉”大抵属于相同的表现。若解为“樛木乃是乔木,因此没有可供休息的阴凉”,则是与诗歌想要表现的东西相去甚远的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