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是需偿还金钱的责任
野中志免的故事完美地阐述了被控者反过来对付控诉者的动机。和那个死去的放高利贷者与驴的故事差不多,故事里强调粪便、兽类和羞辱,很明显意味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正义。债主被迫体验债户经受的名誉扫地和落魄,这是用一种更加生动、更加发自肺腑的方式询问同一个问题——谁究竟欠什么人什么东西?
它同样完美地阐述了一个人一旦提出“谁究竟欠什么人什么东西”这个问题,就表示他已经开始采用债主的表达方式。就好像如果我们不偿还自己的债务,那么“转世为牛或马就是我们的偿还方式”。因此,如果你是一个太过分的债主,那么你也会“再次偿还”。这样的话,即使是因果报应的正义,也能被简化为商业交易的表达方式。
在这里,我们将提出本书的核心问题:精确地说,当我们的道德感和正义感被简化为商业的表达方式,那将意味着什么?当我们把更多的责任简化为债务,意味着什么?当一个人转向另一个人去借债的时候,将发生什么变化?当我们的表达方式已经由市场定型,我们要如何讨论它们?从某种意义上说,责任和债务的区别是简单的、明显的。债务是要偿还一定数量金钱的责任。因此,债务和其他形式的责任不同,它是可以被精确地衡量的。这使得债务变得简单、冰冷、不夹杂任何个人感情——相应地,也就使得债务具有了流通性。如果一个人欠另一个人人情,甚至是自己的生命,那么这段亏欠的关系只对该特定的人有效。但是如果一个人欠了一笔利息为12%的4 000美元的贷款,那么债主是谁其实并不重要,也不需要债主和债户双方搜肠刮肚地想对方究竟需要什么、想要什么、能做什么——如果亏欠的东西是人情、尊重或者感激,那么双方就一定要进行这样的思考。如果亏欠的是金钱,就不需要把人的影响考虑在内,只需要计算本金、收支平衡、罚金和利率。如果最终的计算结果表明,你需要背井离乡以致放弃自己的房子,或者你的女儿不得不到伐木营地卖淫,显然,这非常不幸,但是这对债主来说是必要的。钱就是钱,而交易就是交易。
从这个角度来看,最关键的因素——也是下面将要详细讨论的一个话题——就在于金钱把道德转变成不受个人感情影响的数学计算的能力。通过这一转变,使得本来令人无法容忍或者厌恶的东西变得可以接受。而我一直在强调的暴力因素就退居其次了。债务和道德层面的责任的区别,并不在于是否存在持有武器的人通过没收债户的财产或威胁要打断债户的腿来确保责任的履行。其实区别非常简单,就在于债主是否有办法定量地、精确地说明债户到底欠他多少。
但是,如果看得更深入一点,你就会发现这两个因素(暴力和定量)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事实上,几乎不可能找到这两个因素单独存在而发挥作用的例子。前文故事里的法国放高利贷者有强大的朋友和执行者,甚至能够恐吓教会权威。除此之外,他们还能用什么方法去收取那些实际上违法的债务呢?野中志免绝不向债户妥协——“没有一丝怜悯之心”,但那是因为当时她的丈夫是地区长官,她不需要表现出怜悯。对于没有武装人员撑腰的人来说,不可能做到如此严苛。
暴力,或者说暴力威胁,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数学算式的方式,将在本书中反复出现。它就是道德困惑的最基本的来源,似乎漂浮在围绕着债务这个话题的每一个东西的周围。由此产生的难题似乎和文明本身一样古老。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出土的最早的记录中,我们能够看到这一过程——对它最早的哲学描述出现在《吠陀经》中,在有记载的人类历史中,它以无穷无尽的形式反复出现。直到现在,它仍然位于人类制度最根本的构造之下——国家和市场、人类关于自由本质最基础的看法、道德、社会性。所有的这一切,都由一部充斥着战争、征服和奴役的历史塑造。但人们再也没办法感知到这种方式,因为我们已经没办法从其他的角度来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