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债务定义的人类关系
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还是不断地回想起那句话。为什么是债务?为什么这个概念如此深入人心?真是匪夷所思!消费者债务是我们经济的血液。所有现代国家都是建立在赤字开支的基础之上。债务成了国际政治的核心议题。但是,似乎没有人知道债务的准确含义,也没有人认真地思考过。
正是因为人们不知道什么是债务及债务这个概念的弹性空间,这就构成了它所拥有的力量的基础。如果说历史曾向我们揭示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想证明建立在暴力之上的关系的合理性,要想使其看上去更加符合道德要求,那么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能够媲美将这些关系用债务的概念来改写——最重要的是,改写的做法能够立刻使受害人看起来是做错事情的一方。黑手党认识到了这一点,侵略军队的指挥者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几千年来,施暴方成功地告诉受害者他们欠自己某些东西。如果没有具体的亏欠关系,那么“受害人的性命是受害人欠施暴者的”(这是一个很有效的说法),因为受害人还没被杀掉。
例如,在如今这个时代,军事侵略被定义为反人类的罪行,在需要进行裁决的时候,国际法庭通常要求侵略者支付赔款。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支付了巨额战争赔款;伊拉克到现在仍然在为1990年萨达姆·侯赛因发动的侵略战争向科威特支付赔款。但是像马达加斯加、玻利维亚和菲律宾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债务,似乎完全在以相反的方式运行。第三世界的债务国几乎都遭受过欧洲国家的侵略和殖民统治,而且一般情况下,这些欧洲国家就是它们的债主。例如,1895年法国侵略马达加斯加后,解散了当时的娜拉瓦鲁那三世女王政权,然后宣布该国成为法国的殖民地。在法国殖民者当时宣称的“和解”之后,加列尼将军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强加给马达加斯加人民沉重的赋税。这样做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们能够支付法国军队侵略的开销;另一方面则是殖民地应该能够在财政上自给自足,还要支付法国统治者希望修建铁路、高速公路、桥梁、种植园等设施所需的费用。从来没有人质疑过马达加斯加的纳税人是否需要这些铁路、高速公路、桥梁和种植园,也没有人就这些设施的选址和建筑方式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恰恰相反,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法国的军队和警察屠杀了大量反对法国政府计划的马达加斯加人(一些报告指出,仅在1947年发生的一次暴乱中,遭屠杀的人数就达到了10万)。马达加斯加似乎从来没有做出任何严重伤害法国的事情。除此以外,马达加斯加人民从一开始就被告知他们欠法国钱,直到今天也没有改变,而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也认可了这种安排的正当性。而当“国际社会”确实认识到这里存在道德问题之时,一般也是因为他们觉察到马达加斯加政府偿债的速度太慢。
但债务并不仅仅是胜利者的正义,它也可以作为一种惩罚手段,惩罚那些本不该取得胜利的胜利者。最有力的例子就是海地共和国(Republic of Haiti)的历史——海地是第一个被置于永久欠债状态的贫穷国家。海地是由曾经的种植园奴隶建立起的国家,这些奴隶不仅有勇气起义抗争,并且在抗争期间发表了关于人权和自由的伟大宣言,同时他们还击败了拿破仑派来的镇压军队。法国则立刻宣布新成立的海地共和国欠自己1.5亿法郎,用于弥补种植园被充公后的经济损失及战败的远征军的装备开销。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都同意在海地付清欠款之前,对它实行贸易禁令。但海地不可能付得起这一天文数字般的欠款(相当于现在的180亿美元),于是随之而来的贸易禁令使得“海地”这个词从此成为债务、贫穷和人类苦难的代名词。但有时候,债务也能起到完全不一样的作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坚持执行严格的第三世界债务偿还条款,于是由此积累的债务轻易地超过了整个第三世界的债务总和——主要由美国的军费开支推动。美国外债的主要形式是各国及一些地区的机构投资者(德国、日本、韩国、泰国、中国台湾、海湾各州)持有的国债。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国家和地区都由美国军队提供保护。而设置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美国军事基地的人员开支和武器开销,都由赤字开支支付。现在,中国也加入进来,所以情况有一点改变(中国是一个特殊的例子,原因将在后文解释),但是改变的幅度很小——甚至中国也发现自己持有太多的美国国债,导致自身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美国利率的掣肘,而不是它制约美国。
所以这些持续流入美国国债的资金是什么性质?它们是贷款,还是贡金?历史上,在国土之外维持管控上百个军事基地的国家通常被称为“帝国”,而帝国要求受其统治的臣民定期缴纳贡金。美国政府当然会坚称自己并不是帝国——但是你可以很容易地看到,美国政府把国债看作“贷款”而不是“贡金”的唯一原因就是要否认正在发生的事实。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总有特定的债务和特定的债务人会得到区别对待。在18世纪20年代,当新闻曝光了英国关押债务人的监狱内部情况后,最让民众感到震惊的是,这些监狱通常都划分为两部分。贵族囚犯通常把在舰队街(Fleet Street)或马夏尔西监狱的短暂关押看成是某种时尚,他们在服刑期间有穿制服的仆人服侍饮食,还能定期召妓。而在“关押平民的区域”,穷困潦倒的债务人在狭小的牢房里被枷锁禁锢在一起。“他们浑身沾满污秽物和虫子”,一份报告指出,他们“被饥饿和监狱的热病折磨致死,得不到任何同情”。
你可以把当前世界的经济形势看作英国监狱的放大版本:这时美国就是贵族债务人,而马达加斯加是在隔壁牢房里忍饥挨饿的平民。同时,贵族债务人的仆人会教训平民,宣称他的问题源自他自己的不负责任。
现在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发生,甚至可以称之为值得我们仔细思考的哲学问题。考虑一下两种场景:第一种,一个歹徒掏出枪,要求你给他1 000美元“保护费”;第二种,同样是这个歹徒掏出枪,要求你向他提供1 000美元的“贷款”。这两种场景有什么区别呢?显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种场景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区别确实存在。在美国对韩国或日本的债务例子中,如果任何一方的力量均衡状态发生了变化(如果美国失去了在军事上的绝对优势,如果歹徒失去了忠实的手下),这种“贷款”受到的待遇就会发生极大的变化。它也许会变成真正的债务,但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看起来仍然是那把枪。
一个曾经的脱口秀段子以更加优雅的方式表达了同样的道理。史蒂夫·赖特(Steve Wright)是这样说的:
有一天,我和一个朋友走在街上,突然有一个家伙从小巷里跳出来,用枪指着我们说:“抢劫!”
在我掏出钱包的时候,我想,“得尽量减少损失”。于是我拿出一些钱,转向我的朋友说:“嘿,弗雷德,这是我欠你的50美元。”
劫犯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以至于他自己掏出1 000美元,用枪指着弗雷德,强迫他把这钱借给我,然后再从我这儿把这笔钱抢走。
在最后的分析中,持枪的人不需要做任何自己不想做的事。但是为了成功施行一个基于暴力建立起来的机制,就需要确立一系列规则。规则可以随意制定。有时候甚至连规则的内容都无关紧要。或者说,至少在最初的时候是无关紧要的。关键在于,自人们用债务的概念来重新阐述问题的那一时刻起,人们就不可避免地开始问谁欠了什么人什么东西。
关于债务的争论至少已经持续了5 000年。对于绝大部分人类历史,至少对国家和帝国的历史来说,人类中的绝大多数都被告知自己是债务人。历史学家,特别是有见地的历史学家,一直以来都不愿意考虑人的影响(human consequences),这非常奇怪,尤其是因为这种情况导致的持续暴行和怨恨甚于其他任何情况。你告诉人们他们是下等的,他们可能会不高兴,但出人意料的是,这极少导致武装反叛。而告诉人们人和人之间可能是平等的,但却没有实现平等,并告诉他们不配拥有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那些东西都不属于他们,你将极有可能激起人们的狂怒。当然,这似乎是历史教给我们的。几千年以来,富人和穷人之间的斗争在绝大多数时候是以债务人和债权人相冲突的形式呈现——关于利息支付、劳役偿债、债务赦免、重新占有、赔偿、扣押绵羊、没收葡萄园、使债务人的子女卖身为奴等做法的对错争论。同样,在过去的5 000年里,叛乱在出现时间上有着惊人的规律性,并且以同样的方式开始:销毁债务记录——木刻板、纸莎草纸、账单等债权人在任一时间和地点可能采用的记录形式(之后,叛乱者通常会设法获得土地所有权和纳税评估的记录)。正如伟大的古典主义学者摩西·芬利(Moses Finley)常说的,古代所有的革命运动都有同样的一个步骤:“取消债务并重新分配土地。”
在人类当前的道德和宗教表述中,有相当多的用语都来源于这些冲突。因此,我们忽略这一点的倾向才显得更加奇怪。像“计算”或“赎回”这样的用语是最明显的例子,因为它们直接借用了古代的经济用语。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说,“负罪感”“自由”“原谅”甚至“原罪”也可以说都起源于经济活动。在确立人类有关对错的基础表述过程中,关于谁欠什么人什么东西的争论起到了核心的作用。
绝大多数此种表述确实脱胎于有关债务的论述,而这一事实使得债务这个概念显现出奇怪的不连贯性。毕竟,如果一个人想同国王辩论,不管最初的前提假设是否合理,他都必须使用国王的语言。
那么,如果一个人考察债务的历史,他首先就会发现自己完全陷入了道德困惑之中。这段历史所揭示的最明显的道理就在于,几乎在世界的每一处,你都能发现大多数人自然而然地持有以下两个观点:(1)偿还自己借来的钱是一个道德问题;(2)任何有放贷习惯的人都是坏人。
人们关于后一个观点的看法总是在不停地改变。法国人类学家让–克劳德·加雷在喜马拉雅山脉东部地区的所见所闻,就是一个最极端的例子。在这个地区,社会的低等阶层之人被称为“战败之人”,因为据说他们的祖先在许多世纪以前被如今的地主阶级的祖先所征服。直到20世纪70年代,这些低等阶层之人仍然生活在永久背负债务的状态中。这些人钱无一文、地无一分,被迫向地主乞求贷款,只为了寻找能够填饱肚子的方式——他们并不是用借来的钱去买食物,因为借到的钱的数量微乎其微。这些贫穷的债务人借钱是要用做苦工的形式来偿还利息的,这就意味着如果他们打扫债主的厕所、重新修缮债主的住房的屋顶,至少债主会向他们提供食物和容身之所。对“战败之人”来说——实际上是对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来说,一生中最大的两笔花销是结婚和下葬。这两件事需要一大笔钱,只能靠借债筹集。加雷解释道,在这种情况下,上层的债主会按惯例要求债务人用自己的一个女儿做抵押。通常,如果穷人需要为自己的女儿出嫁借钱,那么抵押品就是新娘自己。新娘在新婚之夜过后,就要到债主家里报道,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充当债主的姘头。等到债主玩厌了以后,债主会把她送到附近的伐木营地。在接下来的一到两年里,她将作为妓女出卖自己的肉体,以偿还父亲的债务。然后,她才能回到丈夫的身边,开始婚后的生活。
这似乎是一个让人震惊甚至愤怒的事实,但是加雷并没有发现有人感到不公。每个人似乎都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在当地道德问题的最终裁决人——婆罗门人中,也没有什么人对此有反对的声音。这其实一点都不奇怪,因为最主要的债主通常就是婆罗门人自己。
当然,即使这样你也很难知道人们关起门来以后都说些什么。假如一伙武装叛乱分子突然控制了这个地区(有些人确实在印度乡村的这一区域活动),然后把当地放高利贷的人抓起来公开审判,我们可能会听到各种各样的观点和声音。
然而正如我所说,加雷的描述代表了一种极端的可能性:债主同时是最终的道德权威。以中世纪的法国为例做一个对比。当时法国的放贷人的道德地位处于争论的旋涡中,天主教会一直以来严禁出现收取利息的贷款,但通常没人遵守这些规矩。这就促使教会阶层授权开展传教运动,派遣托钵修会的修道士云游四方,警告放高利贷者说他们死后一定会下地狱;除非他们悔改,并把他们从债务人那里收取的所有利息全数归还。
大多数此类传教的内容流传了下来,满是关于上帝对不知悔改的债主进行审判的恐怖故事:有钱人突然精神失常或患上了严重的疾病,临终前被蛇或者魔鬼的噩梦折磨——它们不久后就会来撕碎并吞食做梦者的肉体。这些传教活动在12世纪达到了顶峰,这时教会开始采取更加直接的制裁方式。天主教会向各地方教区发出命令,所有的放高利贷者都要被逐出教会。他们不能领圣餐,死后也绝不能被埋葬在教堂里。雅克·德·维特里(Jacques deVitry)是法国的一位主教,他在约1210年记录了一件事,讲述了一位极有权势的债主的朋友们试图给其所在教区的牧师施压,让他无视教会的命令,同意把这位债主埋葬在教堂的院子里。
因为死去的放高利贷者的朋友们态度坚决,牧师屈服于他们的压力,说:“让我们把他的尸体放在驴背上,然后看看上帝的旨意,看看上帝会如何处理尸体。无论驴子把尸体驮到哪里——教堂、公墓或其他任何地方,我就把尸体埋葬在那里。”尸体被放在驴背上,然后这头驴子径直走出了城镇,没走一点弯路,来到绞刑处死窃贼的地方。然后驴子猛地跃起,尸体从驴背上飞出,直接落入绞刑架下的粪堆里。
在世界文学的广袤海洋里仔细寻找,几乎不可能找到对债主的同情之辞——或者说你肯定找不到对那些以收取利息为生的职业放债者的同情。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另外一个职业(刽子手?)有如此一致的负面形象。而且放高利贷者和刽子手不同,他们通常是其所在社会环境里最富有、最有权势的人。考虑到这一点的话,放高利贷者的负面形象就显得尤其不同寻常。“放高利贷者”这个名字,便和贪婪的放债者、滴血的金钱、残酷的条件、灵魂的出卖等画面联系在一起。而躲在所有这一切背后的,就是魔鬼。魔鬼通常也以某种类型的放高利贷者的形象出现,例如带着书和账本的邪恶会计,或者在放高利贷者背后若隐若现的身影,等待时机以重新收回他的灵魂。显然,从事放高利贷这个行业,就如同与地狱签订了协议。
在历史上,只有两种方式能够有效地帮助放债者摆脱骂名:一种是把责任转嫁给第三方,另一种是坚称借钱的人十恶不赦。例如,在中世纪的法国,地主通常采用第一种方式——雇用犹太人作为代理人。许多人甚至会说“我们的”犹太人——指那些由他们以私人方式保护起来的犹太人。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一般意味着他们在自己的领地内不允许犹太人从事除放高利贷以外的任何职业(确保人们都把矛头对准犹太人),然后定期攻击犹太人,称他们是“令人憎恨的东西”,最后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当然,第二种方法更为常见。但是这种方法带来的结论一般是实施贷款行为的双方同样有罪;整个事件是桩卑鄙的交易;更常见的是,双方都应该受到诅咒。
其他的宗教传统有着不同的观点。在中世纪的印度法典中,不仅允许收取利息的贷款存在(最主要的规定是利息的总额永远不能超过本金),而且还强调不还债的人来生将成为他的债主家里的奴隶。在后来的法典中,则称不还债的人将转世成为债主的牛或马。对于债主的宽容态度和警告债务人将受到的因果报应,在佛教的众多支派中同样可以看到。即便如此,一旦放高利贷者的行为超出一定的限度,那么曾在欧洲出现的事情也将同样在其他地方开始上演。一位中世纪的日本作家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他声称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约公元776年,关于一位富有的地区长官的妻子野中志免的可怕命运。她是一个无比贪婪的女人。
她在出售的米酒中掺水,通过这种方式挣到了巨额财富。在借出东西的时候,她会用一个小的量桶衡量;而当别人来归还的时候,她就换成大的量桶来衡量。她在秤上做手脚,借出的大米很少,而收回来的却很多。她强迫别人接受的利息极高——通常能达到借出数量的十倍甚至百倍。她回收债务时非常苛刻,没有一丝怜悯之心。因此,许多人都深陷焦躁不安之中。最后他们放弃了自己的房子和土地,到其他的省份游荡,只为了远离她的盘剥。
在她死后,和尚们在她的棺材前念经七天七夜。在第七天,她神奇地活了过来。
那些来看她的人闻到了无法形容的恶臭。从腰部以上,她变成了一头公牛,前额长出了4英寸长的角。她的双手变成了牛蹄,指甲裂开,看上去像牛的蹄趾。但是她的腰部以下仍然是人形。她讨厌大米,爱吃青草。她吃东西的方式是反刍。她会赤裸着身体躺在自己的粪便里。
看热闹的人都聚集过来。出于羞愧和负罪感,她的家人用尽了各种办法试图获得原谅:废除了所有的债务,将大量财富捐赠出来用于兴建寺庙。最终,他们得到了宽恕,怪物死了。
作者自己是一个和尚,他认为这个故事是早期转世理论的一个代表例子——那个女人因为违反了“行为要正当并且合理”的原则,所以受到惩罚。但这个作者的问题在于,尽管佛教的经文中明确加入了关于此类事情的内容,但却并没有提供一个先例。一般来说,债务人才会转世为牛,债主并不会。于是,当需要解释这个故事背后的道德时,他的论述就变得相当令人困惑。
正如一部佛经所说:“当我们没有偿还借来的东西时,我们就将转世为一匹马或一头牛来偿还。”“债户就像奴隶,债主就像主人。”或者说,“债户是美味的野鸡,而债主是捕猎的雄鹰”。如果你借出了一笔款,不要在偿还上给债户施加不合理的压力。如果你这么做,你就会转世为一匹马或一头牛,为欠你债的人工作,并且你会反复偿还许多次。
所以到底会发生哪种情况?债主和债户不可能都变成动物,然后出现在对方的厩棚里。
所有伟大的宗教传统,似乎都在以不同的形式解决这一困惑。一方面,人类的所有关系都涉及债务,他们都在道德上做出了妥协。双方可能仅仅因为确立了某种关系,就已经变得有罪。至少如果还款被推迟,他们就极有可能变得有罪。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说有些人的行为看上去好像“不欠其他人任何东西”,这句话也并不是夸赞那个人是道德模范。在现实世界中,道德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履行对其他人的责任,而且人们会固执地把这种责任想象成债务。也许和尚可以摆脱这一困境,因为他们自己是与世俗完全隔绝的。而剩下的人似乎都有罪孽,所以只能生活在不怎么合理的世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