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相关服务和交易规则的机构。它是一种非营利性机构,它的非营利性体现在交易所本身不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交易活动。期货交易所的成立旨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的监管服务。它通过提供场所和服务获取会员会费、交易手续费、信息服务费等合理的经济收益。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期货交易所凭借自身管理严密、组织健全、设施完善和运作高效的优势,为顾客提供了良好的交易环境。
一、设立期货交易所的条件
期货交易所的设立应该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要设立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金融中心城市。经济和金融中心城市具有很强的聚集和辐射能力,能够满足现代期货交易对信息传递、商品运输以及各项服务的要求,能够提供较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来最大限度地吸引交易者的参与。
(2)要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期货交易所是一种大规模的集中性交易场所,无论是组织交易还是提供交易条件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在期货交易日益频繁、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交易所必须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才能满足期货交易的需要,包括良好的物业条件、高效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先进的通信设备等,所有这些都要求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发起者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3)要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期货专业人才。期货交易市场作为一个专业性极强的特殊市场,只有建立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基础之上,才能发挥重要的功能作用,而这种高效管理行为的实施有赖于高素质的专业人员队伍,他们是推动期货交易所运转的核心力量。
(4)要有完善的章程和规则。期货交易的参与者数量众多、构成复杂,交易本身又是一种专业性极强、操作极为复杂的特殊活动,因此,期货交易所必须制定符合规范化要求的规章制度才能保障交易的合理进行。
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期货交易所都必须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才能正式设立。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
二、期货交易所的特点
期货交易所发展到现在,已经变得十分国际化,具体表现为商品的交易范围更加广泛,金融性更强,受经济增长速度的制约更显著,对国际、国内政局动荡的反应更加敏感。20世纪70年代以后,以期货交易所为代表的现代国际期货市场进一步加快了发展的脚步,并在各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期货交易所大多由现货市场或远期市场发展而来。大多数期货交易所,尤其是国际上知名的、历史悠久的期货交易所,在最初建立时,交易方式都是以现货和远期合约交易为主。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期货交易开始成为交易所主要的交易方式。
(2)期货交易的品种不断丰富和完善。期货交易所在最初建立时,交易范围十分有限,交易品种也很单一,而且大都局限在农副产品、金属、橡胶和石油等初级产品上。随着期货交易的不断发展,交易所的交易品种逐步增加,期货交易方式被广泛地运用到许多领域,比如股票期货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和利率期货交易等。
(3)期货交易所的数量不断增加,专业化程度不断加强。目前世界各国的各类期货交易所已达数百个,许多交易所已成为颇具影响力的交易中心,它们的交易价格成为国际商品市场的主导价格。
(4)期货交易所在交易手段和设施上得到了巨大的改善。目前,所有交易所均已全部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计算机终端联网技术的运用,不仅将世界各地的交易所联系在了一起,而且缩短了成交时间,提高了交易效率,加快了市场信息的传递速度,加强了市场交易的流动性。
(5)期货交易所的管理手段更加完备。随着交易所的不断发展,其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期货交易法规、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仲裁制度、赔偿制度、会员制度、佣金制度和代理制度等众多的法规和条例也先后获得建立健全,保证了交易所的稳定运营。
(6)期货交易所的市场交易逐渐与生产脱节,其投机性越来越大。当前,国际期货市场交易的目的已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商品买卖,人们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目的更多是为了融通资金、商品保值、转移风险、确定合理价格或进行买空卖空的投机行为。
三、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一)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即交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作为注册资本。交纳会员资格费不是投资行为,不存在投资回报问题,这只是获得会员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是会员制法人,以全额注册资本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会员有普通会员和全权会员两种类型。普通会员也称一般会员,是只能在期货交易所内从事与自身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买卖交易活动的会员。全权会员则不仅可以从事与自己业务相关的期货品种买卖,还可以从事其他期货合约的买卖,也可以接受会员和非会员的委托代理其进行交易。普通会员经期货交易所批准可以指派全权代表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交易。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组织结构如图2-1所示。
图2-1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组织结构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或半数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员特别会议。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①审议或修改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②选举和更换理事;③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④审议和批准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⑤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⑥商议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由其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理事会不仅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期货交易所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①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②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③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并提交会员大会通过;④决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⑤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并提交会员大会通过;⑥决定对会员的接纳;⑦决定对违规会员的处罚;⑧审议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并提交会员大会通过;⑨交易所章程规定和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我国《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2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通过。
会员大会下设监事会,监事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检查、监督机构,其职责包括:①监察理事、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情况;②监察理事、总裁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况;③监察期货交易所的财务情况。监事会有权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监察事项进行调查,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和会员管理办法等规则,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意见。
为保证理事会职责的履行,理事会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交易监督委员会、结算交割委员会、纠纷仲裁委员会和专业市场委员会。各委员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交易所会员资格,其职权包括:①根据交易所章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申请及申请者提供的全部申请文件,审查申请者的会员资格;②审查会员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③根据会员的违规事实,审查会员资格。
交易监督委员会是交易所交易运作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交易所内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投资者和会员的合法利益,其职权包括:①检查交易运作状况;②向理事会提出修改期货交易规则的建议;③监督交易所员工的管理行为,对违反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管理行为提出处罚意见;④监督交易所会员的交易行为,对交易所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会员违规行为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结算交割委员会负责交易所结算交割事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其职权包括:①监督各标准合约的结算价和各会员的未平仓合约量,遇有特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进行适当调整或控制;②调查会员的合约和财务状况,审查会员的财务账簿及票据;③监督实物交割,遇临近交割期但合约未平仓量仍较大的情况时,对多头、空头双方进行调查,保证交割顺利完成;④监督交割实物的品级贴水和异地贴水;⑤监督指定仓库的确定和变更。
纠纷仲裁委员会是交易所的调解和仲裁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则,调解和仲裁交易所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纠纷,其职权包括:①制定和修改仲裁规则,并报理事会批准;②依据纠纷双方的要求,对纠纷发生的原因、过程和造成的后果进行调查,对纠纷进行调解;③在调解无效时,经纠纷双方申请,对纠纷进行仲裁。
专业市场委员会一般根据交易所相关上市品种相应设置,分别负责与某品种相关的专业市场的业务监管工作,其职权包括:①负责相关新品种的开发、合约的设计和申报工作;②负责相关上市品种合约的修订工作,并向理事会和期货监管部门报告;③协助其他委员会监管相关专业市场的交易管理工作。
期货交易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总经理负责,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所的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命。总经理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①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②主持期货交易所的日常工作;③拟订并实施经批准的交易所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④拟订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⑤拟订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⑥决定交易所机构设置方案,负责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⑦交易所章程规定和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交易所根据业务需要,一般设有交易部、信息部、结算部、交割部、研究发展部、综合部和稽查部等日常管理部门,它们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别负责交易、信息、结算、交割及交易所发展等具体业务。
(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是由投资者以入股方式组建并设置场所和设施、经营交易市场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法人。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不参与期货合约标的物的买卖,但按规定对参与期货合约交易者收取交易费用,期货公司的投资者从中分享收益。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所内交易承担担保责任,期货交易所不参与合约买卖,并在交易中完全中立,以便于管理以及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组织结构如图2-2所示。
图2-2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组织结构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一般采用公司管理体制,下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也设置与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基本一致的专业委员会,各组成部分各负其责,相互制约。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共同组建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员工代表组成,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最近几年,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在决策机制、产品创新、融资渠道、自律管理、运营效率等方面的优越性日益显现出来,从会员制到公司制,再到上市发展,成为国际交易所改制发展的新潮流,这股潮流开始于证券市场,然后很快推广到了期货市场。目前采取股份公司组织形式的交易所主要有新加坡交易所(SGX)、悉尼期货交易所(SFE)、洲际交易所(IC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KEX)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
(三)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区别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不但在设立时有所不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有明显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设立的目的不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并将所获得的利润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
其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在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内,各会员除依章程规定分担经费和出资交纳的款项外,不承担交易中的任何责任;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股东除交纳股金外,还要对期货交易所承担有限责任。
再次,适用的法律不尽相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的有关规定,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首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只有在《公司法》未做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也就是说,公司制的期货交易所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公司法》来加以规范的。
最后,资金来源不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资金来源于会员交纳的资格金,其每年的开支均从当年的盈利和会员每年上交的年会费中取得,盈余部分不作为红利分给会员;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资金来源于股东本人,只要交易所盈利,就可将其作为红利在出资人中进行分配。
尽管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存在上述差异,但它们都是以法人组织的形式设立的,处于平等的地位,同时要接受证券期货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四、国际主要期货交易所简介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期货交易所分布于美国和欧洲境内,美国境内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和洲际交易所(ICE)为代表;欧洲境内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纽约-泛欧交易所(NYSE Euronext)为主要代表。除此之外,亚太地区的发达经济体也有一些代表性的期货交易所,如日本的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和新加坡交易所(SGX)等。
(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
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是由美国境内两大最古老、最著名的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合并而成的一个交易所,这一合并发生于2006年10月17日,合并后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成为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交易所。2008年3月17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又与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达成协议,以股票加现金的方式实现了对后者的收购。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成立于1848年,是农民和商人聚集在一起交易的场所。一开始,交易所的主要任务是使得交易的产品的数量和品级实现标准化。几年后,交易所推出了第一种期货式交易合约:到期执行合约(To-arrive Contract),投机者很快就对这种合约产生了兴趣,因为交易这种合约比直接交易谷物更便利。后期,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提供的期货产品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玉米、燕麦、大豆、豆油、小麦、长期国债以及中期国债。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最早成立于1874年,初期名为芝加哥产品交易所(Chicago Produce Exchange),主要为黄油、蛋类、禽类以及其他易腐烂的农产品提供交易场所。1898年,黄油和蛋类交易商退出了这一交易所,组建了芝加哥黄油与蛋类交易所。1919年,芝加哥黄油与蛋类交易所更名为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经过重新组建,交易所开始进行期货产品交易。从那时起,该交易所开始提供以多种商品为标的的期货产品,包括猪腩(1961年)、活牛(1964年)、生猪(1966年)以及饲牛(1971年)。1972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开始推出以外汇为标的的期货产品。1982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引入了以标准普尔500股票指数为标的的期货合约。此外,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还推出了非常受欢迎的欧洲美元期货合约以及以天气和不动产为标的的期货产品。
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是由原纽约商品交易所和纽约金属交易所(COMEX)于1994年合并组成的,地处纽约曼哈顿金融中心,与纽约证券交易所相邻,它的交易内容主要涉及能源和稀有金属两大类产品,其中,能源产品交易量大大超过其他产品的交易量。该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主要是期货和期权交易,到目前为止,期货交易量远远超过期权交易量。纽约商品交易所分为NYMEX和COMEX两大分部。NYMEX负责能源、铂金及钯金交易,在NYMEX分部,通过公开竞价来进行交易的期货和期权合约有原油、汽油、燃油、天然气、电力、煤、丙烷、钯金等。COMEX分部负责金、银、铜、铝的期货和期权合约,COMEX的黄金期货交易市场为全球最大黄金交易市场,它的黄金交易价格往往主导着全球金价的走向。参与COMEX黄金买卖的交易者以大型的对冲基金及机构投资者为主,他们的买卖行为给金市注入了极大的交易动力。
综上,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旗下涵盖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和纽约金属交易所四大交易所。以下为各交易所交易的主要品种。
(1)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主要交易外汇期货、股指期货、短期利率期货、牲畜期货等。
(2)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主要交易农产品期货、长期利率期货和部分指数期货(如房地产指数)等。
(3)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主要交易能源类期货、铂金和钯金期货等。
(4)纽约金属交易所(COMEX):纽约商品交易所的一个分部,主要交易金、银、铜、铝等金属期货和期权。
(二)洲际交易所(ICE)
美国洲际交易所(ICE)成立于2000年5月,总部位于美国乔治亚州亚特兰大。2001年,该公司收购了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2007年与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合并,2010年与气候交易所合并。目前,洲际交易所拥有并经营23家受监管的交易所和市场,在美国、加拿大、欧洲及新加坡都设有办事处。除经营期货交易所外,洲际交易所旗下还经营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所、OTC能源、信贷和股票市场并同时拥有并经营5家中央结算所:ICE Clear欧洲、ICE Clear美国、ICE Clear加拿大、ICE Clear信用和ICE Clear结算公司。洲际交易所旗下主要期货交易市场如下。
1.ICE美国期货市场(ICE Futures U.S.)
ICE美国期货市场业务来源于2007年合并的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纽约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98年,是由纽约棉花交易所(New York Cotton Exchange)和咖啡、糖、可可交易所(Coffee Sugar Cocoa Exchange)合并而来的。因此,目前ICE美国期货市场主要提供软式原物料(如棉花、咖啡和原糖等)期货合约的交易,除此之外也提供金融期货业务的交易。
2.ICE欧洲期货市场(ICE Futrues Europe)
ICE欧洲期货市场业务主要来源于2001年收购的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是欧洲最重要的能源期货和期权的交易场所。由一批能源与期货公司牵头成立于1980年,是非营利性机构,目前已发展成世界第二大能源期货和期权交易所。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是世界石油交易中心之一,该交易所内交易的原油价格是观察国际市场油价走向的晴雨表。1988年6月23日,该交易所推出了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用以满足石油工业对于国际原油期货合约的需求。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是一个高度灵活的规避风险工具及交易工具,该合约上市后取得了巨大成功,从而使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成为国际原油期货交易中心之一,该交易所的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也成为国际油价的基准之一。现在,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是布伦特原油定价体系的一部分,包括现货及远期合约市场,该定价体系涵盖了全世界65%的原油交易。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来看,有两种基准原油,一种是美国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WTI),在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进行交易,另一种是布伦特原油(BRENT),在英国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进行交易。人们通常所谈论的国际原油价格指的就是纽约商品交易所的WTI或者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的BRENT原油期货价格。
3.ICE新加坡期货市场(ICE Futures Singapore)
2013年ICE收购了新加坡商品交易所(SME),从此开启了ICE新加坡市场的期货业务。此前,新加坡商品期货交易所是新加坡一家泛亚多产品商品和货币衍生品交易所,该交易所提供多元化国际贸易商品及衍生品,包括基本金属,农业大宗商品、能源、货币和商品指数期货以及期权。完成收购以后,ICE新加坡市场近年来不断推出创新型的期货产品,如2019年11月推出的境内和离岸Renminbi(人民币)期货,2019年12月上市的BAKKT(比特币)期货等。
(三)伦敦金属交易所(LME)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是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所,它的交易价格和库存对世界范围的有色金属生产和销售有着重要的影响。20世纪初,伦敦金属交易所开始公开发布其成交价格并被广泛作为世界金属贸易的基准价格,世界上铜生产总量的70%是按照该交易所公布的正式牌价为基准进行贸易的。2012年6月,香港交易所与伦敦金属交易所签订了框架协议,以13.88亿英镑(166.73亿港元)全面收购了伦敦金属交易所。至此,伦敦金属交易所成为香港交易所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四)纽约-泛欧交易所(NYSE Euronext)
2000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法国巴黎、比利时布鲁塞尔3家证券交易所根据荷兰法律,通过合并方式设立了泛欧交易所(Euronext)。2002年起,泛欧交易所进一步扩大,首先兼并了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与期权交易所(LIFFE),后又与葡萄牙证交所(BVLP)合并,成为欧洲领先的证券与期货产品兼备、集交易与清算功能于一身的跨国证券交易机构。以2006年年初的数据计算,泛欧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达到两万九千亿美元,曾经是世界上第五大证券交易所。2007年4月4日,泛欧交易所又与纽约证券交易所合并成为纽约-泛欧交易所(NYSE Euronext)。纽约-泛欧交易所旗下的期货业务主要集中在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与期权交易所(LIFFE),该交易所成立于1982年,是欧洲建立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交易所,也是排名世界第三的期货期权交易所。1992年其与伦敦期权交易市场合并,1996年收购伦敦商品交易所,2002年被泛欧交易所合并后,名称改为Euronext.Liffe。该交易所交易的产品主要包括商品、货币、利率、股票和天气指数期货以及期权。
(五)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
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的前身为德国期货交易所(DTB)与瑞士期货期权交易所(SOFFEX)。它成立于1998年,是为了应对欧洲货币联盟(EMU)的形成及欧元时代的来临而成立的,总部设在瑞士苏黎世。截至2018年年底,欧洲期货交易所有超过两千个期货、期权产品,尽管许多产品的流动性较差,但在近几年的欧债危机、英国脱欧等风险事件中,其产品价格并没有出现短时间大幅急剧波动的现象,主要的指数期货、期权产品均有序运行,即使在美国市场多次出现价格闪崩时,欧洲期货交易所也未发生同类大幅价格闪崩现象。该交易所多重价格稳定机制,在保障价格连续性、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发挥了十分显著的作用,尤其是在量化交易、高频交易占比日趋上升的市场中,起到了提高市场稳定性,防范市场操纵风险的积极作用。
(六)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
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又称东京商品交易所,它是按照1950年颁布的《日本商品交易所法》建立起来的一个非营利性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该交易所的前身为东京纺织品交易所(1951年成立)、东京橡胶交易所(1952年成立)和东京黄金交易所(1982年成立),上述三家交易所于1984年11月1日合并后改为东京工业品交易所。它是世界上最大的铂金和橡胶交易所,也是日本唯一的一家综合商品期货交易所。该交易所经营的期货合约的范围很广,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同时交易多种贵金属的期货交易所。除贵金属期货交易外,近年来东京工业品交易所也在大力发展石油、汽油、气石油等能源类商品期货。
(七)新加坡交易所(SGX)
新加坡交易所(SGX)的期货业务来自于1999年合并的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该交易所成立于1984年,是亚洲第一家金融期货交易所,其交易品种涉及利率、货币、股指、能源和黄金等。1986年,新加坡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抢在日本之前推出了日经225指数期货,成为国际金融机构进行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的主要场所,开创了以别国股指为期货交易标的物的先例。虽然两年后日本也推出了同类的产品,但始终未能夺回日经225指数期货的主导权。1997年,新加坡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又抢先推出了摩根台湾指数期货,尽管台湾期货交易所也紧随其后推出了同类产品,但是其交易量也始终落后于新加坡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1998年,新加坡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又推出了摩根香港指数期货,其产品与香港期货交易所的恒生指数期货有99.995%的相关性,而且在成本、交易时间方面都更有优势。随后该交易所又推出了新加坡海峡时报指数期货等。新加坡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80%的交易客户来自美国、欧洲各国、日本和其他国家。从产品和业务范围的角度看,该交易所已涵盖北美及欧洲市场。因此,1989年、1992年和1993年,它被英国的《国际金融评论》杂志评为“年度最佳国际交易所”,这也是亚洲唯一获选的交易所。1999年,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被《资产》杂志投选为亚洲最佳衍生商品交易所,2000年,获得了Asia Risk杂志颁发的“2000年最佳衍生商品交易所”荣衔。1999年12月1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ES)与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合并,成立了新加坡交易所(SGX)。
五、我国期货交易所的现状
我国现在共有五家期货交易所,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KEX)。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3家交易所采取会员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取公司制,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5家股东分别出资1亿元人民币。
我国香港地区的期货业务最早起源于1977年开始运营的香港商品交易所,其起初经营原糖和棉花期货合约,1979年开始经营大豆期货交易。1984年,香港商品交易所进行了改组,更名为香港期货交易所,并于1986年把恒生指数期货定为期货交易的头类合约。目前,香港期货交易所的恒生指数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量占市场总交易量的90%以上。除了以上合约外,香港期货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还有红筹股票指数、个股等金融品种的期货和期权。由于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有着发达的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资本市场和黄金市场,因此,香港期货交易所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2000年3月6日,香港期货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实行股份化并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完成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KEX)。目前,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简称“港交所”)在香港及伦敦均有营运交易所,旗下成员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和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港交所已经成为全球主要交易所集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