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攒来一个韵[46]
Ⅰ
一个由说英语的爱尔兰作家从爱尔兰语翻译成英语的译本,通常包含严格文学翻译以外的诸多考虑。这诸多额外的语境,是历史的、文化的、政治的,如同一位美国本土作家面对北美大陆诸多语言中某一语言的原文。在这两个例子中,英语正典文学都创造了听觉效果,而翻译将在该听觉效果内部被听到;一个刻着“这土地先属于我们,我们才属于土地”[47]的高高在上的旧殖民地屋顶,肯定会引起诸如“闭嘴吧!”之类的反驳的回声。
一首由英语作家翻译的盎格鲁—撒克逊诗歌,其复杂性就会减少:减少的,正是那个顶嘴的因素。诺曼人对英国的入侵,确实给英语带来巨大改变,但它带来的与其说是消灭不如说是变异。本土作家翻译的古英语宝库的译本,乃是一种缩减行为而不是一种报复行为。它们强化英语延续性的神话。它们赋予使英语本身得以成形的古英语以新形式。这种新,也许会干扰或反抗已定形的传统习惯,但它不会对其深层结构构成挑战。例如霍普金斯的创新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但实际上为了取得我刚刚概述的那种双重效果而使用了盎格鲁—撒克逊的重音:它们与当代英诗技艺的特质格格不入,却是完全有益的;同时,它们又与集体记忆和集体归属中较古老的英语特质相辅相成。
然而,当约翰·米林顿·辛格在其戏剧中和散文集《阿伦群岛》中创造了新的官话用语,其行事目的是非常不同的。它表面上可能是一样的:企图刷新英语文学的语言,变成那些周期性重返多恩、德莱顿和华兹华斯在各自时代提倡的,以及辛格本人逝世之后不久T.S.艾略特又再启动的口语用语的现象之一。但是辛格更关心的是创建一种全新的文学传统而不是对旧文学传统的再创造。辛格致力于复苏的集体记忆和归属感,并不是英语;相反,他寻找新风格只是当时进行中的旨在使“爱尔兰去英国化”的几项举措之一。因此,对辛格来说,把他的风格建立在缺席的爱尔兰用语的外来性的基础上,并非只是异国情调,而是与发生于19世纪90年代其他领域所有那些具有分离主义性质的文化努力和政治努力同声同气。
爱尔兰文学复兴运动现在当然已经成为一个历史现象。如同都铎王朝对爱尔兰的征服和英国对北美的殖民化。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北爱尔兰,那些遥远的事件开始获得新的关联性。美国黑人和美国土著居民在美国提出的有关身份认同和文化差异性的问题,迫切而暴烈地在乌尔斯特被提出来:诗人们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压力,要他们参与身份认同的政治运动。英国与爱尔兰之间整个纠结不清的关系,在地方层面上以一场由不同效忠和不同冲动构成的冲突的面目出现,导致人们寻找可以用来缓和当前紧张局势的意象和类比。局势迫切需要诗人们找到一些途径来诚实地表达当地争拗的现实,而又无须把表达变成另一次重复,重复侵略和怨恨,因为侵略和怨恨正是这场争拗的源头。
正是在这些环境下,我于1972年开始翻译《斯威尼的疯狂》,这是一个中世纪爱尔兰语文本,早已家喻户晓,原因是弗兰·奥布赖恩趣味盎然地把其中心人物纳入小说《双鸟戏水》的机制内。《斯威尼的疯狂》也确实是奇怪的东西——讲述公元7世纪乌尔斯特一个小国王的故事,他遭一位圣人诅咒,在战斗的震惊下变成一只精神失常的飞行动物,注定要在树上过着被社会遗弃者的生活。但是,这个诗和散文的混合物与我或与那个时刻有什么关系呢?一个在中世纪爱尔兰盖尔语的秩序内产生的文本,如何跟现代乌尔斯特观众沟通,尤其是该观众被分歧所撕裂,而这分歧恰恰又是那个秩序最后被毁的结果?“乌尔斯特”这个词的意义本身,就是被强加的。它原本是爱尔兰一个古老省份的名字,也是本土盖尔人宇宙起源论的一部分,后来经过17世纪20年代英国人的殖民和20世纪20年代英国议会的瓜分,才变成一块由六个郡构成的英国飞地的名字,该飞地拒绝与爱尔兰共和国一体化,并沉溺于长期性的歧视行为,歧视爱尔兰民族主义少数派,以便维持现状。翻译一个盖尔野人的故事,与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的新野人的蹂躏有什么关系?
我是希望这本书使统一派读者更能接受乌尔斯特是爱尔兰人的这个概念,而不必强迫他们放弃他们珍贵的信念,非要把乌尔斯特视为英国人的。还有,由于该书追溯至一个殖民前的乌尔斯特,也即僧侣基督教和盖尔王权的乌尔斯特,因此我希望它能够使乌尔斯特土地的权利意识复杂化,因为这种权利意识已经在清教徒大多数派中间发展得过于专横,而这又是多个世纪以来的种种胜利和殖民行为的结果。通过把他们的历史记忆的范围扩展至前不列颠时期,也许就可以在统一派中间引起对民族主义少数派的一定同情,后者在那个盖尔人的理想世界里找到了他们失去的王权。
我当然不期待《斯威尼失常》[48]可以带来多么大的影响,使整个北爱尔兰都发生政治转变。我甚至不是用我刚才概述的那种深思熟虑的方式考虑我的意图。我只不过想提供一个本土文本,它不会威胁统一派(毕竟,这只不过是对一个古老故事的翻译,故事大部分时间发生在现时的安特里姆郡和唐郡),但它会鼓舞民族主义者(毕竟,这个古老故事告诉我们,我们永远属于这里,并且依然未被连根拔起)。我想提供一部可以被所有的人当作“物自身”来阅读但也可以支援对意义的扩展的作品,这扩展已因我们灾难性的复杂的本地困境而变得迫切又必要。
Ⅱ
最初我快速地以及有点儿专横地翻译这部作品。我实际上是根据J.G.奥基夫的爱英对照译本(出版于1913年,爱尔兰文本学社版第12卷),而不是专注于爱尔兰语本身。我担心我可能无法完成整件事,因此为了尽可能阻止这样一次失败带来的沮丧,我全副身心扑到这个任务上。我日复一日的主要努力,都用于保持活跃的生产率。我承受不起在任何一个困难之处或细微之处裹足不前,唯恐它会放缓我的步速,从而打击那个生产率。结果,初稿差不多是自由诗,以具有延展性的四行诗节快速而平稳地前进,四行诗节在我写《在外过冬》的过程中已变成了我的一个习惯。
最初我在对待意义时也要傲慢得多。即是说,我僭取了权力,跟着原文种种暗示,从爱尔兰语既有的元素发展出一行相关的诗,而不是写下一个忠顺的对等词。我让自己去引进来自英语文学传统、来自《圣经》的回声,用隐喻表现文本在陈述中传达的意思。例如奥基夫在翻译一段典型的斯威尼悲叹时,给出以下的直译:
Though I be as I am to-night,
there was a time
when my strength was not feeble
over a land that was not bad.
On splendid steeds,
in life without sorrow,
in my auspicious kingship
I was a good,great king.
虽然我是我今晚这样子
但是曾经
我的力量并不虚弱
在并不坏的土地上。
在壮丽的骏马上,
在没有悲伤的生命中,
在我那吉祥的王权中,
我是英明伟大的国王。
然而,在1972年,我根本就没心情去追随这类淡而无味、过时老旧的东西。它变成用千斤顶托起似的更有力道的表演:
Though I am Lazarus,
there was a time
when I dressed in purple
and they fed from my hand.
I was a good king,
the tide of my affairs
was rising,the world
was the bit in my horse's mouth.
虽然我是拉撒路,
但是曾经
我穿着紫袍
他们从我手里吃东西。
我是个好国王,
我事务的潮水
正高涨,世界
是我马口里的嚼子。
罗伯特·洛厄尔的榜样在这里起了作用[49]。他那种在翻译中通过增强措辞用语和植入新隐喻来加强意义的技法,我并不陌生。同样对我不陌生的,是他那种不害臊地随时准备使原作的特异性屈服于他自己的自传式需要的做法。我开始把我自己和我的处境抬高成斯威尼的,把那个因小王朝之间猛烈的争执而被撵出北方的中世纪初期乌尔斯特人与这个最近才从德里郡来到南方威克洛郡,想避静和获取安宁的诗人相提并论。这造就一种高速,其奖赏也是高速。我以一种粗鲁和熟悉性来讲述原作,这种粗鲁和熟悉性不是攒来的,却给我巨大满足。我是在把《斯威尼失常》当作蹦床来用。我原应炫耀它,但它却被迫服务于炫耀我。
不用说,当我捆扎这些诗节的时候,我并不是每天都有这种感觉。但我确实无法摆脱一个感觉,也即我所行使的自由将难以产生一部浑然一体的作品。一段一段地看,感觉不错,但随着页数堆积起来,便感觉不到“众多思想早已织入一个单独思想”[50]。我原本希望获得一种压力,一种不断累积的一体性,因为这是翻译一部持久的作品的奖赏,也是翻译它的理由,但我只获得一系列抒情快感,满足于它们本身带来的兴奋,而不是在它们之间形成凝聚力。不过,由于我的基本目标已变成把整个文本翻译出来,因此我继续突飞猛进,直到我完成任务。接着,我便泄了气,陷入某种创作后的忧郁。我知道全部要推翻重来,但我缺乏重新开始所必不可少的那种毅力或享受。
我不知道何时开始有了一个想法,就是诗节应当以一种更犀利、更有锋芒的方式重组;应当有冬天夕阳中的树篱的轮廓分明;应当更冷、更清晰;应当调校成更荒凉的音调;应当更受约束和苦行;更屈从于爱尔兰语本身的格律控制和牢固的词语步骤。不管怎样,当我在哈佛大学教完第一个学期,于1979年在长岛度假一个月的时候,有一天早晨我突然从头开始重组那些诗节,给它们押韵,并且两眼尽可能一边盯着爱尔兰语,一边盯住奥基夫令人生畏的直译本。
正是这种对爱尔兰语灌木丛的更密切视察,使得第二稿变成一次不同的努力。能量不再是由匆促和大胆产生,而是凝聚某种强度,对个别词语投以更稳定、词汇上更凝练的注视。押韵原则不再是利用瘦长、跨行的推进力,诗行因担心会卡住而一路越栏闯关;现在,作品构成的单位变成了正规的四行诗节,格律上也更注重行尾停顿和更受限制。
我刚才引用的八行诗,现在看上去都更趋直译,也更被约束在诗节形状内:
Far other than to-night,
far different my plight
the times when with firm hand
I ruled over a good land.
Prospering,smiled upon,
curbing some great-steed,
I rode high,on the full tide
of good luck and kingship.
远远不像今天晚上,
远远不同于我的苦难,
我曾用牢固的手统治
一片美好的土地。
繁荣,到处见到欢颜
策着一匹高大的骏马,
我君临一切,在王权
和好运的路上腾达。
我仍然努力在词语之间获得一种自动点燃的生命,但使它们比以前更冷硬和更省俭。在这新苦行主义中,我最喜爱的例子是第七十三段,斯威尼赞美阿特南一座小修道院的环境。奥基夫用爱尔兰名字称呼该地点,并把该相关诗节译成:
Cliff of Farannan,abode of saints,
with many fair hazels and nuts,
swift cold water
rushing down its side.
法兰南的峭壁,圣人的居所,
众多美好的榛树和坚果,
疾奔的冷水
沿着峭壁急流。
我在初稿中处理这节诗时,激动于一个可能性,也即把这个地点的圣洁描绘得灿烂辉煌,就连原作者和不炫耀的奥基夫做梦都想不到:
O the tabernacle of the hazel wood
on the cliff of Farannan,
and the cataract glittering
like the stem of a chalice!
啊,榛树林的神圣帐篷
屹立在法兰南的峭壁上,
大瀑布闪闪发光
如同圣餐杯的柄脚!
七年后,那镀金的外表剥落,感叹句也至少删去了“啊”字:
Sainted cliff at Alternan,
nut grove,hazel wood!
Cold quick sweeps of water
fall down the cliff-side.
阿特南圣洁的峭壁,
坚果丛,榛树林!
寒冷快速的水流
从峭壁上急落。
Ⅲ
距翻译这些诗句,至今已有九年了,距最初以自由体翻译它们,已有十六年了,因此我此刻在这里做的,是再现当时写作经验的感觉,而不是报告当时写作过程的细节。然而那种感觉却是必要的条件,是整部作品的生命的保证。因为,尽管有我较早时提到的文化及政治语境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影响,但写作的真正焦虑和真正动机却是更内向的,更多地牵涉在集中精神的瞬间和希望的瞬间突然冒出的水流。文学翻译——或作诗或模仿或折射或随便你怎么称呼,总之是以一个对照译本作为中介的那种语言续存活动——依然是一种美学活动。它在形式感方面的重要性不亚于赋予意义方面的重要性,并且除非译者体验到奖赏成功的原创作品带来的那种近乎肌肉感的触觉,否则文本劳作的结果就不可能拥有自己的生命。
这种更紧贴原文、逐行逐行、逐节逐节、句尾停顿、忠顺的直译方法最终催生了更多东西。我有一种累积而不是逃学的感觉——另一种满足,尽管未必更优越,但在创造一部长篇作品时却更令人安慰。我也忘记了我最初意图获得的政治引申。事实上,在《斯威尼失常》出版时,我已对自己与“乌尔斯特问题”结成的惨淡的特别关系感到不耐烦了,反而更重视《斯威尼的疯狂》作为一首来自遥远年代的诗所包含的异样性。如果说开始的时候我对自己竟然会从事这次翻译感到有点儿吃惊的话,那么可以说,到结束的时候我是高兴的,高兴于觉得自己仍有点儿疏离我译出来的东西。事实上,直到第二个译稿完成,以及我已经获得了我最初僭取的熟悉性之后——直到那个时候这部作品才取得它充分的奖赏。我最初贸然地行使的自由和专横,带着一种爆发的自信回来了,使我快速地写成了收录在诗集《斯泰逊岛》里,冠以《斯威尼再生》这个总标题的诗。我以前把这个绿衣人与那个乡野孩子视为同一个人,现在这种身份认同不仅获承认而且喜形于色。“斯威尼”与“希尼”不客气地押上了韵:
给予他应得的待遇,最终
他为我打开通往一个王国的道路,
那王国有着如此规模和中立的效忠,
我的空无随着它的为所欲为而统治。
(《斯威尼与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