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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周易》是我国古代一部奇特的文化典籍。它与一般的典籍不同之处是,除了表示占断吉凶的文字——“辞”,还包括占问方法、过程的“筮”和记录占筮结果的符号——“卦”和“爻”等巫术形式。它们产生于远古蒙昧时期先民们的占筮活动,自然体现着迷信内容;但其文字部分又记录着后世人们的生活感受,蕴涵着一定理性因素。年深日久,这类零散的占筮材料积累增多。至西周时,由王朝掌管占筮的巫史编纂成书,是为《周易》,本书称为《周易古经》,简称《易经》。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周易》迷信与理性杂糅的性质。作为周朝的占筮官书,《周易》最初秘藏于王朝官府;后来,周室东迁,社会剧变,王官失守,学术下移,《周易》流传于诸侯封国,扩大了占筮范围。于是出现了不同的说解之辞。它们被后世易学研究者称为“春秋易说”。春秋末期,儒家创始人孔子重视《周易》中的理性内容,继承了春秋人解说《周易》的道德意识。战国时期的儒家后学适应着其时的理性思潮,融汇着不同的学术理论,对《周易》进行了富有创造性的说解。后人把这些有关《周易》的说解汇辑起来,称作《十翼》并挂在孔子名下,相对于《周易古经》而言,称为《周易大传》,简称《易传》。《周易》的经传两部成为儒家经典,位居群经之首,对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发生着复杂而深远的影响。
探讨《周易》的文化意义,不应无视今存《周易》经传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而逐渐形成的。我们首先要考察其历史来源,剥离其不同内容,究明其固有性质,才能进而评价其文化意义。为此,本编以八卦的起源、《周易》的编纂、“春秋易说”的内容和《周易大传》的构成为重点,试图描绘出《周易》经传发生发展的历史轮廓,作为讨论《周易》的文化意义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