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学校与教育
十七 学校与教育之关系
一般人以为进了学校便是受教育,否则便不是受教育。学校为施教育的一种重要场所,进学校的人自然不能说他不是受教育,但以进学校等于受教育却不免错误:第一因为教育的机关不只有学校,受教育的机会也不只有在学校,例如剧场与图书馆固系有组织之社会教育机关,而人民参加政治社会种种活动亦可得相当之教育。第二因为现在的学校在形式上虽为施教育之重要机关,但实际上却不能尽能发挥学校应有的职能而予学生以人格的陶铸。所以学校与教育之关系虽很密切,但教育不尽在学校之中,这条原则我们不可不知道。因此,在国家法律上既经规定义务教育为强迫的,一切人民均当尊重国法而入小学校,中等以上之学校固然也有可进的权利,当进的义务,但处此教育不曾普及之中国,为经济及境遇之限制而不能进中等以上之学校,亦无庸悔恨,更不必自侪于不受教育之列,只要努力自学,其成就也难限量。世界大科学家、大发明家如克罗泡特金(P.A.Kropotkin)、法勒第(M.Faraday)固不曾受完全的学校教育,其学术上之成就,更不曾由学校得来;中国旧教育素重自学,历代大学问家之造诣,更多由自学而来,此种精神实有保存发挥之必要。故我们一面固当努力求学校教育之扩充增加一般人民受教育之机会,而在过渡时代因各种原因不能受完全的学校教育,亦可自学以冀成功,而不必自馁。
十八 学校教育之利弊
现在学校管理组织等等均有工业化的性质,对于团体的训练,治事的效率均优于旧日的学校制度。分析言之,有下列几点为私塾制与书院制所不及:
1.团体训练方面:书院与私塾虽亦集若干学生于一堂,但学生在校相处只是散漫的个人而无团体的组织,现在学校的学生则各依其学力或兴趣之所近而为分团的组织,学校生活有一定的规律,实是一种团体的训练;学生在校过惯团体生活,出校易于适应社会。
2.效率方面:教师可在同一时间教授数十或数百学生(大学讲演),在教育者之时间上既很经济,而设备可以公用,金钱亦较节省;其他校务亦因行政上有一定系统而易于处理。财力精力既省,教育较易普及。
3.高级小学以上的教师大概为专任,教师可就其性之所近的学科专门研究,以其结果分施学生,学生可以得专家指导,而省去试误学习的时间与精力。
4.学校组织有一定系统,国家公共的教育目的可易实现。
“凡事有利必有弊”,是一切事业之通例,学校教育亦不能外此原则。现在学校教育最大的弊端在于不能使学生个性得尽量发展,其次则团体活动有限于机械性的危险。兹分析言之。
1.发展个性方面:现在的学校因为组织一律,课程与训育方法均采“一致”的精神,特殊学生无论其为天才或低能均不得不按部就班做去,天才既因不能按其能力前进,低能又不得不勉强追进,二者均受牺牲;而且师生之间多为团体的接触,少有机会互相了解各个人之心性,人格的相互影响(学生人格对于教师亦有影响,不只是教师人格影响及于学生而已)薄弱。
2.团体活动的机械性:照现在学校的组织情形,同学与师生几无不为团体的接触(上课),但实际上很机械。因为师生或同学之接触,都为机械的规定所支配,而非岀于自然的要求,故公共意识不明了,团体动作难坚固,而且易于互生冲突。
学校既利弊均有,我们决不能因其有弊而将现行学校制度完全破坏之,只问怎样去弊。换言之,即提倡小组织的学校与旧日讲学的精神,使师生同学同事之间有共同的理想,诚挚的感情,而将学校教育植基于人格感召之上,以收群性与个性交互协调发展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