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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同治二年四月十六日 致九弟·不必再行辞谢
【原文】
沅弟左右:
辞谢一事,本可浑浑言之浑,但求收回成命,已请筱泉、子密代弟与余各拟一折矣。昨接弟咨,已换署新街,则不必再行辞谢。吾辈所最宜畏惧敬慎者,第一则以方寸为严师,其次则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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