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同治二年四月初一日 致九弟·述奏议乃为臣之事

【原文】

沅弟左右:

弟之谢恩折,尚可由安庆代作写代递。初膺开府重任,心中如有欲说之话,思自献于君父之前者,尽可随时陈奏。奏议是人臣最要之事,弟须加一番工夫。弟文笔不患不详明,但患不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