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加强皇权与中央集权

一、收兵权

后周太祖郭威和宋太祖之所以能够进行兵变、夺取政权的关键,都是因为掌握了中央禁军的兵权,两次兵变的形式极相类似。如何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重演,以保宋王朝的长治久安,这是以兵变夺取政权的宋太祖处心积虑所要解决的问题。

赵匡胤并无大功于后周,其战功也只是略高于其他将领,他“受世宗厚恩”,却乘世宗刚死,主少国疑之际,以阴谋夺取后周政权,建立宋朝。他自知难以服众,因而自“即位,欲阴察群情向背,颇为微行”。且自称:“帝王之兴,自有天命”(1),只得聊以天命论证其篡周建宋的合法性。

然而,他自己却并不相信天命,以至于“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当将领们以“今天命已定,谁敢复有异心”回答时,他却说:“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其可得乎?”这是他和义社兄弟石守信、王审琦在一次宴会上的一段对话(2),反映了他担心“黄袍加身”的历史会重演。所以,剥夺名位已高将领的军权,是他为巩固政权而采取的首要措施。

“收兵权”,首先是从较疏远的高级将领开始的。在开国功臣中排名第五、第六位的,升领节度使分兼侍卫亲军司马军和步军都指挥使的张光翰、赵彦徽,首先被夺兵权。建隆元年七月,宋太祖的“义社兄弟”韩重赟,“从征泽、潞还,命代张光翰为侍卫马军都指挥使”(3);赵匡胤篡位之际,挺剑逼迫首相范质臣服的亲信罗彦瓌,也于此时“命代赵彦徽为侍卫步军都指挥使”(4)。张光翰、赵彦徽被夺兵权后,分别改命为永清军(治贝州,今河北清河西)和建雄军(治晋州,今山西临汾)节度使。领军大将被夺兵权后出为地方节度使,遂成为宋太祖惯用的政策。

建隆元年十一月,平定淮南李重进后,收兵权的矛头指向殿前、侍卫两司的最高长官。慕容延钊后周末以镇宁军(治澶州,今河南濮阳)节度使任殿前副都点检。赵匡胤发动兵变篡周建宋时,正率前军屯驻真定(今河北正定)的慕容延钊,被诏升为殿前都点检,加同中书门下二品为使相。建隆元年五月奉诏即自河北率军西征李筠,平定李筠后,被晋升为侍中级使相,但赵匡胤没有让他到京城殿前都点检公署任军职,而是“诏还澶州”为节镇(5)。赵匡胤“尝拜为兄”(6)的赵彦徽被夺兵权事件发生后,同样被太祖以兄呼之的慕容延钊虑祸及己身,遂乘建隆二年二月到京朝贺长春节(赵匡胤生日)之际,上表自请解除兵权。同年闰三月,慕容延钊即被罢去殿前都点检军职,移为山南东道(治襄州,今湖北襄樊市襄阳区)节度使。殿前都点检一职也就此废止。韩令坤在后周时任殿前都虞候及建节都在赵匡胤之前。赵匡胤篡周建宋时,他正以侍卫亲军都虞候巡防北部边境,随即被升为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加同平章事为使相,礼遇与慕容延钊相同,但也并未回京实际掌握侍卫司兵权。宋太祖征讨李筠时,他奉诏自北疆率军屯守河阳(今河南孟州南),虽未参加征讨,但平李筠后,也进为侍中级使相。李重进反宋时,侍卫司副长官石守信任南征主帅,韩令坤的“从讨李重进”,应是在十月宋太祖亲征时。当建隆二年春慕容延钊自请解军职时,韩令坤虽和宋太祖“情好亲密”(7),但也同时被夺兵权,出为成德军(治真定,今河北正定)节度使。宋太祖的“义社兄弟”石守信自副都指挥使升为都指挥使,成为侍卫亲军司正长官。

不久,宋太祖收兵权的范围扩及其他名位甚高的将领,包括他的义社兄弟石守信、王审琦等人。同年七月,宋太祖在一次宴请石守信等将领时,就有了前述的对话,于是,这些高级将领心领神会,“明日,皆称疾请罢”军职。石守信移为天平军(治郓州,今山东东平)节度使,虽仍“兼侍卫都指挥使如故,其实兵权不在也”(8),且“诏赐本州宅一区”(9),以使他赴镇就藩。高怀德罢殿前副都点检,移为归德军(治宋州,今河南商丘市睢阳区)节度使,从此殿前副都点检也不再设置,殿前司的地位也因而降低,以都指挥使为正长官。殿前都指挥使王审琦,也被解除军职,出为忠正军(治寿州,今安徽凤台)节度使。被夺兵权的还有侍卫亲军司的次长官都虞候张令铎,出为镇宁军(治澶州,今河南濮阳)节度使。次年,石守信又被免去了侍卫司都指挥使军职。从此,侍卫亲军司的正、副、次长官不再同时并设,甚至缺而不设,侍卫亲军司逐渐以下属的马、步二司为直属机构,地位大为下降,以消除将帅兵变的可能性。

二、削弱藩镇,加强中央集权

依靠中央禁军进行改朝换代,自唐末以来,只有后周太祖郭威和宋太祖赵匡胤的两次兵变,而五代的梁、唐、晋、汉四朝,都是以节度使的兵力夺取中央政权的。宋太祖采取收兵权政策,将位高望重的禁军将领兵权收归皇帝,另以位微望轻的将领主兵,同时将主兵机构殿前司地位降低,又将侍卫司的二级机构马军司与步军司逐渐变为独立机构,但这些措施只是消除了中央禁军构成的威胁,而对来自地方节度使方面的威胁并没有形成制约。宋初李筠、李重进的起兵反叛,虽然被很快镇压,但其他都是握有重兵的节度使。如何消除武将拥有兵权的危险性,是宋太祖在建国之初急欲解决的问题。

所以,宋太祖向谋臣赵普提问:“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赵普回答说:“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10)宋太祖、太宗后来采取的中央集权政策正是依此进行的,然而,这比起“收兵权”的措施来要复杂得多。

“稍夺”节度使之权,当自建隆三年(962年)十二月重设县尉时开始。史称:“五代以来,节度使补署亲随为镇将,与县令抗礼,凡公事专达于州,县吏失职”(11),可见五代以来节度使完全控制了辖区内政事。建隆三年设置县尉的诏书称:“今后应乡闾盗贼斗讼公事,仍旧却属县司,委令、尉勾当”。“其镇将、都虞候只许依旧勾当镇郭下烟火、盗贼、争竞公事”(12)。这次由中央委派的县尉所管辖的,只是节度使辖区内的各县乡村治安及案件的审理,而城内政事仍由节度使的亲随所担任的镇将治理。直到开宝三年(970年)五月,宋太祖才又下诏“诸州长吏毋得遣仆从及亲属掌厢、镇局务”(13),开始剥夺节度使等控制城内的职权,但效果并不明显。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正月,“又申禁藩镇补亲吏为镇将”。史称:“自此,但以牙校为之,亦有宣补者。”(14)说明节度使等控制的城乡治安及诉讼权,终于被宋朝中央政府收回。

夺取节镇属县的完全控制权,最初只是针对个别节度使。如天雄军(治大名,今河北大名东)节度使符彦卿,自后周时任职以来,一直委任亲吏征收田赋,入宋以后仍依五代旧习,“时藩镇率遣亲吏受民租,概量增溢,公取其余羡,而魏郡(大名府郡名)尤甚”(15)。宋太祖认为天雄军属县“近多旷败之政,殊昧抚绥之方”,乾德元年(963年)六月,特自中央派遣朝官(常参官)分任所属各县的知县,这是以朝官任知县之始(16)。他们官位较高,又自朝廷委派,敢于与节度使抗礼,削弱了节度使对属县的控制权,也有利于改善县政。史载周渭以右赞善大夫任天雄军所属永济县(今河北馆陶东北)知县,到大名府时,节度使兼大名府尹符“彦卿郊迎,(周)渭揖于马上,就馆,始与彦卿相见,略不降屈”。以后在审理案件时,也“不以送府”而自行处理(17),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其他节度使辖区大都仍是一般县令,听命于节度使,稍有所违,即被视为有罪,但已有一些县令开始以己意处理政务,并不事事报告节度使。王审琦在建隆二年(961年)出为忠正军(治今安徽凤台)节度使后,曾有“所部邑令以罪停其录事吏,幕僚白令不先咨府,请按之”。王审琦却说:“五代以来,诸侯强横,令宰不得专县事。今天下治平,我忝守藩维,而部内宰能斥去黠吏,诚可嘉尔,何按之有。”(18)说明节度使已不像五代时那样专横。

武胜军(治邓州,今河南邓州)节度使张永德,在宋太祖派朝官出任天雄军属县的知县后不久,即自请以朝廷所任命的“节度推官”,代替原先的节度使“牙将领马步都虞候事”,这正符合削弱节度使权的政策,因而受到宋太祖的“降诏褒答”(19)

从此以后,节度使虽仍兼集军、政、财、监察的权力于一身,但主要行使的只是所带的州级长官刺史的行政权,与所属各县长官县令和知县已是正常的上下级行政关系。乾德四年(966年)九月,又下诏:诸“藩侯郡牧不得更令亲随参掌公务”(20),以改变五代以来节度使及其他州级长官以亲信干预公务的状况,进一步约束了节度使的权限。

建隆二年赵普向太祖建议对待方镇三策中的首策“稍夺其权”,基本目的大体上已经达到。但自唐代以来,节度使除本州外,兼领“支郡”(别州)的问题仍然存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这方面“稍夺其权”的第一个对象竟然就是赵普。赵普因擅权,于开宝六年(973年)八月罢相,出为河阳三城(治孟州,今河南孟州南)节度使,例带“孟、怀等州观察处置使”。高保寅“开宝五年知怀州”(21),“素与(赵)普有隙,事多为普所抑,保寅心不能平,手疏乞罢节镇领支郡之制。乃诏怀州直隶京,长吏得自奏事”(22)。这是太祖末年的事(23)。太平兴国二年,又有保平军(治陕州,今河南三门峡市西郊)节镇的支郡“虢州(治今灵宝)刺史许昌裔诉保平军节度使杜审进缺失事,诏右拾遗李瀚往察之”。李瀚后奏称:“节镇领支郡,多俾亲吏掌其关市,颇不便于商贾,滞天下之货。望不令有所统摄,以分方面之权,尊奖王室,亦强干弱枝之术也。”太宗遂于同年八月下诏,将所有节镇的支郡共三十九州全改为直属中央,于是“天下节镇无复领支郡者矣”(24)

自唐代中叶设置节度使以后,节度使不仅掌握兵权、行政权,而且所有赋税收入全归节度使,称为“留使”、“留州”,很少向中央政府缴纳。有时向中央缴纳一部分,“名曰贡奉,用冀恩赏。上(宋太祖)始即位,犹循常制,牧守来朝,皆有贡奉”(25)。建隆二年赵普向宋太祖提出控制节度使的第二策,就是“制其钱谷”。到乾德二年(964年),“始令诸州自今每岁受民租(田赋)及管榷之课(商税),除支度给用外,凡缗、帛之类,悉辇送京师”(26),将节度使的财权收归中央。次年三月,又“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这是以资助军费为名,再次重申前令。又设转运使负责运输,设通判为副长官进行制约。史称:“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27)

建隆二年赵普向太祖建议控制节度使的第三策“收其精兵”,是紧接着第二策“制其钱谷”实施之后采取的。乾德三年八月,诏“令天下长吏择本道兵骁勇者,籍其名送都下,以补禁旅之缺”(28)。这是将各地的精兵收归中央,作为“禁军”。“余留本城,虽无戍更,然罕教阅,类多给役而已”(29)。宋太祖“又选强壮卒,定为兵样”,作为各地选送精兵的标准。“其后,又以木梃为高下之等,给散诸州、军,委长吏、都监等召募教习,俟其精练,即送都下,上(太祖)每御便殿亲临试之”(30),以考察诸州、军所选送为“禁军”的兵士是否精强。各地的地方军经过这样挑选以后,剩下的称为“厢军”,主要作为“役兵”和维护地方治安之用,自然不能与中央的精强“禁军”相抗衡。各地节度使也就没有人像五代后晋的成德军节度使安重荣那样,敢于叫嚣:“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宁有种耶!”(31)宋太祖最终消除节度使以兵权篡夺政权的可能性,达到了集权于中央的目的。

赵普在建隆二年建议控制节度使三策中的其他二策“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在太祖时已经完成。节度使实际上只是礼遇很高的州(府)级行政长官,与刺史、知州(府)在职权上没有本质的区别(32),不再是独霸一方的藩镇,对皇权构成威胁的可能性也已不复存在。


(1) 《长编》卷1,建隆元年十二月。

(2) 《长编》卷2,建隆二年七月戊辰。

(3) 《宋史》卷250《韩重赟传》。原作:“命代张光翰为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误,多“步”字,参见《东都事略》卷21《韩重赟传》。

(4) 《宋史》卷250《罗彦瓌传》。

(5) 《宋史》卷251《慕容延钊传》。

(6) 《长编》卷9,开宝元年五月丙午。

(7) 《宋史》卷251《韩令坤传》。

(8) 《长编》卷2,建隆二年七月庚午。

(9) 《宋史》卷250《石守信传》。但传中误将一事分为二,君臣对话误作“乾德初”。

(10) 《长编》卷2,建隆二年七月戊辰。

(11) 《长编》卷3,建隆三年十二月癸巳。

(12) 《宋大诏令集》卷160《置县尉诏》。

(13) 《长编》卷11,开宝三年五月戊申。

(14) 《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正月丙寅。

(15) 《宋史》卷251《符彦卿传》。

(16) 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48之25。

(17) 《长编》卷4;《宋史》卷251《符彦卿传》。

(18) 《宋史》卷250《王审琦传》。

(19) 《长编》卷4,乾德元年七月己未。

(20) 《宋大诏令集》卷190《诫约藩侯郡牧不得令亲随参掌公务诏》。

(21) 《宋史》卷483《高保寅传》。

(22) 《宋会要辑稿》职官38之1。

(23) 《宋会要辑稿》、《长编》均系此事于太平兴国二年八月。又,两书载:“上(太宗)初即位,以少府监高保寅知怀州。”似均有误。按:太宗系太平兴国元年十月下旬即位,赵普于次年三月中旬入京后即未再回河阳,则高保寅任怀州知州最多不超过五个月,不应有“事多为(赵)普所抑”。应以《宋史·高保寅传》所载为确,且此时太祖正抑制赵普权势,故系此事于太祖末年。

(24) 《长编》卷18;《宋会要辑稿》职官38之2。李瀚,《宋史》卷463《杜审进传》、《职官分纪》卷39《节度使》,皆作李幹。

(25) 《长编》卷6,乾德三年三月。

(26) 《长编》卷5,乾德二年十二月。

(27) 《长编》卷6,乾德三年三月。

(28) 《长编》卷6。《宋史·兵志一》作建隆元年事,恐误。《文献通考·兵考四》于建隆元年后,单列“八月诏”一条记其事,其前似脱“乾德三年”纪年。

(29) 《宋史》卷189《兵志三》。

(30) 《长编》卷6,乾德三年八月戊戌。

(31) 《旧五代史》卷98《安重荣传》。

(32) 参见第四章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