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陆海经济一体化评价与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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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陆海产业联动与协同评价实证分析

中国陆海产业联动与协同的评价主要以全国及沿海的11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对象。由于国家海洋局及统计局于2006年对海洋产业的统计口径进行了修正,因此,考虑数据的可得性及可比性,本书以2006—2016年为研究区间,主要数据来自《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07—2017)、《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7),以及2007—2017年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年鉴。为保障数据的一致性,同一指标如各年鉴均有数据,以《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为主。

一、陆海产业联动评价

(一)全国总体情况与分析

本节以陆海三次产业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陆海三次产业的灰色关联度。查询《中国海洋统计年鉴》,全国陆海三次产业增加值原始数据见表7-4。

表7-4 2006—2016年全国陆海三次产业增加值 单位:亿元

参照灰色关联模型,用初值法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处理,结果如表7-5。

表7-5 2006—2016年全国陆海三次产业增加值无量纲结果

续表

以海洋产业增加值为参考序列,以陆域产业增加值及陆域三次产业增加值作为比较序列,计算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之间的灰色关联度,比较序列与参考序列的对应的差值绝对值如表7-6。

表7-6 2006—2016年全国陆海三次产业增加值无量纲差值的绝对值

参照灰色关联模型关联系数公式,计算出全国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系数,见表7-7。以此为基础,得到全国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灰色关联度r0=0.518,r1=0.679,r2=0.866,r3=0.636,即全国海洋产业与全国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18,全国海洋产业与陆域第一产业的关联度为0.679,全国海洋产业与陆域第二产业的关联度为0.866,全国海洋产业与陆域第三产业的关联度为0.636。

根据相同的方法,继续计算出全国海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灰色关联度,见表7-7。

表7-7 2006—2016年全国陆海三次产业关联系数

表7-8 全国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如表7-8所示,全国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518,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60,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74,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第二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86,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由此可知,陆域第二产业与海洋各产业的关联度最高。

(二)分区域结果与分析

运用灰色关联模型对我国沿海省(市、自治区)的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的关联性进行分析,得到表7-9至表7-19。

天津市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843,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18,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848,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95,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见表7-9。

表7-9 天津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河北省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529,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80,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09,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34,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见表7-10。

表7-10 河北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辽宁省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674,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24,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第二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07,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58,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第二产业。见表7-11。

表7-11 辽宁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上海市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561,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93,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60,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64,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见表7-12。

表7-12 上海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江苏省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534,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86,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20,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40,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见表7-13。

表7-13 江苏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浙江省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535,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11,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75,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79,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见表7-14。

表7-14 浙江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福建省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713,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67,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第二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94,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772,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见表7-15。

表7-15 福建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山东省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654,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27,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69,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706,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见表7-16。

表7-16 山东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广东省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624,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60,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31,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739,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见表7-17。

表7-17 广东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590,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43,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96,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96,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见表7-18。

表7-18 广西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海南省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关联度为0.634,海洋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661,海洋第一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第二产业。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541,海洋第二产业与陆域各产业的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产业总体的关联度为0.716,海洋第三产业与陆域各产业关联度是陆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见表7-19。

表7-19 海南陆域产业与海洋产业关联度

二、陆海产业协同评价

(一)指标体系权重设置

指标权重设置的方法主要有客观赋值法与主观赋值法。客观赋值法主要根据数据本身的变异程度或相关程度来确定权重,如熵权法;主观赋值法主要根据专家人为打分来确定权重,如AHP。由于熵权法与耦合模型融合较好,能避免主观因素带来的偏差,因此,本研究采用熵权法对指标体系设置权重。

(二)评价结果分析

1. 全国陆海产业协同分析评价

运用熵权法得到全国陆海产业系统耦合的指标权重,参考专家意见对其进行合理修正,结果见表7-20。对原始数据运用极距法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根据权重进行加总,得到陆海产业子系统的得分,见表7-21。

表7-20 陆海产业系统耦合指标权重

2006—2016年,全国陆域子系统与海洋子系统的综合水平变化如表7-21与图7-1所示。从全国来看,陆域子系统与海洋子系统均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陆域系统有更多的产业,体量远大于海洋子系统,除2010—2011年,陆域子系统的增速低于海洋子系统,其他时间它的增速都大于海洋子系统。2010—2011年,由于金融危机以及国内经济环境恶化等多重影响,国内经济增速突然下降,导致陆域子系统得分迅速下降。

表7-21 2006—2016年全国陆海产业子系统综合评价得分

图7-1 2006—2016年陆海子系统综合评价指数

根据耦合模型计算出来的耦合度、耦合协调度及陆域子系统与海洋子系统的得分的差值,参照耦合协调度的分级标准,得到全国陆海产业耦合评价结果,见表7-22。

表7-22 2006—2016年全国陆海产业系统耦合度评价结果

注:差值为陆域产业综合评价指数减去海洋产业综合评价指数。

由表7-22可知,全国陆海产业系统的耦合值都非常高,其耦合协调度也在不断增长,整个系统的耦合水平不断提高,根据耦合的结果,可以将上述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磨合前期阶段:2006—2009年,陆域子系统与海洋子系统相互磨合,陆域产业凭借巨大的体量,其发展快于海洋子系统。

磨合后期阶段:2010—2011年,陆域子系统与海洋子系统继续磨合,海洋产业由于前期的发展滞后,开始依然落后于陆域产业。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巨变,对陆域产业系统产生严重影响,使陆域产业系统落后于海洋产业。

协调前期阶段:2012—2013年,经过前期的磨合,陆域子系统与海洋子系统开始进入协调阶段,但陆域子系统得到恢复,因其庞大的体量,发展速度高于海洋子系统。

协调后期阶段:2014—2016年,陆域子系统与海洋子系统的协调进一步融洽,但整体上是陆域产业系统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并拉动海洋产业系统的发展。海洋产业系统由于没有新的发展动力,其发展依赖于陆域产业系统的发展。

2. 各区域陆海产业协同分析评价

为了便于横向与纵向比较,将各省(市、自治区)的权重设置为与全国的权重一致,并采用相同的标准化对数据进行统一处理,经计算得到沿海各省(市、自治区)陆海产业系统耦合协调度,见表7-23,各省(市、自治区)的耦合度的趋势变化见图7-2。

表7-23 2006—2016年沿海省(市、自治区)陆海产业系统耦合协调度

图7-2 2006—2016年沿海省(市、自治区)陆海产业系统耦合协调度趋势

图7-2中,从上至下各趋势线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河北、天津、辽宁、广西、海南。研究期间,除河北、福建省出现个别年份向下波折的现象,各省(市、自治区)总体表现为稳定的增长态势。

从耦合协调度的数值来看,各省(市、自治区)位于[0.493,0.841],处于濒临失调的磨合阶段至良好协调的四个子阶段。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耦合协调度的平均值,可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山东、广东,其均值大于0.7小于0.8,处于平均中级协调阶段,占总数的18%;第二类是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其均值大于0.6小于0.7,处于平均初级协调阶段,占总数的64%;第三类为广西、海南,其均值大于0.5小于0.6,处于勉强协调阶段,占总数的18%。从整体来看,我国大多数沿海省(市、自治区)目前处于初级协调阶段,虽然一些省(市、自治区)的陆域经济发展很好,人均GDP已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海洋产业需要更高的科技水平,以及更好的协调管理能力,因此,目前海洋产业的发展总体滞后于陆域产业的发展,其发展主要靠陆域产业的发展,除非出现重大科技变革与海洋资源开发。海洋产业自身推动陆海产业协调发展的动力还没出现。

图7-3 沿海地区陆海产业协调发展空间单元系统聚类树状图

为进一步分析各省(市、自治区)陆海产业耦合协调发展情况,本研究以2016年为基准,以地区人均GDP、陆域产业发展综合得分、海洋产业发展综合得分与陆海产业耦合协调度为变量,利用SPSS软件,采用系统聚组内连接、平方欧式距离法进行聚类分析,得到图7-3。

由图7-3可知,沿海地区的陆海产业协调发展可明显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协调发展滞后经济发展型,包括江苏、上海与天津。这三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排名高于其耦合协调度的排名,其陆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海洋产业发展滞后于陆域产业发展,这也使陆海产业协调发展滞后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

第二类为经济发展滞后协调发展型,包括福建、广东、山东、浙江。这四省陆海产业耦合协调发展度排名超过其经济发展水平排名,其海洋生产总值排名靠前,海洋产业发展协调程度较高,而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其陆海产业协调发展。

第三类为经济发展与协调发展落后型,包括河北、海南、广西与辽宁。这四省(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与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排名均靠后。辽宁与河北属于老工业基地,整体经济在近年的发展中落后于其他沿海地区。相对于河北、海南、广西,辽宁的整体经济发展要好些,但海洋产业总体生产总值不高,陆海产业协调发展落后;海南与广西,整体经济落后,海洋生产总值较低,陆海协调发展较落后;河北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小于辽宁与海南,但陆海产业协调度高于其他三省(自治区)。总体来说,四省(自治区)整体经济发展与陆海产业协调发展均落后于其他沿海地区,表现为较低层次的耦合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