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属于自己的貂皮大衣(1944)
芒森太太在她金棕色的头发上别进一朵亚麻布制作的玫瑰花,从镜前退后几步审视效果。然后两只手抚过臀部……裙子是有点太紧了,就这么回事。“再改也无济于事了,”她生气地想。最后藐视地瞥了一眼镜中自己的样子后,她转身进了起居室。
窗户都开着,房间里充满了喧闹的、几乎非人间的尖叫声。芒森太太住三楼,街对过就是一所公立学校的操场。将近黄昏的时候,那噪声几乎让人无法忍受。上帝啊,她在签租约前要是知道的话就好了!她恨恨地轻轻咕哝了两声,把两扇窗户都关上了,据她所知,在接下来的两年间她都得忍受这样的噪音了。
不过芒森太太此时太激动了,都分不出心思来真正着恼了。薇妮·朗杜就要来看她了,想想看,薇妮·朗杜唉……而且就在今天下午!她一想到这一点,胃里简直就像生出了两只扑棱棱的翅膀。已经差不多有五年时间了,薇妮就一直待在欧洲。芒森太太一旦跟别人讨论起战争这个话题,她总会不可避免地宣称:“唉,你们可知道我有一个闺中密友现如今就住在巴黎呢,就是薇妮·朗杜,德国鬼子开进去的时候她可就在那儿呢!我一想到她会有怎样的经历就准定要做噩梦的!”听芒森太太这么说起来,仿佛危若累卵的倒是她的命运了。
要是派对当中有一个人还没听过这个故事,她就巴不得地详细解释起她这位闺密是何许人也。“你看,”她会这么开始,“薇妮可真是个最有天分的姑娘,对艺术啦什么的可感兴趣啦。而且呢,她有钱呀,所以她一年至少要去一趟欧洲。最后,她父亲一咽了气,她就收拾收拾一劳永逸地去了欧洲。乖乖,她可真是会及时行乐,后来就嫁了个伯爵还是男爵什么的。你没准儿听说过她吧……薇妮·朗杜……乔利·尼克博克[6]一度总是提到她的。”如此这般,说起来就没完,活像是某些历史学讲座。
“薇妮,居然回美国了,”她想,总是忍不住陶醉在这一事件的神奇当中,不能自拔。她把沙发上靠的几个绿色小枕头拍拍松,坐了下来。又以挑剔的眼光检视起她的房间。真够滑稽的,只有等到有贵客临门,你才能真正看清楚你家居的环境,平常却总是视而不见。唉,芒森太太满意地叹了口气,难得啊,那个新来的小姑娘[7]竟然恢复到了战前的标准。
门铃突兀地响了起来。一直响到两下以后芒森太太身子才能动弹起来,她就兴奋到那种程度。她终于算是镇定下来,走去应门。
一开始芒森太太都没认出她来。站在她面前的那个女人根本就没有梳什么朝上的时髦发式……相反,她的头发竟然没精打采地耷拉着,一副根本就没梳理过的样子。大正月里竟然穿了条印花裙子?芒森太太竭力不要带出失望的语气,道,“薇妮,亲爱的,你变化够大的,我早该一眼就认出你来的。”
那个女人仍旧站在门口。她胳膊底下夹着个巨大的粉色盒子,灰色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芒森太太。
“是吗,伯莎?”她的声音是一种怪异的低语。“你这么说真是体贴,非常体贴。我也早该认出你来的,虽说你比以前可是胖多了,是不是?”然后她才握住芒森太太伸出来的手,进了屋。
芒森太太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两人手挽着手走进起居室,双双落座。
“来点雪利酒怎么样?”
薇妮摇了摇她黑色的小脑袋:“不要,谢啦。”
“呃,那就来杯苏格兰威士忌还是什么?”芒森太太绝望地问。假冒的壁炉架上摆着的小雕像座钟柔和地敲钟报时。芒森太太从没注意到钟声竟有这么响。
“不,”薇妮坚决地道,“什么也不要,多谢啦。”
芒森太太听天由命地又坐回到沙发上。“那么,亲爱的,跟我说说咱们别后的一切。你是什么时候回国的?”她喜欢这么说。“回国。”
薇妮把那个粉色的大盒子放在两腿之间,交叠起双手。“我回来差不多已经有一年了,”她略顿了顿,然后意识到了女主人吃惊非小的表情,匆忙补充道,“不过我一直都没来纽约。自然我是早该跟你联络的,不过我一直都待在加利福尼亚。”
“哦,加利福尼亚,我喜欢加利福尼亚!”芒森太太叫道,虽说她实际上向西最远就到过芝加哥。
薇妮微微一笑,芒森太太注意到她的牙齿是多么不整齐,而且觉得她真该好好地刷刷牙。
“所以啊,”薇妮继续道,“我上周一回到纽约,就立刻想起了你。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找到你,因为我一时忘了你丈夫的名字……”
“阿尔伯特,”芒森太太毫无必要地插嘴道。
“……不过我终于还是想起来了,我这不是找来了嘛。你知道吗,伯莎,在我决定处理掉我的貂皮大衣时,我一下子就想到了你。”
芒森太太看到薇妮的脸上突然一阵潮红。
“你的貂皮大衣?”
“是呀,”薇妮道,把那个粉色盒子举了起来。“你记得我的貂皮大衣的。你一直都羡慕不已。你一直都说它是你见过的最可爱的大衣。”她开始解开盒子上系的边缘已经磨损的丝带。
“当然,是呀,当然了,”芒森太太道,让“当然”带上了温柔的颤音。
“我对我自己说,‘薇妮·朗杜,你留着那件大衣到底还有什么用呢?为什么不让伯莎拥有它呢?’你瞧,伯莎,我在巴黎买到了最奢华的紫貂皮大衣,你也可以理解我真的不需要有两件毛皮大衣。况且我还有我的银狐夹克。”
芒森太太眼看着她打开盒子里衬的棉纸,看到她指甲上龟裂的指甲油,看到她的手指上珠宝皆无,突然意识到了很多隐含的内情。
“于是我就想到了你,除非是你想要它,否则我决不肯出手,想到别的任何人拥有了它我都会受不了。”她拎着那件大衣,站起来,翻来覆去地展示。那确实是件漂亮的大衣;毛皮闪着富丽的光泽,非常柔顺。芒森太太伸出手,用手指在它表面抚过,逆着纤毛的纹理轻轻抚弄。她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多少钱?”
芒森太太飞快地缩回手去,仿佛她触到的是火焰,然后她听到薇妮的声音,细小、疲惫。
“我花了差不多有一千块。一千块是不是太多了?”
芒森太太能听到楼下街对面操场上震耳欲聋的喧嚣,她头一次对此心怀感激。那分散了她过于集中的注意力,可以舒缓使她透不过气来的情感强度。
“恐怕是太多了。我真的买不起,”芒森太太思绪纷乱地道,眼睛仍旧盯着那件大衣,不敢抬起眼睛去看另一个女人的脸。
薇妮把大衣往沙发上一扔。“唉,我真心想让你拥有它。一千块也真不算多,不过我想从我的投资里也应该能得到些回报……你出得起多少?”
芒森太太闭上了眼睛。哦,上帝,这么做真可怕!真他妈的可怕!
“也许四百块,”她虚弱地回答。
薇妮再次捡起大衣,开心地说,“试穿一下看合不合身。”
两人走进卧室,芒森太太在她衣橱上镶的大穿衣镜前穿上了大衣。只要略作改动,袖子截短一点儿,也许可以拿去重新上上光。是的,它肯定能为她增光添彩。
“哦,我觉得它很漂亮,薇妮。你能想到我真是太好了。”
薇妮靠着墙,卧室巨大的窗户使阳光非常明亮,她苍白的脸在光照之下显得非常严峻。
“你可以给我开张支票,”她无可无不可地道。
“是的,当然,”芒森太太道,这才突然间回到了现实中。想想看,伯莎·芒森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貂皮大衣!
两人又回到起居室,她为薇妮开具了支票。薇妮仔细地叠好,放进她小小的串珠手袋里。
芒森太太竭力想找些话题聊聊,可她每一次都撞到了一堵冷冰冰的墙上。她曾问道,“你丈夫呢,薇妮?你一定得带他过来跟阿尔伯特聊聊。”而薇妮回答,“哦,他!我几辈子都没见到他了。我只知道他还待在里斯本。”
最后,在许诺了第二天一定给她打电话以后,薇妮走了。她走了以后,芒森太太禁不住想:“唉,可怜的薇妮,现在她只是个难民了!”然后她拿起她的新大衣,进了卧室。她不能告诉阿尔伯特她是怎么弄到手的,那是肯定的。喔,他会心疼死那笔钱的!她决定把它藏在衣橱的最里面,然后选个合适的日子把它拿出来,就说,“阿尔伯特,看看我在一次拍卖会上捡到的这件绝世貂皮大衣。我差不多没花什么钱就弄到了手。”
她在衣橱的黑暗中摸索着把大衣挂在了一个挂钩上。她稍微拽了一下,竟然听到一声可怕的撕裂声。她一把把大衣拿到亮处,发现一只袖子已经扯开了。她把裂口处撑开,又轻轻撕扯了一下。裂口撕得更大了,然后又出现了新的裂口。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心一下沉了下去,她知道这整件大衣都已经朽烂了。“哦,我的上帝,”她道,紧紧抓住头发上那朵亚麻布的玫瑰花。“哦,我的上帝,我被人坑了,被人坑死了,而且一点补救的办法都没有,一点都没有!”芒森太太突然意识到,薇妮明天,不如说永远都不会打电话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