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巴县婚姻档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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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清代四川巴县[1]位于嘉陵江和长江的汇合口,地处重要交通枢纽,商贾云集,是四川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移民数量大,流动人口多,在思想观念上比四川其他偏远地区相对开放和先进。清代巴县档案(以下简称“巴县档案”),[2]是清代四川巴县衙门在处理各类事务过程中保留下来的档案,[3]共11.3万余卷,[4]具有重要的价值。

根据《四川省档案馆指南》的记载,抗战前巴县档案一直保存在巴县县政府,抗战期间为躲避空袭,巴县档案被运至长江南岸樵坪关帝庙内,直至1953年才被发现。巴县档案在寺庙保存的数年时间里,“寺院年久失修,漏雨积水,档案受潮霉烂,加上虫咬鼠啃,更有村野牧童农妇,取而烧火煮饭”,[5]损毁无数,破坏严重。在西南博物馆馆长冯汉骥的建议下,巴县档案被运回西南博物馆保存并进行初步整理,1955年因西南博物馆改组为重庆博物馆,巴县档案按规定应移交四川省博物馆保管。经四川大学历史系主任徐中枢教授建议,巴县档案被运至四川大学历史系进行整理与研究。在此期间,四川大学历史系组织教师在一些期刊和报纸上公布了部分档案,发表了一些论文,还举办了相关的展览。[6]1957年,四川大学历史系整理发行了《四川大学历史系整理的巴县县政府归档专案目录》。[7]就这样,巴县档案的内容与价值才逐渐被世人所知晓。1965年3月,四川省档案馆将巴县档案接收进馆,组织人力开展了裱糊和缩微,编制案卷目录、出版史料,提供利用等一系列的工作。

巴县档案数量巨大,跨度时间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反映了清代巴县吏、户、礼、兵、刑、工等各房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真实状况。根据四川省档案馆所提供利用的巴县档案目录可知,巴县档案现有政务、农业、工商业、手工业、司法、军事、交通运输、财税、金融、文教卫生、重大事件等11个大类。[8]正如伍士谦先生所说的那样,巴县档案是“一座内容丰富的文献宝库”。[9]

在这11.3万余卷档案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数量最大、所占比例最高的司法类档案,共有9.9万余卷,是巴县衙门在审理各类案件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原始记录,约占巴县档案总数的88%。[10]巴县司法档案总体包含民事和刑事两大部分,具体涉及内容非常广泛,根据现有的分类体系,共有司法总类、命案、地权、房屋、借贷、欺诈、商贸、凶殴、盗窃、租佃、赌博、烟泥、水运、工矿、宗教、契税、家庭、妇女、继承、移关、其他等小类,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在这些司法档案中,不仅有原告出具的告状、首状、禀状、呈状等告状类材料,还有被告出具的诉状及调解方所出具的息状等材料;不仅有县衙发出的差票、传讯单,还有参加堂审的原告、被告、相关证人等各方当事人的供词,以及结案时各方出具的缴状、结状、保状等材料。在案件的受理与审理过程中,有时告状与诉状不断交替进行,甚至可能会发生被告反过来控告原告,原告与被告身份转换的情况。此外,诉讼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特殊情况下差役的禀状,比如涉案当事人因逃逸或病重等原因不能到案参加堂审,关押人在押病重需要保释养病,关押人在押犯病死亡等等。案件中如果出现了人命问题,档案中还会有仵作的验尸报告及其他可能产生的材料。这些材料丰富而细致,细细读来给人以“在场”的感觉,是研究清代法律制度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