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的另一面
——作为元保守主义者的默泽尔
在曼海姆(Karl Mannheim)的《保守主义》一书中,默泽尔(J.M.Moser)是以元保守主义者的姿态出现的:“作为等级思想方式的代表,我们首先为之所动的是他的生活态度与浪漫主义者的生活态度的不同,称他的保守主义为元保守主义,如果这个术语可以用来指传统主义向与社会政治生活发生了功能性关系的保守主义第一次转变的话。这里既没有浪漫主义者的深深绝望,也没有深刻内省。……他的智慧是祖父般的,冷静、实际并且理性。”将默泽尔比喻为“祖父”是再恰当不过了,这种形象不仅包含着成熟的智慧和理性,更体现出了一种饱经沧桑之后而具有的权威性和神秘性。不过,如此描绘是否仅仅是后世子孙对于祖父的一种揣测呢?是与不是都需要证明,同时这也是理解默泽尔是一个元保守主义者的关键所在。
一
为了做到这一点,首先要看一看曼海姆是在什么样的视野之中勾勒保守主义这一群体的形象的,因为这将为默泽尔的形象定位寻找到一个大致的理论领域。作为一个社会学的大师,曼海姆是因其所开创的知识社会学而获此殊荣的,但是在后人对于知识社会学的接受中却存在一个明显错位的现象——“以为知识社会学专注于社会如何塑造思想的问题,或思想的社会根源、社会条件的问题。因此遂认为这种取向过分强调思想的被动性及可塑性”[34]。当然这种偏差性的理解,一方面是知识社会学在理论上未取得充分的发展,直到后来法兰克福学派的兴起才使社会思想主动性的一面凸现出来;另一方面则是人们忽略了曼海姆的理论中认识与实践的合而为一,他所关注的是“思想、行动与社会的三角关系”,而不只是“思想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具体到保守主义群体形象的接受,就是忽略了在一个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保守主义的非理性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是如何建立在“敌视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理性主义阶层”这一根源之上的,从而扭曲了“历史思想”行动性的内在含义。
因此在这一理论领域的清理中,历史主义就成了一个关键词,但是历史主义本身又是一个纷繁复杂的概念,虽然这一概念的使用是一个并不太长的历程。在曼海姆那里,历史主义的面貌是这样的:
历史主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多面结构……但在本质上它又有保守主义的根源。作为一种反对与过去革命性决裂的政治论证,它无所不在——当历史事实不是被热情的用来反对当前事实时,当事物的变化过程本身被敏感地体验到时,历史研究才转向历史主义。[35]
曼海姆的这一观点受到历史学家的赞同,伊格尔斯(Georg G.lggers)从学科史的角度对历史主义进行了廓清:
现代历史研究首先是在德国被职业化的……它成为了对过去进行科学而客观的研究的一个范例。当我着手研究很大程度上主宰了德国思想气候的历史研究的传统时,我开始认识到,在何种程度上德国的历史研究并非如德国历史学家们所声称的那样科学和客观,而是高度的意识形态化了的……19世纪德国(其他国家也一样)对于历史的浓厚兴趣,是与正在上升的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的。[36]
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在《历史主义的贫困》中也有类似这样的定义——“(历史主义是)社会科学的一种假定,它假设历史预言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目的,并进一步假设通过发现历史进程中潜在的 ‘节奏’或‘模型’、‘法则’或 ‘趋势’,这一目的就能达到”。很显然,这里是一种不友好的口气,但他站在一个外围的立场为历史主义在划定应用范围的同时,也牵引出了历史主义的历史根源:历史主义是自近代以来,在自然科学的步步紧逼之下,社会科学为自身合法性所寻求的方法论,这一说法同样在李凯尔特(Heinrich John Rickert)那里有着明确的表述。
以上的引文给我们传达的最主要信息就是:1.社会科学的原则——历史主义不具有客观性;2.这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是合法的,并且是其必然要求;3.这从历史学科的历程中可以得到证明。这些无疑都佐证了知识社会学的对象(现在观察的是保守主义)在历史形态的建构之中所具有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这样的话,现在就可以放心地回到默泽尔的“祖父”形象,看其如何在保守主义的群像中展开,也就是知识社会学意义上的归因。在确定了这样的主导精神之后,他又为自己寻求到一个相应的建构工具“思想设计”。在其定义之中,诸如“风格统一”“内在形式的原则”等语汇的出现,同样无非是确立矛盾和含混在社会学上的意义和价值。
二
其次需要确定的是,将保守主义作为“政治范畴”来处理是在一个宗教共同体瓦解之后,人们转而寻求政治共同体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发生的思想事件。曼海姆对于这段时间所做出的界限是“从17世纪开始到19世纪达到顶峰”。而作为政治范畴的主体,近代社会三大阶级在处理他们的意识形态的时候,采用的也是各不相同的路径:保守主义者的神学—历史路径,自由主义者的法理学路径,社会主义者的经济学路径[37]。这样的结果是,一方面,不同的路径所意味的不仅仅是领域划分的不同,有时还导致了对话的无法展开,如在《保守主义》一书中所说的,社会主义思想与法理学的定义毫不相干;另一方面,由于这三种意识形态都是对于同一历史趋势所做出的行动,因而他们在本质上的相同大于相异,这不仅是指他们都面临统治合法性的问题、需要解决历史进程的任务问题,也是指本质上的互补和对立:资产阶级自由派所宣扬的法理学—自然法是建立在纯粹理性之上的,对于它的反动构成了保守主义思想的本质:从起源上来说保守主义被规定为是一场在法国大革命这种自由意识形态冲击之下的“纯粹逻辑性的精神反运动”;从思想原则上来说,“‘非理性’被经验为 ‘超理性’,这导致了‘生命哲学’(广义上的)的产生,它用来与纯粹理性原则相抗衡的东西,有时是 ‘历史’有时是 ‘精神’”。因而在自然与历史之间的对立,逐渐演变成了“根植于两种根本不同的世界观”思想方式之间的对立。
在这一点上,默泽尔的形象是作为一种革命对立面的零散思想设计出现的。“默泽尔在如此多的方面——特别是通过他的历史思想——代表了德国保守主义思想的出发点。在他那里,我们发现了国家本性学说被超越了。”[38]自从1936年梅尼克(Friedrich Meinecke)在其《历史主义的兴起》一书中开始把默泽尔与历史主义联系起来,揭示出默泽尔历史概念的重要性之后,默泽尔一直都被称为德国历史主义的发端,而《奥斯纳布吕克史》更被认为是德国历史主义的奠基之作。但是《奥斯纳布吕克史》的独特之处并不在其内容,而是在其独特的历史概念,在与启蒙思想形成紧张关系的张力之中,确证从理性转向非理性、在社会中发现个人、道德转向政治的历史形态及其合理性。这种转向不仅体现在默泽尔的历史观念之中,同样体现在他的与荣誉不可分的财产概念、具有原始契约的国家概念、因地制宜的法律观念之中,并且在历史的进程之中无不与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形成鲜明的对比。为了更好地理解默泽尔这种被称为元保守主义者的转变,就需要和之前的传统主义以及其后的浪漫主义做一个简单的比较。
一方面,和传统主义者相比,默泽尔的行为是具有意义取向的,并非反应性的行为。这既可以从他在七年战争之中酝酿创作的《奥斯纳布吕克史》的主旨:明确这个小国家独特政治起源的合理性上看出其良苦用心;也可以从他的个人经历——平生唯一一次对英国为期六个月的外事访问期间的态度看出来——对于这个在现代化的程度上远远超过奥斯纳布吕克的宗主国——他并未表现出羡慕和赞叹之意,反而发出了哀叹:
英国人是自由的奴隶,他们为自由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高昂了,他们几乎奉献了自己的绝大部分的和平安宁以及财富。然而,在他们描绘其他国家的法律的方式中,他们的想象力仍然未受任何影响,因此,这将与他们自己的自由形成最好的对照。从大范围进行关照,你会发现,在那里除了能够看见一个地狱之外,你什么都看不到……可是,他们自己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他们听说同样的自由也存在于德国的一个最好的国家时,他们都会把这当成一个可笑的童话,可实际上,在那里,法律和税收的征取仰仗于贵族阶层,而统治者仅仅只有管理的权力,在那里,自由是不需要制造的东西,因为那就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面包一样,是一点都不稀奇的东西,这并不需要付出任何的代价。[39]
另一方面,和浪漫主义者相比,浪漫主义作为一种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出现的全欧性的思潮,在德国表现为思辨性的哲学思想和对过去的深深的缅怀,因此与过去的等级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种局势的意识形态表现就是,一次在19世纪的阶级和文化的舞台上进行的复古,它运用了最为先进的知识资源以求实现以它的社会重心为基础的设计——总之,这次复古为寄住在遥远的基本设计找到了一种现代的表达方式………浪漫主义和等级制互相吸收对方的特点。[40]
但是,在“默泽尔那里……这种热爱就产生于在这块土地上所滋生的经验,产生于直接的生活。在这里,历史及其逐渐生成的特点再也不是退避三舍,而是得到同情式的体验。但是,浪漫化和 ‘神秘化’的特点尚未出现;我们已经知道默泽尔总是在 ‘合理的基础上’冷静地从事研究的”[41]。
最终,这种转向,导致了他“祖父”般的元保守主义者形象的出现。“处在德国第一个发展阶段的默泽尔可以被准确刻画如下:尽管他仍然完全生活在传统之中,却已经致力于在反思的水平上把握这种本真的保守主义思想的本质。”[42]同时,在这种转变之中我们可以看出“生活”的重要性,这既让他开始了一种有意义去向的行动,同时又避免了耽于反思的空想状态。
三
因此,对于默泽尔的生活世界的考察就具有了深刻的含义,并且这一含义随着考察角度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调整。默泽尔所在的奥斯纳布吕克邦国,与其他地区相比甚为特殊,政治上是天主教和新教轮流坐庄,封建等级组成议会,经济上直至18世纪,中世纪的经济因素都保存完好,教育上也是处于与工业社会的现代教育相隔绝的状态[43]。在这种封闭的状态之中长大的默泽尔由于家庭的原因有机会到哥廷根大学读书,但是他并未受到当时这个启蒙运动中心的气氛的影响,转而回到家乡从政;这一奇怪的态度以及举动,和他后来出访英国之后得出“英国人是自由的奴隶”的结论如出一辙。要想了解默泽尔为什么站在这样的立场之上,就需要看一看他,以及他的家庭在奥斯纳布吕克所属的阶层背景。
严格说来,奥斯纳布吕克是一个落后的地方:即使是在四分五裂的德意志地区,奥斯纳布吕克在政治上的四分五裂也颇为突出,而经济上由于没有主要的来源,依然在18世纪保持着中世纪的面貌。随着不断被拖进三十年战争和七年战争的泥潭,原先落后而勉强保持稳定的局面也终于被打破:统治上的缺少连续性,在大主教克莱门斯·奥古斯特(Clemens august)去世之后,演变为在涂有英国色彩的汉诺威王室的支持下新教势力的步步进逼。默泽尔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依靠新贵的家庭背景与英国修好,逐步掌握这个地区的大权。
从默泽尔的家庭来说,虽然祖上是律师和新教神职人员,父亲做过大官,母亲又是市长的女儿,但依然无法和贵族相提并论。他们的尊严和地位更多的是建立在自己的财富和良好的社会声望上,每个人都需要兢兢业业地工作。这可以从他哥哥的例子看出来:
他只占据了当地政府管理部门中的一个职位而已,当然,这样的一个职位对于更多的这样的职位、更加繁多的复杂的工作堆积而言,是一个起始点。每日降临在他身上的都是繁重的日常工作,以及被要求进行的非贵族的工作,但他总在谦虚谨慎地工作着。[44]
这是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社会阶层,默泽尔家庭中的职业模式很明显是旧政制等级管理模式中的一个部分。非贵族管理者们损害了下一个阶层的利益,反过来,他们也被一个贵族的体系所损害。而默泽尔所从事的职业——律师——也是因为他的父亲是律师资格的发放者,所以他才跻身为当年25个拿到律师资格证书者中的一员。
律师作为一个新兴的管理者的阶层[45],是与中世纪后期城市的独立和兴起分不开的[46]。在面临政治独立之后的日常管理活动和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时,邦国的统治者是很需要具有专业化知识的人才的,而律师这个行当,即使从教育背景来说也是可以作为一个沟通起世俗和教会两个层面的职业[47],所以在社会的转型期就担负起原先由教会承担的重要任务,并随着资产阶级自由法制社会的不断成熟而发展。同时,从事法律家这一职业所要求的巨大投入也保障了其较高的社会地位:
完全的法律家需要长时间的教育,通常需要取得博士学位,在这过程之中必须支付庞大的费用,当时仍以贵族或新贵居多;然而,这种完全训练无论如何还是提供天资卓越的国民提高其社会地位的机会,在中世纪,这只能通过担任教士的方式来取得。即使由于社会或者经济上的原因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也可以觉得自己是有社会地位的成员,在较小的封国或城市内担任法院鉴定意见的作证人、城市顾问、辩护人。[48]
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新兴管理者角色的历史自信和个人在复杂的高层政治生活中形成的观察、思考事物的角度,使得默泽尔不相信大而化之的理论会适合自己的国家。反而是作为一个实际的掌权者,即使面对在法理上和立法上暂时取得支配地位的理性法,也会更倾向于在内在生活、外在影响力上更具优势的普通法。正是这种态度,使得后来的萨维尼(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在精神上的另一个层面复制了这一符合历史法学派精神的决断。于是,默泽尔作为一个具有发散性质的元保守主义者的意义也就再一次显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