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教授与自学:教师与学生中心的主体自觉
“教师中心”还是“学生中心”,是近百年来教育理论界争论颇为激烈的两大命题。就研究生教育而言,就是一个如何处理“教师教授”与“学生自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今天的研究生教育实践中,不同的导师有不同的指导价值取向,或重导师教授,或重研究生自学,或两者兼顾。从本质上看,“学生永远不是别人教会的,而是自己学会的”,教师的“教”最终为了“不教”。以往,某些教师秉承以树立教师权威为主导的师生关系,喜欢以师长的身份自居,以自己的权威教导学生,希望把所有书本的、经验的知识教给学生,希望迅速提高学生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毫无疑问,这些老师的愿望是美好的,但多少带有理想主义色彩。学生是被教会的吗?不尽然。学生也可以是自己学会的。尤其是对于高层次人才培养来讲,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教师讲授的知识仅仅是选择性地吸收,而不是对“全部知识”的全盘接收和复刻。因此,即便教师试图要把所有学科知识、思维方法、实践技能教给学生,学生并不一定能完全内化。事实上,作为高层次教育的实践主体,研究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等都已趋于完善,具有相对独立的选择能力和判断能力,更倾向于也能够独立地进行知识选择、知识汲取、知识运用。只有认识到这一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才能培养出优秀的研究生,培养出高层次拔尖人才。
所谓“学生从来都是自己学会的,而不是教会的”,不是说研究生的培养完全不需要导师的教,可以脱离教师的影响而完全自学、放任自流,而是意在强调,研究生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学习,有选择性地学习,自主性学习。“不仅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更要在自己的指导下学习,自己就是自己最直接的指导老师。”[4] 换言之,除了需要高水平教师的指导外,更需要的是学会自学,教师只能引导研究生去读书,启发思维,传授方法论,引导研究生去探索性研究,发挥导师“导”的作用。
教师要着力于教会学生学习,其关键在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因为兴趣是学习行动的不竭动力,也是诸多教师教学的切入点。通过兴趣老师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激励学生行动。当学生通过学习取得成果,其学习兴趣再次被激发。如此周而复始,循环反复,学生得以良性发展。心理学的观点告诉我们,人的一切行为都源自需要,所谓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就包含兴趣,需要大多基于兴趣偏好。由于兴趣,我们于是就产生满足需要的动机,动机会激发行为,从而又通过行为来实现、满足我们的需要。所以,研究生学术质量的高与低,结果的好与坏,与其研究兴趣紧密相关。兴趣越浓,动机越强,激发行动的强度就越强,产生的结果就越明显,影响越久远。假如研究生做学术完全没有兴趣,只是为了完成课题的任务,硬着头皮去做,那么做起来一定事倍功半,或缺乏深度,或缺乏创造性,不成系统。
所以,以学术为志业,“得尽量找一个和自己‘趣味相投’ 的学科、专业或课题。能做多大的学问,很难说;自得其乐,这最重要。”[5] 在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或导师要提高研究生做学问的水平,不是通过提供多少课题和系列必读书目或传授多少书本知识,而要通过改进教育方法,创新培养模式。首先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确立感兴趣的学科知识领域,然后尽可能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激发学生做学问的兴趣,一旦学生有了兴趣,便有了学习的动力和行动,从而走向自主学习。当学生坚持自主学习后,应该“传授研究的技巧,包括:给予有效反馈;引入一种结构性的‘断奶’ 程序”[6],即要让研究生经历“自学—反馈效果—自学—脱离导师依赖—完全自主研究、自主学习”的学习过程,从而在科研的道路上走向完全独立。唯有在学生发挥主体作用的情况下,把教授和自学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获得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实现“教学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