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一种整体生活方式”
在其成名作《文化与社会》的导言中,威廉斯认为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上半期,一些如今看来极为重要的词汇开始在英语中得到普遍使用并获得了新的重要意义。事实上,在这些词汇中存在一种普遍的词义变迁模式,可以通过这种语言上的变迁关注它们在更为广阔的领域里所涉及的生活和思想上的各种巨大变迁。威廉斯重点介绍了五个这样的关键词——工业、民主、阶级、艺术和文化。其中,他认为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文化”一词的词义发展。“对于我们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这些变迁,文化这个词的发展是对许多重要而持续的反应的一种记录,就其本身而言,或许可以被看作一种特殊的地图,依靠它可以探索这些变迁的性质。”[2]其实,威廉斯正是以“文化”一词在工业革命时期的词义变迁作为《文化与社会》这部作品的结构线索,其意图就是要通过厘清“文化”一词的词义发展,从而更为充分地理解这个词所涉及的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
在《文化与社会》中,威廉斯第一次梳理了“文化”一词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四种含义。在这一时期,“文化”的第一种含义是“一种普遍的心灵状态或者习性”,它与人类完善的观念密切相关;第二种含义是“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中的普遍智力发展状态”;第三种含义是“各种艺术的总体”;第四种含义是“一种整体生活方式,[包括] 物质上的、智力上的和精神上的”。[3]在随后的著作《长期革命》里面,威廉斯又把这四种含义全部吸收到他所归纳的文化的三种定义中。
威廉斯在《长期革命》中提出,文化有三种定义。第一种是文化的“理想”定义,“依据某些绝对性或者普遍性的价值标准,文化是人类完善的一种状态或者过程”。第二种是文化的“文献”定义,“文化是知性作品和想象作品的整体,人类的思想和经验在其中得到各种各样的详细记录”。第三种是文化的“社会”定义,“文化是对某种特定生活方式的一种描述,它表达了某些意义和价值标准,这些意义和价值标准不仅存在于艺术和学问中,也存在于各种制度和日常行为中”。[4]可以看出,这三种定义基本上涵盖了威廉斯在《文化与社会》中所谈到的文化的四种含义,在此基础上又加以归纳和限定,进一步把文化定义明确化了。
在威廉斯看来,这三种文化定义都有其特定的价值,不能简单地选择其中的一种而将文化的其他定义予以摒弃。然而从文化分析和文化研究的实践来看,在文化“理想”定义的基础上,所强调的是在对作品和生活的分析中描述并强调某些价值标准,这些价值标准被视为永恒的,是人类自我完善的方向和目标。而在文化“文献”定义的基础上进行文化分析和文化研究,实际上就是从事批评活动,描述并评价在文献中所传达的那些人类思想和经验,同时也对文献所采用的语言、形式和表现手法等进行呈现和分析。显然,这种批评活动可以包括在文化“理想”定义基础上的那种文化分析和文化研究,描述并强调某些绝对性或者普遍性的价值标准;不过这种批评活动终究不能替代在文化“理想”定义基础上的文化分析与文化研究,因为批评毕竟局限于文献作品,无法触及文献之外更为广阔的生活领域。与文化的“文献”定义相比,文化的“社会”定义就具有更广的适用性,它把文化定义为一种整体生活方式,不仅包含了文化的“文献”定义中所强调的由知性作品(学问)和想象作品(艺术)构成的文献,还涵盖了除此之外一切与人类生活相关的领域和事实。所以,在文化的“社会”定义基础上进行文化分析和文化研究,就是对某种特定生活方式中的意义与价值标准进行澄清,即澄清某种特定的文化。这样的文化分析和文化研究将包括在文化的“理想”定义基础上强调的那些具有绝对性或普遍性的意义与价值标准,也包括在文化的“文献”定义基础上的历史批评,除此之外,它还包括研究分析生活方式中的某些要素,例如生产组织、家庭结构、制度结构和社会交流的典型形式等,如果不是从文化的“社会”定义出发,而是根据其他文化定义来看,这些内容可能根本就不是“文化”。这种对某种特定生活方式中的意义与价值标准的研究其实是要通过考察它们的变化模式,以发现某些一般性的规律,从而更好地把社会发展和文化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认识。[5]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文化的第三种定义——“社会”定义——事实上涵盖了前两种文化定义。文化的“理想”定义强调了文化所体现的那些意义和价值标准的绝对性和普适性,文化的“文献”定义强调了文化的载体和形式——知性作品或者想象作品,而文化的“社会”定义强调的则是文化范围的广泛性,它所指涉的是整体生活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几乎一切社会现象都可以作为文化理解,在此意义上文化的含义几乎等同于社会一词的含义。除了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之外,就其概念的内涵外延和进行文化分析与文化研究的实践效果来看,文化的“社会”定义实质上可以包含并替代文化的“理想”定义和“文献”定义。
威廉斯并未在理论上淘汰文化的“理想”定义和“文献”定义,实际上他把这两种定义视为狭义的文化定义,而把文化的“社会”定义视为广义的文化定义。威廉斯认为,文化这个词的多种含义不应当被视为一种缺点,它体现了一种真正的复杂性,与人类经验中现实因素的复杂性是相应的。不过应当注意到,在其写作实践中,在威廉斯作品中的许多地方,他是在文化的“社会”定义上使用文化一词的,他把文化视为一种整体生活方式。在《文化与社会》中,威廉斯谈到文化一词的现代意义形成,他说:“文化曾经意指心灵的一种状态或习性,或者意指主要的知性活动和道德活动,如今它也意指某种整体生活方式。”[6]在讨论资产阶级文化与无产阶级文化区别的时候,他说:“一种文化不仅是由知性作品和想象作品构成的一个整体,它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整体生活方式。资产阶级文化与无产阶级文化之间的区分根据在知性作品和想象作品这一领域中只不过是次要的……主要的区别应当在整体生活方式中寻找,此外,在这里我们一定不要将我们局限于居所、服装和休闲模式这样的证据……决定性的区别在于对社会关系本质所持的不同观念之间。”[7]显然,对文化的“理想”定义和“文献”定义在理论上的保留并未影响威廉斯对文化“社会”定义的重视和使用。我们完全有理由可以判断,文化作为一种“整体生活方式”是威廉斯自己所倾向于接受的对于文化一词的拓展定义。
把文化理解为“整体生活方式”是对文化观念在定义范围上的极大拓展,因为此前在英国通常接受的是它的“理想”定义或“文献”定义,与之相应的是马修·阿诺德和F.R.利维斯的精英主义文化观念传统。但是把文化理解为“整体生活方式”也引起了许多麻烦,因为,这样做就等同于把文化视为“思考社会本身的最为直接可行的通道”[8]。在《政治与文学》中,《新左派评论》的编辑向威廉斯提出一个敏锐的问题:就对“整体生活方式”进行思考而言,使用“社会”这个词似乎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为何选择使用“文化”而不是“社会”这个词呢?根据该编辑的思考,理由可能有这样几点:“首先,文化以与社会这个词不同的方式显著强调了生动的社会秩序肌理——通过与内在主观经验的联系,它比社会这个词更精密。文化的另一含义是它能表明社会秩序在一个特定领域内的同化作用,倾向于接近一种文化主义的观点。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文化这个词具有社会所没有的强烈的规范性成分……包含了内在的积极性成分,不管它们是像民族语言这样的共享媒介还是高雅文化的遗产。”[9]威廉斯认可了这种观点,并且提出两点补充。首先,威廉斯认为,文化这个词还有作为一种过程的重要含义,但是社会这个词看上去是非常固定的。威廉斯在学术和政治上终身致力于人类生活方式的长期革命——一个需要持续努力促进的历史进程,因而放弃静态固定的“社会”而使用“文化”一词就成了相当自然的选择。其次,文化概念本身在当时已经被古典主义转变成一种由各种价值或观念组成的永恒不变的整体,承载了沉重的意识形态负担,一直被用来反对民主和教育,如果放弃在“文化”这个重要词汇上的意义争夺,就意味着站在阶级的立场上放弃了许多东西。[10]事实上,使用文化的“社会”定义,把文化视为一种整体生活方式,这是威廉斯自觉站在社会大众利益立场上针对阿诺德和利维斯所采取的一种思想斗争策略。
通常认为,阿诺德是近代对文化进行自觉理论思考的第一位思想家,他在著名的《文化与无政府状态》中提出了自己对于文化的思考和看法。阿诺德把文化定义为“人类所思所言的精华”,文化是指人类生活的精神方面,它不同于被称作文明的人类生活的物质方面。在阿诺德看来,文化是无政府状态的对立,它代表了秩序和规范,是国家的希望。阿诺德把社会群体分成三个阶层,第一个阶层是贵族,他们是闭目塞听的野蛮人;第二个阶层是中产阶级,他们是追求物质文明、唯利是图的菲利士人;第三个阶层是大众,他们是随波逐流的群氓。阿诺德认为,要想避免无政府状态,就要实现文化的推广与普及,这个重任只能落在各个阶层中的少数人身上,这些人虽然来自各个阶层,但是引导这些人的主要是一种普遍的人文主义精神和对人类完善的热爱。[11]显然,这是一种精英主义的文化观念。其后的利维斯延续了阿诺德的精英主义文化观念,也认为真正的文化必然属于少数人。不过他不是将文化与无政府状态对立,而是将文化与文明对立了起来。利维斯在《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中指出,工业革命发生后,英国文化被一分为二,形成了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的对立局面。利维斯所谓的大众文明,其实就是大众文化,它指的是商业化的文化形式,例如电影、广播、流行小说等。工业化所带来的技术进步造成了大众文明的强势发展,少数人文化面临着现实危机。利维斯呼吁少数人主动站出来捍卫高雅严肃的文化,抵制大众文明的泛滥。在欧洲,把文化作为特权赋予少数人的做法其实有着长期的传统。在这种文化观念背后隐藏的是阶级利益,相应的文化观念起到了意识形态的作用。这一点在阿诺德和利维斯的作品中体现得非常明显,阿诺德著名的《文化与无政府状态》就是一个例子,因为他所说的无政府状态在当时的语境下显然有现实的指涉,是对1866年的海德公园事件有感而发。值得关注的是,这一事件的缘起是围绕公民选举权的民主政治斗争,数千名工人为了争取选举权前往海德公园集会示威,由于警察禁止群众进入公园而造成了骚乱。在这种历史语境下批判无政府状态,宣扬文化的普及与推广所带来的规范和秩序,其隐含的阶级立场是非常清晰的。通过文化的“理想”定义,文化被等同于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和价值标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种文化观念被用来抵制大众的民主化政治诉求,捍卫少数派精英的道德合法性。威廉斯敏锐地意识到,对文化定义的争夺其实就是对阶级话语权的争夺,作为一个社会主义者,站在工人阶级大众的立场上,这是一个绝对不允许放弃的阵地。威廉斯采取的斗争策略是把文化在狭义上的“理想”定义和“文献”定义拓展成文化在广义上的“社会”定义。在《文化与社会》中,威廉斯指出,“自工业革命以来,工人阶级由于其地位的原因尚未产生狭义上的文化。它所产生的文化是集体的民主机制,这种集体民主机制存在于工会、合作化运动或者政党之中,重要的是要承认这种文化”[12]。这里显然把工人阶级中间形成的集体民主机制也视为文化。在另一些表述中,威廉斯又进一步从理论上明确把文化定义为“整体生活方式”,以文化的“社会”定义来为传统的精英文化观念祛魅,从而把大众文化与传统精英文化置于平等的地位,为大众的民主政治诉求提供了理论上的合法性。
威廉斯对文化的“社会”定义其实也不是他自己无中生有的创造,这一定义源于20世纪人类学和社会学,后来通过T.S.艾略特对威廉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艾略特认为文化的含义“首先是人类学家所说的在某个地方生活的人的特定生活方式”,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从早晨到晚上和睡眠的全部生活方式”。[13]与其说威廉斯为文化作出了新的定义,不如说他自觉地选择并呈现了某种特定的文化传统。威廉斯在《长期革命》中传达了这样一种思想:传统是有选择性的。“在一个既定社会中,选择的过程受到许多特殊利益的支配,社会的发展、历史变化的进程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选择性传统。一个社会的传统文化总是趋向于符合它的当代利益和价值体系,因为它不是一个确定的作品总体,而是一种持续不断的选择和解释……文化传统不仅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解释。通过对文化传统的分析,通过揭示文化传统建立时的历史选项和这种文化传统建立于其上的当代价值标准,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正在做出的选择的性质。”[14]在这里,威廉斯明确地揭示了选择传统时所涉及的立场和时代性,我们对文化传统的选择与利用是源于我们自己的动机,因此不应该顺应那种将文化传统归之于所谓“伟大的价值”的神秘化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