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创新、动态能力与创新绩效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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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关键概念界定

一 开放式创新

开放式创新概念尽管由切萨布鲁夫(2003)最早提出,但这一概念一直没有统一的定义,仍然处于多种视角对其进行的解释的阶段,而从实践中来看,它已经超出了高新技术行业、大型企业等最初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了传统行业和中小企业之中。它的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除了最初的技术并购、合资、联盟、授权等方式,还出现了交叉许可、众包、开放源代码、技术捐赠、开放社群等新形式。本研究根据切萨布鲁夫(2003)、范海沃贝克(Vanhaverbeke,2006)等学者的研究,并结合企业开放式创新的实践,将开放式创新界定为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突破原有组织边界,主动利用外部资源,并主动将内部资源分享出去,达到同时利用内外部创新资源和市场资源的目的。

二 开放度

由于开放式创新的概念尚无统一界定,以致开放度(Openness)的定义也处于争论之中。切萨布鲁夫(2003)提出,开放式创新的概念之后,并未进行定量研究,而是更多地对开放式创新成功的企业进行分析。劳森和索尔特(2004)拉开了大样本实证研究的序幕,并将开放度定义为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利用外部创新源的数量。他们在2006年又进一步对开放度进行研究,将开放度分为广度和深度,其中开放广度是指企业在创新过程中与外部创新主体合作的数量,而深度是指企业在创新过程中与上述这些创新主体合作的程度。劳森和索尔特(2006)在对开放度定义之后,国内外诸多学者,如基普(Keupp)和加斯曼(Gassmann,2009)、陈钰芬和陈劲(2008)均采用了这一定义做了相关研究。然而,也有不少学者对这一观点并不认可,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劳森和索尔特(2006)的定义并不能全面反映开放式创新的特征,如开放式创新的多种流程。所以,他们利用开放式创新的具体行为来反映开放式创新的程度,例如,利希滕塔勒U.(2009)用技术商业化来表示外向型开放式创新,范德弗兰德等(2009)则利用技术开发和技术利用表示开放式创新。

本书的研究目标是构建动态能力对开放度和创新绩效的关系模型,从这一目标的要求考虑,有必要借鉴劳森和索尔特(2004,2006)对开放度的定义,从开放广度和开放深度的分类入手将其界定为企业在开放式创新过程中所有能够用于创新活动的外部资源种类的数量,以及不同创新资源在企业开放式创新活动中的重要程度。

三 动态能力

在战略管理领域现有文献中,对动态能力概念的理解还未达成共识。按照蒂斯等(1997)的观点,“动态能力”是企业对内外部资源和能力进行整合、构建以及重新配置的能力,以适应内外部动荡的环境,并建立了分析框架,包括过程(Processes)、位势(Positions)和路径(Paths)。蒂斯(2007)又对动态能力的概念做了进一步分析,将动态能力具体分为机会感知能力、机会把握能力以及资源重构能力三个维度,这一划分与企业的发展过程相吻合。本书拟在蒂斯(2007)的基础上,借鉴希尔斯(Hills)等(1997)、艾森哈特(Eisenhardt)和马丁(Martin,2000)、马瑞托(Barreto,2010)、佐特(Zott,2003)、扎赫拉(Zahra)等(2006)、塞佩达(Cepeda)和维拉(Vera,2007)、贺小刚等(2006)、焦豪等(2008)研究的基础上,将动态能力界定为企业对内部和外部的资源和能力进行整合、构建或者重置以适应动态环境的能力。

四 创新绩效

创新绩效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创新绩效主要考察企业将其发明投放市场的状况,例如新产品、新工艺或新设备推出的速度(Freeman & Soete,1997),主要用新产品推出的速度、市场反应等指标进行度量。广义的创新绩效则包括了从创意产生到研究开发直至推向市场的全过程,既关注技术创新过程,也关注商业化过程(Freeman & Soete,1997),通常用研发效率、新产品发布数量等多种指标度量(Hagedoorn & Cloodt,2003)。本书采用的是广义的创新绩效的概念,主要从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化两个方面进行考量。